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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股权分置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特有的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在诸多方面制约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确保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行,国家下大决心对股权分置这一制度性缺陷进行了全面的改革。针对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课题,文章试图结合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对其涵义进行发展式的重新解读,以期能够引起人们对股权分置改革这一貌似行将顺利完成的课题再做更为全面和更加深入的探讨与研究,从而将这场有着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股权分置改革全面而彻底地进行到底。
关键词:藏富于民;股权分置;股改
中图分类号:F27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8)07-0016-05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传统的观点大都认为只要实现了所有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全部获得通过,或者说所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全部实现全流通时就算股权分置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但是,笔者认为,股权分置改革作为一场有着重大历史变革意义的体制改革,其应该包含两个层面的涵义,即表层涵义和深层涵义。一方面,从表层涵义上来说,股权分置改革成功或者结束与否,是以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是否最终全部获得通过或者说所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全部实现全流通为衡量指标的。目前,我们所说的股权分置改革已基本完成正是停留在这一层面涵义上来说的;另一方面,从深层涵义上来说,股权分置改革则还应包括股改方案获得通过后上市公司如何进行股权再融资、如何兑现之前的股改承诺,以使广大民众能够共享股权分置改革成功、股票市场健康发展、资本市场繁荣昌盛的积极成果,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利益的最大公平化并形成最终的藏富于民等评价指标的。基于上述的理论观点,在表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即将进入收官阶段的今天,继续对深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做更为全面和更加深入的探讨与研究,对于进一步推进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健发展,乃至最终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本市场体系而言,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有其紧迫性。
一、股权分置的历史根源及股权分置改革现状
(一)股权分置问题的产生及其原因
股权分置是指中国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而社会公众股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的分而置之的现象。股权分置现象是在中国特殊国情和转型经济的特定条件下所产生的,其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在资本市场成立之初,我国政府为了保证国有资产的控股地位和不被二级市场的流通所稀释或侵蚀,规定占股市份额约2/3的国有股和法人股暂不上市交易(即为非流通股),只允许占股票市场总量1/3的社会公众股上市流通(即为流通股)。这一特殊的制度安排在资本市场成立和发展之初,确实起到了筹集巨额资金、扩大生产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等积极作用。但是,股权分置问题的存在,从根本上违背了股份制经济同股同权的基本法则,导致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利益关系的扭曲,制造了二者利益诉求的严重分歧,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诸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大股东违规或不正常地融资、经理层缺乏提升业绩的动力、投资文化丧失、投机风气盛行、市场信号失真、信用文化缺失等问题。
股权分置问题的产生,除了客观的社会因素外,很大一部分是由以下两个主观的认识偏差造成的,即:①对公有制为主体的机械理解;②把股票流通看成是资产流失。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特有的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问题,在诸多方面制约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并成为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桎梏。
(二)股权分置改革的现状
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月16日,共公布了66批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至此,沪深两市已有1304家公司完成股改或进入股改程序,家数比例超过97%,市值比例超过98%,而没有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只剩下39家了。最近,作为全面股改第51批上市公司之一的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即“S*ST建材”)的股改方案,经过20个月时间的长期努力,也于2008年5月23日最终顺利获得通过。与此同时,为督促未股改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加快股改进程,沪深交易所还将视市场情况,逐步对未股改公司采取差异化的制度安排。随着表层涵义上的股改进入最后收官阶段,每周进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数量越来越少,沪深交易所从2007年起将不再每周宣布进入股改工作的S股公司名单,而是遵循“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来进行。未股改公司则应根据自身情况,随时向交易所提出股改动议。
