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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从其最初的政策定位到当前的战略发展来看,都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区域性地方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改革体制、改善管理、改进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合机构为支持“三农”发挥重要作用,已逐步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村群众的金融纽带。推进城镇化是与广大“三农”紧密相连的系统性社会工程,农合机构在这一历史性课题中理应扮演重要角色。客观地说,由于历史和自身的原因,农合机构在法人治理、内控管理、产品服务能力等方面总体上离先进商业银行还有较大差距,如何抓住改革契机,在支持城镇化推进的过程中,实现自身转型升级,是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将采用SWOT分析框架,以浙江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样本,来探讨农合机构支持城镇化的发展路径。
二、机遇(opportunity)——新城镇化改革是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的重大机遇
(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决定了农合机构的主力军角色
2013年浙江省城镇化率为64%,高出全国平均11个百分点,且近年来增速明显,高于同期全国平均增长水平。浙江省较高的城镇化率产生于发达的县域经济和块状经济特点,浙江产值1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有300多个,每个产业集群背后都支撑着一个县(市)。在新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县域将是改革重点影响的区域,这对于市场定位即为服务县域经济的农合机构而言,其经营环境无疑将会受到最直接的影响。
特别是中心镇由于地处中心城市和农村的结合点,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最好着力点,也是扩内需、保增长、促稳定的重要载体。在城镇化的持续快速发展中,中心镇将产生巨大金融需求,除了体现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县域企业等对公业务上,还更多地表现在大量城镇新增人口存贷款、支付结算、投资理财和个人消费贷款等基本的个人金融服务需求上。而这些金融需求,正是农合机构应当尽力去满足和服务的内容。
(二)浙江经济的转型升级给予农合机构展业的巨大空间
浙江当前城镇化特点是网络式、分散的,没有大城市支持,是基于极度活跃的民营经济自发内生而成的城镇化。浙江的产业集群较好地解决了“三农”问题,进而孕育了浙江特色鲜明的城镇化,但相对落后的,以劳动密集型为特点的“小狗经济”也成为目前某些突出问题的瓶颈。因此,城镇化对于浙江,绝不是造城运动,而是倒逼浙江区域经济产业集群的转型升级。如果说浙江近十年的城镇化,更多的是草根的、自主式的城镇化,那么接下来,地方政府要加强产业扶持、创造培育要素市场、构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企业要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科技创新、向资本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与此同时将带来巨大的投资和升值空间。遍布浙江大地数以万计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同样是一块巨大的蛋糕。农合机构能否对浙江经济的转型升级有所促进,能否分得这一轮改革的大红利,取决于其对新事物的适应和对机遇的把握。
(三)要素流动有助于农合机构创新产品优化服务
城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和结果,是要素市场的形成和完善,各项要素得以快速流动和空间集聚,这对普遍面临抵押担保物缺失的农村地区意味着莫大的转机。包括农民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要素的流动和价值发现,可以为“三农”获得金融服务提供强大的支持,有助于农合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和服务优化。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两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制度障碍和配套环境的缺乏,总体进展较为缓慢,得益于浙江辖内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灵活变通和有益尝试,在部分地区才得以推广(如农村住房抵押贷款1998年由温州试点,目前主要集中在温州、台州、嘉兴等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主要集中在嘉兴、湖州和台州三地试点)。接下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要素市场化必将得到进一步推进,相应的配套制度和保障的跟进将释放活力,为金融发展提供支持和动力。
