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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创建文明城市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造福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海陵,作为泰州市的中心城区,在新一轮的文明城市创建中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如何发挥好文明城市创建的示范带头作用,保障创建工作高效运转,让广大群众都能共享创建成果,以创建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海陵区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探索和实践。
关键词:文明城市;创建;社会管理
一、海陵区在泰州市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实践
(一)以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创建高效运行
1 加强组织领导,实施联创共建。明确区级机关部门分别与56个社区结成“文明城市联创共建单位”,明确“联创共建”单位一把手为社区创建第一责任人,要求在人、财、物等方面为社区创建给予全力支持。各责任单位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的要求,实行创建任务项目化管理,形成了上下联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2 明确工作职能,实施驻区共建。各联创共建单位以文明城市创建为结合点,帮助社区解决实际问题,推进结对共建;以扶贫帮困为切入点,广泛开展慰问帮扶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以改善社区环境为着力点,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办公条件;以促进社区和谐为落脚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打造健康向上的精神家园,形成了“携手共創文明城市、合力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局面。
3 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长效共建。建立领导挂钩联系点制度,靠前指挥,现场督办,强力推进创建工作。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别挂钩到有关乡镇、街道以及各社区、村、单位和创建重点整治项目,并经常深入创建联系点现场办公,实地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倾听基层群众的呼声,切实履行好联系点“包保"32作职责,协调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实施办法。创建期间,实行联创共建工作每日必报制度,由社区每天及时反馈文明创建共建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形成了人人有担子、个个有责任的领导责任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
(二)以为民创建的工作实践促进群众满意度的提升
1 突出为民理念,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始终把创建作为一项“实事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来抓,让老百姓亲身感受到创建带来的实惠,以创建的实际成果赢得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大力支持。
2 突出环境整治,打造宜居生活环境。紧紧围绕小区环境整治、后街背巷修整保洁、下水道疏通改造、河道整治、暴露垃圾清理、露天粪坑与旱厕改造等,突出抓好老小区及城郊结合部环境整治工作,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果。
3 突出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品位。重点推进新能源产业园、文化创意产业园的规划编制工作。
(三)以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市民素质的整体提升
1 营造浓厚氛围,构建全民参与创建格局。始终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通过组织举办民主恳谈会、百姓议事亭和村民、居民代表座谈会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要求,让群众了解创建,支持创建,最终达到群众主动参与创建的目的。
2 倡导文明行为方式,深入开展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围绕“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这一目标,认真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道德新风进万家”系列道德教育与实践活动和以“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百万市民学礼仪”、爱心志愿者集中服务、“我与文明同行”广场文化活动和“百姓名嘴”进社区等系列活动,不断加强对市民的理想信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效拓展了文明创建的内涵与外延,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市民文明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二、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创建工作,海陵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以下几个不足:
(一)市民缺乏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只有激发城市市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让他们广泛参与到和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事务管理中来,才能保证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获得取之不竭的源源动力,才能保证这个城市永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活力。但当前,文明城市创建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市民的参与度不够高。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城市基础设施分布不均匀。老城区的基础设施相对来说比较完善,但往往非常陈旧,有的甚至完全不能利用;新城区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公共设施很不齐全,但是已有的设施比较新。其次,城市基础设施综合利用率太低。当前城市中的设施资源所有权大都属于相关政府部门、单位管辖和拥有,这就导致某些基础设施资源在使用时,往往受部门、单位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和约束,资源利用率过低,城市基础设施资源难以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最后,基础设施建设规格、标准与城市现代生活的要求不配套。
(三)城市管理体制不健全。首先,城市管理行政化。城市管理过程中,政府行政干扰过多,导致城市管理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既影响到城市居民参与城市管理、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也损害了市民民主管理城市的权利。其次,城市管理内部组织关系层次不明,职能错位。最后,区、街道的职能权限有限。由于区、街道中的单位隶属于不同的行业和系统,属于区域管理,而区、街道行政管理范围仅限于区、街道所属的单位和组织,因此,对于在本区域的省、市级单位也没有真正的话语权和规划权。
三、建立创建文明城市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目标管理责任机制