股权分置改革,作为一场产权制度的革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的具体做法,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形式,其不仅仅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件划时代大事,同时也是一项前所未有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不断总结、不断完善。目前,沪深两市表层涵义上的股改工作已接近尾声,而作为深层涵义上的股改工作却才正要全面开展。我国广大的股民能否从股权分置改革的胜利果实中分享到他们应有的利益,乃至实现最终的藏富于民的美好愿景,都将是表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后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和进一步需要探讨研究的重点。
二、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与股权分置改革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这一性质决定了我们所进行的改革开放事业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共同富裕。如前所述,股权分置改革作为一场产权制度的革命,其既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的具体做法,也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形式。而借助股权分置深层涵义上的改革,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后,我们是要追求达到藏富于国的分配效果,还是要努力实现藏富于民的分配目的,是我们在股权分置表层涵义上的改革完成后所必须做出的重大抉择。
(一)我国古代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
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其实并不是什么新概念,而是我国一个古老的命题,并且是儒家重要的富民思想之一。为了实现藏富于民,孔子在财政政策上提出了“利民,不与民争利”,“便民,不聚敛扰民”等一系列经济措施。如果说利民是人君积极的富民行动,那么还需要佐以政府不与民争利的消极行为。孔子关于不与民争利的思想,还包括执政者不可以经营企业与民争利的含义。如孔子说:“君子不尽利,以遗民,诗云,彼有遗秉,此有不敛穧,伊寡妇之利,故君子仕则不稼,田则不渔,食时不力珍,大夫不坐犬。”由此看来,利民,不与民争利是实现藏富于民的首要前提。如果说“利民而不与民争利”是自由经济制度下政府积极的行为,那么“便民而不聚敛扰民”则是政府富民的消极行动。由此可见,孔子心目中理想的政府,很类似近代西方政治家和经济学家所崇尚的政府,即最佳政府、最小统治。
当然,上述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从时代发展的角度来看,其具有历史的阶级局限性。但从客观上来讲,由于藏富于民的富民政策的实施,在一定时期内给予人民一定程度的生存与自我发展的环境与条件,使人民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切切实实的利益,从这一点上来说,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乃是中国古代富民思想中的积极因素。在努力进行资本市场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对我们而言仍有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马克思主义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
马克思的经典著作《资本论》,精辟地分析和深刻地揭露了资本家是如何榨取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以及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人剥削人的制度本质,鼓舞和号召广大的无产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合法利益联合起来与资本家和资本主义做最坚决、最彻底的斗争,通过暴力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用共产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从而最终实现人人自由而全面发展、人人按需共享劳动产品的民富社会。随着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国情有机地结合起来,带领广大中国人民,推翻了旧制度,建立了新中国,使中国人民不仅在政治上实现了独立自由,而且在经济上实现了当家作主;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巨大的理论勇气进行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努力朝着最终实现中国人民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前进;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进到了新世纪,并实现了人民生活总体上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新时期新形势下,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的领导集体,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推动科学发展,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党的十七大旗帜鲜明地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目的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现代化,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振兴伟大的中华民族”。因此,作为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中的一项有着重大历史意义的体制性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完全可以而且也应该在改革的过程中坚持以民为本,通过深层涵义上的改革进行国民财富再分配,使更多的人民都能从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果中获得更多的切实利益,乃至实现最终的藏富于民的美好愿景。
(三)藏富于民的经济政策是适合股权分置深层涵义上改革发展要求的分配理念
据统计,截至2008年3月末,我国国家外汇储备余额达16821.77亿美元,同比增长39.94%,位居世界外汇储备排行第一。对于如此高的国家外汇储备,如何进行积极管理,科学规避外汇风险,同时又不会使国家的经济发展能力降低,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思考。在对如何科学处置我国当前的巨额外汇储备所做的思考和论证过程中,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再次让我们看到了其存在的重大实践意义,再次引起了人民对其进行更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股权分置深层涵义上改革的最终愿景,正如吴晓求教授在2005年新华社上海分社举办的“大亚——新华企业发展论坛”上所描绘的那样:国家花大力气和大代价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的体现,通过发展资本市场带来的投资回报,形成最终的藏富于民。应该说,通过资本市场的发展给投资者带来回报,形成最终的藏富于民,这应是股市最基本的功能之一。在这点上,有着中国经济的“铁榔头”、中国股市的“郎旋风”之称的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也认为,让股民盈利这是股市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使命,同时它也确实应该是股权分置深层涵义上改革所需要达到的目标。