(四)“人的城镇化”将影响农合机构改进个金服务方式
新城镇化的另一大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所带来的不仅是户籍身份的改变,更多的是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所带来消费和居住方式的转变,带动县域整体消费水平的上升,进而产生个人金融需求的变化。具体说来,主要会影响以下三种需求。
1.个人消费金融需求。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257元,是农村居民的两倍多。也就是说,一个农民转化为市民,每年将增加1万多元的消费支出,这意味着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可以吸纳55万农村人口进城,同时带动55亿的消费需求。在这些消费需求中,又以“住行”消费为主导。根据城镇消费升级经验,未来与住房、汽车消费,以及与之相关的商品消费将成为县域居民消费的重点,在医疗保健、教育文化等方面支出也会迅速增加。
2.金融投资理财需求。在城镇化进程中,随着居民财富与收入水平增长,单一的储蓄、结算业务将不能满足新一代城镇居民的需要,随之大幅增长的将是对于家庭理财与投资方面的需求。虽然这在大中城市已经较为普及,但在农村市场的普及率却不高。农合机构发展这块业务的关键,一方面在于技术和资金的投入,另一方面在于对客户观念的更新和使用习惯的培养,以及产品和服务供需的契合度。这对于贴近农村,亲近农民的农合机构来说,大有可为,甚至可以扮演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带动新型城镇的个金市场逐渐成熟。从一个市场的初级阶段开始介入,是培育客户忠诚度的绝佳机会,怎样做好这个功课,值得农合机构认真研究。
3.个人经营性信贷需求。逐渐离开土地的新型城镇居民还将催生出新的经营性信贷需求,他们或是二次创业者,或是涌入城镇的外来人口,大多数以个体户或微型企业的形式,形成支撑新型城镇日常经济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般来讲,个体户和微型企业多集中在服务行业或是规模很小的制造企业,具备融资规模小、渠道窄、期限短、成本高等普遍特征。但这批人群又恰好符合农合机构“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如何服务好这批人群,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相应的服务,是做好新型城镇小微服务的关键。 三、优势(strength)——农合机构具备服务好新型城镇的诸多优势
(一)农合机构拥有密布县域的网点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在银监会“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和浙江银监局“村级金融全覆盖工程”的推动下,农合机构作为主力涉农银行机构,触角进一步深入广大农村。除了传统的分支行物理网点,还通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三农”服务联络站,开设金融服务咨询窗口,布设存取一体便民自助金融服务终端、小额取款POS机以及开设金融服务宣传专区等形式将基础金融服务送到农户家门口。截至2014年9月末,辖内农合机构金融服务点进驻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约2.5万家,进驻率达96%。在“走千家访万户”等活动的推动下,目前辖内农合机构相比之下,农业银行等国有银行在90年代撤离乡镇网点之后,如今农行平均2~3个乡镇才有1个网点,和农合机构市场占有率不可同日而语。
(二)经历机制改革后的农合机构活力逐步释放
浙江辖内农合机构在经过两次体制改革,实现了从合作制到股份合作制,再最终转变为股份制现代化商业银行的跨越。产权制度的变革打破原有体制弊端,公司治理逐步实现从“形似”到“神似”的转变,市场化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为持续健康发展铺平道路。如今浙江辖内农合机构已经逐步甩开历史包袱,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向着对内优化法人治理和内控管理,对外提升整体形象和公众认可度的方向转变。
四、问题(Weakness)——农合机构亟待完成新的转型升级
(一)法人治理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辖内农合机构股份制改革有成效仍有不足,机制变化产生的正向效应未充分发挥,从根源上分析,是由于导致从股东大会到董事会,再到高管层的两层委托代理关系弱化的因素犹存。从外部因素看,省农信联社较强的行政管理职能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两头负责”,增加了摩擦和内耗;信息系统和产品管理大一统框架下差异化不足对部分发达行社发展造成制约。从机构内部看,农合机构董事会决策能力和董事履职能力总体较弱,民营企业家经济金融专业知识和水平较为欠缺,很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决策能力不足,董事长“一言堂”现象突出。
(二)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尚显不足
由于历史、区位、体制等原因,大部分农合机构的产品体系仍是基础的、复制化的、粗放的、分散的,针对新业务的创新缺乏经验。例如目前需求日益旺盛的理财业务,农合机构多以大型银行为合作平台,自身对于理财资金投向、风险收益缺乏有效合理的评估。只有少部分选择自行设计发行,但产品投向有待规范。又如贷记卡业务近几年扩张迅猛,但部分农合机构对贷记卡的管理较为粗放,存在“重量不重质”、“重发不重管”的现象。
