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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女性主义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批评方法已经具有了独特且系统的理论建构体系。随着女性主义文学的兴起,也让文学界开始关注男性作家笔下的女性元素。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深受西方女性主义的影响,使现代文学大师巴金也在其作品中透露出对于女性权利的关注以及对女性美好品质的赞美。本文即从巴金最具代表作的作品《家》中分析作家对女性主义的关注。
关键词:女性主义批评;家;巴金;女性形象
女权主义批评认为,女性应该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意识形态领域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在文学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中也应拥有同等的权利,女性要以鲜明的性别意识与男性主宰的社会秩序对立。巴金在《家》中表现出的对女权思想的认同进而塑造出像琴这样具有女性意识的女性形象,并无确切的证据能够说明其明显地、系统地接受女权思想的影响,较为合理的解释应该是巴金从自身的经历中感受到现存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秩序对女性的挤压、迫害,对女性权利的侵害,而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以宽厚的人文情怀给予关注,无意识地顺应、附和了女权主义的主张,与女权主义走到了一起。由于这样,巴金在《家》中对并无女性意识的女性人物如鸣凤、钱梅芬、瑞珏等给予了深切的同情。上个世纪80年代就有论者开始反思巴金笔下的悲剧女性:“因他的恨,植根于爱,这就使他笔下的女性写得十分令人爱怜同情。”《家》中所描绘的那如牢狱一般的环境是阴森的、凄厉的,许多人在里面受苦,挣扎;没有青春,没有幸福,永远做着不必要的牺牲,最后不得不走向死亡,而女性的结局更其可悲。
有着秀美外表和纯洁的心灵的鸣凤在高家的地位是极卑微的。她觉得,“世间的一切都是一个万能的无所不知的神明安排好了的”,所以她对于自己的境遇是“顺受的,毫不抱怨,毫不诉苦的。像大海一样,它接受了一切,吞下了一切,可是它连一点吼声也没有。”她爱觉慧,渴望跟他在一起,但又不敢接近他,这是因为她的封建封建等级观念在作怪,她从来没有忘记觉慧是主子,而自己是奴隶的不同地位。因此,她虽然喜欢觉慧,却不幻想将来觉慧会娶她,只愿“我一辈子在这里服侍你,做你底奴隶,时时刻刻在你身边。”当她确知自己被高老太爷当成礼物送给冯乐山做姨太太时,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她痛苦地挣扎着。首先,她想通过太太来救她,于是她苦苦地哀求太太帮她取消这门婚事,并表示愿意在高家做一辈子奴仆,真心诚意地服侍太太和少爷,可惜太太救不了她。然后,她想到了那个一直被她当作救星来崇拜的觉慧,希望他能把自己救出苦海,然而觉慧在忙着他的事,连话都没能跟她说上几句。直到最后一夜,她还抱着一丝希望去找他,“看他底意思怎样”。当她从觉慧的房里出来时候,她完全陷入绝望的境地,“她知道这一次真正是一点希望也没有了。”于是在无奈的情况下,她勇敢地选择了最后一条出路,结束了自己珍爱的年轻的生命,以死来维护自己的爱情。鸣凤没有屈从命运的安排,选择跳湖自杀了,这既是被逼,也是一种反抗,向吃人的封建制度、封建等级观念表示了抗议。
处在主人地位的小姐们,她们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条件,也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她们有着那么好的生活条件,本可以享受到青春、爱情、婚姻、幸福,人生可以开出绚丽的花朵,可是正当她们个性发展的时候却受到封建家庭制度或社会恶势力的摧残,或者她们本身受到了封建文化的毒害、束缚,以致屈服于封建礼教,完全没有反抗意识,成为旧制度、旧礼教的牺牲品。
在《家》中,女性的悲剧同样也发生在处于主人地位的小姐们的身上,梅芬就是典型的例子。她与觉新倒是门当户对,然而她同样没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和自由。父母之命,轻易地断送了她的幸福,正像梅芬自己说的那样,她就像深秋的一片黄叶,一天天走向了枯萎和飘零。
梅芬是一个受过“五四”思想感染的知识女性,新思潮曾触动过她的心,可悲的是她获得的仅是新生活的幻影,未能转化为自己的性格力量。面对自己和觉新青梅竹马的纯洁爱情将被封建长辈无情拆散,她没有勇敢地起来反抗,主动争取幸福,却将其埋藏心底,等待着双方家长的恩赐。当爱情的希望转化未为泡影时,她以极大的痛苦接受了长辈硬加给她的无爱的婚姻。年轻的梅丧失了青年人本应有的热情,在悲哀、孤寂中离开了没有爱的人世。她埋怨命运对她的不公,人们也感慨与封建礼教对她的爱情幸福的摧残,岂不知她是死在自己的软弱与顺从之中。在梅意识中,有不可违的母命,有不可反抗的礼教,有至死必从的丈夫,念念不忘的爱人,惟独没有的是她自己应该争取的幸福。传统理念的毒害使她甘愿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只知自叹命薄,用强烈的宿命观来承受生活给予她的一切不公平。追求“婚姻自由”与“个性解放”对于她是遥远而不现实的梦,不愿争取自我,不懂自身还存在着自我的生存价值,更不知女性还应该有女性的个人自我意识。最终,梅尝到了服从命运的苦果,不可避免地结束了没有自我的短暂人生。
在封建专制礼教的严重束缚和毒害下,梅芬精神麻木,神志昏昏,再也无力自拔,她只能在经受长久得精神上的摧残与折磨之后,在忧郁痛苦中死去,成为封建礼教下的牺牲品。
参考文献:
[1]巴金.家[M].浙江: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2]陆文彩.中国现代文学女性形象初探[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
[3]刘慧英.走出男权传统的藩篱——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批判[M].1995.
