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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倡导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背景下,农村沼气的开发应用得到迅速发展和普及。农村沼气服务体系也在不断完善,而沼气服务体系是否社会化,直接影响到服务体系运转的效率,进而影响到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沼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政府资金能否高效使用的关键所在。本文试图从当前国内建设情况入手,总结经验,为完善沼气服务体系建言献策,推动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
关键词 沼气社会化 新农村 完善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和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新时期以来,农村沼气在地方政府扶贫开发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在沼气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民对能源的选择日趋多样,使得农村沼气综合利用率受到影响,沼气服务问题突出。沼气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在市场化的基础上,形成资源来源多元化,激励监督社会化,信息交流顺畅的合作共赢、运转高效的服务体系。沼气服务体系是否社会化,直接影响到服务体系运转的效率,进而影响到沼气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沼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政府资金能否高效使用的关键所在。
二、现行运行模式的特点及问题
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虽然在挖掘服务资源、建立多方的激励监督机制、将市场化同自治组织的功能相结合等方面都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但是仍然存在资源挖掘不充分、体系建设不完整、监督范围过窄、信息交流不顺畅等问题。
1.资源支持力度不够
首先,物质资金支持不足。沼气项目建设是一个利国利民、维护生态环境的工程,政府、社会、民众都在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资金供给职责。在当前的沼气项目建设中,国家补助占整个建池费用的20%左右,其余资金则全部由农户投入,农户自我资金提供明显过大;来源于社会的项目资金或商业资金则相当缺乏。其次,技术支持不够。沼渣、沼液没有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其潜在的经济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开发,而技术薄弱则是阻碍“三沼”综合利用的因素。
2.系统要素职责定位存在问题
首先,政府主导事务过多。一是政府主导着沼气项目的规划和发展战略,而较少兼顾到其他社会主体的利益诉求,沼气项目没有成为多方利益均衡的产物;二是政府行政化管理模式使得沼气社会化服务体系缺少服务特质,政府服务在主动性、有效性都有待提高,应由政府做好的咨询和巡查服务体系也尚未建立起来。
其次,沼气技工定位不准确。技工作为市场主体,得到了政府特许,使用了免费提供的工具设备,接受了公共培训。仍然存在一方面存在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范围界定不清,导致了一系列的矛盾与纠纷。另一方面也存在政府管理行政化特点,限制了技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最后,公众的自我管理、互助服务欠缺。当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中,一是缺乏对公众自我管理的培训与宣传;二是长效的互助服务体系缺乏。农村富有的以信任和人际关系为基础的社会资本存量没有得到有效利用,降低了技术和信息的可及性。
3.管理制度不完善
第一,激励监督机制不健全
一是促进技术创新的机制不完善,创新者没有创新收益预期,也减弱了其将已有创新公之于众的愿望。二是工作激励机制不完善,沼气建设维护中仅仅将建池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到村支两委的工作考评之中,范围过窄。三是缺乏针对农技服务中心的监督。沼气服务工作缺少一个统一的机构来统筹负责对农技服务中心沼气服务的监督、绩效评估和最终的纠纷裁决。
第二,信息交流互动机制不完善
信息交流机制中由政府到技工\村支两委再到农户的政策宣传、执行不到位。包括:宣传载体形式有限,而视频等形象方式较少,不利于村民接受;三是宣传效果欠佳,很多接受宣传培训的群众没有理解到宣传的内容。另外农户到技工/村支两委再到政府的诉求传达不畅。
三、对策建议
