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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元明时期是汉语词汇发展的重要阶段。除产生了一批具有元明时期个性特征的词语外,在汉语常用词方面,成批地出现了在历时更替过程中具有主导词地位的词。《训世评话》文白对照,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明初常用词新旧质素的兴替概貌。选取其中九组词,通过共时描写和历时对比,进一步揭示每组词的兴替变化及其在元明的主导词地位。
关键词:元明;《训世评话》;常用词;历时演变;兴替变化
中图分类号:H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1101(2013)04004109
明代初年的白话资料被挖掘利用的较少,成书于1473年(朝鲜成宗四年,明成化九年)六月的朝鲜汉语口语教材《训世评话》①
是可以充分利用的口语资料,它反映了白话词汇替代文言词汇的演变概貌,其中一批在元明时期发生较大变化的常用词是我们研究唐宋以来汉语常用词兴替历史的较好的资料,值得研究。学界已有论及,如汪维辉[1]在论及《老乞大》四种版本中常用词历时更替过程中涉及到“言语—话”、“面—脸”、“道—说”、“将—拿”、“饥—饿”、“(天)明—(天)亮”更替变化,也曾列举了《训世评话》中这四词的表现;陈莉[2]对近代汉语五组常用词兴替进行专题论证,其中涉及到《训世评话》中的4组动词“入—进、给—与、立—站、走—跑”。张美兰[3-6]通过《训世评话》文白对照,专题描写了在元明时期完成了新旧兴替40多组词(A>B,“>”表示替代或占主导词地位):话>言、衣裳(衣裳>衣、衣服>服、衣裳>衣服)、一会(儿)(一会>有顷)、脖(脖>颈)、表“奶汁”义的奶(奶>乳)、蛋(蛋>卵)、旮旯(旮旯>隅)、自家>自己、勾当>事、房(子)>屋/室、爷娘>父母、表“具体物件”义的“东西”>物、表“含食物之液体” 义的汤>羹/饮、表 “仆役、随从”义的伴当>从者/下人、唝(哄)/欺弄/赚>欺、煮>烹、吃>食、打围>猎、搬>迁/徙/移、听(见)>闻、等>待/侍、恼>怒、背>负、住/坐住>居、寻/打点>搜/访/求、讨/央及>觅/取/乞、撞见>逢/遇、答应>对/答、怕>畏/恐、害(病)>患/疾/病、害羞>耻/惭/愧/羞愧、好了>愈/差、颩(丢)/撇>弃/掷、绑>缚、瞎>盲、怪>诮、抬>担、叫>呼、教/着>使/令 、啼哭>哭、穿>衣/着/服/被(披)等等。
本文拟在学界论述汉语常用词历时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利用《训世评话》[7]的材料,以概念语义为研究单元,定性定量地讨论该书反映在元明时期逐渐成为常用词主导词的另外几组词。论述中引文则文言、白话并行,每组词下方出现的数字为出现频率数,“——”前为文言文及其引例数, “——”后为白话文及其引例数,全文同,引文后注引文故事的则数。
1.称谓“男子的配偶”:妻88、娘子8、妇5——娘子按:《训世评话》中“小娘子”6例对应文言文“妾”。如:(1)及归家,妻问买妾安在。——回家来,娘子问商道:“你买的小娘子在那里?”(2)我元是此家妾也。——我原是主人家官人的小娘子。
(3)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齐国有一介人,他有两介娘子,一介是小娘子。
“家小”3例,对应文言文“妻”。如:(4)皇天见汝恭敬谨慎,使我权作妻,孝养汝矣。——皇天见你从小恭敬谨慎,教我权做家小,密密的服事你。
“老婆”2例,对应文言文“妻”。如:(5)无乃为汝妻所伤乎?——这般遭伤?莫不你老婆抓了?
(6)汝若寻来,我与女子作汝妻。——你去若寻得丈夫来呵,便把我的女儿做你老婆。”68、媳妇22、妇人5、老婆2、奶奶6、家小3;妾8——小娘子6、(小)媳妇2
表示“男子的配偶”从古到今有很多词。“妻”从古至今都用,近代加“子”构成“妻子”,沿用至今。唐宋开始先后出现“浑家”、“娘子”、“媳妇”、“老婆”、“奶奶”、 “家小”等称谓词。其中“娘子”、“媳妇”是元明时期口语主导词,明末开始用于泛称,进一步发展为社会称谓词。“浑家”是唐宋以来民间对妻子的一种称呼,话本小说多见,明代开始淡出,后期用例更少;“老婆”为妻子之俗称大概是在宋代,宋元话本《错斩崔宁》中出现了这一义项,元曲明小说也多有使用。明末开始作为口头称谓,用于非正式场合,《水浒传》、《醒世姻缘传》等小说中使用较多。而在正式的书面语中,几乎没有使用。
《训世评话》称谓“男子的配偶”,文言文用词有三:妻73、娘子8、妇5,主要是“妻”;翻译对应的白话文用词有七:娘子62、媳妇13、妇人7、老婆2、奶奶2、家小1,其中主要称谓词是“娘子”,其次是“媳妇”。这正好反映了元至明初汉语该称谓之实际情况。下面就“娘子”和“媳妇”用法特点加以说明。
A.妻54——娘子54,可以面称,也可以背称。如:
(1)夫问妻曰:“此马何若此乎?”妻荅曰:……——丈夫问娘子说道:“这马怎麽这般乱呌聒噪?”娘子回说:……(第40则)
(2)妻迎问买妾状,具以实告。妻曰:“济人危急,为德甚大,当更为君图之。”未几,妻有孕,生邦美。——他的娘子迎见问:“你买小娘子来麽?”那人说:“我不曾买。”就开说上项的缘故。娘子说:“好,好!你救济人的危急,好德厚,後日再计较讨也罢。”无多时,那娘子怀身,生下一箇儿子,呌名邦美。(第38则)
(3)年十八,嫁与本县李橿为妻,尽妇道。——年到十八岁,嫁与本县里住的李橿做娘子。这妇人尽那媳妇的道理。(第18则)
(4)昔有徐神翁者,甚畏其妻。——有一箇徐神翁道的官人,常常怕娘子。(第36则)
(5)其妻自去持水与饮。——娘子故意自家舀水馈他喫。(第39则)
在《训世评话》文言文中已有8例“娘子”的用法,有3例仍以“娘子”对译。如:
(6)从者曰:“娘子所求,何不买哉?”--- 根他的一箇伴当告说:“官人,你临行时,娘子分咐买头面,官人既应许了,却怎麽不买?” (第44则) 文言文中有5例“娘子”,白话文对译为“奶奶”,均为第47则中一老者背称赵秀才已逝之妻罗氏。而同则故事中赵秀才背称妻子,文白均用“娘子”。如:
(7)自夫人之死,娘子身被衰麻。——这老娘死了後头,罗妳妳身穿著麻衣。(第47则)
(8)娘子不从,遂以罗帕自缢。——那贼军要下手妳妳,妳妳直不肯,就吊死。(第47则)
(9)娘子平日聪眀才慧,流軰莫及。——娘子,你在生时聪眀智慧,十箇九箇也都赶不上。(第47则,赵氏称自己妻子)
按:“娘子”本为女子的通称,宋元时,在亲属称谓中丈夫称呼妻子为娘子。在“娘子”前面添加前缀“大、小”,区分妻妾,“大娘子”指正妻,“小娘子”为妾。元·陶宗仪《辍耕录·妇女曰娘》:“都下自庶人妻以及大官之国夫人,皆曰娘子。”俞正燮在《癸已存称》卷四《女人称谓贵重》中列举了宋、辽、金代石刻及文献中称“娘子”之例。该词六朝、唐人相沿,辽、金、元皆承用之。明代呼妻为“娘子”是“妻子”义的主要用法。刘岩[8]统计《水浒传》中称呼妻子为“娘子”有84次,可用作对称,也可用作他称。其次是“老婆”40次,“浑家”3次。《三言》中称谓“妻子”主要有:“娘子”528次,“浑家”266次,“老婆”186次。 到了明末《醒世姻缘传》中“娘子”单用虽然仅31例,但“娘子”泛指称化,成为社会称谓词,用在“姓名或名或官职名+娘子”有175例,如“狄大官娘子”、 “骆校尉娘子”“薛三省娘子”、“相栋宇娘子”等按:文献有自己的个性特点,如《三国演义》称谓“妻子”只用“ 妻、老妻、前妻、后妻、次妻、妾”。《西游记》中没有“娘子”称谓“妻子”的用法。(参见文献[9]) 再如《金瓶梅》中有“老婆”305 次,“妻”184 次,“媳妇”167 次,“浑家”23 次,“婆娘”23 次。没有“娘子”。(参见文献[10])[9]。“娘子”在明末南方口语保留着,在北方口语少见。
B1.妻9——媳妇11,其中7例为婆婆称指子之妻。
(10)其妻曰:“如今带妓而来!” ——媳妇回说:“妈妈,你不知道!人都说他到京迷花恋色,果然如今带一介衏来了!” (第44则)
(11)姑盜杀(鸡)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婆婆偷那鸡儿喫时,这媳妇见了那鸡儿,对者那卓儿不喫啼哭。 (第15则)
(12)若得夫来,与女作妻。——你若寻丈夫来呵,我与你女儿做媳妇。(第40则)
(13)今贫若是,身复为奴,何敢屈夫人为妻?——我是贫贱,不敢教你做媳妇。(第5则)
B2.妇4——媳妇4
(14)妇之罵汝,岂不宜哉!——媳妇打你好!(第44则)
(15)妇道甚修,家法甚整。——修整家法,儘着媳妇的道理。(第47则)
B3.妾2——(小)媳妇2
(16)其妻归,告其妾曰:……——回到家里,对小媳妇说道:……(第63则)