近期发生在四川汶川的特大地震,给我国经济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与这场特大自然灾难做最顽强斗争的同时,在党中央国务院果断、迅速、坚强的领导下,社会各界纷纷慷慨解囊,捐款捐物。据民政部报告,截至6月19日12时,我国共接受国内外捐赠款物总计463.80亿元。这些捐赠款物,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最最坚实的物质保障。之所以能够在短期内就募集到了数额如此巨大的赈灾款物,除了国际援助因素外,更关键的因素还是来自国内社会各界的爱心付出,而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与我国近些年来民众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进行股改后的上市公司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事实分不开的。此次生动而又深刻的社会事件,再一次有力地证明了,民富是国强的坚实基础,而藏富于民的经济政策,不仅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情民意的正确选择,同时也是适合我国股权分置深层涵义上改革发展要求的最佳分配理念。
三、经济学视角下藏富于民的股权分置改革思考
股权分置改革是解决中国证券市场和股份制改革的制度性措施,相对于对计划经济体制有所突破的第一次革命而言,它是解决其遗留问题的第二次革命。它在不缺资金缺信心的中国资本市场上,有效地恢复了投资者信心。与此同时,股权分置改革本身也是财富重新分配的过程。如何借助股权分置改革这股东风,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把更多的财富公平合理地转让到中国广大的民众手中,并形成最终的藏富于民的美好愿景,在表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进入收官阶段、而深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紧接着陆续展开的今天,尤为值得我们做进一步认真思考。
(一)只有确保股改承诺的及时兑现,才能切实维护广大民众的资本投资利益
在表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进行阶段,为了使股改方案获得顺利通过,上市公司纷纷做出了一系列“让利于民”的股改承诺。如大股东往往承诺分红、禁售、资产注入、整体上市等等。据统计,到上年年底,已有不少上市公司进入承诺履行期,但一些大股东却违背当初承诺,极力逃避其应尽的责任。这些违背股改承诺的现象,不能不引起当前人们的热切关注和高度警惕。
随着上市公司履行股改承诺高峰期的到来,如何化解这些违背股改承诺的危机,成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当前紧迫任务中的重中之重。与此相关,也只有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完善资本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切切实实确保股改承诺得以及时兑现,才能使得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才能切实维护好广大民众从股权分置改革的胜利果实中分享到他们因资本投资所带来的合法利益。
(二)要不断创新股权激励模式,进一步完善股权收入分配方式
如果说股权分置改革是让大小股东利益趋同,那么,股权激励就是让外部股东与内部经营者利益趋同,并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规范的股权激励模式将对上市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实现双赢的结果。其不但可以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的运作效率,而且可以使公司员工获得更多的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制度的具体安排因公司而异,主要有股票期权、业绩股票、虚拟股票、延期支付、员工购股计划、职工持股、分红权、强制持股等基本模式。
在股市高亢的2007年,上市公司鲜有推出股权激励方案,而从2007年年底至今,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却是接二连三。随着股权激励有关新规的开始生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审批的开始放行,我国的上市公司各自开始陆续实行本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而股权激励收入在公司员工尤其是经营者的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将随之日益增大,这又反过来促进了股权收入分配方式的进一步完善。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让广大民众明明白白进行资本投资
综观当今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其信息公开制度是相当完善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之前,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的披露信息等正规渠道,可以对即将成为自己投资对象的上市公司的历年的经营业绩、现在的运行情况、将来的发展前景等等信息,都能有个较为清楚的了解与先行进行一定的预测,从而避免使自己陷入盲目的投资。反观我国的资本市场,由于发展起步较晚,加上一些具体的社会历史原因,如股权分置问题在一段时期内的存在等,致使我国的资本市场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比起来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结构,还是以广大的散户或个体投资居多,相对于大股东而言,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对所要进行投资的对象往往出现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很大一部分投资者处于盲目的投资状态,具体表现为:盲目买进、盲目抛售,投机行为的短线操作表现明显等。因此,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让广大民众明明白白进行资本投资,使我国广大民众投资者的根本利益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并通过广大民众投资者正常的资本投资活动对国民财富进行公正合理的再分配,以期做到真正让利于民并形成最终的藏富于民,是我们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的重要目标,也是我们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此外,还有很多课题同样也是值得我们去进一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如表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再融资问题、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问题等等。
