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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出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被提上日程,文章立足于新形势下天津市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就生活污染物污染、畜禽养殖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污染、工业污染、面源污染四个方面,从环境意识、政府监管、环保基础设施滞后及科技宣传不足等4个层面分析天津市农村环境问题成因,提出解决天津市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可行性措施。
【关键词】农村; 环境; 整治
近年来,农村环境保护问题逐步被社会关注,随着我市农村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农村向城镇化转变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新的环境问题。
一、天津市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一)农村生活污染日益突显
1、生活污水污染严重
据估算,年产生粪尿310万吨,年产生生活污水8294万吨。由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欠缺,相应的管理体系尚不完备,致使大量的生活污染物在未进行有效的治理的情况下无组织排放,导致环境污染严重。
2、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机制尚待完善
在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面,尽管有些地区已初步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的模式,但在很多农村地区由于尚未健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的体制、机制,有的缺少专门的垃圾清运队伍,未建规范的垃圾存放点和转运站,加之农户随意倾倒垃圾的恶习仍有存在,致使垃圾收集、转运不规范,露天堆放的现象仍较普遍。
(二)农村生产经营性污染
1、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畜禽养殖业污染是我市农村环境面临的主要污染问题,畜禽粪便90%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用于农田中,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污水的贮运和处理能力不足,仅有少数养殖场对污水、粪便进行简单处理,生产有机肥。加之散养户众多,规模小且分散,畜禽养殖污水随意排放现象普遍。
2、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尚待提高
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膜和产生的作物秸秆由于处理处置不当,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尽管近年来着力推进秸秆回收再用,但部分地区秸秆大量堆放在田边、沟旁现象依然普遍,影响农村环境。
(三)工业污染仍较严重
部分区县依照规划兴建了一批产业园区,但园区配套治污设施往往因资金、管理不规范等原因滞后于工业企业的发展,加之部分企业为降低产品成本偷排偷放,使得园区周边环境状况大幅度下降,对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四)面源及土壤污染难以控制
天津市农村总播种面积约810万亩,2004年全市总化肥施用量22.85万吨(折纯量),农药3032吨。各区县中宝坻、武清、蓟县、静海等区县的化肥施用量最多,分别达到3万吨以上;农药以蓟县、武清、宝坻、汉沽等乡镇的施用量较多,分别达到390吨以上。近年来,广大农民为追求产量和效益的增加,大范围超标施用农药、化肥构成对农产品安全的威胁,加重了农村的面源污染。
二、农村环境问题成因
(一)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农村环境问题呈现点多、面广、成因复杂等特点。很多基层领导干部对其严重性认识不足, “先污染,后治理”观念依然存在,单纯注重经济效益,忽略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
(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体制不健全
1.农村环境问题法制缺位
我国针对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如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发展滞后于农业现代化进程,使得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力量薄弱且适用性不强。
2.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机制不顺畅
农村环境问题复杂多样,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分散于农业、畜牧、林业、国土、水利、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监管职能亦相对分散,尚未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有效监管体系。
(三)农村环境监管能力严重不足
天津市最基层环境保护部门仅停留在区县一级,乡镇、村庄没有相应的环保派出机构,致使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不够深入、全面;此外,大多数环保部门人员不足,经费欠缺,硬件设施匮乏落后无法应对纷杂多变的农村环境监察工作,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亦得不到充分履行。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长期以来,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十分有限,缺乏投、融资机制和政策,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从而形成如今大部分农村无力建设集中式治污设施,或是即便建成无力运行维护的尴尬局面。例如:天津市宁河县盆罐村污水及垃圾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主要是建成日处理能力约600吨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日收集转运20吨的垃圾集中转运机制。据2010年-2013年不定期抽查结果显示,该项目自建成以来因运行维护经费短缺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五)农村环保科技支撑薄弱
