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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投资作为以国家为主体的一种集中性投资,是社会总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投资体制的深化改革,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投资领域的研究,有着很深刻的意义。本文通过比较与借鉴美、德、日等发达国家政府投资领域及特点、经验,提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的选择。
关键词:政府投资;投资领域;比较借鉴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8)04-0039-04
政府投资是以国家为主体的投资活动,是国家运用积累基金的重要形式。政府投资是克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存在的某些失灵表现的必要手段,是进行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是一个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研究外国政府投资领域及特点,对于加强和完善我国政府投资,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保证政府投资的健康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发达国家政府投资领域及特点
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在政府投资范围方面各有特色,并且都积累了许多经验,研究其政府投资范围及特点,对我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政府投资范围及特点
美国政府实行的是联邦制,在政府投资方面,联邦政府与州和地方政府间是纵向关系。美国联邦政府投资仅占国内政府总投资的小部分,而州和地方政府才是美国政府投资的主角,是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主要承担者,为高速公路、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提供了大量的投资。如表1所示,2005年联邦政府投资仅占国内总投资的24%,而州和地方政府则占到76%。并且,美国联邦政府投资的比例,呈现出螺旋下降的趋势。联邦政府在环保、军事、国防等方面提供主要投资,同时对于投资量大、风险较高的研究开发类投资极为重视,给予了积极支持。上世纪50-70年代,全国的研发投资资金有一半以上来自联邦政府,到70年代以后,产业才开始慢慢占据主导地位。不过,即使是现在,全国的研发资金中,联邦政府也仍然贡献了近3成。如果看看对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很重要,而私人投资动力相对不足的学术研究发展经费来源,我们会发现,联邦政府仍然是主要的投资者,上世纪70年代以来,联邦政府投资基本上始终保持在该类投资总额的60%以上。
美国政府对存在外溢效应的教育投资也十分重视,美国教育实行联邦、州、地方(学区)三级管理,各级行政拥有各自管理权限,中小学教育的管理权主要在学区,作为地方自治的一种形式,学区对本辖区内学校负全部责任。以税收为主要来源的教育拨款也来自三级权力机关。随着近一二十年教育拨款集中化倾向的发展,州政府承担的财政负担比重不断增加,州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占1/3以上,联邦政府教育支出在全部政府教育支出中所占的比例基本上都在10%以下。
(二)德国政府投资范围及特点
德国政府分为德国联邦政府、州和市镇三级。政府投资的领域包括国防、文卫科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德国财政投资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公共基础设施的主要项目为:公共交通系统、铁路、水道、港口和机场;市镇公用服务事业,城市的医院、供水电气系统、垃圾处理系统等。此类建设需要巨额资金,虽然部分的向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开放了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但主要部分仍然由政府投资来承担,政府必须注入大量的资金。在资本项目的投资中,实物投资为主要部分,大约为50%左右。实物投资的主要内容是建筑投资,如兴建地方医院等。实物投资的主要投资者是市镇地方政府。
同时,德国政府还采取了投资补助的方式,如对中小企业补贴,对农业、能源、住宅等的补贴。
(三)日本政府投资范围及特点
政府投资在日本经济从统治经济体制转换到市场经济体制与国民经济恢复和崛起的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从日本政府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不同时期,政府投资领域的重点是不相同的:早期着重于刺激民间投资,促进和刺激经济发展;高速增长时期,着重对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倾斜,优化产业结构;近年来,日本政府着手解决发展中的不均衡问题,公共投资的重点逐步由产业基础设施领域转向与生活环境相关的基础设施领域。政府投资的运作主要转向对住宅、道路、通讯、地方开发等方面。
二、美、德、日等发达国家政府投资特点比较分析
由于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各国政府在投资领域和投资比重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是,纵观美、德、日三国政府投资领域,又都具有一定的相同点。
(一)公共性与基础性。为了弥补市场失灵,以及克服民间投资的局限性,政府投资的着眼点都在于为全体居民和各类经济(市场)主体的生产、生活需要提供必要的社会性、基础性条件,这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保证,也是社会扩大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总和。如美国,虽然是一个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政府并非对其放任不管,而是积极发挥其补缺、引导和调控的作用,为高速公路、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也提供了大量的投资。德国政府投资也主要用于公共交通系统、铁路、水道、港口和机场;市镇公用服务事业,城市的医院、供水电气系统、垃圾处理系统等公共基础设施领域。
(二)开发性与战略性。对于某些新兴产业门类的开发、某些高科技高风险领域的研究开发以及对经济落后地区的开发,都具有耗资大、耗时长、风险高的特点,因此私人部门、市场机制都无法承担,三国政府对这些领域都给予了积极的支持。美国政府投资占研究开发投资总额的40%以上。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的高速经济增长时期更是加大了对科技的政府投资,并对关系日本国民生计的部门行业,如汽车、相机等企业进行投资,推动了日本的经济增长。
(三)与本国的经济体制和国情相符合。作为自由市场经济国家的美国,政府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的比重不足20%,大部分投资都是由民间资本提供的。美国的基础设施等建设已经相对完善,因此大量资金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国防教育等领域。德国奉行社会市场经济原则,将国家任务重点确定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其经济政策的任务不是宏观经济调控,而是积极地适应性调整。长期以来,德国的财政政策基本是坚持将政府对社会资本形成的基本建设投资限制在最小的额度内。而日本政府更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在低速增长阶段、结构转换阶段和高速发展阶段,在投资领域与比重方面有不同的侧重。
