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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会计委派制的涵义入手,阐述了实施会计委派制度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指出了会计委派制存在的不足和解决对策。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问题;对策
会计委派制是指由企业或事业、行政机关的所有者或主管机关对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或机关委任派遣主要会计人员,并对受委派主要
会计人员的任免、调遣、考核、奖惩、薪酬待遇等实施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实施会计委派制对于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监督、根治会计信息失真、从源头上杜绝贪污腐败、维护财经法纪、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良好社会经济秩序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探讨。
一、实施会计委派制度的积极作用
1、实施会计委派制有利于保持会计人员的相对独立性。会计委派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摆脱会计人员与其服务企业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使会计人员的工作保持相对的独立性。目前,我国企业现在实行的会计管理制度多为企业单位任命制,会计作为一种监管活动直接依附于企业管理当局,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利益和职务上的依附关系,这势必造成会计监管不力。而实施会计委派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会计人员摆脱与企业单位过分依附关系,能够进行相对独立地工作,能够依法大胆地抵制企业管理当局的不合法行为,使会计工作有一个良好的独立的工作环境。
2、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传统的会计相比,对委派会计的素质要求要更高一些。因为会计管理部门十分重视委派会计的综合素质。委派管理机构通过考核、选拔、招聘,把优秀的会计作为委派会计,相应淘汰一批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建立了“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对委派会计实行动态管理,彻底打破会计工作的“铁饭碗”,从而增强会计人员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使委派会计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了委派会计多工作的责任心,有效的保证了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会计委派制不仅仅是规范经济运行秩序的需要,也是反腐倡廉的需要。会计工作是经济工作的基础,搞经济离不开会计。许多经济案件的发生不仅仅在会计上有所体现和反映,同时,也与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要有效地防止腐败现象,必须从机制上解决问题,从源头上加以治理,实行会计委派制正是从体制上根治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当前会计委派制存在的一些问题
1、会计委派制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均明确指出,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是企业的内部事务,是企业的最基本职责,这是任何人不能侵犯和干预的。主管机关对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或机关委任派遣主要会计人员,与有关法律相冲突,是侵犯公司权益、干预公司经营的行为。《会计法》明确规定“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单位负责人对单位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法》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制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股份公司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与《公司法》达到了一致,使会计委派制有了法律依据,但它与《企业法》“厂长有权任免或者聘任、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的规定相矛盾,不利于会计委派制的有效实施。
2、会计委派制一定程度上削弱激励约束机制。作为委派的会计人员,其最重要的目标是保证收支不出现违法行为,从而保证自身的经济、政治目标的实现,这是委派制从自身考虑的结果。因而很可能会延误企业的投资机会,降低企业的获利能力。而企业经营者在理财活动中就像处于被监督、被孤立的地位,如果没有激励机制或者是激励机制不适当,都会限制经营者的积极性,以产生短期行为,从而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和国有资产的增值。
3、会计委派制度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会计委派制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同时加强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我们知道,违反财经法纪、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的本质是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失效。要加强单位会计控制,前提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成为单位管理者的内在要求,这需要与相关措施配套进行,如果不健全和有效执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会计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等,而只推行委派制,单独改革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往往会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
4、委派会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不尽合理。目前的做法是,一些地方是由派出的主管部门发放,而多数是由被派往的单位发放,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以及“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委派会计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以及住房等福利,理应由派出的主管部门负担。因此,由被委派的单位负责工资福利的做法,是不太符合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这有新形式的摊派和侵犯企业自主权的嫌疑。如果全部由主管部门发放,那么势必会加大主管部门的负担。
三、完善会计委派制的对策研究
1、建立与会计委派制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实行会计委派制要有明确的目的、适应范围和运行程序,取得必要的会计法规和财经制度的支持。会计委派制的有关规定要符合《会计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与其抵触或矛盾。对目前试行的会计委派制与《会计法》等个别条文相矛盾之处,建议对《会计法》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以便与相关法律条款相协调;建立和完善与会计委派制相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持证上岗制度、选拔任用制度、业绩考核制度、奖惩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轮岗制度、回避制度等。实行会计委派制能够有效地摆脱了会计人员与企业之间的依附关系,使会计人员的工作相对独立,应当加大会计法规、财经制度和纪律的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完善会计委派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保证会计委派制顺利推进。