按: “媳妇”原作“息妇”,指子之妻,后也指己之妻,见于宋元时期口语文献中。如:
(17)有一言却烦汝,传语九州刘安抚,交亲自来取媳妇。 (《刘知远诸宫调》)
明代中后期口语文献中“媳妇”一词多用。《醒世姻缘传》中“媳妇”单用“媳妇”( 72例,用于叙称46例,用于背称26例)、“媳妇儿”36例 、“媳妇子”13例, 共121例,略低于同期民间盛行的“老婆”一词(“老婆”113例、 “大老婆”14例、“婆子”19例、“大婆子”3例)。而“媳妇”一词也泛称化,用于“姓名+媳妇”有268例,如“狄周媳妇”、“李成名媳妇”等,属于社会称谓词[9]。相对于“娘子”一词,“媳妇”在明中后期北方口语中多见。《型世言》有“娘子”、“妇”,没有“媳妇”。三言二拍中“娘子”多,“媳妇”少。《金瓶梅》中有 “媳妇”167次,没有“娘子”[10]。
2. 称谓“丈夫之母”:姑7——婆婆7
对夫之母的称谓,古代用“姑”。《尔雅·释亲》:“妇称夫之父曰舅。”又“妇称夫之母曰姑”。“婆”、“婆婆”本称老年妇女。大约在唐以后,始称夫之母。元明开始多见,并成为通用称谓,沿用至今。元·高明《琵琶记·蔡母嗟儿》:“公公婆婆,媳妇便是亲女儿,劳役事,本分当为。”关汉卿《窦娥冤》第一折:“婆婆也,你岂不知羞。”《训世评话》中出自第15则,“姑”、“婆婆”文白对照,如:
妻常躬勤养姑,又远馈羊子。尝有他舍鸡谬入园中,姑盜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恠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他肉。”姑竟棄之。後盜有欲犯妻者,乃先刼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盜曰:“释汝刀从我可全,不从我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盜亦不杀其姑。——这娘子自家养活婆婆,无些儿怠慢,又准备盘缠远送与丈夫使用。有一日,隣家的鸡儿错入他园子来,婆婆偷那鸡儿喫时,这媳妇见了那鸡儿,对者那卓儿不喫啼哭。婆婆问他啼哭的缘故,媳妇回说:“自伤家道艰难,要喫肉时喫别的肉。”婆婆听了这话,就颩了。那时强盜乱起,抢夺人马钱粮。那强盜却听得这媳妇儿有好模样,便要取他,到那家里围住了房子,要弄了媳妇。先嚇他婆婆,那媳妇听得那意思,拿者刀儿出门者。那强盜说道:“媳妇你颩了刀儿,从我呵,保你身子;不从我呵,便杀你婆婆!”这媳妇听这话,就望天叹息,把自手拿的刀儿来自刭脖子死了。那强盜不曾杀了婆婆,就都出去了。(第15则)
按:明代口语作品中“公公”、“婆婆”是指称丈夫的父母最为常用的称谓词语。王晓丽[11]统计,三言二拍中只用婆婆16例,未见“姑”。黄悦[9]统计《醒世姻缘传》中对丈夫的母的单称仅有“婆婆”129例、“婆”10例。对丈夫的父母的合称有“公姑”2例、“翁姑”8例、“舅姑”1例、“翁婆”3例、“公婆”31例。
《训世评话》白话文该条的用法基本反映了明代特点。
3. 助动词表“要、打算”义:欲33、将欲1、要1、将3——要67、待要4、待1 表示“意愿”的助动词,古代常用的有“欲、肯、要、待”等。表意愿的助动词是由表“须要” 助动词引申而来,始于唐代按:卢卓群《助动词“要”的汉代起源说》中的观点:“东汉时从动词发展出了“必要式”的助动词“要”,到了唐代又发展成了“意志式”的助动词“要”。学界基本认同表示“将要”的“要1:”出现最早,不晚于东汉;表示“须要”的“要2”的出现应不晚于六朝。表示“做某事的意志”的“要3”则可能晚至中唐。。《唐五代语言词典》收有该词,“要:想,希望。”该类助动词“要”在唐代用例不断增多,《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有7例;《敦煌变文校注》有87例;《祖堂集》按:《祖堂集》中表示施事者意愿,义犹“想要”、“希望”、“打算”、“准备”的助动词共有七个:“欲”86例、“欲得”36例、“要” 58例 、“拟”47例、“欲拟”1例、“拟欲”6例、 “肯”29例。但相对于133例“欲”(含“欲”86例、“欲得”36例、“欲拟”1例),“欲”是该义域的主导词。有58例。宋代的用法,韦伟[12]调查了《朱子语类》中“要”共有4 816例,其中表示“必须”或“意愿”的助动词“要”有4 155例,尹超[13]考察了《近代汉语语法资料汇编·宋代卷》,共有“要”745例,其中表示“必须”或“意愿”的助动词“要”有576例。可见在宋代助动词“要”的使用己经非常成熟了。而元代及元明之交,口语文献中表 “要、打算”义助动词主要有“待、待要、要”,其中“待”在北方文献中较常见。明代开始“要”占主导地位。《元刊老乞大》[14]可为旁证。首先,文中助动词“要”的用例只有4例。而“待”有17例(“待16”、“待要1”),这17例到明、清代版本中大部分都被“要”代替,少数为助动词“想1”、“肯1”、“待要1”。如:
(1)[元]旧:恰待寻恁去来,你却来了。
[明]飜①按:这四本《老乞大》大致的年代,[旧]:旧本老乞大(庆北大学校出版部影印本);[飜]:飜译老乞大(亚细亚文化社影印本) 约刊行于1507—1517年间;[新]:老乞大新释(ソウル大学校藏本) 刊布于1761年,即清乾隆二十六年;[重]:重刊老乞大(东洋文库藏本) 刊布于1795年。:待要寻你去来,你却来了。
[清]新:刚要寻你去,你却来了。
[清]重:待要寻你去,你却来了。
(2)[元]旧:客人毎,你这马待要卖那?
[明]飜:客人们,你这马要卖么?
[清]新:客人们,你这马要卖么?
[清]重:客人们,你这马要卖么?
类似的情况在明版《朴通事谚解》与清版《朴通事新释》[14]中也出现:如:
(3) [明] 谚:你待买什么本事的马?
[清] 新:你要买什么马?
其次,元代《旧老》中“要”的用例只有4例。到了清代本中经常看到根据上下文改动时加入助动词“要”的情况。如:
(4)[元]旧:俺明日五更头早行也,咱毎算了房火钱者。
[明]飜:我明日五更头早行,咱们算了房火钱着。
[清]新:我明日五更天就要早行,咱们算了房钱火钱。
[清]重:我明日五更天就要早行,咱们计了房钱火钱。
类似的情况在《朴通事谚解》与《朴通事新释》[14]中也出现:如:
(5) [明]谚:我打一副刀子。
[清]新:我要打几副刀子。
《训世评话》白话文也反映了助动词“要“在明代的主导词地位。其中白话文“待”仅1例(将1—待1),“待要”连文有4例(将2—待要3;将欲1—待要1)。“要”是主导核心词(欲33—要33;要1—要1、愿1—要1),另有翻译时增译的32例“要”。如:
(6)老夫将死之命,为君所生,恩德如天。——老人遇着災难,七八待死,被先生救活的阴德天一般。(第31则)
(7)苏州有一商,将赴亰。——苏州住的一箇铺家,待要买卖赴亰去时。(第44则)
(8)将欲立国,俱无配匹,——待要建都,都无有配对。(第64则)
(9)王怒,使金瓜将军拿下问罪,——待要金瓜将军拿下来问罪。(第19则)
(10)冬节欲食筍。——冬月里要喫竹筍。(第4则)
(11)吾欲以此人作壻。——我要把这人做女壻。(第10则)
(12)左右欲兵之。——左右的人要砍了他。(第13则)
文言文中仅有1例用助动词“要”的,如:
(13)授与丹曰:“知君要问命,故聊以此为报。”——那官人怀里拿出一通占书,与他秀才说:“我知道先生要筭命,因此把这箇报荅你。”(第31则)
而文言文中没有使用文言助动词的,在白话文翻译使用助动词“要”的情况,这样的用例有32例。如:
(14)明日主人杀羊馈客。——这主人家官人眀日要宰羊接待贵客。(第50则)
可见,元代的“待、待要”在《训世评话》中已经让位给“要”了。这与明初《逆臣录》用法基本一致。查检《逆臣录》助动词“要”常用,对照于明代《翻译老乞大》、《朴通事谚解》,《训世评话》似乎表现得更充分一些。同时《训世评话》中还出现了个别由助动词引申出假设连词“要”的用法。如:
(15)这秀才临去时,心里忧愁:要去呵,家有母亲和娘子,捨不得去;不去呵,悞了功名。(第47则)
蒋绍愚[15]指出:当一个词的另一个引申义出现时,说明这个词比较成熟的阶段了。助动词“要”在元明是常用词时,它往往容易引申出另一个意义,如表示假设的连词。这一用法是在助动词基础上引申的,最早用例是在明代。
《训世评话》助动词“要”是该义域的主导词。明清时期如此。
