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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理论分析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陕西省农地流转需求的影响因素,提出促进农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农地流转;理论分析;对策建议
一、引言
新型城镇化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注重产业升级、生态建设、集约节约利用资源,以提升城市内涵为中心推动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新型城镇化下,新的土地供求关系能够促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发展。但目前我省农地流转也存在很多问题,农村土地流转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弃耕荒地较多、农地流转非自愿现象较多、流转中农民利益缺乏保障、农地流转非农化、流转程序不规范等。
二、陕西省农地流转现状
我省土地流转市场发展迅速,秉承“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总体上土地流转数量增加,流转方式多样,有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主体多元化,农村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纷纷参与其中。转出农户的收入逐渐增加,许多流转双方签订了流转合同。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和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陆续建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进行。然而大多数地区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地块零散,流转形式不规范、规模化流转程度低等。“三多三少”的现象严重,即亲戚朋友之间流转多,向种粮大户流转少;单块零散流转多,整村整组成片流转少;本村成员间流转多,向外村外镇流转少。研究影响农地流转需求的因素有助于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提高农业规模化和土地集约化水平,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三、影响农地流转需求的理论分析
农地流转市场是农地使用权交易的市场,从经济学角度讲,市场参与主体是需求方和供给方,供给方出让农地使用权,需求方转入农地使用权,农地流转的顺利实现是供求双方合理匹配的结果。影响农地流转的因素有流转价格、流转后相对收益的效用、农户家庭人均收入、非农就业收入、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一)影响农地流转需求发生的条件
1、流转价格
流转价格是每亩流转地租金,租金高低直接影响农户流转意愿,农户转出农地得到的收益主要来自租金,当农户自己经营成本较大,受让方出价越高,农户越愿意转出土地。但是流转价格不能太高,过高的流转价格意味着转入方较高的交易成本,导致流转需求不足。现阶段我省土地交易流转价格主要是由当地土地面积多少与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决定①。
2、流转后相对收益的效用
流转后相对收益是指交易主体所得收益减去机会成本后的余额。即转出方转出土地所得收益,扣除经营土地的所有成本后的剩余收益;转入方租入土地后经营土地的收益扣除土地交易成本后的剩余收益。交易双方从农地流转中获取的收益为双方带来效用,效用受农户总收入和经营成本的影响。对需求方来说,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经营农地的边际效用下降。如果没有非农就业收入,只依赖农地经营获取收入,收入较低,对转入方的效用较大,农地需求更强烈。存在非农收入时,经营农地的边际效用较小,农地需求不强。
对供给方来说,在没有非农就业收入时,农民不可能会转出农地,因为土地是农户的唯一收入来源;在农户有了较稳定的非农就业收入时,他们就愿意放弃土从事非农产业,农地供给才会发生。农户转出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转出土地得到的租金,对农户产生相应的效用。当农地供给方非农收入较低时,农地供给的意愿较强;当农户非农收入不断提高且稳定时,农户的农地供给意愿降低,农地规模化流转现象出现,农户转出转入农地的意愿开始增强,流转速度加快。
3、农户家庭人均收入
农户是农地资源微观利用的主体,农户的家庭收入影响着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有保障的家庭收入是农户得以维持生计的前提条件,农民的人均收入按来源可分为: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②,对农民来说,家庭经营收入是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租金收入大于经营农地的成本时,家庭人均收入越高,越愿意转出土地;家庭人均收入较低时,农户家庭人口数量可能较多,并且对土地的依赖性强,转出土地的意愿不强烈。
4、非农就业收入
非农就业收入是当农户在经营土地之外的就业机会中取得的收入,非农就业收入间接影响交易双方土地流转意愿。对需求方来讲,当非农就业收入在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大时,转入土地并经营农作物的需求不强,农业的收益要远远低于从事其他行业的所得,当非农就业收入在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时,说明农业生产经营是其收入的主要來源,对土地的依赖较强,转入土地可以扩大经营面积和经营种类,甚至实现小规模农地经营,因此土地需求旺盛。对供给方来讲,非农就业收入较高,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较高时,说明对土地的依赖性低,当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出现时,转出土地的意愿强烈,以便投入更多劳动力于非农产业上;当非农就业收入较低且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时,土地是农户维持生活的主要资源,因此对转出农地的意愿较低。