2、建立委派会计人员的激励约束制度。为防止委派和聘用的会计人员滋生安逸思想和新的腐败行为,对聘用人员应建立激励约束的机制。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建立人才市场,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形成会计人员自我约束机制。另一方面,建立对会计人员的激励监督机制。首先必须确保委派会计人员整体工资水平的公平合理,同时制定具体明确的考核目标,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的结果与受委派会计人员的经济效益挂钩。其次,要利用社会审计的力量对会计人员进行监督。如每年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委派会计的业务进行审查。
3、健全会计委派制的有关配套管理制度。首先,建立委派会计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委派会计人员的档案应分职务、分层次统一管理,对他们的档案应统一式样,统一编号。要开发全国通用的委派会计人员档案管理的系统软件,形成全国性的委派会计人才市场。其次,建立委派会计的任职和职务升迁制度。委派会计的任职由会计主管机构考核,由会计委派机构认定,且必须得到企业财产所有者的同意,但最好也使企业经营管理者满意。第三,建立委派会计的轮岗制度。每个会计主管机构应对所有其委派的会计人员进行年检,另外单位的会计负责人每三年进行一次轮岗交换,一般的会计人员也应视情况进行轮岗,还可以对委派会计在受派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作一个规定。
4、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成立隶属于各级财政部门的会计管理机构,从组织上保证会计委派制的顺利实施,专门管理本地区会计人员的委派事宜,进一步加大会计监督和管理力度。委派会计代表政府或产权管理部门,行使资产所有者对经营者即被委派单位的会计监督权,受派会计人员具有《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职权。委派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应包括:(1)监督所在单位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对国有资产流失承担相应责任;(2)监督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对上报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3)监督所在单位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情况,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委派会计人员的权限主要是:(1)审核所在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并与单位主要领导人共同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2)参与拟定所在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各项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3)对重大财务收支项目,与单位主要领导人联签批准;(4)参与拟订所在单位的年度决算方案、分配方案;(5)审核所在单位的新项目投资可行性和重大经济合同。会计委派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委派会计人员本身以及被委派单位都要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和权限。
参考文献
[1]孙慧萍.论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今日科苑,2011,(14).
[2]朱玉坦.目前我国会计委派制度存问题及完善对策.科技信息, 2010,(31).
[3]罗璐璐.论我国会计委派制度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6).
[4]顾灵秋.谈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辽宁科技学院学报, 2006,(6).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问题;对策
会计委派制是指由企业或事业、行政机关的所有者或主管机关对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或机关委任派遣主要会计人员,并对受委派主要
会计人员的任免、调遣、考核、奖惩、薪酬待遇等实施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实施会计委派制对于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监督、根治会计信息失真、从源头上杜绝贪污腐败、维护财经法纪、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良好社会经济秩序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探讨。
一、实施会计委派制度的积极作用
1、实施会计委派制有利于保持会计人员的相对独立性。会计委派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摆脱会计人员与其服务企业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使会计人员的工作保持相对的独立性。目前,我国企业现在实行的会计管理制度多为企业单位任命制,会计作为一种监管活动直接依附于企业管理当局,会计人员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利益和职务上的依附关系,这势必造成会计监管不力。而实施会计委派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会计人员摆脱与企业单位过分依附关系,能够进行相对独立地工作,能够依法大胆地抵制企业管理当局的不合法行为,使会计工作有一个良好的独立的工作环境。
2、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传统的会计相比,对委派会计的素质要求要更高一些。因为会计管理部门十分重视委派会计的综合素质。委派管理机构通过考核、选拔、招聘,把优秀的会计作为委派会计,相应淘汰一批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建立了“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对委派会计实行动态管理,彻底打破会计工作的“铁饭碗”,从而增强会计人员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使委派会计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了委派会计多工作的责任心,有效的保证了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会计委派制不仅仅是规范经济运行秩序的需要,也是反腐倡廉的需要。会计工作是经济工作的基础,搞经济离不开会计。许多经济案件的发生不仅仅在会计上有所体现和反映,同时,也与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要有效地防止腐败现象,必须从机制上解决问题,从源头上加以治理,实行会计委派制正是从体制上根治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当前会计委派制存在的一些问题
1、会计委派制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均明确指出,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是企业的内部事务,是企业的最基本职责,这是任何人不能侵犯和干预的。主管机关对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或机关委任派遣主要会计人员,与有关法律相冲突,是侵犯公司权益、干预公司经营的行为。《会计法》明确规定“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单位负责人对单位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法》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制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股份公司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与《公司法》达到了一致,使会计委派制有了法律依据,但它与《企业法》“厂长有权任免或者聘任、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的规定相矛盾,不利于会计委派制的有效实施。
