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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杨时作为二程弟子,完善并发展了二程的“格物致知”理论,建立了以“诚”为核心的“格物致知”体系。
关键词 杨时 格物致知 道德哲学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291-01
宋明理学从根源上说是道德哲学,它所有的论证与理论体系的构建都是为了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样如何从此岸的自然人到达彼岸的道德人,无疑成为了宋明理学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因此《宋史·道学传》中有“大抵以格物致知为先,明善诚身为要”。二程开始了有宋一代“格物致知”理论的发微,对“格物致知”进行了理论构建,作为二程四大弟子之一的杨时,一方面继承了二程的“格物致知”学说,继续对其进行完善;另一方面,他并不拘于二程理论之圉,吸收了其他各家的精华,发展了二程的学说。
一、理论体系
在二程处“格物、致知”的目的是求知,而知为何物、知在何处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二程认为知为人心所固有的“天德”,格物的目的就是求知于人心之中,程颐认为“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則不能得之﹐而致知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因物有迁,迷而不知,则天理灭矣,故圣人欲格之。①”程颢说:“人心莫有不知,惟蔽于人欲,则亡于天德。②”以此为基础二程构建了格物致知的前提和理论框架。
格物、致知在二程处是“格万物——穷万理——致心知”的逻辑关系,杨时继承师说,并将其推向极致。
第一,杨时对二程的继承。杨时十分重视“格物”,他说:“盖天下国家之大,未有不诚而能动者也。然而非格物致知乌足以知其道哉?《大学》所谓诚意、正心、修身,治天下国家之道,其原乃在乎物格,推之而已。”这里杨时明确提出了两个主要的概念:诚、格物,首先他将诚定义为国家发展的决定因素,而对诚的认识在于格物致知,接着他从“八条目”入手提出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物格,其他的“七目”都是物格之后的推论演化而已。如果将其学说的基点与二程的基点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两者都是将格物放在理论的起点,目的都是穷理致知。他说:“致知必先于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斯知止矣。此其序也。③”杨时“格物、致知”的逻辑路线可以简单描述为“格物——知至——知止——致知”,这与二程的“万物——穷万理——致心知” 相比,只是更为详细的将后者展开论述。在格物之后两者都是穷理,而杨时对二程的穷理进行了分解,分为了知至和知止两个阶段。从这个角度看二程只是提出了理论的框架,杨时对其进行了充实,穷万理只是一种理论构建,而杨时的知至而后知止则是对穷理过程的诠释。
第二,杨时对二程的发展。二程将格物定义为穷尽事物之理的过程,这里的“物”即指向一切客观存在及一切的主观的人类活动,“物则事也”、“凡遇事皆物也”,“格”的意思是“穷”、“止”,因此二程认为要致心中之知,应当穷尽事物之理,这样才能致心中之知。杨时并没有在穷理上下功夫,而是注重于格自身而求诚。
杨时看到了格万物的理论缺陷所在,“物固不可胜穷也”、”号物之多至于万,则物盖有不可胜穷者”,人不可能对数以万计的事物一一进行探究和认知。这里需要提到的是杨时对气的态度,杨时认为天下万物由气而生,同时杨时认为气的存在只是客观的存在,没有讨论的价值所在,所以对于气化而生的万物同样没有讨论的必要,唯一值得关注的只有人自身。对于这种情况,杨时将格物的对象指向了人自身,提出了“反身而诚”。
二、方法和目的
杨时将“格物致知”的定义为穷理求知,这个过程其实也是“反身而诚”。杨时提出:“从一己之修身,到治国平天下,都有规则可循,而皆以诚意为主”。他认为“诚意“为大学内圣外王的修行之根本,“格物致知”的功夫即是在诚意。他强调“苟无诚意,虽有其道,不能行。”这样“诚”的落实便成为了杨时格物致知思想的重中之重。
“诚”是儒家学说中一个重要概念,杨时将这个概念引入自己的学说,在原有涵义中注入自己的理解,完善了二程在理论架构上的缺陷。杨时在论述“诚意”时强调了它的作用就像他所说的“尽其诚心而无伪焉,所谓直也”,诚意的作用就是使“心”直而无伪,这里的“心”是喜怒哀乐性情的展现。直伪的区别在于性情萌发过程中个人意识的参与与否,这样诚意状态的体现直接转换为直伪的鉴别,杨时认为这种鉴别的能力需要自己的体验,而语言、书籍是无法分析与描述的,对于如何体悟,杨时提出了一种方法,即燕园小屋、幽静之所、参悟体会、把握诚意,而这种方法在形式上与佛家坐禅相类,以致被后人视为杨时后落入佛道。明确了诚意的状态,杨时继而提出了体中,并将其作为达到诚意的方法。体中的作用在于在性情尚未萌发之际,即喜怒哀乐未发之际,认识尚未参杂个人意识的纯意识,在此基础之上执而勿失,便是达到了直,也就是达到了诚意的状态,诚便在此时得以落实。
杨时的格物致知理论基本框架到此得以建立。虽然从理论源头上看,杨时几乎全盘接受了二程的相关理论,但是可以看出杨时并没有固步自封,而是以二程为基础,建立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他调和了程颢、程颐之间存在的矛盾,将格物的内探与外求结合,将致知的内源性归结到人的诚意,为后来的朱熹集大成奠定了基础。
注释:
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北京:中华书局. 1981年版.第 316页.