三、美、德、日政府投资范围的经验借鉴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阶段,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市场发育程度不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现阶段我国政府投资的范围与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的要求存在某种程度的不一致,政府投资范围依然过宽,涵盖了许多政府投资效率低下的领域。从美、德、日三国政府投资的运作实践来看,我国既有与其它国家相同的地方,又在经济体制和市场化程度上与发达国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政府投资在投资领域的选择上应借鉴有益经验:
(一)继续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领域的建设
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一国经济发展的先行部门,是实现工业化的基础,也是推动经济快速持续增长的主动力。目前,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美、德、日等发达国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森林覆盖率仅为14%,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铁路网密度是美国的1/3,日本的1/5,我国的公路建设无论是在数量方面还是在质量方面都存在着欠缺。基础设施建设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仍然应当成为政府投资的重点。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既能有效刺激国内需求,迅速带动经济发展,又能避免重复建设,有利于改善投资与经济结构,而且投资风险小,长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有利于增加城乡居民消费,实现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和长期稳定发展。因此,借鉴国际上的经验,考虑到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政府应加大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力度。同时,政府投资对基础工业的扶持,应更多地体现在政策的优惠上,并不是直接的增量投资,以营造基础工业良好的发展外部环境和内部治理机制。
(二)重视对农业的投资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农业自然资源相对稀缺,人均耕地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在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的总体格局下,农业增长速度却仅为2%-3%,加上地区间的发展也不平衡,不少地区农业长期徘徊不前。资金投入过少,生产方式落后,使农业成为一种弱质产业而长期处于滞后地位,这些基本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工业化、现代化必须同农业基础的稳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客观上要求国家政府应高度重视农业的投资。强化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关键在于及时解决农业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目前,由于我国的农业还是一种分散性强、门类繁多、基础薄弱、收益低的产业,并且要承受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所以在对农业的投入中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首先,以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作为政府投资农业的首要对象。其次,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的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经营规模,提高粮食品种质量。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资,促进多渠道、多层次和多形式农业投入机制的形成。对于那些风险大、投资经济效益低、对农业发展起着保护性、开发性或有示范效益的项目,政府也要给予重点投资。
(三)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投资
只有科技的创新和发展,才会有新兴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才会对整个产业经济结构进行技术调整。从美国、日本等国的科技政策来看,都非常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调整科技政策和发展战略,以促进科技事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在当前以信息技术革命为主导的新技术革命推动下,各国把强化研究开发投资,夺取今后的产业技术制高点作为国家的战略重点,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投资比重更是有所加大。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当前和今后的现代化建设,必须更加倚重于科技进步,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这是促进中国科技进步、提高生产力水平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在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实施、科技工程的运转以及科研院所的发展上,政府科技投资起着主导作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客观上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强化政府科技投资,促使政府科技投资比重逐步提高,从而加速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挥科技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总之,政府投资是进行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其最为明显的就是通过政府投资领域的选择,加强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及时克服经济中的某些“瓶颈”制约,来达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我们应借鉴美、德、日三国政府投资领域选择的经验,调整政府投资领域和范围,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率,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府投资框架,使其更好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责任编辑:吴之铭)
参考文献:
[1] 孙茂颖.政府投资范围再界定[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3).
[2] 葛民先、王楚平.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投资范围选择[M].中国科技信息,2006,(01).
[3] 郑备.明确界定政府投资领域[J].经济研究参考,2006,(47).