第一,完善目标管理机制。要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的工作目标,从如何管理、如何治理、如何服务、如何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着手,不断提高政府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第二,完善评议总结机制。为形成有效的创建工作模式,要将近几年来创建工作存在的经验和教训形成总结并面上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评议和监督。第三,健全层级责任落实机制。为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意识,市委市政府要与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签订责任状,明确规定要“一把手”负总责,并在各级制定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方案,力求建立文明城市创建的长效工作机制,由市级领导与包片的地点建立定点定期联系制,并负责落实“督导制”任务,使分管领导明确具体责任,确保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稳步推进。 (二)健全宣传、教育网络机制
第一,健全持续的宣传机制。通过新闻媒体的持续宣传,一方面促使市民形成正确的认识,并自觉地加入到城建工作中来,另一方面,可以形成整体的创建工作氛围,促进党委政府紧抓创建这一工作不放松,不断加强城市管理,确保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第二,完善教育网络机制。建立文明城市创建的长效机制必须就得从教育着手,将教育作为巩固长效机制的根本手段。开展教育工作要扩大教育面,教育的对象不管是长期居住,还是短期居住的居民,都要進行教育、管理,同时通过利用文明有序的环境来教育、规范人们的行为,形成多元化的教育网络体系。
(三)健全城市规划的长效民主机制
第一,规划理念上突出民生的观念。进行城市规划必须要以人为本,确保城市的发展能够提高、改善、保障民生质量。第二,城市规划要保障科学性。要保证规划的科学、公开、民主性,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集合大家的思想,尽可能的做到集思广益。第三,保障规划实施的连续性。要尽快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保证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以科学有序取代主观随意,以法治取代人治,用坚实的法律保障机制确保城市规划能够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四)建立市民参与机制
要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的群众参与度、满意度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坚持面向群众,紧紧围绕群众的需要来开展工作,努力拓展工作的受众面,夯实工作的群众基础;坚持把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达到群众在参与中接受教育、提高素质的目的;坚持服务群众,把创建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市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增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效果。
(五)完善监督、奖惩机制
第一,建立监督机制。首先,同时开展双向监督,将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相结合。其次,加强舆论监督的力度,通过设立曝光台、不文明行为栏,帮助市民认清自身的不文明行为,对于那些屡教不改,损害公共形象、破坏城市基础建设的不文明行为给予公开曝光。再次,在全社会建立“群防群治”网络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志愿工作者、社区离退休人员、学校青少年积极配合城管、工商、交通等执法者的工作。第二,健全监督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文明城市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控、保障机制,逐步建立管理规则的规范、纠偏、引导、保护机制。第三,制定激励表彰机制。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物和目的性,建立起榜样式激励和目标式激励两种机制。
(编辑:ZK)
关键词:文明城市;创建;社会管理
一、海陵区在泰州市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实践
(一)以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保障创建高效运行
1 加强组织领导,实施联创共建。明确区级机关部门分别与56个社区结成“文明城市联创共建单位”,明确“联创共建”单位一把手为社区创建第一责任人,要求在人、财、物等方面为社区创建给予全力支持。各责任单位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的要求,实行创建任务项目化管理,形成了上下联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2 明确工作职能,实施驻区共建。各联创共建单位以文明城市创建为结合点,帮助社区解决实际问题,推进结对共建;以扶贫帮困为切入点,广泛开展慰问帮扶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以改善社区环境为着力点,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办公条件;以促进社区和谐为落脚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打造健康向上的精神家园,形成了“携手共創文明城市、合力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局面。
3 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长效共建。建立领导挂钩联系点制度,靠前指挥,现场督办,强力推进创建工作。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别挂钩到有关乡镇、街道以及各社区、村、单位和创建重点整治项目,并经常深入创建联系点现场办公,实地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倾听基层群众的呼声,切实履行好联系点“包保"32作职责,协调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实施办法。创建期间,实行联创共建工作每日必报制度,由社区每天及时反馈文明创建共建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形成了人人有担子、个个有责任的领导责任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
(二)以为民创建的工作实践促进群众满意度的提升
1 突出为民理念,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始终把创建作为一项“实事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来抓,让老百姓亲身感受到创建带来的实惠,以创建的实际成果赢得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大力支持。
2 突出环境整治,打造宜居生活环境。紧紧围绕小区环境整治、后街背巷修整保洁、下水道疏通改造、河道整治、暴露垃圾清理、露天粪坑与旱厕改造等,突出抓好老小区及城郊结合部环境整治工作,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果。
3 突出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品位。重点推进新能源产业园、文化创意产业园的规划编制工作。
(三)以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市民素质的整体提升
1 营造浓厚氛围,构建全民参与创建格局。始终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通过组织举办民主恳谈会、百姓议事亭和村民、居民代表座谈会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要求,让群众了解创建,支持创建,最终达到群众主动参与创建的目的。