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24页.
杨时.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龟山集.香港: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241页.
关键词 杨时 格物致知 道德哲学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291-01
宋明理学从根源上说是道德哲学,它所有的论证与理论体系的构建都是为了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样如何从此岸的自然人到达彼岸的道德人,无疑成为了宋明理学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因此《宋史·道学传》中有“大抵以格物致知为先,明善诚身为要”。二程开始了有宋一代“格物致知”理论的发微,对“格物致知”进行了理论构建,作为二程四大弟子之一的杨时,一方面继承了二程的“格物致知”学说,继续对其进行完善;另一方面,他并不拘于二程理论之圉,吸收了其他各家的精华,发展了二程的学说。
一、理论体系
在二程处“格物、致知”的目的是求知,而知为何物、知在何处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二程认为知为人心所固有的“天德”,格物的目的就是求知于人心之中,程颐认为“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則不能得之﹐而致知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因物有迁,迷而不知,则天理灭矣,故圣人欲格之。①”程颢说:“人心莫有不知,惟蔽于人欲,则亡于天德。②”以此为基础二程构建了格物致知的前提和理论框架。
格物、致知在二程处是“格万物——穷万理——致心知”的逻辑关系,杨时继承师说,并将其推向极致。
第一,杨时对二程的继承。杨时十分重视“格物”,他说:“盖天下国家之大,未有不诚而能动者也。然而非格物致知乌足以知其道哉?《大学》所谓诚意、正心、修身,治天下国家之道,其原乃在乎物格,推之而已。”这里杨时明确提出了两个主要的概念:诚、格物,首先他将诚定义为国家发展的决定因素,而对诚的认识在于格物致知,接着他从“八条目”入手提出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物格,其他的“七目”都是物格之后的推论演化而已。如果将其学说的基点与二程的基点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两者都是将格物放在理论的起点,目的都是穷理致知。他说:“致知必先于格物,格物而后知至,知至斯知止矣。此其序也。③”杨时“格物、致知”的逻辑路线可以简单描述为“格物——知至——知止——致知”,这与二程的“万物——穷万理——致心知” 相比,只是更为详细的将后者展开论述。在格物之后两者都是穷理,而杨时对二程的穷理进行了分解,分为了知至和知止两个阶段。从这个角度看二程只是提出了理论的框架,杨时对其进行了充实,穷万理只是一种理论构建,而杨时的知至而后知止则是对穷理过程的诠释。
第二,杨时对二程的发展。二程将格物定义为穷尽事物之理的过程,这里的“物”即指向一切客观存在及一切的主观的人类活动,“物则事也”、“凡遇事皆物也”,“格”的意思是“穷”、“止”,因此二程认为要致心中之知,应当穷尽事物之理,这样才能致心中之知。杨时并没有在穷理上下功夫,而是注重于格自身而求诚。
杨时看到了格万物的理论缺陷所在,“物固不可胜穷也”、”号物之多至于万,则物盖有不可胜穷者”,人不可能对数以万计的事物一一进行探究和认知。这里需要提到的是杨时对气的态度,杨时认为天下万物由气而生,同时杨时认为气的存在只是客观的存在,没有讨论的价值所在,所以对于气化而生的万物同样没有讨论的必要,唯一值得关注的只有人自身。对于这种情况,杨时将格物的对象指向了人自身,提出了“反身而诚”。
二、方法和目的
杨时将“格物致知”的定义为穷理求知,这个过程其实也是“反身而诚”。杨时提出:“从一己之修身,到治国平天下,都有规则可循,而皆以诚意为主”。他认为“诚意“为大学内圣外王的修行之根本,“格物致知”的功夫即是在诚意。他强调“苟无诚意,虽有其道,不能行。”这样“诚”的落实便成为了杨时格物致知思想的重中之重。
“诚”是儒家学说中一个重要概念,杨时将这个概念引入自己的学说,在原有涵义中注入自己的理解,完善了二程在理论架构上的缺陷。杨时在论述“诚意”时强调了它的作用就像他所说的“尽其诚心而无伪焉,所谓直也”,诚意的作用就是使“心”直而无伪,这里的“心”是喜怒哀乐性情的展现。直伪的区别在于性情萌发过程中个人意识的参与与否,这样诚意状态的体现直接转换为直伪的鉴别,杨时认为这种鉴别的能力需要自己的体验,而语言、书籍是无法分析与描述的,对于如何体悟,杨时提出了一种方法,即燕园小屋、幽静之所、参悟体会、把握诚意,而这种方法在形式上与佛家坐禅相类,以致被后人视为杨时后落入佛道。明确了诚意的状态,杨时继而提出了体中,并将其作为达到诚意的方法。体中的作用在于在性情尚未萌发之际,即喜怒哀乐未发之际,认识尚未参杂个人意识的纯意识,在此基础之上执而勿失,便是达到了直,也就是达到了诚意的状态,诚便在此时得以落实。
杨时的格物致知理论基本框架到此得以建立。虽然从理论源头上看,杨时几乎全盘接受了二程的相关理论,但是可以看出杨时并没有固步自封,而是以二程为基础,建立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他调和了程颢、程颐之间存在的矛盾,将格物的内探与外求结合,将致知的内源性归结到人的诚意,为后来的朱熹集大成奠定了基础。
注释:
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北京:中华书局. 1981年版.第 316页.
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24页.
杨时.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龟山集.香港: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2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