5、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目前我省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存在严重滞后性,土地经营收入是是农民解决医疗、教育、养老等问题的资金来源。农民对外出务工的收入的不确定性很担心,对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因此,存在农民宁愿自己经营土地而获得微薄的收入也不愿转让土地经营权的现象。社会保障制度缺位,农民最关心的医疗、教育问题得不到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就存在障碍,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才能促进农地有序流转。
(二)综合结果
价格影响流转双方的意愿,流转价格越高,转出意愿越强,流转价格越低,转入意愿越强,当达到双方满意的价格是,交易便会产生。流转后相对收益的效用越大,流转需求越旺盛;农户家庭人均收入与其流转意愿呈正相关;非农就业收入与需求方的流转意愿呈负相关,与供给方的流转意愿呈正相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越健全,越有利于农地流转。
四、加快农地流转的建议和对策
(一)构建健全的的农地流转市场
县乡镇级相关部门应该规定土地经营权交易的形式,流转双方必须签订合同,明确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流转行为。签订了流转合同有利于解决流转过程中的纠纷问题,让农户在流转中及时得到救助,降低不必要的成本。
土地流转价格是由当地土地面积的多少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运用专业技能对当地流转价格进行公正的评估;在各基层服务点及时公示流转价格和成交情况,才有助于建立有效的价格机制。
做好土地流转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让广大农民正确认识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流转,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二)完善土地流转服务机制
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与当地农经站一起服务农业,管理科学有序,有利于建立公平、透明的用地交易机制,使流转工作透明化。建立乡级和村级的土地流转中心有现实意义,以村为单位进行土地流转策划宣传有助于农民深入了解农地流转的经济意义。建立网络交易平台,及时发布流转信息,降低信息搜寻成本,更好地促进流转市场的发展。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农民是社会收入最底层的群体,将土地视为最重要的经济来源,积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生活最重要的问题,只有有了可靠地社会保障,农民才愿意放弃土地从事较高收入的工作。(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注释:
① http://www.sxny.gov.cn/templet/sxny_gov_cn/xcbdshowarticle.jspid=81910
② 李进霞,影响农地流转供求的因素分析,河南农业大学学报,2013年6月,第9卷第2期
参考文献:
[1]李进霞.影响农地流转供求的因素分析.河南农业大学学报,2013年6月,第9卷第2期.
[2]刘凝.新型城镇化下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研究.中国会议,2014年11月.
关键词:农地流转;理论分析;对策建议
一、引言
新型城镇化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注重产业升级、生态建设、集约节约利用资源,以提升城市内涵为中心推动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新型城镇化下,新的土地供求关系能够促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发展。但目前我省农地流转也存在很多问题,农村土地流转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弃耕荒地较多、农地流转非自愿现象较多、流转中农民利益缺乏保障、农地流转非农化、流转程序不规范等。
二、陕西省农地流转现状
我省土地流转市场发展迅速,秉承“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总体上土地流转数量增加,流转方式多样,有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主体多元化,农村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纷纷参与其中。转出农户的收入逐渐增加,许多流转双方签订了流转合同。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和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陆续建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进行。然而大多数地区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地块零散,流转形式不规范、规模化流转程度低等。“三多三少”的现象严重,即亲戚朋友之间流转多,向种粮大户流转少;单块零散流转多,整村整组成片流转少;本村成员间流转多,向外村外镇流转少。研究影响农地流转需求的因素有助于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提高农业规模化和土地集约化水平,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三、影响农地流转需求的理论分析
农地流转市场是农地使用权交易的市场,从经济学角度讲,市场参与主体是需求方和供给方,供给方出让农地使用权,需求方转入农地使用权,农地流转的顺利实现是供求双方合理匹配的结果。影响农地流转的因素有流转价格、流转后相对收益的效用、农户家庭人均收入、非农就业收入、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一)影响农地流转需求发生的条件
1、流转价格
流转价格是每亩流转地租金,租金高低直接影响农户流转意愿,农户转出农地得到的收益主要来自租金,当农户自己经营成本较大,受让方出价越高,农户越愿意转出土地。但是流转价格不能太高,过高的流转价格意味着转入方较高的交易成本,导致流转需求不足。现阶段我省土地交易流转价格主要是由当地土地面积多少与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决定①。
2、流转后相对收益的效用