当今时代,是一个改革性与开放性融合度较强的时代;当今世界,是一个机遇性与挑战性并存度较高的世界。我国,作为一个立足自力更生、勇推改革开放的发展中国家,作为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愿、实现中国人民的富裕之梦,是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乃至成百上千代人不变的努力追求和奋斗目标。抓住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努力改革开放与不断稳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通过对股权分置改革这一重大课题继续做更为全面、更加深刻的探讨与研究,以期借助股权分置改革这一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契机东风,实现我国社会最终的藏富于民的美好愿景,在表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基本顺利完成、而深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陆续正在展开的今天,尤为重要。
(责任编辑:方涵)
参考文献:
[1] 何如.股权分置改革操作实务与后股权分置时代[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2] 吴晓求.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中国资本市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 欧阳洁.股改承诺岂可违背[N].北京:人民日报, 2008-01-21(14).
[4] 朱崇实.经济法(第三版)[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
[5] 章卫东.上市公司股权分置与股权再融资绩效[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6] 刘来福.富民经济论[M].河北: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
A Study on the Reform of Non-tradable Shares with Economic
View of Concealing Wealth in the Public
——Understanding of the Reform of Non-tradable Shares Based on both Facial and Deep Meanings
Lian Ende
(Z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Zhangzhou, Fujian, 363000)
Abstract:The division of tradable and non-tradable shares is a specific institutional deficiency in our capital market. It also results the normal development of capital market in many aspects. In order to further carry forward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of our capital market, and insure the steady operation of capital market, our country decided to carry out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this institutional deficiency. This article tries to reunderstands this phenomenon by linking it with the economic idea of concealing wealth in the public, so as to attract people's more comprehensive and more thorough research of the reform of non-tradable shares, and achieve the final success in this historically and actually meaningful reform.
Key Words:conceal wealth in public; division of tradable and non-tradable shares; reform of non-tradable shares
关键词:藏富于民;股权分置;股改
中图分类号:F27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8)07-0016-05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传统的观点大都认为只要实现了所有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全部获得通过,或者说所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全部实现全流通时就算股权分置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但是,笔者认为,股权分置改革作为一场有着重大历史变革意义的体制改革,其应该包含两个层面的涵义,即表层涵义和深层涵义。一方面,从表层涵义上来说,股权分置改革成功或者结束与否,是以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是否最终全部获得通过或者说所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全部实现全流通为衡量指标的。目前,我们所说的股权分置改革已基本完成正是停留在这一层面涵义上来说的;另一方面,从深层涵义上来说,股权分置改革则还应包括股改方案获得通过后上市公司如何进行股权再融资、如何兑现之前的股改承诺,以使广大民众能够共享股权分置改革成功、股票市场健康发展、资本市场繁荣昌盛的积极成果,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利益的最大公平化并形成最终的藏富于民等评价指标的。基于上述的理论观点,在表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即将进入收官阶段的今天,继续对深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做更为全面和更加深入的探讨与研究,对于进一步推进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健发展,乃至最终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本市场体系而言,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有其紧迫性。
一、股权分置的历史根源及股权分置改革现状
(一)股权分置问题的产生及其原因