由于多种原因,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尚未建立起配套的科技支撑体系,农村环保工作多是直接套用城市环保工作的办法,对科技创新重视不够,缺乏适应农村区域特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环保运用技术。
三、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综合整治对策
(一)推进立法进程
我市农村环境问题纷繁复杂,缺乏农村环境保护专门法律法规作为依托,严重制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建议有关部门加快诸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立法进程,弥补这一空白。
(二)加强监管力量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具有点多面广,成因复杂的特点,环境监察人员缺口较大。仅以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为例:专职负责农村环境监察人员仅4人,任务重、人员缺口大,无法应对纷繁复杂的农村环境问题。
1、调整配置格局。政府可通过调整环境监察人员配置格局,增加人员编制,重点、典型区域由省级监察部门直属管理;加大抽查、稽查力度,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员保障。目前重庆、陕西、贵州、江苏、安徽、广东等省市的环境监察机构率先升格为副厅级单位,大幅度增加了环境监察人员编制,从实际效果看,农村环保执法工作效能得到了根本性提升。
2、增设派出机构。农村环境问题呈现较强的地域性特征,点源分散,可在各乡镇、村庄增设环保所、环保站等派出机构,以掌握基层环境问题,并因地制宜地加以应对。
(三)加大财政支持
对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公益性较强的领域,政府须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各级财政可按照新增财力着重支持“三农”的要求,增加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建立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配合国家“以奖促治”政策,对中央环保资金扶持乡镇以外的其它农村地区予以支持,扩大受益范围,让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真正成为为民造福的惠民行动。
(四)严控工业污染
针对散落的乡镇工业企业,可引导企业适当集中,对污染实行集中控制,通过规划环评促进企业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和产品发展。同时加大产业园区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园区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五)技术保障
积极研发相应的技术项目,因地制宜消化农村污染物,例如:在靠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料源充足的交通方便的聚居区,推广应用以畜禽粪便为主的沼气工程;在秸秆资源较丰富的农村聚居区推广秸秆气化集中供热或秸秆制沼工程,积极扶持秸秆收购企业和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天津市农村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点多面广,需多方面对层次予以处置,有效监管,还农村一片洁净。
参考文献:《环境统计年鉴》(2004);《中国统计年鉴》(2012)
【关键词】农村; 环境; 整治
近年来,农村环境保护问题逐步被社会关注,随着我市农村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状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农村向城镇化转变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新的环境问题。
一、天津市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一)农村生活污染日益突显
1、生活污水污染严重
据估算,年产生粪尿310万吨,年产生生活污水8294万吨。由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欠缺,相应的管理体系尚不完备,致使大量的生活污染物在未进行有效的治理的情况下无组织排放,导致环境污染严重。
2、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机制尚待完善
在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面,尽管有些地区已初步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的模式,但在很多农村地区由于尚未健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的体制、机制,有的缺少专门的垃圾清运队伍,未建规范的垃圾存放点和转运站,加之农户随意倾倒垃圾的恶习仍有存在,致使垃圾收集、转运不规范,露天堆放的现象仍较普遍。
(二)农村生产经营性污染
1、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畜禽养殖业污染是我市农村环境面临的主要污染问题,畜禽粪便90%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用于农田中,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污水的贮运和处理能力不足,仅有少数养殖场对污水、粪便进行简单处理,生产有机肥。加之散养户众多,规模小且分散,畜禽养殖污水随意排放现象普遍。
2、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尚待提高
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膜和产生的作物秸秆由于处理处置不当,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尽管近年来着力推进秸秆回收再用,但部分地区秸秆大量堆放在田边、沟旁现象依然普遍,影响农村环境。
(三)工业污染仍较严重
部分区县依照规划兴建了一批产业园区,但园区配套治污设施往往因资金、管理不规范等原因滞后于工业企业的发展,加之部分企业为降低产品成本偷排偷放,使得园区周边环境状况大幅度下降,对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四)面源及土壤污染难以控制