4.“哀痛、悲痛”义:哀7、不胜心目1、恸1、悲痛1、痛2、痛哭1——哀痛11 “痛”,《说文·广部》:“病也。”指身体上疼痛,属于感觉域中的词。后来引申为“心里的痛苦”,由感觉域转入心理域。魏晋时期用例增多。宋元时期,尤其在口语化程度较高的文献中,“痛”侧重于心理层面上的“痛苦、悲伤”义。颜玉君[16]调查,《朱子语类》中有252个“痛”。但是,超过一半的“痛”并不用以表本义“身体疼痛”义。其中105个“病痛”指毛病、问题,而非“身体上的疼痛”;52个“痛”充当状语成分,表“极度”、“甚”,及13个“痛痒”表示紧要的事。在《五灯会元》中6例“痛”表内心悲痛义,22例做修饰语,同副词“甚”或“狠狠地”(痛打、痛斥),10例“痛痒”表示紧要的事,有31个“痛”表“身体疼痛”义。《元刊杂剧三十种》,20例“痛”充当状语成分,20例“痛”表内心悲痛的用法,仅有1例“痛”代表身体疼痛。《清平山堂话本》“痛”出现14次,单音节“痛”表疼痛仅2例,“疼痛”连文3例,其余9例表示“痛哭”(4例)“痛心”3例,哀痛2例。由此可见,宋元之间“痛”之引申义比本义的运用更为广泛。“痛”为修饰成分作状语的用例大幅度增加,如痛斥、痛骂、痛领、痛败、痛伤、痛泣、痛打等。如:
(1)这瞎汉来言里纳败缺,脱下衲衣,痛打一顿。(《五灯会元》卷十一)
(2)只他做经筵,也不柰何,说得话都不痛快,所以难。(《朱子语类》卷九十五)
(3)可惜恁、好景良宵,未曾略展双眉开口。问甚时与你,深怜痛惜还依旧。(柳永《倾杯乐》词)
(4)书寄乡关,说起教人心痛酸。你传示俺八旬爹妈,道与我两月妻房,隔渉万水千山。(《蔡伯喈琵琶记》卷下)
“痛”之“哀痛”义,在《训世评话》一书文白对照的例证中得到佐证。白话文中的“哀痛”是对应文言词“哀”7例、“恸”1例、“痛”2例、“悲痛”1例、“痛哭”1例的。如:
(5)宗(孟宗)入竹林哀泣。——孟宗走到竹林哀痛啼哭。(第4则)
(6)淑女备礼葬之,过哀不食而死。——他娘子淑女好生备办,尽礼埋葬,哀痛啼哭,不喫饮食,就气死了。(第18则)
(7)号恸久之。——这般说,号天哀痛多时了。(第9则)
(8)不能渡,号天痛哭。——不能过海,呌天啼哭。(第17则)
(9)妾死痛酷,无所告诉。——小女哀痛,一年无有告处。(第37则)
(10)爱卿哀毁如礼,亲造棺槨,置坟垅而葬之。——这娘子十分哀痛,做了棺材,亲自背土埋葬了。(第47则)
(11)赵子闻此言,哀伤不已。——这秀才听了这话,啼啼哭哭,十分哀痛。(第47则)
(12)父母殁,葬毕,长慕追思,不胜心目。——他爷孃殁了,埋葬的後头,长日想著爷孃,哀痛不尽。(第60则)
明清“痛”多指心理层面的负面感受,如痛楚、伤痛、悲痛。形容词+“痛”的复音词如:苦痛、悲痛、哀痛、怨痛、大痛、悔痛等也大量使用。 “痛”成为 “心里的痛苦”心理域语义的主导词。
5. “玩耍”义:a. 戏耍:逰戏2——耍2/戏耍1;b. 欺弄(轻侮捉弄):狂僻1——狂耍1;c. 非礼: 淫1——耍3
“耍”萌发于唐代,在唐五代诗词中偶有用例。宋代已见。宋·周密《武林旧事·瓦子勾栏》:“外又有勾栏甚多……或有路歧不入勾栏者,只在耍闹宽阔之处做场者,谓之‘打野呵’,此又艺之次者。” 宋代诗词、话本、散文、诸宫调中“耍”均有使用,主要表“玩耍”义。元明时期北方用得较普遍。如:《元典章·刑部四》:“看碾子人李镇抚家驱口阎喜僧状招:至元三年八月初八日,本宅后碾黍间,有小厮四个于碾北四五步地街南作耍。……到碾上,见作耍小厮一个,在西北碾槽内,手脚动但挣揣。其余三小厮碾北立地。”《前汉书评话》卷下:“吕女闲步至于后园,见一小孩儿耍。” 李文蔚《燕青博鱼》第四折:“元来是我兄弟燕二,大家耍一会。”明《逆臣录》:他也说若事成呵,都与咱北方人大官做,享富贵,回去草地里自在耍遭。(页158)《西游记》第一回:“一群猴子耍了一会,却去那山涧中洗澡。” 《朴通事谚解》:“你们如今十岁年纪了,也该学些好,还只管淘气,终日贪顽耍,学裏也不肯去,是不长进的。”所表语义概三:耍a,戏玩,娱乐;耍b,欺弄;耍c,玩弄。《老朴集览·单字解》也分别解释:“耍:戏弄之事曰‘耍子’,戏笑之事曰‘耍笑’,又行房亦曰‘耍子’。”其中以“耍a,玩耍”之义为多。《元刊杂剧三十种》有曲牌“耍孩儿”。《蜀语》:“凡戏玩曰耍。耍音洒。”《字汇·而部》:“耍,沙雅切,戏耍。”川语称玩为耍,至今犹然。“耍”的三种用法在《训世评话》白话文中都有用例,耍a见例1—3,耍b见例4,耍c见例5-6。如:
(1)每日到诸店逰戏。——每日到店里打双六,下象棊,打毬儿,踢建子,喫酒耍笑快活。(第39则,耍,指进行娱乐活动。)
(2)未尝逰戏。——不曾闲耍。(第61则)
(3)这般戏耍大笑。(第62则,白话)
(4)徐氏笑之,以为狂僻,然闻其好善,戏荅媒曰:“得白璧一双、钱百万者共婚。”——那徐家笑他狂耍麽,听得他好善,和媒人戏弄说:“若有一双白玉和百万铜钱的人呵,我和他成婚。”。(第60则)
(5)遂强欲淫之。——就呌那妇人来要耍。(第17则)
(6)(沿路唱曰:“汝见负负和尚耶?汝见负美女笼和尚耶?”)忽值州官之行。其州官听僧唱而異之,弯弓擬僧。——说:“背的、背的和尚见了麽?背者俊丫头的和尚见了麽?”这般耍话去时,路上撞见大州官。那州官遭是无有娘子,听得那和尚的耍话,故意嚇他。(第45则)
按:除“耍、顽耍”外,还出现了“耍子”一词。如: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三折:“这几日只是吃酒耍子。”明·汤显祖《南柯记·侠概》:“空庭寂静,好是无聊,山鹧儿扬州有什么会耍子的人么?”另《朴通事谚解》“耍”在《朴通事谚解》和《新释》里出现8次,其中“杂耍的”指“演杂技的人”;“耍子”指“舞弄;使用武器、器物等”。如:(1)《朴谚》:九月里打抬,耍鹌鹑,斗促织儿。(2)《朴新》:叫杂耍的来,看他耍些技艺罢。(3)《朴新》:昨日在午门外,看见两个舍人调马耍子,真是有福气的好男儿哩。、《水浒传》、《金瓶梅》中亦见,尤以《金瓶梅》为多。而“耍子”则只在少数方言中才说。据初步调查,“耍子”的说法,分布在杭州,以及江苏的高淳、如皋、泰兴。”[17]“耍”成为元明时期北方表“玩耍”义的主导词。 6.“坠落”义:坠1/堕2/落1——落3/跌下1、暮1——日头落1、
汉语表达“降落”、“坠落”义的动词大致有“下、降、落、坠、堕、隳、陨、磒、霣、零、凋、掉动词“掉”表“落”义,似为宋代产生。《朱子语类》卷35:“看甚麽物事来,掉在里面,都不见形影了。”这似目前所见文献中“掉”字当“掉落”讲的最早一个用例。从南宋末年开始,“掉”字产生坠落义,一直沿用到现代,成为普通话坠落义同义聚合中的一员。《汉语大词典》释“掉”的“落”义首见书证为元纪君祥《赵氏孤儿》第三折:“是那一个实丕丕将着麤棍敲,打得来痛杀杀精皮掉。” 可补。 ”等。根据字典的记载,“落”用以解释被注词,《尔雅·释诂》:“陨、磒、霣、湮、下、降、坠、摽、零,落也。” 邢昺疏:“自上而落也。” 《广韵?果韵》:“堕,落也。”《慧琳音义》卷三十三“殒坠”注引《文字典说》:“坠,从高落下也。”“落”字作为释词出现,说明上古汉语中它的义域就是最宽的。“落”在汉唐间应该是一个常见词。但张春梅[18]对先秦至隋人体降落运动动词“颠”、“越”、“陨”、“堕”、“坠”、“下”和“降”这 7 个成员的结构类型和语义类型进行研究,指出: “下”、“堕”、“坠”是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员,“降”是一般成员,“颠”和“陨”是边缘成员。而“落”、“隤”等这些成员的用例都不典型,尤其是“落”字,其位移主体主要指的是草木而非人体。这正是“落”最早期所表意义。《说文》:“落,凡艸曰零,木曰落。从艸,洛声。”
张雁[19]指出唐代动词“落”搭配对象涉及的语义范围较广,有“雨雪、花草叶、星或石、眼泪、发或齿、鸟兽”等。唐以后“落”复音词组合能力强,它几乎可以跟所有的同义词(以及相关意义的词)组合成复音词,如降落、坠落、堕落、隳落、零落(以及寥落、沦落、剥落)等等。至迟在南宋末年“落”字从以北方官话为基础的通语中隐退,不用于雨雪降落义,而是由动词“下”主导。张雁的观察只是就“雨雪降落”之“落”,也许南宋末年“雨雪降落”之“落”之隐退与此后“落”多表物体或人之“坠落”之义有关。
在《训世评话》白话文中“落”主要是对应文言文中的“坠”、“堕”。如:
(1)忽有物从树上坠铛中。——忽然有一箇东西落在煎药的罐儿里。(第9则)
(2)见一黄雀,为鸱枭所搏,堕地下。——见一箇黄雀儿被那鸱枭打害,落在地下,又被蝼蚁侵他。(第26则)
(3)觉如堕石上。——落在石头上一般。(第28则)
(4)行部到苍梧郡高要县,暮宿鹊奔亭。——到任去时,行到高要县,日头落了,就这县鹊奔亭楼傍歇宿。(第37则)
不仅如此,在文言文中表示“坠落”、“打倒”也用“落”,如:
(5)橿仲秋日亲戚家赴宴,极醉还来,路上落马而死。——有一年仲秋日,这李橿亲戚家喫宴食,十分醉了,回家来时,路上跌下马死了。(第18则)
(6)外郎听此,持杖到门隅,再三打落,不作声。——外郎忙起来,拿者大棍,到那门口打他,便倒了。再打一打,不作声。(第39则)
元明文献中表“坠落”义动词“坠、落、堕”,其中“落”使用比例增大。
许衡《直说大学要略》以“落”解释《大学》中的“队”(“坠”之古字)。如:
(7)“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队。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故曰配天。” ——“舟”行水路。“车”行陆路。“至”是到。“通”是通达。“队”是落。“凡有血气者”是指人类说。“配”是配合。子思说:圣人之德。充积既极其盛。舟车可到之处。人力可通之地。尽天之所覆盖。极地之所持载。日月之所照临。霜露之所队落的去处。凡有血气而为人类者。一一尊之为君王。无有不敬的。
(8)关会出寨,掉刀上马,于高处观颜良麾盖,认的是颜良盖。见十万军围绕营寨,〔关公刺颜良〕云长单马持刀奔寨。见颜良寨中,不做疑阻,一刀砍颜良头落地,用刀尖挑颜良头复出寨,却还本管。(《三国志评话》)
“落”是元明“坠落”义主导词。《训世评话》有所反映。
7. “用脚触击”义:蹴1——踢2
“踢”,《说文》未见。它是中古才产生的一个词,但并不是新词。在它之前,还有一个词是用来表示“踢”之义的“踶”,“踢”之音变[20]。最早收录它的字书是《正字通》:“踢,以足蹴物。”《汉语大词典》“踢”的最早用例文献为南朝齐谢朓《三日侍华光殿曲水宴代人应诏》诗之八:“河宗跃踢,海介夔跜。” 《祖堂集》卷十:“恰去到嶺上,踢著石頭,忽然大悟。”字亦作“剔”,如《祖堂集》卷十八《趙州和尚》:却問師,師便剔(踢)却。……師:“問座主一段義,得不?”對云:“得。”師以脚剔(踢)空中,口吹却。宋代也有一些用例。《夷坚志》5例(蹴:踢为9:5);《武林旧事》1例;《全宋词》6例(蹴,26例);《洛阳缙绅旧闻记》1例;《张协状元》18例。《五灯会元》11例。《刘知远诸宫调》5例,《朱子语类》2例(蹴5例)。宋代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瓦舍众伎》中有以动词“踢”为主要语素复合词:“踢瓶”、“踢磬”“踢弄”、“踢墨笔”多转指为杂技名称。《都城纪胜·瓦舍众伎》:“杂手艺皆有巧名:踢瓶、弄碗、踢磬、弄花鼓褪。”“踢弄,每大礼后宣赦时,抢金鸡者用此等人,上竿、打筋斗、踏跷。”“杂手艺皆有巧名……弄花鼓糙、踢墨笔、弄球子。”《东京梦华录》有1例,记载杂技之类。“百戏乃上竿、跳索、倒立、折腰、弄盏注、踢瓶、筋斗、擎戴之类,即不用狮豹大旗神鬼也。”
但宋代“蹴”用例多于“踢”。元明时期该词使用频率变高。如:
(1)我与你踢倒鬼门关,却早梦绕槐安路,一枕南柯省悟。(《元刊杂剧三十种·陈季卿悟道竹叶舟》第一折,仅1例)
(2)杨官人觑一觑,把脚打一踢,踢在空里,却待脱落,打一接住。……你肯拜我为哥哥么?我救你这一顿拳踢。(《清平山堂话本·杨温拦路虎传》,仅3例) 朱氏语料库元明卷调查的情况,“踢:蹴”比例是“383:134”,“蹴”集中在明代笔记小说及三言二拍中。《元典章·刑部》(20例)、《逆臣录》、《西游记》、《水浒传》、明代山歌、《清平山堂话本》等都只有“踢”,没有“蹴”按:《型世言》这部小说沿用旧词稍明显。“踢”有13例,但“蹴”5例。称丈夫之母“婆婆”1例,但“姑”有11例。。可见“踢”在元明口语中是主导词。《训世评话》白话文2例,其中1例对应文言词“蹴”。反映了该词元明特点。如:
(3)知县之妻闻之大怒,挺身突出,声色俱厉,抛以瓦石,蹴倒书案。——知县的娘子听这断罪的话,猛可里拿将石头瓦子抛打那知县,高声大罵出来,踢倒了书案聒噪。(第36则)
(4)但他人柳文卿、胡子转,每日到诸店逰戏。——只和外人柳文卿、胡子转结做朋友,每日到店里打双六,下象棊,打毬儿,踢建子,喫酒耍笑快活。(第39则)
8.“称叫地名和人名”:名5/号1/曰5/人名5——呌名16、曰2/称为1;人名5——呌做3
杜翔[21]考察《祖堂集》、《朱子语类》、《元典章·刑部》三书关于“呼叫”义动词“呼、唤、叫”的使用情况,用例数分别为:《祖堂集》“呼”9例,“唤”140例,“叫”9例;《朱子语类》“呼”82例,“唤”245例,“叫”28例;《元典章·刑部》“呼”10例,“唤”39例,“叫”7例。到了《金瓶梅》格局发生了变化,“叫”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一般说来“叫”对“呼/唤”的替换至迟到在明代已完成了。
按:用于称谓人名或地名的动词有“叫名、唤/呼/叫做”产生也有时间的先后。《训世评话》的一个特点是:白话文用“叫名”,对应于文言文用“名、曰、为”。如:
(1)李仲义妻刘氏,名翠哥。——元朝时,房山县里住的李仲义道的人,他的娘子刘氏,呌名翠哥。(第14则)
(2)名淑女。——呌名淑女。(第18则)
(3)妾姓苏,名娥。——小女呌名苏娥。(第37则)
(4)宜名脱觧。——呌名脱觧。(第56则)
(5)耽罗镇山曰汉罗。——耽罗国镇山是呌名汉罗山。(第64则)
(6)故世号为“隋侯珠”。——因此世上人呌名“隋侯珠”。(第27则)
(7)(孙)锺後生坚。——孙锺後头生下儿子,呌名坚。(第24则)
(8)罗爱爱,嘉兴名娼也。——嘉兴县里住的有一箇妇人,呌名罗爱爱,(第47则)
(9)次早生子,即亰也。——第二日早起,生下儿子,呌名亰。(第57则)
(10)其亭长之名,浮激也,——那亭长呌名浮激。(第65则)
动词 “做”,用于称谓、名称之前的较早用例是在宋初。《二程语录·遗书》卷十二:“且唤做中,若以四方之中,为中则四边无中乎?”(仅出现1次)宋末元初开始多起来。但“叫”是在明代才替代动词“唤”的。因此,“叫做”连用称谓人姓名或地名还比较少。《训世评话》仅3例。如:
(11)乃书曰“叶保儿”。——我如今为这小厮立起姓氏,呌做“叶保儿”。(第35则)
(12)称为“爱卿”。——呌做“爱卿”。(第47则)
(13)都内邑号曰耽罗。——建都内县,国号呌做耽罗。(第64则)
宋元期间比较多的是用“呼做”,少数“唤做”。如:
(14)当界土地,满村里不叫做李洪义,一方人只呼做活太岁。……为无赖,只呼做活太岁,客人宜避之。(《刘知远诸宫调》)
(15)我底公公,定着呼做保人。(元无名氏《张协状元》第二十三出)
(16)这千金良夜,一刻春宵,谁管我袁单枕独数更长,则这半床锦褥枉呼做鸳鸯被。(元白朴《墙头马上》第一折)
(17)此人如何这般冠戴?名呼做杀虎壮士。(元无名氏《秦并六国平话》卷中)
(18)大男小女满庄里,与我一个外名难揩洗,都交人唤我做“刘穷鬼”。(《刘知远诸宫调》)
(19)只通刘三谁肯把你揪扯住,白甚么改了姓、更了名,唤做汉高祖。(睢景臣《哨遍·高祖还乡》)
(20)我的父名字唤做纳忽伯颜,止有我一个儿子,我的名唤作孛斡儿出。(《元朝秘史》卷二)
9.“贫穷”义:贫3、贫穷7、贫贱2——贫穷4、贫贱3、艰难6、受冻忍饿1
与“富”相对的词, “贫”、“穷”这对同义词产生有先后并有过历史更替。这个过程在明代初年还没有完成。《训世评话》文白对照给了我们启示。“贫穷”连文,但没有完全对译。“贫、贫穷”对应的大半是指“艰难过日月”。没有1例是“穷”对译“贫”的。如:
(1)永曰:“今贫若是,身复为奴,何敢屈夫人为妻?” 妇人曰:“愿为君妇,不恥贫贱。”——董永说:“我是贫贱,不敢教你做媳妇。”那妇人说:“情愿做你的娘子,不羞贫贱。”(第5则)
(2)杨和少失父,独与母居,因贫穷,不得孝养。——有一箇杨和道的人,爷早殁了,只有老母亲,十分艰难,不得养活。(第10则)
(3)自伤居贫,使食有他肉。——自伤家道艰难,要喫肉时喫别的肉。(第15则)
(4)其弟贫穷,无有住处。——他的兄弟十分艰难,无有住处。(第39则)
(5)不数年,家甚贫穷。——不到几年,家道贫穷,艰难过日月。(第51则)
(6)为粥以施贫者。——熬粥捨施贫穷的人。(第39则)
(7)家甚贫穷。——有一介人家,十分艰难过日月。(第62则)
(8)汝本贫穷人也。——你原係受冻忍饿的人。(第62则)
按:检索宋元明时期的口语文献,基本应证了《训世评话》的语言特点。
宋代《朱子语类》在“贫—穷”上,只用“贫”,“贫穷”连文仅3例。金元《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穷”是“穷尽”“不得志”之义。《刘知远诸宫调》除“贫穷”连文2例外,贫:穷=5:19)“穷”19例,称刘知远为“穷神”7例、穷狗、穷鬼、穷刘大、穷汉7例,仍有“不得志”之嫌。只有“穷困”、“穷汉”、“穷厮守”等之“穷”语义较明显。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贫:穷”为37:3;《新校元刊杂剧三十种》“贫:穷”为40:44,同时,另有“贫道”之“贫”是谦称。《武王伐纣评话》“贫:穷”为5:0;《新编五代史评话》“贫:穷”为10:0;《元典章·刑部》“贫:穷”为12:1,另“贫穷”连文6例。《元朝秘史》“贫:穷”为0:8,且“穷”不单用(穷乏4,穷绝2、穷促2);《逆臣录》贫:穷为1:0;《型世言》“贫:穷”为63:60,“贫穷”连文3例。因此, 元明“穷”对“贫”的替换还在进行中。 限于篇幅,我们对《训世评话》白话文中这9个词在明代常用词中的地位有一个大概的阐述。明初称谓词“娘子”、“婆婆”,助动词“要”,动词“痛、耍、落、踢、叫名”,形容词“贫”是主导词。异文对照、使用频率、同期材料的互证是我们求证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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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元明;《训世评话》;常用词;历时演变;兴替变化