股权分置是指中国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而社会公众股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的分而置之的现象。股权分置现象是在中国特殊国情和转型经济的特定条件下所产生的,其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在资本市场成立之初,我国政府为了保证国有资产的控股地位和不被二级市场的流通所稀释或侵蚀,规定占股市份额约2/3的国有股和法人股暂不上市交易(即为非流通股),只允许占股票市场总量1/3的社会公众股上市流通(即为流通股)。这一特殊的制度安排在资本市场成立和发展之初,确实起到了筹集巨额资金、扩大生产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等积极作用。但是,股权分置问题的存在,从根本上违背了股份制经济同股同权的基本法则,导致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利益关系的扭曲,制造了二者利益诉求的严重分歧,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诸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大股东违规或不正常地融资、经理层缺乏提升业绩的动力、投资文化丧失、投机风气盛行、市场信号失真、信用文化缺失等问题。
股权分置问题的产生,除了客观的社会因素外,很大一部分是由以下两个主观的认识偏差造成的,即:①对公有制为主体的机械理解;②把股票流通看成是资产流失。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特有的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问题,在诸多方面制约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并成为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桎梏。
(二)股权分置改革的现状
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月16日,共公布了66批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至此,沪深两市已有1304家公司完成股改或进入股改程序,家数比例超过97%,市值比例超过98%,而没有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只剩下39家了。最近,作为全面股改第51批上市公司之一的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即“S*ST建材”)的股改方案,经过20个月时间的长期努力,也于2008年5月23日最终顺利获得通过。与此同时,为督促未股改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加快股改进程,沪深交易所还将视市场情况,逐步对未股改公司采取差异化的制度安排。随着表层涵义上的股改进入最后收官阶段,每周进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数量越来越少,沪深交易所从2007年起将不再每周宣布进入股改工作的S股公司名单,而是遵循“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来进行。未股改公司则应根据自身情况,随时向交易所提出股改动议。
股权分置改革,作为一场产权制度的革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的具体做法,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形式,其不仅仅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件划时代大事,同时也是一项前所未有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不断总结、不断完善。目前,沪深两市表层涵义上的股改工作已接近尾声,而作为深层涵义上的股改工作却才正要全面开展。我国广大的股民能否从股权分置改革的胜利果实中分享到他们应有的利益,乃至实现最终的藏富于民的美好愿景,都将是表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后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和进一步需要探讨研究的重点。
二、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与股权分置改革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这一性质决定了我们所进行的改革开放事业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共同富裕。如前所述,股权分置改革作为一场产权制度的革命,其既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的具体做法,也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形式。而借助股权分置深层涵义上的改革,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后,我们是要追求达到藏富于国的分配效果,还是要努力实现藏富于民的分配目的,是我们在股权分置表层涵义上的改革完成后所必须做出的重大抉择。
(一)我国古代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
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其实并不是什么新概念,而是我国一个古老的命题,并且是儒家重要的富民思想之一。为了实现藏富于民,孔子在财政政策上提出了“利民,不与民争利”,“便民,不聚敛扰民”等一系列经济措施。如果说利民是人君积极的富民行动,那么还需要佐以政府不与民争利的消极行为。孔子关于不与民争利的思想,还包括执政者不可以经营企业与民争利的含义。如孔子说:“君子不尽利,以遗民,诗云,彼有遗秉,此有不敛穧,伊寡妇之利,故君子仕则不稼,田则不渔,食时不力珍,大夫不坐犬。”由此看来,利民,不与民争利是实现藏富于民的首要前提。如果说“利民而不与民争利”是自由经济制度下政府积极的行为,那么“便民而不聚敛扰民”则是政府富民的消极行动。由此可见,孔子心目中理想的政府,很类似近代西方政治家和经济学家所崇尚的政府,即最佳政府、最小统治。
当然,上述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从时代发展的角度来看,其具有历史的阶级局限性。但从客观上来讲,由于藏富于民的富民政策的实施,在一定时期内给予人民一定程度的生存与自我发展的环境与条件,使人民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切切实实的利益,从这一点上来说,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乃是中国古代富民思想中的积极因素。在努力进行资本市场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对我们而言仍有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马克思主义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