当地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多方共建、多方共治、多方共赢”的经验,健全体制机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全力开掘潜在资源的优化策略。
1.成立乡村两级沼气发展委员会,实行“片区负责制”
成立由分管镇长、农技中心、涉农部门共同组成的常务委员会,及时协调处理沼气发展过程中的各部门政策衔接及其他问题。同时,按照当地分片区管理的行政框架,将农技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分片区配置,实行“片区负责制”。
2.以“片区负责制”带动服务体系的完善
在“片区负责制”基础上,建立按照“专人负责、片区轮流、微利经营、群众自愿”原则运转的出渣服务体系,并建立服务记录制度,由接受服务的用户签上满意度评价,构成“片区负责人”的“日常服务评价”部分。组建巡查和咨询服务队伍,每半年对沼气服务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巡查指导,并由用户签字评价;建立起以片区分管负责人为首的咨询服务体系,接受用户咨询。
3.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
(1)建立中心考评机制。片区负责人的评价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日常服务评价+村干部评价+自我评价+网点评价+中心评价,其中村干部评价包括巡查服务和出渣服务的年度评价和咨询服务的评价。
(2)完善村支两委激励机制。建立固定的村干部沼气知识技能的定期培训制度,将村干部的补助、对村级拨款与测试成绩适度挂钩。
(3)改进沼气技工监督、激励机制。一方面,按照“能改建则改建,能补建则补建”的原则,协助用户或技工应解决已经出现的问题,保证池子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在规范罚款,明确制度依据的基础上,用罚款所得建立起“奖励基金”,给予抽查“全优”和有实用技术创新的技工适当的奖励。
4.发展“三沼”产业链,增强社会支持
基于资源支持结构单一、严重依赖政府的现状,一方面,应该自主打造“三沼”产业链,扶持有一定资本基础、技术基础和意愿的人,大力发展以沼渣为基础,以城市为依托的种菜、养殖等产业,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打造“绿色产品”品牌,通过典型农户带动连片种养,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生态农业带,然后以合作社的形式连接市场。另一方面,也可以与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稳定联系,成为其原材料的提供者,由下游公司出资成立合作社,由合作社负责出料问题。另外,也可以直接寻求诸如CDM等项目资金,增强农村“三沼”维护、利用的资金支持。
参考文献:
[1] 吴坚、利锋.南方农村沼气发展新模式的环境经济分析[J].生态经济,2008(3).
[2] 袁开福、高阳.以新农村建设为导向的农村沼气开发利用研究[J].农村经济,2008(1).
[3] 段艳平.广西农村沼气建设的环境经济效益和发展对策分析[J].当代经济,2009(22)
关键词 沼气社会化 新农村 完善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和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新时期以来,农村沼气在地方政府扶贫开发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在沼气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民对能源的选择日趋多样,使得农村沼气综合利用率受到影响,沼气服务问题突出。沼气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在市场化的基础上,形成资源来源多元化,激励监督社会化,信息交流顺畅的合作共赢、运转高效的服务体系。沼气服务体系是否社会化,直接影响到服务体系运转的效率,进而影响到沼气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沼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政府资金能否高效使用的关键所在。
二、现行运行模式的特点及问题
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虽然在挖掘服务资源、建立多方的激励监督机制、将市场化同自治组织的功能相结合等方面都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但是仍然存在资源挖掘不充分、体系建设不完整、监督范围过窄、信息交流不顺畅等问题。
1.资源支持力度不够
首先,物质资金支持不足。沼气项目建设是一个利国利民、维护生态环境的工程,政府、社会、民众都在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资金供给职责。在当前的沼气项目建设中,国家补助占整个建池费用的20%左右,其余资金则全部由农户投入,农户自我资金提供明显过大;来源于社会的项目资金或商业资金则相当缺乏。其次,技术支持不够。沼渣、沼液没有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其潜在的经济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开发,而技术薄弱则是阻碍“三沼”综合利用的因素。