中图分类号:H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1101(2013)04004109
明代初年的白话资料被挖掘利用的较少,成书于1473年(朝鲜成宗四年,明成化九年)六月的朝鲜汉语口语教材《训世评话》①
是可以充分利用的口语资料,它反映了白话词汇替代文言词汇的演变概貌,其中一批在元明时期发生较大变化的常用词是我们研究唐宋以来汉语常用词兴替历史的较好的资料,值得研究。学界已有论及,如汪维辉[1]在论及《老乞大》四种版本中常用词历时更替过程中涉及到“言语—话”、“面—脸”、“道—说”、“将—拿”、“饥—饿”、“(天)明—(天)亮”更替变化,也曾列举了《训世评话》中这四词的表现;陈莉[2]对近代汉语五组常用词兴替进行专题论证,其中涉及到《训世评话》中的4组动词“入—进、给—与、立—站、走—跑”。张美兰[3-6]通过《训世评话》文白对照,专题描写了在元明时期完成了新旧兴替40多组词(A>B,“>”表示替代或占主导词地位):话>言、衣裳(衣裳>衣、衣服>服、衣裳>衣服)、一会(儿)(一会>有顷)、脖(脖>颈)、表“奶汁”义的奶(奶>乳)、蛋(蛋>卵)、旮旯(旮旯>隅)、自家>自己、勾当>事、房(子)>屋/室、爷娘>父母、表“具体物件”义的“东西”>物、表“含食物之液体” 义的汤>羹/饮、表 “仆役、随从”义的伴当>从者/下人、唝(哄)/欺弄/赚>欺、煮>烹、吃>食、打围>猎、搬>迁/徙/移、听(见)>闻、等>待/侍、恼>怒、背>负、住/坐住>居、寻/打点>搜/访/求、讨/央及>觅/取/乞、撞见>逢/遇、答应>对/答、怕>畏/恐、害(病)>患/疾/病、害羞>耻/惭/愧/羞愧、好了>愈/差、颩(丢)/撇>弃/掷、绑>缚、瞎>盲、怪>诮、抬>担、叫>呼、教/着>使/令 、啼哭>哭、穿>衣/着/服/被(披)等等。
本文拟在学界论述汉语常用词历时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利用《训世评话》[7]的材料,以概念语义为研究单元,定性定量地讨论该书反映在元明时期逐渐成为常用词主导词的另外几组词。论述中引文则文言、白话并行,每组词下方出现的数字为出现频率数,“——”前为文言文及其引例数, “——”后为白话文及其引例数,全文同,引文后注引文故事的则数。
1.称谓“男子的配偶”:妻88、娘子8、妇5——娘子按:《训世评话》中“小娘子”6例对应文言文“妾”。如:(1)及归家,妻问买妾安在。——回家来,娘子问商道:“你买的小娘子在那里?”(2)我元是此家妾也。——我原是主人家官人的小娘子。
(3)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齐国有一介人,他有两介娘子,一介是小娘子。
“家小”3例,对应文言文“妻”。如:(4)皇天见汝恭敬谨慎,使我权作妻,孝养汝矣。——皇天见你从小恭敬谨慎,教我权做家小,密密的服事你。
“老婆”2例,对应文言文“妻”。如:(5)无乃为汝妻所伤乎?——这般遭伤?莫不你老婆抓了?
(6)汝若寻来,我与女子作汝妻。——你去若寻得丈夫来呵,便把我的女儿做你老婆。”68、媳妇22、妇人5、老婆2、奶奶6、家小3;妾8——小娘子6、(小)媳妇2
表示“男子的配偶”从古到今有很多词。“妻”从古至今都用,近代加“子”构成“妻子”,沿用至今。唐宋开始先后出现“浑家”、“娘子”、“媳妇”、“老婆”、“奶奶”、 “家小”等称谓词。其中“娘子”、“媳妇”是元明时期口语主导词,明末开始用于泛称,进一步发展为社会称谓词。“浑家”是唐宋以来民间对妻子的一种称呼,话本小说多见,明代开始淡出,后期用例更少;“老婆”为妻子之俗称大概是在宋代,宋元话本《错斩崔宁》中出现了这一义项,元曲明小说也多有使用。明末开始作为口头称谓,用于非正式场合,《水浒传》、《醒世姻缘传》等小说中使用较多。而在正式的书面语中,几乎没有使用。
《训世评话》称谓“男子的配偶”,文言文用词有三:妻73、娘子8、妇5,主要是“妻”;翻译对应的白话文用词有七:娘子62、媳妇13、妇人7、老婆2、奶奶2、家小1,其中主要称谓词是“娘子”,其次是“媳妇”。这正好反映了元至明初汉语该称谓之实际情况。下面就“娘子”和“媳妇”用法特点加以说明。
A.妻54——娘子54,可以面称,也可以背称。如:
(1)夫问妻曰:“此马何若此乎?”妻荅曰:……——丈夫问娘子说道:“这马怎麽这般乱呌聒噪?”娘子回说:……(第40则)
(2)妻迎问买妾状,具以实告。妻曰:“济人危急,为德甚大,当更为君图之。”未几,妻有孕,生邦美。——他的娘子迎见问:“你买小娘子来麽?”那人说:“我不曾买。”就开说上项的缘故。娘子说:“好,好!你救济人的危急,好德厚,後日再计较讨也罢。”无多时,那娘子怀身,生下一箇儿子,呌名邦美。(第38则)
(3)年十八,嫁与本县李橿为妻,尽妇道。——年到十八岁,嫁与本县里住的李橿做娘子。这妇人尽那媳妇的道理。(第18则)
(4)昔有徐神翁者,甚畏其妻。——有一箇徐神翁道的官人,常常怕娘子。(第36则)
(5)其妻自去持水与饮。——娘子故意自家舀水馈他喫。(第39则)
在《训世评话》文言文中已有8例“娘子”的用法,有3例仍以“娘子”对译。如:
(6)从者曰:“娘子所求,何不买哉?”--- 根他的一箇伴当告说:“官人,你临行时,娘子分咐买头面,官人既应许了,却怎麽不买?” (第44则) 文言文中有5例“娘子”,白话文对译为“奶奶”,均为第47则中一老者背称赵秀才已逝之妻罗氏。而同则故事中赵秀才背称妻子,文白均用“娘子”。如:
(7)自夫人之死,娘子身被衰麻。——这老娘死了後头,罗妳妳身穿著麻衣。(第47则)
(8)娘子不从,遂以罗帕自缢。——那贼军要下手妳妳,妳妳直不肯,就吊死。(第47则)
(9)娘子平日聪眀才慧,流軰莫及。——娘子,你在生时聪眀智慧,十箇九箇也都赶不上。(第47则,赵氏称自己妻子)
按:“娘子”本为女子的通称,宋元时,在亲属称谓中丈夫称呼妻子为娘子。在“娘子”前面添加前缀“大、小”,区分妻妾,“大娘子”指正妻,“小娘子”为妾。元·陶宗仪《辍耕录·妇女曰娘》:“都下自庶人妻以及大官之国夫人,皆曰娘子。”俞正燮在《癸已存称》卷四《女人称谓贵重》中列举了宋、辽、金代石刻及文献中称“娘子”之例。该词六朝、唐人相沿,辽、金、元皆承用之。明代呼妻为“娘子”是“妻子”义的主要用法。刘岩[8]统计《水浒传》中称呼妻子为“娘子”有84次,可用作对称,也可用作他称。其次是“老婆”40次,“浑家”3次。《三言》中称谓“妻子”主要有:“娘子”528次,“浑家”266次,“老婆”186次。 到了明末《醒世姻缘传》中“娘子”单用虽然仅31例,但“娘子”泛指称化,成为社会称谓词,用在“姓名或名或官职名+娘子”有175例,如“狄大官娘子”、 “骆校尉娘子”“薛三省娘子”、“相栋宇娘子”等按:文献有自己的个性特点,如《三国演义》称谓“妻子”只用“ 妻、老妻、前妻、后妻、次妻、妾”。《西游记》中没有“娘子”称谓“妻子”的用法。(参见文献[9]) 再如《金瓶梅》中有“老婆”305 次,“妻”184 次,“媳妇”167 次,“浑家”23 次,“婆娘”23 次。没有“娘子”。(参见文献[10])[9]。“娘子”在明末南方口语保留着,在北方口语少见。
B1.妻9——媳妇11,其中7例为婆婆称指子之妻。
(10)其妻曰:“如今带妓而来!” ——媳妇回说:“妈妈,你不知道!人都说他到京迷花恋色,果然如今带一介衏来了!” (第44则)
(11)姑盜杀(鸡)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婆婆偷那鸡儿喫时,这媳妇见了那鸡儿,对者那卓儿不喫啼哭。 (第15则)
(12)若得夫来,与女作妻。——你若寻丈夫来呵,我与你女儿做媳妇。(第40则)
(13)今贫若是,身复为奴,何敢屈夫人为妻?——我是贫贱,不敢教你做媳妇。(第5则)
B2.妇4——媳妇4
(14)妇之罵汝,岂不宜哉!——媳妇打你好!(第44则)
(15)妇道甚修,家法甚整。——修整家法,儘着媳妇的道理。(第47则)
B3.妾2——(小)媳妇2
(16)其妻归,告其妾曰:……——回到家里,对小媳妇说道:……(第63则)
按: “媳妇”原作“息妇”,指子之妻,后也指己之妻,见于宋元时期口语文献中。如:
(17)有一言却烦汝,传语九州刘安抚,交亲自来取媳妇。 (《刘知远诸宫调》)