马克思的经典著作《资本论》,精辟地分析和深刻地揭露了资本家是如何榨取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以及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人剥削人的制度本质,鼓舞和号召广大的无产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合法利益联合起来与资本家和资本主义做最坚决、最彻底的斗争,通过暴力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用共产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从而最终实现人人自由而全面发展、人人按需共享劳动产品的民富社会。随着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国情有机地结合起来,带领广大中国人民,推翻了旧制度,建立了新中国,使中国人民不仅在政治上实现了独立自由,而且在经济上实现了当家作主;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巨大的理论勇气进行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努力朝着最终实现中国人民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前进;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进到了新世纪,并实现了人民生活总体上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新时期新形势下,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的领导集体,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推动科学发展,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党的十七大旗帜鲜明地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目的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现代化,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振兴伟大的中华民族”。因此,作为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中的一项有着重大历史意义的体制性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完全可以而且也应该在改革的过程中坚持以民为本,通过深层涵义上的改革进行国民财富再分配,使更多的人民都能从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果中获得更多的切实利益,乃至实现最终的藏富于民的美好愿景。
(三)藏富于民的经济政策是适合股权分置深层涵义上改革发展要求的分配理念
据统计,截至2008年3月末,我国国家外汇储备余额达16821.77亿美元,同比增长39.94%,位居世界外汇储备排行第一。对于如此高的国家外汇储备,如何进行积极管理,科学规避外汇风险,同时又不会使国家的经济发展能力降低,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思考。在对如何科学处置我国当前的巨额外汇储备所做的思考和论证过程中,藏富于民的经济思想观再次让我们看到了其存在的重大实践意义,再次引起了人民对其进行更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股权分置深层涵义上改革的最终愿景,正如吴晓求教授在2005年新华社上海分社举办的“大亚——新华企业发展论坛”上所描绘的那样:国家花大力气和大代价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是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的体现,通过发展资本市场带来的投资回报,形成最终的藏富于民。应该说,通过资本市场的发展给投资者带来回报,形成最终的藏富于民,这应是股市最基本的功能之一。在这点上,有着中国经济的“铁榔头”、中国股市的“郎旋风”之称的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也认为,让股民盈利这是股市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使命,同时它也确实应该是股权分置深层涵义上改革所需要达到的目标。
近期发生在四川汶川的特大地震,给我国经济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与这场特大自然灾难做最顽强斗争的同时,在党中央国务院果断、迅速、坚强的领导下,社会各界纷纷慷慨解囊,捐款捐物。据民政部报告,截至6月19日12时,我国共接受国内外捐赠款物总计463.80亿元。这些捐赠款物,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最最坚实的物质保障。之所以能够在短期内就募集到了数额如此巨大的赈灾款物,除了国际援助因素外,更关键的因素还是来自国内社会各界的爱心付出,而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与我国近些年来民众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进行股改后的上市公司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事实分不开的。此次生动而又深刻的社会事件,再一次有力地证明了,民富是国强的坚实基础,而藏富于民的经济政策,不仅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情民意的正确选择,同时也是适合我国股权分置深层涵义上改革发展要求的最佳分配理念。
三、经济学视角下藏富于民的股权分置改革思考
股权分置改革是解决中国证券市场和股份制改革的制度性措施,相对于对计划经济体制有所突破的第一次革命而言,它是解决其遗留问题的第二次革命。它在不缺资金缺信心的中国资本市场上,有效地恢复了投资者信心。与此同时,股权分置改革本身也是财富重新分配的过程。如何借助股权分置改革这股东风,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把更多的财富公平合理地转让到中国广大的民众手中,并形成最终的藏富于民的美好愿景,在表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进入收官阶段、而深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紧接着陆续展开的今天,尤为值得我们做进一步认真思考。
(一)只有确保股改承诺的及时兑现,才能切实维护广大民众的资本投资利益
在表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进行阶段,为了使股改方案获得顺利通过,上市公司纷纷做出了一系列“让利于民”的股改承诺。如大股东往往承诺分红、禁售、资产注入、整体上市等等。据统计,到上年年底,已有不少上市公司进入承诺履行期,但一些大股东却违背当初承诺,极力逃避其应尽的责任。这些违背股改承诺的现象,不能不引起当前人们的热切关注和高度警惕。
随着上市公司履行股改承诺高峰期的到来,如何化解这些违背股改承诺的危机,成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当前紧迫任务中的重中之重。与此相关,也只有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完善资本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切切实实确保股改承诺得以及时兑现,才能使得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才能切实维护好广大民众从股权分置改革的胜利果实中分享到他们因资本投资所带来的合法利益。
(二)要不断创新股权激励模式,进一步完善股权收入分配方式
如果说股权分置改革是让大小股东利益趋同,那么,股权激励就是让外部股东与内部经营者利益趋同,并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规范的股权激励模式将对上市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实现双赢的结果。其不但可以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的运作效率,而且可以使公司员工获得更多的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制度的具体安排因公司而异,主要有股票期权、业绩股票、虚拟股票、延期支付、员工购股计划、职工持股、分红权、强制持股等基本模式。