2.系统要素职责定位存在问题
首先,政府主导事务过多。一是政府主导着沼气项目的规划和发展战略,而较少兼顾到其他社会主体的利益诉求,沼气项目没有成为多方利益均衡的产物;二是政府行政化管理模式使得沼气社会化服务体系缺少服务特质,政府服务在主动性、有效性都有待提高,应由政府做好的咨询和巡查服务体系也尚未建立起来。
其次,沼气技工定位不准确。技工作为市场主体,得到了政府特许,使用了免费提供的工具设备,接受了公共培训。仍然存在一方面存在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范围界定不清,导致了一系列的矛盾与纠纷。另一方面也存在政府管理行政化特点,限制了技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最后,公众的自我管理、互助服务欠缺。当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中,一是缺乏对公众自我管理的培训与宣传;二是长效的互助服务体系缺乏。农村富有的以信任和人际关系为基础的社会资本存量没有得到有效利用,降低了技术和信息的可及性。
3.管理制度不完善
第一,激励监督机制不健全
一是促进技术创新的机制不完善,创新者没有创新收益预期,也减弱了其将已有创新公之于众的愿望。二是工作激励机制不完善,沼气建设维护中仅仅将建池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到村支两委的工作考评之中,范围过窄。三是缺乏针对农技服务中心的监督。沼气服务工作缺少一个统一的机构来统筹负责对农技服务中心沼气服务的监督、绩效评估和最终的纠纷裁决。
第二,信息交流互动机制不完善
信息交流机制中由政府到技工\村支两委再到农户的政策宣传、执行不到位。包括:宣传载体形式有限,而视频等形象方式较少,不利于村民接受;三是宣传效果欠佳,很多接受宣传培训的群众没有理解到宣传的内容。另外农户到技工/村支两委再到政府的诉求传达不畅。
三、对策建议
当地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多方共建、多方共治、多方共赢”的经验,健全体制机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全力开掘潜在资源的优化策略。
1.成立乡村两级沼气发展委员会,实行“片区负责制”
成立由分管镇长、农技中心、涉农部门共同组成的常务委员会,及时协调处理沼气发展过程中的各部门政策衔接及其他问题。同时,按照当地分片区管理的行政框架,将农技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分片区配置,实行“片区负责制”。
2.以“片区负责制”带动服务体系的完善
在“片区负责制”基础上,建立按照“专人负责、片区轮流、微利经营、群众自愿”原则运转的出渣服务体系,并建立服务记录制度,由接受服务的用户签上满意度评价,构成“片区负责人”的“日常服务评价”部分。组建巡查和咨询服务队伍,每半年对沼气服务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巡查指导,并由用户签字评价;建立起以片区分管负责人为首的咨询服务体系,接受用户咨询。
3.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
(1)建立中心考评机制。片区负责人的评价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日常服务评价+村干部评价+自我评价+网点评价+中心评价,其中村干部评价包括巡查服务和出渣服务的年度评价和咨询服务的评价。
(2)完善村支两委激励机制。建立固定的村干部沼气知识技能的定期培训制度,将村干部的补助、对村级拨款与测试成绩适度挂钩。
(3)改进沼气技工监督、激励机制。一方面,按照“能改建则改建,能补建则补建”的原则,协助用户或技工应解决已经出现的问题,保证池子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在规范罚款,明确制度依据的基础上,用罚款所得建立起“奖励基金”,给予抽查“全优”和有实用技术创新的技工适当的奖励。
4.发展“三沼”产业链,增强社会支持
基于资源支持结构单一、严重依赖政府的现状,一方面,应该自主打造“三沼”产业链,扶持有一定资本基础、技术基础和意愿的人,大力发展以沼渣为基础,以城市为依托的种菜、养殖等产业,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打造“绿色产品”品牌,通过典型农户带动连片种养,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生态农业带,然后以合作社的形式连接市场。另一方面,也可以与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稳定联系,成为其原材料的提供者,由下游公司出资成立合作社,由合作社负责出料问题。另外,也可以直接寻求诸如CDM等项目资金,增强农村“三沼”维护、利用的资金支持。
参考文献:
[1] 吴坚、利锋.南方农村沼气发展新模式的环境经济分析[J].生态经济,2008(3).
[2] 袁开福、高阳.以新农村建设为导向的农村沼气开发利用研究[J].农村经济,2008(1).
[3] 段艳平.广西农村沼气建设的环境经济效益和发展对策分析[J].当代经济,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