明代中后期口语文献中“媳妇”一词多用。《醒世姻缘传》中“媳妇”单用“媳妇”( 72例,用于叙称46例,用于背称26例)、“媳妇儿”36例 、“媳妇子”13例, 共121例,略低于同期民间盛行的“老婆”一词(“老婆”113例、 “大老婆”14例、“婆子”19例、“大婆子”3例)。而“媳妇”一词也泛称化,用于“姓名+媳妇”有268例,如“狄周媳妇”、“李成名媳妇”等,属于社会称谓词[9]。相对于“娘子”一词,“媳妇”在明中后期北方口语中多见。《型世言》有“娘子”、“妇”,没有“媳妇”。三言二拍中“娘子”多,“媳妇”少。《金瓶梅》中有 “媳妇”167次,没有“娘子”[10]。
2. 称谓“丈夫之母”:姑7——婆婆7
对夫之母的称谓,古代用“姑”。《尔雅·释亲》:“妇称夫之父曰舅。”又“妇称夫之母曰姑”。“婆”、“婆婆”本称老年妇女。大约在唐以后,始称夫之母。元明开始多见,并成为通用称谓,沿用至今。元·高明《琵琶记·蔡母嗟儿》:“公公婆婆,媳妇便是亲女儿,劳役事,本分当为。”关汉卿《窦娥冤》第一折:“婆婆也,你岂不知羞。”《训世评话》中出自第15则,“姑”、“婆婆”文白对照,如:
妻常躬勤养姑,又远馈羊子。尝有他舍鸡谬入园中,姑盜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恠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他肉。”姑竟棄之。後盜有欲犯妻者,乃先刼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盜曰:“释汝刀从我可全,不从我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盜亦不杀其姑。——这娘子自家养活婆婆,无些儿怠慢,又准备盘缠远送与丈夫使用。有一日,隣家的鸡儿错入他园子来,婆婆偷那鸡儿喫时,这媳妇见了那鸡儿,对者那卓儿不喫啼哭。婆婆问他啼哭的缘故,媳妇回说:“自伤家道艰难,要喫肉时喫别的肉。”婆婆听了这话,就颩了。那时强盜乱起,抢夺人马钱粮。那强盜却听得这媳妇儿有好模样,便要取他,到那家里围住了房子,要弄了媳妇。先嚇他婆婆,那媳妇听得那意思,拿者刀儿出门者。那强盜说道:“媳妇你颩了刀儿,从我呵,保你身子;不从我呵,便杀你婆婆!”这媳妇听这话,就望天叹息,把自手拿的刀儿来自刭脖子死了。那强盜不曾杀了婆婆,就都出去了。(第15则)
按:明代口语作品中“公公”、“婆婆”是指称丈夫的父母最为常用的称谓词语。王晓丽[11]统计,三言二拍中只用婆婆16例,未见“姑”。黄悦[9]统计《醒世姻缘传》中对丈夫的母的单称仅有“婆婆”129例、“婆”10例。对丈夫的父母的合称有“公姑”2例、“翁姑”8例、“舅姑”1例、“翁婆”3例、“公婆”31例。
《训世评话》白话文该条的用法基本反映了明代特点。
3. 助动词表“要、打算”义:欲33、将欲1、要1、将3——要67、待要4、待1 表示“意愿”的助动词,古代常用的有“欲、肯、要、待”等。表意愿的助动词是由表“须要” 助动词引申而来,始于唐代按:卢卓群《助动词“要”的汉代起源说》中的观点:“东汉时从动词发展出了“必要式”的助动词“要”,到了唐代又发展成了“意志式”的助动词“要”。学界基本认同表示“将要”的“要1:”出现最早,不晚于东汉;表示“须要”的“要2”的出现应不晚于六朝。表示“做某事的意志”的“要3”则可能晚至中唐。。《唐五代语言词典》收有该词,“要:想,希望。”该类助动词“要”在唐代用例不断增多,《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有7例;《敦煌变文校注》有87例;《祖堂集》按:《祖堂集》中表示施事者意愿,义犹“想要”、“希望”、“打算”、“准备”的助动词共有七个:“欲”86例、“欲得”36例、“要” 58例 、“拟”47例、“欲拟”1例、“拟欲”6例、 “肯”29例。但相对于133例“欲”(含“欲”86例、“欲得”36例、“欲拟”1例),“欲”是该义域的主导词。有58例。宋代的用法,韦伟[12]调查了《朱子语类》中“要”共有4 816例,其中表示“必须”或“意愿”的助动词“要”有4 155例,尹超[13]考察了《近代汉语语法资料汇编·宋代卷》,共有“要”745例,其中表示“必须”或“意愿”的助动词“要”有576例。可见在宋代助动词“要”的使用己经非常成熟了。而元代及元明之交,口语文献中表 “要、打算”义助动词主要有“待、待要、要”,其中“待”在北方文献中较常见。明代开始“要”占主导地位。《元刊老乞大》[14]可为旁证。首先,文中助动词“要”的用例只有4例。而“待”有17例(“待16”、“待要1”),这17例到明、清代版本中大部分都被“要”代替,少数为助动词“想1”、“肯1”、“待要1”。如:
(1)[元]旧:恰待寻恁去来,你却来了。
[明]飜①按:这四本《老乞大》大致的年代,[旧]:旧本老乞大(庆北大学校出版部影印本);[飜]:飜译老乞大(亚细亚文化社影印本) 约刊行于1507—1517年间;[新]:老乞大新释(ソウル大学校藏本) 刊布于1761年,即清乾隆二十六年;[重]:重刊老乞大(东洋文库藏本) 刊布于1795年。:待要寻你去来,你却来了。
[清]新:刚要寻你去,你却来了。
[清]重:待要寻你去,你却来了。
(2)[元]旧:客人毎,你这马待要卖那?
[明]飜:客人们,你这马要卖么?
[清]新:客人们,你这马要卖么?
[清]重:客人们,你这马要卖么?
类似的情况在明版《朴通事谚解》与清版《朴通事新释》[14]中也出现:如:
(3) [明] 谚:你待买什么本事的马?
[清] 新:你要买什么马?
其次,元代《旧老》中“要”的用例只有4例。到了清代本中经常看到根据上下文改动时加入助动词“要”的情况。如:
(4)[元]旧:俺明日五更头早行也,咱毎算了房火钱者。
[明]飜:我明日五更头早行,咱们算了房火钱着。
[清]新:我明日五更天就要早行,咱们算了房钱火钱。
[清]重:我明日五更天就要早行,咱们计了房钱火钱。
类似的情况在《朴通事谚解》与《朴通事新释》[14]中也出现:如:
(5) [明]谚:我打一副刀子。
[清]新:我要打几副刀子。
《训世评话》白话文也反映了助动词“要“在明代的主导词地位。其中白话文“待”仅1例(将1—待1),“待要”连文有4例(将2—待要3;将欲1—待要1)。“要”是主导核心词(欲33—要33;要1—要1、愿1—要1),另有翻译时增译的32例“要”。如:
(6)老夫将死之命,为君所生,恩德如天。——老人遇着災难,七八待死,被先生救活的阴德天一般。(第31则)
(7)苏州有一商,将赴亰。——苏州住的一箇铺家,待要买卖赴亰去时。(第44则)
(8)将欲立国,俱无配匹,——待要建都,都无有配对。(第64则)
(9)王怒,使金瓜将军拿下问罪,——待要金瓜将军拿下来问罪。(第19则)
(10)冬节欲食筍。——冬月里要喫竹筍。(第4则)
(11)吾欲以此人作壻。——我要把这人做女壻。(第10则)
(12)左右欲兵之。——左右的人要砍了他。(第13则)
文言文中仅有1例用助动词“要”的,如:
(13)授与丹曰:“知君要问命,故聊以此为报。”——那官人怀里拿出一通占书,与他秀才说:“我知道先生要筭命,因此把这箇报荅你。”(第31则)
而文言文中没有使用文言助动词的,在白话文翻译使用助动词“要”的情况,这样的用例有32例。如:
(14)明日主人杀羊馈客。——这主人家官人眀日要宰羊接待贵客。(第50则)
可见,元代的“待、待要”在《训世评话》中已经让位给“要”了。这与明初《逆臣录》用法基本一致。查检《逆臣录》助动词“要”常用,对照于明代《翻译老乞大》、《朴通事谚解》,《训世评话》似乎表现得更充分一些。同时《训世评话》中还出现了个别由助动词引申出假设连词“要”的用法。如:
(15)这秀才临去时,心里忧愁:要去呵,家有母亲和娘子,捨不得去;不去呵,悞了功名。(第47则)
蒋绍愚[15]指出:当一个词的另一个引申义出现时,说明这个词比较成熟的阶段了。助动词“要”在元明是常用词时,它往往容易引申出另一个意义,如表示假设的连词。这一用法是在助动词基础上引申的,最早用例是在明代。
《训世评话》助动词“要”是该义域的主导词。明清时期如此。
4.“哀痛、悲痛”义:哀7、不胜心目1、恸1、悲痛1、痛2、痛哭1——哀痛11 “痛”,《说文·广部》:“病也。”指身体上疼痛,属于感觉域中的词。后来引申为“心里的痛苦”,由感觉域转入心理域。魏晋时期用例增多。宋元时期,尤其在口语化程度较高的文献中,“痛”侧重于心理层面上的“痛苦、悲伤”义。颜玉君[16]调查,《朱子语类》中有252个“痛”。但是,超过一半的“痛”并不用以表本义“身体疼痛”义。其中105个“病痛”指毛病、问题,而非“身体上的疼痛”;52个“痛”充当状语成分,表“极度”、“甚”,及13个“痛痒”表示紧要的事。在《五灯会元》中6例“痛”表内心悲痛义,22例做修饰语,同副词“甚”或“狠狠地”(痛打、痛斥),10例“痛痒”表示紧要的事,有31个“痛”表“身体疼痛”义。《元刊杂剧三十种》,20例“痛”充当状语成分,20例“痛”表内心悲痛的用法,仅有1例“痛”代表身体疼痛。《清平山堂话本》“痛”出现14次,单音节“痛”表疼痛仅2例,“疼痛”连文3例,其余9例表示“痛哭”(4例)“痛心”3例,哀痛2例。由此可见,宋元之间“痛”之引申义比本义的运用更为广泛。“痛”为修饰成分作状语的用例大幅度增加,如痛斥、痛骂、痛领、痛败、痛伤、痛泣、痛打等。如:
(1)这瞎汉来言里纳败缺,脱下衲衣,痛打一顿。(《五灯会元》卷十一)
(2)只他做经筵,也不柰何,说得话都不痛快,所以难。(《朱子语类》卷九十五)
(3)可惜恁、好景良宵,未曾略展双眉开口。问甚时与你,深怜痛惜还依旧。(柳永《倾杯乐》词)
(4)书寄乡关,说起教人心痛酸。你传示俺八旬爹妈,道与我两月妻房,隔渉万水千山。(《蔡伯喈琵琶记》卷下)
“痛”之“哀痛”义,在《训世评话》一书文白对照的例证中得到佐证。白话文中的“哀痛”是对应文言词“哀”7例、“恸”1例、“痛”2例、“悲痛”1例、“痛哭”1例的。如:
(5)宗(孟宗)入竹林哀泣。——孟宗走到竹林哀痛啼哭。(第4则)
(6)淑女备礼葬之,过哀不食而死。——他娘子淑女好生备办,尽礼埋葬,哀痛啼哭,不喫饮食,就气死了。(第18则)
(7)号恸久之。——这般说,号天哀痛多时了。(第9则)
(8)不能渡,号天痛哭。——不能过海,呌天啼哭。(第17则)
(9)妾死痛酷,无所告诉。——小女哀痛,一年无有告处。(第37则)
(10)爱卿哀毁如礼,亲造棺槨,置坟垅而葬之。——这娘子十分哀痛,做了棺材,亲自背土埋葬了。(第47则)
(11)赵子闻此言,哀伤不已。——这秀才听了这话,啼啼哭哭,十分哀痛。(第47则)
(12)父母殁,葬毕,长慕追思,不胜心目。——他爷孃殁了,埋葬的後头,长日想著爷孃,哀痛不尽。(第60则)
明清“痛”多指心理层面的负面感受,如痛楚、伤痛、悲痛。形容词+“痛”的复音词如:苦痛、悲痛、哀痛、怨痛、大痛、悔痛等也大量使用。 “痛”成为 “心里的痛苦”心理域语义的主导词。
5. “玩耍”义:a. 戏耍:逰戏2——耍2/戏耍1;b. 欺弄(轻侮捉弄):狂僻1——狂耍1;c. 非礼: 淫1——耍3
“耍”萌发于唐代,在唐五代诗词中偶有用例。宋代已见。宋·周密《武林旧事·瓦子勾栏》:“外又有勾栏甚多……或有路歧不入勾栏者,只在耍闹宽阔之处做场者,谓之‘打野呵’,此又艺之次者。” 宋代诗词、话本、散文、诸宫调中“耍”均有使用,主要表“玩耍”义。元明时期北方用得较普遍。如:《元典章·刑部四》:“看碾子人李镇抚家驱口阎喜僧状招:至元三年八月初八日,本宅后碾黍间,有小厮四个于碾北四五步地街南作耍。……到碾上,见作耍小厮一个,在西北碾槽内,手脚动但挣揣。其余三小厮碾北立地。”《前汉书评话》卷下:“吕女闲步至于后园,见一小孩儿耍。” 李文蔚《燕青博鱼》第四折:“元来是我兄弟燕二,大家耍一会。”明《逆臣录》:他也说若事成呵,都与咱北方人大官做,享富贵,回去草地里自在耍遭。(页158)《西游记》第一回:“一群猴子耍了一会,却去那山涧中洗澡。” 《朴通事谚解》:“你们如今十岁年纪了,也该学些好,还只管淘气,终日贪顽耍,学裏也不肯去,是不长进的。”所表语义概三:耍a,戏玩,娱乐;耍b,欺弄;耍c,玩弄。《老朴集览·单字解》也分别解释:“耍:戏弄之事曰‘耍子’,戏笑之事曰‘耍笑’,又行房亦曰‘耍子’。”其中以“耍a,玩耍”之义为多。《元刊杂剧三十种》有曲牌“耍孩儿”。《蜀语》:“凡戏玩曰耍。耍音洒。”《字汇·而部》:“耍,沙雅切,戏耍。”川语称玩为耍,至今犹然。“耍”的三种用法在《训世评话》白话文中都有用例,耍a见例1—3,耍b见例4,耍c见例5-6。如:
(1)每日到诸店逰戏。——每日到店里打双六,下象棊,打毬儿,踢建子,喫酒耍笑快活。(第39则,耍,指进行娱乐活动。)
(2)未尝逰戏。——不曾闲耍。(第61则)
(3)这般戏耍大笑。(第62则,白话)
(4)徐氏笑之,以为狂僻,然闻其好善,戏荅媒曰:“得白璧一双、钱百万者共婚。”——那徐家笑他狂耍麽,听得他好善,和媒人戏弄说:“若有一双白玉和百万铜钱的人呵,我和他成婚。”。(第60则)
(5)遂强欲淫之。——就呌那妇人来要耍。(第17则)
(6)(沿路唱曰:“汝见负负和尚耶?汝见负美女笼和尚耶?”)忽值州官之行。其州官听僧唱而異之,弯弓擬僧。——说:“背的、背的和尚见了麽?背者俊丫头的和尚见了麽?”这般耍话去时,路上撞见大州官。那州官遭是无有娘子,听得那和尚的耍话,故意嚇他。(第45则)
按:除“耍、顽耍”外,还出现了“耍子”一词。如: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三折:“这几日只是吃酒耍子。”明·汤显祖《南柯记·侠概》:“空庭寂静,好是无聊,山鹧儿扬州有什么会耍子的人么?”另《朴通事谚解》“耍”在《朴通事谚解》和《新释》里出现8次,其中“杂耍的”指“演杂技的人”;“耍子”指“舞弄;使用武器、器物等”。如:(1)《朴谚》:九月里打抬,耍鹌鹑,斗促织儿。(2)《朴新》:叫杂耍的来,看他耍些技艺罢。(3)《朴新》:昨日在午门外,看见两个舍人调马耍子,真是有福气的好男儿哩。、《水浒传》、《金瓶梅》中亦见,尤以《金瓶梅》为多。而“耍子”则只在少数方言中才说。据初步调查,“耍子”的说法,分布在杭州,以及江苏的高淳、如皋、泰兴。”[17]“耍”成为元明时期北方表“玩耍”义的主导词。 6.“坠落”义:坠1/堕2/落1——落3/跌下1、暮1——日头落1、
汉语表达“降落”、“坠落”义的动词大致有“下、降、落、坠、堕、隳、陨、磒、霣、零、凋、掉动词“掉”表“落”义,似为宋代产生。《朱子语类》卷35:“看甚麽物事来,掉在里面,都不见形影了。”这似目前所见文献中“掉”字当“掉落”讲的最早一个用例。从南宋末年开始,“掉”字产生坠落义,一直沿用到现代,成为普通话坠落义同义聚合中的一员。《汉语大词典》释“掉”的“落”义首见书证为元纪君祥《赵氏孤儿》第三折:“是那一个实丕丕将着麤棍敲,打得来痛杀杀精皮掉。” 可补。 ”等。根据字典的记载,“落”用以解释被注词,《尔雅·释诂》:“陨、磒、霣、湮、下、降、坠、摽、零,落也。” 邢昺疏:“自上而落也。” 《广韵?果韵》:“堕,落也。”《慧琳音义》卷三十三“殒坠”注引《文字典说》:“坠,从高落下也。”“落”字作为释词出现,说明上古汉语中它的义域就是最宽的。“落”在汉唐间应该是一个常见词。但张春梅[18]对先秦至隋人体降落运动动词“颠”、“越”、“陨”、“堕”、“坠”、“下”和“降”这 7 个成员的结构类型和语义类型进行研究,指出: “下”、“堕”、“坠”是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员,“降”是一般成员,“颠”和“陨”是边缘成员。而“落”、“隤”等这些成员的用例都不典型,尤其是“落”字,其位移主体主要指的是草木而非人体。这正是“落”最早期所表意义。《说文》:“落,凡艸曰零,木曰落。从艸,洛声。”
张雁[19]指出唐代动词“落”搭配对象涉及的语义范围较广,有“雨雪、花草叶、星或石、眼泪、发或齿、鸟兽”等。唐以后“落”复音词组合能力强,它几乎可以跟所有的同义词(以及相关意义的词)组合成复音词,如降落、坠落、堕落、隳落、零落(以及寥落、沦落、剥落)等等。至迟在南宋末年“落”字从以北方官话为基础的通语中隐退,不用于雨雪降落义,而是由动词“下”主导。张雁的观察只是就“雨雪降落”之“落”,也许南宋末年“雨雪降落”之“落”之隐退与此后“落”多表物体或人之“坠落”之义有关。
在《训世评话》白话文中“落”主要是对应文言文中的“坠”、“堕”。如:
(1)忽有物从树上坠铛中。——忽然有一箇东西落在煎药的罐儿里。(第9则)
(2)见一黄雀,为鸱枭所搏,堕地下。——见一箇黄雀儿被那鸱枭打害,落在地下,又被蝼蚁侵他。(第26则)
(3)觉如堕石上。——落在石头上一般。(第28则)
(4)行部到苍梧郡高要县,暮宿鹊奔亭。——到任去时,行到高要县,日头落了,就这县鹊奔亭楼傍歇宿。(第37则)
不仅如此,在文言文中表示“坠落”、“打倒”也用“落”,如:
(5)橿仲秋日亲戚家赴宴,极醉还来,路上落马而死。——有一年仲秋日,这李橿亲戚家喫宴食,十分醉了,回家来时,路上跌下马死了。(第18则)
(6)外郎听此,持杖到门隅,再三打落,不作声。——外郎忙起来,拿者大棍,到那门口打他,便倒了。再打一打,不作声。(第39则)
元明文献中表“坠落”义动词“坠、落、堕”,其中“落”使用比例增大。
许衡《直说大学要略》以“落”解释《大学》中的“队”(“坠”之古字)。如:
(7)“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队。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故曰配天。” ——“舟”行水路。“车”行陆路。“至”是到。“通”是通达。“队”是落。“凡有血气者”是指人类说。“配”是配合。子思说:圣人之德。充积既极其盛。舟车可到之处。人力可通之地。尽天之所覆盖。极地之所持载。日月之所照临。霜露之所队落的去处。凡有血气而为人类者。一一尊之为君王。无有不敬的。