天津市农村总播种面积约810万亩,2004年全市总化肥施用量22.85万吨(折纯量),农药3032吨。各区县中宝坻、武清、蓟县、静海等区县的化肥施用量最多,分别达到3万吨以上;农药以蓟县、武清、宝坻、汉沽等乡镇的施用量较多,分别达到390吨以上。近年来,广大农民为追求产量和效益的增加,大范围超标施用农药、化肥构成对农产品安全的威胁,加重了农村的面源污染。
二、农村环境问题成因
(一)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农村环境问题呈现点多、面广、成因复杂等特点。很多基层领导干部对其严重性认识不足, “先污染,后治理”观念依然存在,单纯注重经济效益,忽略农村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
(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体制不健全
1.农村环境问题法制缺位
我国针对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如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发展滞后于农业现代化进程,使得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力量薄弱且适用性不强。
2.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机制不顺畅
农村环境问题复杂多样,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分散于农业、畜牧、林业、国土、水利、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监管职能亦相对分散,尚未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有效监管体系。
(三)农村环境监管能力严重不足
天津市最基层环境保护部门仅停留在区县一级,乡镇、村庄没有相应的环保派出机构,致使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不够深入、全面;此外,大多数环保部门人员不足,经费欠缺,硬件设施匮乏落后无法应对纷杂多变的农村环境监察工作,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亦得不到充分履行。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长期以来,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十分有限,缺乏投、融资机制和政策,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从而形成如今大部分农村无力建设集中式治污设施,或是即便建成无力运行维护的尴尬局面。例如:天津市宁河县盆罐村污水及垃圾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主要是建成日处理能力约600吨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立日收集转运20吨的垃圾集中转运机制。据2010年-2013年不定期抽查结果显示,该项目自建成以来因运行维护经费短缺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五)农村环保科技支撑薄弱
由于多种原因,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尚未建立起配套的科技支撑体系,农村环保工作多是直接套用城市环保工作的办法,对科技创新重视不够,缺乏适应农村区域特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环保运用技术。
三、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综合整治对策
(一)推进立法进程
我市农村环境问题纷繁复杂,缺乏农村环境保护专门法律法规作为依托,严重制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建议有关部门加快诸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立法进程,弥补这一空白。
(二)加强监管力量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具有点多面广,成因复杂的特点,环境监察人员缺口较大。仅以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为例:专职负责农村环境监察人员仅4人,任务重、人员缺口大,无法应对纷繁复杂的农村环境问题。
1、调整配置格局。政府可通过调整环境监察人员配置格局,增加人员编制,重点、典型区域由省级监察部门直属管理;加大抽查、稽查力度,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员保障。目前重庆、陕西、贵州、江苏、安徽、广东等省市的环境监察机构率先升格为副厅级单位,大幅度增加了环境监察人员编制,从实际效果看,农村环保执法工作效能得到了根本性提升。
2、增设派出机构。农村环境问题呈现较强的地域性特征,点源分散,可在各乡镇、村庄增设环保所、环保站等派出机构,以掌握基层环境问题,并因地制宜地加以应对。
(三)加大财政支持
对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公益性较强的领域,政府须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各级财政可按照新增财力着重支持“三农”的要求,增加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建立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配合国家“以奖促治”政策,对中央环保资金扶持乡镇以外的其它农村地区予以支持,扩大受益范围,让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真正成为为民造福的惠民行动。
(四)严控工业污染
针对散落的乡镇工业企业,可引导企业适当集中,对污染实行集中控制,通过规划环评促进企业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和产品发展。同时加大产业园区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园区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五)技术保障
积极研发相应的技术项目,因地制宜消化农村污染物,例如:在靠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料源充足的交通方便的聚居区,推广应用以畜禽粪便为主的沼气工程;在秸秆资源较丰富的农村聚居区推广秸秆气化集中供热或秸秆制沼工程,积极扶持秸秆收购企业和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天津市农村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点多面广,需多方面对层次予以处置,有效监管,还农村一片洁净。
参考文献:《环境统计年鉴》(2004);《中国统计年鉴》(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