在股市高亢的2007年,上市公司鲜有推出股权激励方案,而从2007年年底至今,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却是接二连三。随着股权激励有关新规的开始生效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审批的开始放行,我国的上市公司各自开始陆续实行本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而股权激励收入在公司员工尤其是经营者的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将随之日益增大,这又反过来促进了股权收入分配方式的进一步完善。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让广大民众明明白白进行资本投资
综观当今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其信息公开制度是相当完善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之前,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的披露信息等正规渠道,可以对即将成为自己投资对象的上市公司的历年的经营业绩、现在的运行情况、将来的发展前景等等信息,都能有个较为清楚的了解与先行进行一定的预测,从而避免使自己陷入盲目的投资。反观我国的资本市场,由于发展起步较晚,加上一些具体的社会历史原因,如股权分置问题在一段时期内的存在等,致使我国的资本市场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比起来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结构,还是以广大的散户或个体投资居多,相对于大股东而言,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对所要进行投资的对象往往出现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很大一部分投资者处于盲目的投资状态,具体表现为:盲目买进、盲目抛售,投机行为的短线操作表现明显等。因此,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让广大民众明明白白进行资本投资,使我国广大民众投资者的根本利益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并通过广大民众投资者正常的资本投资活动对国民财富进行公正合理的再分配,以期做到真正让利于民并形成最终的藏富于民,是我们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的重要目标,也是我们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此外,还有很多课题同样也是值得我们去进一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如表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再融资问题、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问题等等。
当今时代,是一个改革性与开放性融合度较强的时代;当今世界,是一个机遇性与挑战性并存度较高的世界。我国,作为一个立足自力更生、勇推改革开放的发展中国家,作为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愿、实现中国人民的富裕之梦,是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乃至成百上千代人不变的努力追求和奋斗目标。抓住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努力改革开放与不断稳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通过对股权分置改革这一重大课题继续做更为全面、更加深刻的探讨与研究,以期借助股权分置改革这一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契机东风,实现我国社会最终的藏富于民的美好愿景,在表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基本顺利完成、而深层涵义上的股权分置改革陆续正在展开的今天,尤为重要。
(责任编辑:方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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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he Reform of Non-tradable Shares with Economic
View of Concealing Wealth in the Public
——Understanding of the Reform of Non-tradable Shares Based on both Facial and Deep Meanings
Lian Ende
(Z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Zhangzhou, Fujian, 363000)
Abstract:The division of tradable and non-tradable shares is a specific institutional deficiency in our capital market. It also results the normal development of capital market in many aspects. In order to further carry forward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of our capital market, and insure the steady operation of capital market, our country decided to carry out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this institutional deficiency. This article tries to reunderstands this phenomenon by linking it with the economic idea of concealing wealth in the public, so as to attract people's more comprehensive and more thorough research of the reform of non-tradable shares, and achieve the final success in this historically and actually meaningful reform.
Key Words:conceal wealth in public; division of tradable and non-tradable shares; reform of non-tradable sha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