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丁:写乡野的几户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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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奥斯丁(Jane Austen 1775--1817)是一个我国读者非常熟悉的名字。她的小说《傲慢与偏见》以及据此拍摄的电影恐怕早已为大家所熟悉了。据英国广播公司最近调查统计,《傲慢与偏见》在英国人最喜爱的小说中,名列第二。《爱玛》(EMMA)是这位女作家的第四部作品,一般都认为是她最为成熟的一部作品。
   简·奥斯丁出生在英国汉普郡斯蒂文顿镇的一个牧师家庭,过着祥和、小康的乡居生活。兄弟姐妹共八人,奥斯丁排行第六。她从未进过正规学校,只是九岁时,曾被送往姐姐的学校伴读。她的姐姐卡桑德拉是她毕生最好的朋友,然而奥斯丁的启蒙教育却更多得之于她的父亲。奥斯丁酷爱读书写作,还在十一、二岁的时候,便已开始以写作为乐事了。成年后奥斯丁随全家迁居多次。1817年,奥斯丁已抱病在身,为了求医方便,最后一次举家再迁。然而在到了曼彻斯特后不过两个多月,她便去世了。死后安葬在温彻斯特大教堂。简·奥斯丁终身未嫁。逝世时仅为四十二岁。
  奥斯丁创作的小说,几乎都经过长时间的反复修订改写。她出版的第一部小说是《理智与情感》(1811)。《傲慢与偏见》 (1813)是她的第二部作品。这两部作品,加上她去世后出版的《诺桑觉寺》(1818),都写于十八世纪的九十年代,通常算是她的早期作品。而《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6)与《劝导》(1818)则写于十九世纪,算是后期作品。这六部作品,总共不过一百五十万字(中文),数量不算多。作品初出版时,销量也不算很大。可是她在英国文学中的地位却随时间的过去而日益显得重要,以致竟有批评家认为:“作家当中其手法最接近于(莎士比亚)这位大师的,无疑就要数简·奥斯丁了,这位女性堪称是英国之骄傲。她为我们创造出了一大批的人物……”(托,巴·麦考莱语)。另一位将她与莎士比亚相比的是现代美国的批评家艾德蒙·威尔逊。他说:“一百多年来,英国曾发生过几次趣味上的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望,唯独莎士比亚与简·奥斯丁是经久不衰。”赞赏奥斯丁的作家,从瓦尔特,司各特开始,可以说是绵延不绝,粗略一排就有:特洛罗普、乔治·艾略特、柯勒律奇、勃朗宁夫人、骚塞、爱,摩·福斯特等位。但是她的杰出与伟大之处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也不是一下子说得清楚的。弗吉尼亚·吴尔芙就曾说过:“在所有的伟大的作家中,她的伟大之处是最最难以捕捉到的。”
  根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说法,简·奥斯丁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人物的小说家。(她的作品)反映了当时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的喜剧,显示了‘家庭’文学的可能性。她多次探索青年女主角从恋爱到结婚中自我发现的过程。这种着力分析人物性格以及女主角和社会之间紧张关系的做法,使她的小说摆脱十八世纪的传统而接近于现代的生活。正是这种现代性,加上她的机智和风趣,她的现实主义和同情心,她的优雅的散文和巧妙的故事结构,使她的小说能长期吸引读者。”并且说:“当时(指十九世纪初)流行夸张戏剧性的浪漫小说,已使人们所厌倦,奥斯丁的朴素的现实主义启清新之风,受到读者的欢迎……到二十世纪,人们才认识到她是英国摄政王时期(1810~1820)最敏锐的观察者,她严肃地分析了当时社会的性质和文化的质量,记录了旧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现代评论家也赞佩奥斯丁小说的高超的组织结构,以及她能于平凡而狭窄有限的情节中揭示生活的悲喜剧的精湛技巧。”