[4] 李炳鉴、潘明星、王元强.比较财政学[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政府投资;投资领域;比较借鉴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8)04-0039-04
政府投资是以国家为主体的投资活动,是国家运用积累基金的重要形式。政府投资是克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存在的某些失灵表现的必要手段,是进行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是一个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研究外国政府投资领域及特点,对于加强和完善我国政府投资,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保证政府投资的健康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发达国家政府投资领域及特点
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在政府投资范围方面各有特色,并且都积累了许多经验,研究其政府投资范围及特点,对我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政府投资范围及特点
美国政府实行的是联邦制,在政府投资方面,联邦政府与州和地方政府间是纵向关系。美国联邦政府投资仅占国内政府总投资的小部分,而州和地方政府才是美国政府投资的主角,是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主要承担者,为高速公路、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提供了大量的投资。如表1所示,2005年联邦政府投资仅占国内总投资的24%,而州和地方政府则占到76%。并且,美国联邦政府投资的比例,呈现出螺旋下降的趋势。联邦政府在环保、军事、国防等方面提供主要投资,同时对于投资量大、风险较高的研究开发类投资极为重视,给予了积极支持。上世纪50-70年代,全国的研发投资资金有一半以上来自联邦政府,到70年代以后,产业才开始慢慢占据主导地位。不过,即使是现在,全国的研发资金中,联邦政府也仍然贡献了近3成。如果看看对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很重要,而私人投资动力相对不足的学术研究发展经费来源,我们会发现,联邦政府仍然是主要的投资者,上世纪70年代以来,联邦政府投资基本上始终保持在该类投资总额的60%以上。
美国政府对存在外溢效应的教育投资也十分重视,美国教育实行联邦、州、地方(学区)三级管理,各级行政拥有各自管理权限,中小学教育的管理权主要在学区,作为地方自治的一种形式,学区对本辖区内学校负全部责任。以税收为主要来源的教育拨款也来自三级权力机关。随着近一二十年教育拨款集中化倾向的发展,州政府承担的财政负担比重不断增加,州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占1/3以上,联邦政府教育支出在全部政府教育支出中所占的比例基本上都在10%以下。
(二)德国政府投资范围及特点
德国政府分为德国联邦政府、州和市镇三级。政府投资的领域包括国防、文卫科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德国财政投资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公共基础设施的主要项目为:公共交通系统、铁路、水道、港口和机场;市镇公用服务事业,城市的医院、供水电气系统、垃圾处理系统等。此类建设需要巨额资金,虽然部分的向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开放了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但主要部分仍然由政府投资来承担,政府必须注入大量的资金。在资本项目的投资中,实物投资为主要部分,大约为50%左右。实物投资的主要内容是建筑投资,如兴建地方医院等。实物投资的主要投资者是市镇地方政府。
同时,德国政府还采取了投资补助的方式,如对中小企业补贴,对农业、能源、住宅等的补贴。
(三)日本政府投资范围及特点
政府投资在日本经济从统治经济体制转换到市场经济体制与国民经济恢复和崛起的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从日本政府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不同时期,政府投资领域的重点是不相同的:早期着重于刺激民间投资,促进和刺激经济发展;高速增长时期,着重对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倾斜,优化产业结构;近年来,日本政府着手解决发展中的不均衡问题,公共投资的重点逐步由产业基础设施领域转向与生活环境相关的基础设施领域。政府投资的运作主要转向对住宅、道路、通讯、地方开发等方面。
二、美、德、日等发达国家政府投资特点比较分析
由于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各国政府在投资领域和投资比重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是,纵观美、德、日三国政府投资领域,又都具有一定的相同点。
(一)公共性与基础性。为了弥补市场失灵,以及克服民间投资的局限性,政府投资的着眼点都在于为全体居民和各类经济(市场)主体的生产、生活需要提供必要的社会性、基础性条件,这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保证,也是社会扩大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总和。如美国,虽然是一个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政府并非对其放任不管,而是积极发挥其补缺、引导和调控的作用,为高速公路、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也提供了大量的投资。德国政府投资也主要用于公共交通系统、铁路、水道、港口和机场;市镇公用服务事业,城市的医院、供水电气系统、垃圾处理系统等公共基础设施领域。
(二)开发性与战略性。对于某些新兴产业门类的开发、某些高科技高风险领域的研究开发以及对经济落后地区的开发,都具有耗资大、耗时长、风险高的特点,因此私人部门、市场机制都无法承担,三国政府对这些领域都给予了积极的支持。美国政府投资占研究开发投资总额的40%以上。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的高速经济增长时期更是加大了对科技的政府投资,并对关系日本国民生计的部门行业,如汽车、相机等企业进行投资,推动了日本的经济增长。
(三)与本国的经济体制和国情相符合。作为自由市场经济国家的美国,政府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的比重不足20%,大部分投资都是由民间资本提供的。美国的基础设施等建设已经相对完善,因此大量资金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国防教育等领域。德国奉行社会市场经济原则,将国家任务重点确定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其经济政策的任务不是宏观经济调控,而是积极地适应性调整。长期以来,德国的财政政策基本是坚持将政府对社会资本形成的基本建设投资限制在最小的额度内。而日本政府更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在低速增长阶段、结构转换阶段和高速发展阶段,在投资领域与比重方面有不同的侧重。