关键词:女性主义批评;家;巴金;女性形象
女权主义批评认为,女性应该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意识形态领域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在文学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中也应拥有同等的权利,女性要以鲜明的性别意识与男性主宰的社会秩序对立。巴金在《家》中表现出的对女权思想的认同进而塑造出像琴这样具有女性意识的女性形象,并无确切的证据能够说明其明显地、系统地接受女权思想的影响,较为合理的解释应该是巴金从自身的经历中感受到现存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秩序对女性的挤压、迫害,对女性权利的侵害,而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以宽厚的人文情怀给予关注,无意识地顺应、附和了女权主义的主张,与女权主义走到了一起。由于这样,巴金在《家》中对并无女性意识的女性人物如鸣凤、钱梅芬、瑞珏等给予了深切的同情。上个世纪80年代就有论者开始反思巴金笔下的悲剧女性:“因他的恨,植根于爱,这就使他笔下的女性写得十分令人爱怜同情。”《家》中所描绘的那如牢狱一般的环境是阴森的、凄厉的,许多人在里面受苦,挣扎;没有青春,没有幸福,永远做着不必要的牺牲,最后不得不走向死亡,而女性的结局更其可悲。
有着秀美外表和纯洁的心灵的鸣凤在高家的地位是极卑微的。她觉得,“世间的一切都是一个万能的无所不知的神明安排好了的”,所以她对于自己的境遇是“顺受的,毫不抱怨,毫不诉苦的。像大海一样,它接受了一切,吞下了一切,可是它连一点吼声也没有。”她爱觉慧,渴望跟他在一起,但又不敢接近他,这是因为她的封建封建等级观念在作怪,她从来没有忘记觉慧是主子,而自己是奴隶的不同地位。因此,她虽然喜欢觉慧,却不幻想将来觉慧会娶她,只愿“我一辈子在这里服侍你,做你底奴隶,时时刻刻在你身边。”当她确知自己被高老太爷当成礼物送给冯乐山做姨太太时,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她痛苦地挣扎着。首先,她想通过太太来救她,于是她苦苦地哀求太太帮她取消这门婚事,并表示愿意在高家做一辈子奴仆,真心诚意地服侍太太和少爷,可惜太太救不了她。然后,她想到了那个一直被她当作救星来崇拜的觉慧,希望他能把自己救出苦海,然而觉慧在忙着他的事,连话都没能跟她说上几句。直到最后一夜,她还抱着一丝希望去找他,“看他底意思怎样”。当她从觉慧的房里出来时候,她完全陷入绝望的境地,“她知道这一次真正是一点希望也没有了。”于是在无奈的情况下,她勇敢地选择了最后一条出路,结束了自己珍爱的年轻的生命,以死来维护自己的爱情。鸣凤没有屈从命运的安排,选择跳湖自杀了,这既是被逼,也是一种反抗,向吃人的封建制度、封建等级观念表示了抗议。
处在主人地位的小姐们,她们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条件,也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她们有着那么好的生活条件,本可以享受到青春、爱情、婚姻、幸福,人生可以开出绚丽的花朵,可是正当她们个性发展的时候却受到封建家庭制度或社会恶势力的摧残,或者她们本身受到了封建文化的毒害、束缚,以致屈服于封建礼教,完全没有反抗意识,成为旧制度、旧礼教的牺牲品。
在《家》中,女性的悲剧同样也发生在处于主人地位的小姐们的身上,梅芬就是典型的例子。她与觉新倒是门当户对,然而她同样没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和自由。父母之命,轻易地断送了她的幸福,正像梅芬自己说的那样,她就像深秋的一片黄叶,一天天走向了枯萎和飘零。
梅芬是一个受过“五四”思想感染的知识女性,新思潮曾触动过她的心,可悲的是她获得的仅是新生活的幻影,未能转化为自己的性格力量。面对自己和觉新青梅竹马的纯洁爱情将被封建长辈无情拆散,她没有勇敢地起来反抗,主动争取幸福,却将其埋藏心底,等待着双方家长的恩赐。当爱情的希望转化未为泡影时,她以极大的痛苦接受了长辈硬加给她的无爱的婚姻。年轻的梅丧失了青年人本应有的热情,在悲哀、孤寂中离开了没有爱的人世。她埋怨命运对她的不公,人们也感慨与封建礼教对她的爱情幸福的摧残,岂不知她是死在自己的软弱与顺从之中。在梅意识中,有不可违的母命,有不可反抗的礼教,有至死必从的丈夫,念念不忘的爱人,惟独没有的是她自己应该争取的幸福。传统理念的毒害使她甘愿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只知自叹命薄,用强烈的宿命观来承受生活给予她的一切不公平。追求“婚姻自由”与“个性解放”对于她是遥远而不现实的梦,不愿争取自我,不懂自身还存在着自我的生存价值,更不知女性还应该有女性的个人自我意识。最终,梅尝到了服从命运的苦果,不可避免地结束了没有自我的短暂人生。
在封建专制礼教的严重束缚和毒害下,梅芬精神麻木,神志昏昏,再也无力自拔,她只能在经受长久得精神上的摧残与折磨之后,在忧郁痛苦中死去,成为封建礼教下的牺牲品。
参考文献:
[1]巴金.家[M].浙江: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2]陆文彩.中国现代文学女性形象初探[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
[3]刘慧英.走出男权传统的藩篱——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批判[M].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