2、会计委派制一定程度上削弱激励约束机制。作为委派的会计人员,其最重要的目标是保证收支不出现违法行为,从而保证自身的经济、政治目标的实现,这是委派制从自身考虑的结果。因而很可能会延误企业的投资机会,降低企业的获利能力。而企业经营者在理财活动中就像处于被监督、被孤立的地位,如果没有激励机制或者是激励机制不适当,都会限制经营者的积极性,以产生短期行为,从而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和国有资产的增值。
3、会计委派制度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会计委派制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同时加强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我们知道,违反财经法纪、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的本质是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失效。要加强单位会计控制,前提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成为单位管理者的内在要求,这需要与相关措施配套进行,如果不健全和有效执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会计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等,而只推行委派制,单独改革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往往会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
4、委派会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不尽合理。目前的做法是,一些地方是由派出的主管部门发放,而多数是由被派往的单位发放,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以及“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委派会计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以及住房等福利,理应由派出的主管部门负担。因此,由被委派的单位负责工资福利的做法,是不太符合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这有新形式的摊派和侵犯企业自主权的嫌疑。如果全部由主管部门发放,那么势必会加大主管部门的负担。
三、完善会计委派制的对策研究
1、建立与会计委派制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实行会计委派制要有明确的目的、适应范围和运行程序,取得必要的会计法规和财经制度的支持。会计委派制的有关规定要符合《会计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与其抵触或矛盾。对目前试行的会计委派制与《会计法》等个别条文相矛盾之处,建议对《会计法》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以便与相关法律条款相协调;建立和完善与会计委派制相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持证上岗制度、选拔任用制度、业绩考核制度、奖惩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轮岗制度、回避制度等。实行会计委派制能够有效地摆脱了会计人员与企业之间的依附关系,使会计人员的工作相对独立,应当加大会计法规、财经制度和纪律的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完善会计委派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保证会计委派制顺利推进。
2、建立委派会计人员的激励约束制度。为防止委派和聘用的会计人员滋生安逸思想和新的腐败行为,对聘用人员应建立激励约束的机制。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建立人才市场,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形成会计人员自我约束机制。另一方面,建立对会计人员的激励监督机制。首先必须确保委派会计人员整体工资水平的公平合理,同时制定具体明确的考核目标,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的结果与受委派会计人员的经济效益挂钩。其次,要利用社会审计的力量对会计人员进行监督。如每年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委派会计的业务进行审查。
3、健全会计委派制的有关配套管理制度。首先,建立委派会计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委派会计人员的档案应分职务、分层次统一管理,对他们的档案应统一式样,统一编号。要开发全国通用的委派会计人员档案管理的系统软件,形成全国性的委派会计人才市场。其次,建立委派会计的任职和职务升迁制度。委派会计的任职由会计主管机构考核,由会计委派机构认定,且必须得到企业财产所有者的同意,但最好也使企业经营管理者满意。第三,建立委派会计的轮岗制度。每个会计主管机构应对所有其委派的会计人员进行年检,另外单位的会计负责人每三年进行一次轮岗交换,一般的会计人员也应视情况进行轮岗,还可以对委派会计在受派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作一个规定。
4、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成立隶属于各级财政部门的会计管理机构,从组织上保证会计委派制的顺利实施,专门管理本地区会计人员的委派事宜,进一步加大会计监督和管理力度。委派会计代表政府或产权管理部门,行使资产所有者对经营者即被委派单位的会计监督权,受派会计人员具有《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职权。委派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应包括:(1)监督所在单位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对国有资产流失承担相应责任;(2)监督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对上报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3)监督所在单位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情况,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委派会计人员的权限主要是:(1)审核所在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并与单位主要领导人共同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2)参与拟定所在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各项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3)对重大财务收支项目,与单位主要领导人联签批准;(4)参与拟订所在单位的年度决算方案、分配方案;(5)审核所在单位的新项目投资可行性和重大经济合同。会计委派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委派会计人员本身以及被委派单位都要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和权限。
参考文献
[1]孙慧萍.论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今日科苑,2011,(14).
[2]朱玉坦.目前我国会计委派制度存问题及完善对策.科技信息, 2010,(31).
[3]罗璐璐.论我国会计委派制度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16).
[4]顾灵秋.谈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辽宁科技学院学报, 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