2 倡导文明行为方式,深入开展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围绕“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这一目标,认真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道德新风进万家”系列道德教育与实践活动和以“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百万市民学礼仪”、爱心志愿者集中服务、“我与文明同行”广场文化活动和“百姓名嘴”进社区等系列活动,不断加强对市民的理想信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效拓展了文明创建的内涵与外延,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市民文明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二、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创建工作,海陵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以下几个不足:
(一)市民缺乏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只有激发城市市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让他们广泛参与到和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事务管理中来,才能保证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获得取之不竭的源源动力,才能保证这个城市永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活力。但当前,文明城市创建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市民的参与度不够高。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城市基础设施分布不均匀。老城区的基础设施相对来说比较完善,但往往非常陈旧,有的甚至完全不能利用;新城区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公共设施很不齐全,但是已有的设施比较新。其次,城市基础设施综合利用率太低。当前城市中的设施资源所有权大都属于相关政府部门、单位管辖和拥有,这就导致某些基础设施资源在使用时,往往受部门、单位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和约束,资源利用率过低,城市基础设施资源难以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最后,基础设施建设规格、标准与城市现代生活的要求不配套。
(三)城市管理体制不健全。首先,城市管理行政化。城市管理过程中,政府行政干扰过多,导致城市管理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既影响到城市居民参与城市管理、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也损害了市民民主管理城市的权利。其次,城市管理内部组织关系层次不明,职能错位。最后,区、街道的职能权限有限。由于区、街道中的单位隶属于不同的行业和系统,属于区域管理,而区、街道行政管理范围仅限于区、街道所属的单位和组织,因此,对于在本区域的省、市级单位也没有真正的话语权和规划权。
三、建立创建文明城市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目标管理责任机制
第一,完善目标管理机制。要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的工作目标,从如何管理、如何治理、如何服务、如何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着手,不断提高政府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第二,完善评议总结机制。为形成有效的创建工作模式,要将近几年来创建工作存在的经验和教训形成总结并面上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评议和监督。第三,健全层级责任落实机制。为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意识,市委市政府要与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签订责任状,明确规定要“一把手”负总责,并在各级制定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方案,力求建立文明城市创建的长效工作机制,由市级领导与包片的地点建立定点定期联系制,并负责落实“督导制”任务,使分管领导明确具体责任,确保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稳步推进。 (二)健全宣传、教育网络机制
第一,健全持续的宣传机制。通过新闻媒体的持续宣传,一方面促使市民形成正确的认识,并自觉地加入到城建工作中来,另一方面,可以形成整体的创建工作氛围,促进党委政府紧抓创建这一工作不放松,不断加强城市管理,确保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第二,完善教育网络机制。建立文明城市创建的长效机制必须就得从教育着手,将教育作为巩固长效机制的根本手段。开展教育工作要扩大教育面,教育的对象不管是长期居住,还是短期居住的居民,都要進行教育、管理,同时通过利用文明有序的环境来教育、规范人们的行为,形成多元化的教育网络体系。
(三)健全城市规划的长效民主机制
第一,规划理念上突出民生的观念。进行城市规划必须要以人为本,确保城市的发展能够提高、改善、保障民生质量。第二,城市规划要保障科学性。要保证规划的科学、公开、民主性,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集合大家的思想,尽可能的做到集思广益。第三,保障规划实施的连续性。要尽快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保证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以科学有序取代主观随意,以法治取代人治,用坚实的法律保障机制确保城市规划能够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四)建立市民参与机制
要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的群众参与度、满意度作为衡量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坚持面向群众,紧紧围绕群众的需要来开展工作,努力拓展工作的受众面,夯实工作的群众基础;坚持把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达到群众在参与中接受教育、提高素质的目的;坚持服务群众,把创建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市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增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效果。
(五)完善监督、奖惩机制
第一,建立监督机制。首先,同时开展双向监督,将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相结合。其次,加强舆论监督的力度,通过设立曝光台、不文明行为栏,帮助市民认清自身的不文明行为,对于那些屡教不改,损害公共形象、破坏城市基础建设的不文明行为给予公开曝光。再次,在全社会建立“群防群治”网络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志愿工作者、社区离退休人员、学校青少年积极配合城管、工商、交通等执法者的工作。第二,健全监督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文明城市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控、保障机制,逐步建立管理规则的规范、纠偏、引导、保护机制。第三,制定激励表彰机制。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物和目的性,建立起榜样式激励和目标式激励两种机制。
(编辑:Z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