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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业界专家的研究,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不足3年。日前在《民营经济内参》上拜读了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为“民企”“把脉”的文章——《民营企业倒闭之怪现状》,才恍然大悟“民企”短寿之原因。一些民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当是一种很正常的生命现象,本不足为怪。但是,厉以宁教授所“把脉”的一些“民企”,病入膏肓,却有“怪病”之嫌,“医家”认为是一种非正常“死亡”。我们把厉以宁教授所诊断的“民企”十大“病例”仔细琢磨琢磨,颇有启示,倘若尽早防范,可止“怪病”蔓延,“救人一命胜造十级浮屠”,善哉!
“民企”十大死因,可概括如下:一是“先天不足,久疾而终”,谓“病死”。二是“管理不善,被人辖制”,谓“拖死”。三是“决策失误,掉进深渊”,谓“找死”。四是“盲目扩张,尾大不掉”,谓“压死”。五是“现金断流,难以为继”,谓“憋死”。六是“崇拜能人,突然离异”,谓“猝死”。七是“政策有变,难以适应”,谓“冤死”。八是“优胜劣汰,复背受压”,谓“挤死”。九是“小富即安,目光短浅”,谓“老死”。十是“蔑视法律,诚信缺失”,谓“捅死”。
“凡为医道,必先正己,然后正物。正己者,谓明理以尽数也;正物者,谓能用药以对病也”。希望中国的民营企业家能在练内功上下气力,无论是“形养”、“性养”或“食养”,都“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这就是“凡事预则立”的道理。医家讲究“辩证施治”,我们也要从外部环境来分析“民企”夭折之“中国特色”。
今年春天,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在欣慰中让人蓦然联想起两年前“非公经济36条”问世之时的情景,是何等受鼓舞啊!无须讳言,“非公经济36条”执行的并不尽如人意。用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先生的话讲,“从‘36条’到现在,不能说一点变化也没有,但改变不理想。25个部委做了一些姿态,还有12个部委连姿态都没做。现在是只要一动就碰到国有资本主体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道出了个中原因,“这反映了国家在转型期开放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国家已意识到应向民资开放,但一方面要照顾民资发展,一方面又要防止外资乘虚而入,因为两者不是一个重量级的。这种犹豫,表现在政策上就是有些反复、首鼠两端。再加上中间还有利益集团问题。他们显然更希望维护既有的利益格局。许多权力部门和大型国企加起来,庞大而有权力,就是最大的阻碍力量,也是最难突破之处。”
保育钧先生对“民企”和“国企”都有深刻的研究,因之,讲起话来更符合实际,分析得也就更透辟。“赚钱的、利大的事要保证给国有资本,不赚钱或者利润少的、没人做的公共服务就让民营企业来做。”“你看高速公路收费问题,说什么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收了多少年,变相的收费,就是变相的收税。燃油税一直推行不了,为什么?因为一旦征收,全国收费的站都得撤销……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要受到严重影响。”在那场著名的“郎顾之争”中,业界的人还记得保育钧先生高瞻远瞩的见解,“一方面有‘国资流失’,一方面也有‘国进民退’。当时号召民企参与国企改革,但我就唱反调,国企过去吃财政,然后吃银行、吃股民,现在我看这只老虎要吃‘民企’。有些民营企业进去之后就出不来了,全完了。‘民企’想进去改造强大的国有企业,谈何容易!”
可见,垄断性“国资”的利益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只要“权力”参与市场交易,只要“权力”配置资源,民营经济的短寿态势不可避免。因之,倘使“民企”长寿,惟有改变民营经济生存的大环境,“都是娘的儿,哺乳要公平”。须知,“民营经济已然关乎国计民生”,“三分天下有其二”,举足轻重当可知。
“民企”十大死因,可概括如下:一是“先天不足,久疾而终”,谓“病死”。二是“管理不善,被人辖制”,谓“拖死”。三是“决策失误,掉进深渊”,谓“找死”。四是“盲目扩张,尾大不掉”,谓“压死”。五是“现金断流,难以为继”,谓“憋死”。六是“崇拜能人,突然离异”,谓“猝死”。七是“政策有变,难以适应”,谓“冤死”。八是“优胜劣汰,复背受压”,谓“挤死”。九是“小富即安,目光短浅”,谓“老死”。十是“蔑视法律,诚信缺失”,谓“捅死”。
“凡为医道,必先正己,然后正物。正己者,谓明理以尽数也;正物者,谓能用药以对病也”。希望中国的民营企业家能在练内功上下气力,无论是“形养”、“性养”或“食养”,都“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这就是“凡事预则立”的道理。医家讲究“辩证施治”,我们也要从外部环境来分析“民企”夭折之“中国特色”。
今年春天,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在欣慰中让人蓦然联想起两年前“非公经济36条”问世之时的情景,是何等受鼓舞啊!无须讳言,“非公经济36条”执行的并不尽如人意。用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先生的话讲,“从‘36条’到现在,不能说一点变化也没有,但改变不理想。25个部委做了一些姿态,还有12个部委连姿态都没做。现在是只要一动就碰到国有资本主体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教授道出了个中原因,“这反映了国家在转型期开放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国家已意识到应向民资开放,但一方面要照顾民资发展,一方面又要防止外资乘虚而入,因为两者不是一个重量级的。这种犹豫,表现在政策上就是有些反复、首鼠两端。再加上中间还有利益集团问题。他们显然更希望维护既有的利益格局。许多权力部门和大型国企加起来,庞大而有权力,就是最大的阻碍力量,也是最难突破之处。”
保育钧先生对“民企”和“国企”都有深刻的研究,因之,讲起话来更符合实际,分析得也就更透辟。“赚钱的、利大的事要保证给国有资本,不赚钱或者利润少的、没人做的公共服务就让民营企业来做。”“你看高速公路收费问题,说什么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收了多少年,变相的收费,就是变相的收税。燃油税一直推行不了,为什么?因为一旦征收,全国收费的站都得撤销……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要受到严重影响。”在那场著名的“郎顾之争”中,业界的人还记得保育钧先生高瞻远瞩的见解,“一方面有‘国资流失’,一方面也有‘国进民退’。当时号召民企参与国企改革,但我就唱反调,国企过去吃财政,然后吃银行、吃股民,现在我看这只老虎要吃‘民企’。有些民营企业进去之后就出不来了,全完了。‘民企’想进去改造强大的国有企业,谈何容易!”
可见,垄断性“国资”的利益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只要“权力”参与市场交易,只要“权力”配置资源,民营经济的短寿态势不可避免。因之,倘使“民企”长寿,惟有改变民营经济生存的大环境,“都是娘的儿,哺乳要公平”。须知,“民营经济已然关乎国计民生”,“三分天下有其二”,举足轻重当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