(8)关会出寨,掉刀上马,于高处观颜良麾盖,认的是颜良盖。见十万军围绕营寨,〔关公刺颜良〕云长单马持刀奔寨。见颜良寨中,不做疑阻,一刀砍颜良头落地,用刀尖挑颜良头复出寨,却还本管。(《三国志评话》)
“落”是元明“坠落”义主导词。《训世评话》有所反映。
7. “用脚触击”义:蹴1——踢2
“踢”,《说文》未见。它是中古才产生的一个词,但并不是新词。在它之前,还有一个词是用来表示“踢”之义的“踶”,“踢”之音变[20]。最早收录它的字书是《正字通》:“踢,以足蹴物。”《汉语大词典》“踢”的最早用例文献为南朝齐谢朓《三日侍华光殿曲水宴代人应诏》诗之八:“河宗跃踢,海介夔跜。” 《祖堂集》卷十:“恰去到嶺上,踢著石頭,忽然大悟。”字亦作“剔”,如《祖堂集》卷十八《趙州和尚》:却問師,師便剔(踢)却。……師:“問座主一段義,得不?”對云:“得。”師以脚剔(踢)空中,口吹却。宋代也有一些用例。《夷坚志》5例(蹴:踢为9:5);《武林旧事》1例;《全宋词》6例(蹴,26例);《洛阳缙绅旧闻记》1例;《张协状元》18例。《五灯会元》11例。《刘知远诸宫调》5例,《朱子语类》2例(蹴5例)。宋代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瓦舍众伎》中有以动词“踢”为主要语素复合词:“踢瓶”、“踢磬”“踢弄”、“踢墨笔”多转指为杂技名称。《都城纪胜·瓦舍众伎》:“杂手艺皆有巧名:踢瓶、弄碗、踢磬、弄花鼓褪。”“踢弄,每大礼后宣赦时,抢金鸡者用此等人,上竿、打筋斗、踏跷。”“杂手艺皆有巧名……弄花鼓糙、踢墨笔、弄球子。”《东京梦华录》有1例,记载杂技之类。“百戏乃上竿、跳索、倒立、折腰、弄盏注、踢瓶、筋斗、擎戴之类,即不用狮豹大旗神鬼也。”
但宋代“蹴”用例多于“踢”。元明时期该词使用频率变高。如:
(1)我与你踢倒鬼门关,却早梦绕槐安路,一枕南柯省悟。(《元刊杂剧三十种·陈季卿悟道竹叶舟》第一折,仅1例)
(2)杨官人觑一觑,把脚打一踢,踢在空里,却待脱落,打一接住。……你肯拜我为哥哥么?我救你这一顿拳踢。(《清平山堂话本·杨温拦路虎传》,仅3例) 朱氏语料库元明卷调查的情况,“踢:蹴”比例是“383:134”,“蹴”集中在明代笔记小说及三言二拍中。《元典章·刑部》(20例)、《逆臣录》、《西游记》、《水浒传》、明代山歌、《清平山堂话本》等都只有“踢”,没有“蹴”按:《型世言》这部小说沿用旧词稍明显。“踢”有13例,但“蹴”5例。称丈夫之母“婆婆”1例,但“姑”有11例。。可见“踢”在元明口语中是主导词。《训世评话》白话文2例,其中1例对应文言词“蹴”。反映了该词元明特点。如:
(3)知县之妻闻之大怒,挺身突出,声色俱厉,抛以瓦石,蹴倒书案。——知县的娘子听这断罪的话,猛可里拿将石头瓦子抛打那知县,高声大罵出来,踢倒了书案聒噪。(第36则)
(4)但他人柳文卿、胡子转,每日到诸店逰戏。——只和外人柳文卿、胡子转结做朋友,每日到店里打双六,下象棊,打毬儿,踢建子,喫酒耍笑快活。(第39则)
8.“称叫地名和人名”:名5/号1/曰5/人名5——呌名16、曰2/称为1;人名5——呌做3
杜翔[21]考察《祖堂集》、《朱子语类》、《元典章·刑部》三书关于“呼叫”义动词“呼、唤、叫”的使用情况,用例数分别为:《祖堂集》“呼”9例,“唤”140例,“叫”9例;《朱子语类》“呼”82例,“唤”245例,“叫”28例;《元典章·刑部》“呼”10例,“唤”39例,“叫”7例。到了《金瓶梅》格局发生了变化,“叫”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一般说来“叫”对“呼/唤”的替换至迟到在明代已完成了。
按:用于称谓人名或地名的动词有“叫名、唤/呼/叫做”产生也有时间的先后。《训世评话》的一个特点是:白话文用“叫名”,对应于文言文用“名、曰、为”。如:
(1)李仲义妻刘氏,名翠哥。——元朝时,房山县里住的李仲义道的人,他的娘子刘氏,呌名翠哥。(第14则)
(2)名淑女。——呌名淑女。(第18则)
(3)妾姓苏,名娥。——小女呌名苏娥。(第37则)
(4)宜名脱觧。——呌名脱觧。(第56则)
(5)耽罗镇山曰汉罗。——耽罗国镇山是呌名汉罗山。(第64则)
(6)故世号为“隋侯珠”。——因此世上人呌名“隋侯珠”。(第27则)
(7)(孙)锺後生坚。——孙锺後头生下儿子,呌名坚。(第24则)
(8)罗爱爱,嘉兴名娼也。——嘉兴县里住的有一箇妇人,呌名罗爱爱,(第47则)
(9)次早生子,即亰也。——第二日早起,生下儿子,呌名亰。(第57则)
(10)其亭长之名,浮激也,——那亭长呌名浮激。(第65则)
动词 “做”,用于称谓、名称之前的较早用例是在宋初。《二程语录·遗书》卷十二:“且唤做中,若以四方之中,为中则四边无中乎?”(仅出现1次)宋末元初开始多起来。但“叫”是在明代才替代动词“唤”的。因此,“叫做”连用称谓人姓名或地名还比较少。《训世评话》仅3例。如:
(11)乃书曰“叶保儿”。——我如今为这小厮立起姓氏,呌做“叶保儿”。(第35则)
(12)称为“爱卿”。——呌做“爱卿”。(第47则)
(13)都内邑号曰耽罗。——建都内县,国号呌做耽罗。(第64则)
宋元期间比较多的是用“呼做”,少数“唤做”。如:
(14)当界土地,满村里不叫做李洪义,一方人只呼做活太岁。……为无赖,只呼做活太岁,客人宜避之。(《刘知远诸宫调》)
(15)我底公公,定着呼做保人。(元无名氏《张协状元》第二十三出)
(16)这千金良夜,一刻春宵,谁管我袁单枕独数更长,则这半床锦褥枉呼做鸳鸯被。(元白朴《墙头马上》第一折)
(17)此人如何这般冠戴?名呼做杀虎壮士。(元无名氏《秦并六国平话》卷中)
(18)大男小女满庄里,与我一个外名难揩洗,都交人唤我做“刘穷鬼”。(《刘知远诸宫调》)
(19)只通刘三谁肯把你揪扯住,白甚么改了姓、更了名,唤做汉高祖。(睢景臣《哨遍·高祖还乡》)
(20)我的父名字唤做纳忽伯颜,止有我一个儿子,我的名唤作孛斡儿出。(《元朝秘史》卷二)
9.“贫穷”义:贫3、贫穷7、贫贱2——贫穷4、贫贱3、艰难6、受冻忍饿1
与“富”相对的词, “贫”、“穷”这对同义词产生有先后并有过历史更替。这个过程在明代初年还没有完成。《训世评话》文白对照给了我们启示。“贫穷”连文,但没有完全对译。“贫、贫穷”对应的大半是指“艰难过日月”。没有1例是“穷”对译“贫”的。如:
(1)永曰:“今贫若是,身复为奴,何敢屈夫人为妻?” 妇人曰:“愿为君妇,不恥贫贱。”——董永说:“我是贫贱,不敢教你做媳妇。”那妇人说:“情愿做你的娘子,不羞贫贱。”(第5则)
(2)杨和少失父,独与母居,因贫穷,不得孝养。——有一箇杨和道的人,爷早殁了,只有老母亲,十分艰难,不得养活。(第10则)
(3)自伤居贫,使食有他肉。——自伤家道艰难,要喫肉时喫别的肉。(第15则)
(4)其弟贫穷,无有住处。——他的兄弟十分艰难,无有住处。(第39则)
(5)不数年,家甚贫穷。——不到几年,家道贫穷,艰难过日月。(第51则)
(6)为粥以施贫者。——熬粥捨施贫穷的人。(第39则)
(7)家甚贫穷。——有一介人家,十分艰难过日月。(第62则)
(8)汝本贫穷人也。——你原係受冻忍饿的人。(第62则)
按:检索宋元明时期的口语文献,基本应证了《训世评话》的语言特点。
宋代《朱子语类》在“贫—穷”上,只用“贫”,“贫穷”连文仅3例。金元《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穷”是“穷尽”“不得志”之义。《刘知远诸宫调》除“贫穷”连文2例外,贫:穷=5:19)“穷”19例,称刘知远为“穷神”7例、穷狗、穷鬼、穷刘大、穷汉7例,仍有“不得志”之嫌。只有“穷困”、“穷汉”、“穷厮守”等之“穷”语义较明显。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贫:穷”为37:3;《新校元刊杂剧三十种》“贫:穷”为40:44,同时,另有“贫道”之“贫”是谦称。《武王伐纣评话》“贫:穷”为5:0;《新编五代史评话》“贫:穷”为10:0;《元典章·刑部》“贫:穷”为12:1,另“贫穷”连文6例。《元朝秘史》“贫:穷”为0:8,且“穷”不单用(穷乏4,穷绝2、穷促2);《逆臣录》贫:穷为1:0;《型世言》“贫:穷”为63:60,“贫穷”连文3例。因此, 元明“穷”对“贫”的替换还在进行中。 限于篇幅,我们对《训世评话》白话文中这9个词在明代常用词中的地位有一个大概的阐述。明初称谓词“娘子”、“婆婆”,助动词“要”,动词“痛、耍、落、踢、叫名”,形容词“贫”是主导词。异文对照、使用频率、同期材料的互证是我们求证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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