  本文作者在阅读了中外评论家对奥斯丁的分析评论之后,觉得还是以上所引的简短结论最为准确精到。内中惟一未突出提到的是奥斯丁塑造人物的巨大才能(每部小说的主角都是青年女性,但她们无一雷同),以及她能站在更高角度,冷眼看待、评论这些人物(特别是她心爱的人物)的睿智目光。奥斯丁曾说过什么是好的作品。她说:“……有些作品,其中展示了才智最强 大的力量;其中作者以最精心选择的语言向世人传达了对人性最透彻的了解、对这种丰富多彩的人性恰到好处的描绘,以及对机智幽默最生动活泼的抒发。”(见《诺桑觉寺》第五章末段)奥斯丁的几部作品,可以毫无愧惭地说,都是达到了这样的标准的。
  奥斯丁的语言确实出色,这在提高她作品的水准上起着很大的作用。她的对话不但符合人物性格,而且常含机锋。(奥斯丁小时候曾和家人演戏自娱,写好对白自是她的特长。)叙述描写部分语言通常徐缓舒展,与她所写的那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环境与人物身份非常配称。作者偶尔亦用曲笔,不动声色地说几句谑而不虐的反话,使读懂的读者不禁要发出会心的微笑。(批评家瓦尔特·艾伦就说过,整部《爱玛》,“就是在嘲弄中孕育成的。”)在结构上,《爱玛》亦极匀称紧密。除了书中高潮处外,每一章亦都有精彩的“看点”。这就使得翻译者苦苦奋斗工作时,又自有乐趣,仿佛是“从山阴道上行,山川自相映发,使人应接不暇。”相信读者在读她的书时,也会有这样的体会的。有批评家说过:“在《爱玛》中,整个主题就是女主人公痛苦的认识自身并逐渐抛开幻想的过程。”同样,在译者译,读者读的过程中,大家都逐渐认识了爱玛这一活生生,有着各种优点与缺点的形象,同时也通过这面镜子的反照,能对自我有比以前较深一些的认识。说到底,阅读文学作品最大的益处无非就是通过这一活动,帮助自己更深刻地了解自我、他人,认识社会与这个世界。爱玛的自信、自以为是、缺乏自知之明、好心做坏事、不愿承认错误,还多少有点势利眼,这样的性格上的毛病,岂不是在我们自己与周围人的身上,依旧存在的吗?而且还不但存在于作为个体的人的身上,连集体的人——小至一个团体大到一个国家那里,不也是同样是会存在吗?
  《爱玛》是奥斯丁于1814年1月开始动笔的,1815年3月底写完,并于年底出版(初版本扉页上标明的是1816年)。1816年3月出版的《每季评论》上即刊出了当时最负盛名的小说家瓦尔特,司各特激赏奥斯丁作品特别是《爱玛》的长文。1817年的 7月18日,奥斯丁溘然去世。《爱玛》成了她生前最后一部与读者见面的小说。但读者并不知道作者是谁。直到1818年,她的作品才由她的哥哥署上真名出版。
  奥斯丁在世时,英国由摄政王统治。他的父亲乔治三世晚年精神失常,国会安排由他摄政。1820年老王去世,摄政王即位,是为乔治四世。据说他非常喜欢奥斯丁的作品,在每个住处都存有一套。他还写过一封信给奥斯丁,表示了自己的钦佩并希望她能把下一部作品献给自己。奥斯丁在一封信里说:“对亲王的感谢,我感到荣幸。”同时也多少有点违心地写了《爱玛》书前的那篇献词。据记载,摄政王藏书室的负责人曾建议奥斯丁写题材大一些的作品。奥斯丁在回信中说:“我不写传奇。我必须保持自己的风格,继续走自己的路,虽然在这条路上我可能永不会再获成功。我却相信在别的路上我将彻底失败。”奥斯丁向亲属表示过,她自己能做的只是“写乡野的几户人家”,“在一小块(两英寸宽的)象牙上……用一支细细的画笔轻描慢绘。”今天,人们自然要庆幸亏得奥斯丁没有采纳那样的建议。而且她也不纯粹是“为小题材而小题材”。她也能做到小中见大。她在作品中关怀妇女、恋爱、婚姻问题,探讨社会在这些方面的谬误与偏见并从而揭示人性中的一些弱点。探讨人性,这难道能说是在写微不足道的小题材吗?古代的希腊人认为最重要的问题莫若是“认识自我”。他们在德尔菲神庙上铭刻的就是这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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