流转后相对收益是指交易主体所得收益减去机会成本后的余额。即转出方转出土地所得收益,扣除经营土地的所有成本后的剩余收益;转入方租入土地后经营土地的收益扣除土地交易成本后的剩余收益。交易双方从农地流转中获取的收益为双方带来效用,效用受农户总收入和经营成本的影响。对需求方来说,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经营农地的边际效用下降。如果没有非农就业收入,只依赖农地经营获取收入,收入较低,对转入方的效用较大,农地需求更强烈。存在非农收入时,经营农地的边际效用较小,农地需求不强。
对供给方来说,在没有非农就业收入时,农民不可能会转出农地,因为土地是农户的唯一收入来源;在农户有了较稳定的非农就业收入时,他们就愿意放弃土从事非农产业,农地供给才会发生。农户转出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转出土地得到的租金,对农户产生相应的效用。当农地供给方非农收入较低时,农地供给的意愿较强;当农户非农收入不断提高且稳定时,农户的农地供给意愿降低,农地规模化流转现象出现,农户转出转入农地的意愿开始增强,流转速度加快。
3、农户家庭人均收入
农户是农地资源微观利用的主体,农户的家庭收入影响着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有保障的家庭收入是农户得以维持生计的前提条件,农民的人均收入按来源可分为: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②,对农民来说,家庭经营收入是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租金收入大于经营农地的成本时,家庭人均收入越高,越愿意转出土地;家庭人均收入较低时,农户家庭人口数量可能较多,并且对土地的依赖性强,转出土地的意愿不强烈。
4、非农就业收入
非农就业收入是当农户在经营土地之外的就业机会中取得的收入,非农就业收入间接影响交易双方土地流转意愿。对需求方来讲,当非农就业收入在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大时,转入土地并经营农作物的需求不强,农业的收益要远远低于从事其他行业的所得,当非农就业收入在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时,说明农业生产经营是其收入的主要來源,对土地的依赖较强,转入土地可以扩大经营面积和经营种类,甚至实现小规模农地经营,因此土地需求旺盛。对供给方来讲,非农就业收入较高,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较高时,说明对土地的依赖性低,当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出现时,转出土地的意愿强烈,以便投入更多劳动力于非农产业上;当非农就业收入较低且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时,土地是农户维持生活的主要资源,因此对转出农地的意愿较低。
5、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目前我省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存在严重滞后性,土地经营收入是是农民解决医疗、教育、养老等问题的资金来源。农民对外出务工的收入的不确定性很担心,对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因此,存在农民宁愿自己经营土地而获得微薄的收入也不愿转让土地经营权的现象。社会保障制度缺位,农民最关心的医疗、教育问题得不到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就存在障碍,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才能促进农地有序流转。
(二)综合结果
价格影响流转双方的意愿,流转价格越高,转出意愿越强,流转价格越低,转入意愿越强,当达到双方满意的价格是,交易便会产生。流转后相对收益的效用越大,流转需求越旺盛;农户家庭人均收入与其流转意愿呈正相关;非农就业收入与需求方的流转意愿呈负相关,与供给方的流转意愿呈正相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越健全,越有利于农地流转。
四、加快农地流转的建议和对策
(一)构建健全的的农地流转市场
县乡镇级相关部门应该规定土地经营权交易的形式,流转双方必须签订合同,明确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流转行为。签订了流转合同有利于解决流转过程中的纠纷问题,让农户在流转中及时得到救助,降低不必要的成本。
土地流转价格是由当地土地面积的多少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运用专业技能对当地流转价格进行公正的评估;在各基层服务点及时公示流转价格和成交情况,才有助于建立有效的价格机制。
做好土地流转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让广大农民正确认识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流转,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二)完善土地流转服务机制
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与当地农经站一起服务农业,管理科学有序,有利于建立公平、透明的用地交易机制,使流转工作透明化。建立乡级和村级的土地流转中心有现实意义,以村为单位进行土地流转策划宣传有助于农民深入了解农地流转的经济意义。建立网络交易平台,及时发布流转信息,降低信息搜寻成本,更好地促进流转市场的发展。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农民是社会收入最底层的群体,将土地视为最重要的经济来源,积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民生活最重要的问题,只有有了可靠地社会保障,农民才愿意放弃土地从事较高收入的工作。(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注释:
① http://www.sxny.gov.cn/templet/sxny_gov_cn/xcbdshowarticle.jspid=81910
② 李进霞,影响农地流转供求的因素分析,河南农业大学学报,2013年6月,第9卷第2期
参考文献:
[1]李进霞.影响农地流转供求的因素分析.河南农业大学学报,2013年6月,第9卷第2期.
[2]刘凝.新型城镇化下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研究.中国会议,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