三、美、德、日政府投资范围的经验借鉴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阶段,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市场发育程度不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现阶段我国政府投资的范围与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的要求存在某种程度的不一致,政府投资范围依然过宽,涵盖了许多政府投资效率低下的领域。从美、德、日三国政府投资的运作实践来看,我国既有与其它国家相同的地方,又在经济体制和市场化程度上与发达国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现阶段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政府投资在投资领域的选择上应借鉴有益经验:
(一)继续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领域的建设
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一国经济发展的先行部门,是实现工业化的基础,也是推动经济快速持续增长的主动力。目前,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美、德、日等发达国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森林覆盖率仅为14%,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铁路网密度是美国的1/3,日本的1/5,我国的公路建设无论是在数量方面还是在质量方面都存在着欠缺。基础设施建设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仍然应当成为政府投资的重点。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既能有效刺激国内需求,迅速带动经济发展,又能避免重复建设,有利于改善投资与经济结构,而且投资风险小,长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有利于增加城乡居民消费,实现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和长期稳定发展。因此,借鉴国际上的经验,考虑到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政府应加大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力度。同时,政府投资对基础工业的扶持,应更多地体现在政策的优惠上,并不是直接的增量投资,以营造基础工业良好的发展外部环境和内部治理机制。
(二)重视对农业的投资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农业自然资源相对稀缺,人均耕地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在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的总体格局下,农业增长速度却仅为2%-3%,加上地区间的发展也不平衡,不少地区农业长期徘徊不前。资金投入过少,生产方式落后,使农业成为一种弱质产业而长期处于滞后地位,这些基本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工业化、现代化必须同农业基础的稳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客观上要求国家政府应高度重视农业的投资。强化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关键在于及时解决农业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目前,由于我国的农业还是一种分散性强、门类繁多、基础薄弱、收益低的产业,并且要承受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所以在对农业的投入中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首先,以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作为政府投资农业的首要对象。其次,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的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经营规模,提高粮食品种质量。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资,促进多渠道、多层次和多形式农业投入机制的形成。对于那些风险大、投资经济效益低、对农业发展起着保护性、开发性或有示范效益的项目,政府也要给予重点投资。
(三)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投资
只有科技的创新和发展,才会有新兴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才会对整个产业经济结构进行技术调整。从美国、日本等国的科技政策来看,都非常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调整科技政策和发展战略,以促进科技事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在当前以信息技术革命为主导的新技术革命推动下,各国把强化研究开发投资,夺取今后的产业技术制高点作为国家的战略重点,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投资比重更是有所加大。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当前和今后的现代化建设,必须更加倚重于科技进步,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这是促进中国科技进步、提高生产力水平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在国家科技发展计划的实施、科技工程的运转以及科研院所的发展上,政府科技投资起着主导作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客观上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强化政府科技投资,促使政府科技投资比重逐步提高,从而加速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挥科技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总之,政府投资是进行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其最为明显的就是通过政府投资领域的选择,加强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及时克服经济中的某些“瓶颈”制约,来达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我们应借鉴美、德、日三国政府投资领域选择的经验,调整政府投资领域和范围,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率,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府投资框架,使其更好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责任编辑:吴之铭)
参考文献:
[1] 孙茂颖.政府投资范围再界定[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3).
[2] 葛民先、王楚平.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投资范围选择[M].中国科技信息,2006,(01).
[3] 郑备.明确界定政府投资领域[J].经济研究参考,2006,(47).
[4] 李炳鉴、潘明星、王元强.比较财政学[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