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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作为当前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税收工具之一,对调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收益、抑制投资冲动有重要作用。土地增值税调整过程复杂,特别是关于收入和扣除项目的确认,容易产生混淆。2006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fq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要求从2007年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项目进行全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