(三)内部管理和风险把控有待加强
产品的创新需要有好的流程和风险管理的跟进,否则也只是“一窝蜂贷款,一窝蜂坏账”,农合机构在内控管理和风险管控上劣势明显。一是全面风险管理意识欠缺。目前辖内农村银行机构对自身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的管控意识尚不到位,从董事会层面开始就较为忽视,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机制流程推动滞后。二是内控管理合力提升上需进一步加强。由于历史原因,农合机构存在较明显的“小总行大支行”现象,银行总部对风险的管控和对支行的指导服务有欠缺,职能部门之间存在边界不清晰、职能不明确、流程不顺畅的现象,容易出现内控低效率和风险管控盲点。三是信贷管理流程存在薄弱环节。如部分机构尚未实现贷款审批、发放、管理之间相互独立、风险制约的高效机制,存在“重授信轻用信”、“重审批轻发放”的情况。四是信息系统和人才储备支持力度不足。辖内大部分农村银行机构缺乏先进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如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日常管理和预警监测停留在手工匡算;信贷管理系统中的管理分析模块欠缺,信贷风险分类缺乏系统支撑。在人才储备方面,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熟悉农村地区情况的优秀人员相对缺乏。
五、挑战(Threat)——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新城镇化背景下面临的挑战
(一)迎接城镇化:如何在红海中找寻蓝海
新一轮城镇化改革已势在必行,但对于城镇化所催生的金融市场空间潜力究竟有多大,目前尚无定论。鉴于浙江的城镇化更多的是现有中心镇的升级和产业的改造,而非从无到有的造城,这块市场究竟是一片已无多大开拓空间的红海,还是一片大有“处女地”可挖的蓝海,存在一定的争议性。一方面,金融产品和服务存在一定的同质性,一旦大量的机构涌入同一块市场,势必导致竞争的白热化,那么机构的利润随着下降。这就是所谓的红海。另一方面,如果机构通过改造现有体系,从成本控制、目标定位、服务升级等方面实现创新从而跳出红海,就能开辟属于自己的蓝海。
无论如何,在现有的市场竞争面前,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已不复存在,即使是新开辟的市场也会很快出现跟进者,从而出现红海效应。这就要求机构必须时刻保持忧患意识,不断创新升级,不断超越自己,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如何在城镇化这片红海中实施自己的蓝海战略,是摆在农合机构面前的一大挑战。
(二)现有局面:前有猛虎后有追兵
城镇化的推进,以打破城乡二元化为表现,由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由此带来包括行政区划和社会管理架构方面的一系列变化。以浙江为例,“泛长江三角洲”城市集群理念的提出,在县级以下,伴随着大型中心镇、大型乡镇的出现,人口和产业会更趋于集中化。在“城乡一体化”之后,原有的天然屏障或许将不复存在。对于农合机构而言,会有相当大一部分客户会由“农民”变为“居民”,这时,包括农业银行、城商行、甚至邮储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会更容易渗入这部分交叉客户中,各家行对中心镇和经济强镇的重视和拓展力度必定会加大。另一方面,新一轮的农村金融改革带来了一定数量的村镇银行和小贷公司。他们所起到的“鲶鱼效应”已经激活了整个农村金融市场,一个较为充分立体的竞争市场已然形成。
前有具备强大实力的大型国有银行和企图分得一杯羹的中小城商行,后有虎视眈眈盯着小微市场的村镇银行和小贷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这一市场老大哥的农合机构若无法及时调整自身的竞争实力和竞争战略,寻找针对性、差异性的发展路径,就极易造成优质客户的流失和客户群的下移,甚至还会造成现有金融人才的流失。
(三)金融支农:在盈利和责任间的抉择
在过去,农合机构承担了大多数金融支农的职能,表现在贴息贷款的发放,消灭空白乡镇等等,甚至很多是“吃力不讨好”的事,这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职能必定有所冲突。一方面,提供普惠式的金融服务将有助于农合机构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另一方面,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的新型城镇化,会引发农业领域前所未有的转型升级。农合机构所要思考的,是如何服务好新型农业,从支持产业升级,融合产业链条等角度提供配套服务;还有如何降低社会责任和盈利目标之间的冲突,对原有的弱势人群不抛弃、不放弃,同时保证机构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当前经济金融形势极其复杂,金融开放和金融深化不断升级的大背景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和挑战,以及亟须转型升级的压力和诉求。同时,在新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释放的改革红利将创造更加规范化市场化的良好经济金融环境。浙江未来现代城市群的整体升级,以及以27个小城市培育重点镇和200个省级中心镇为代表的新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为县域农合机构经营发展提供契机。机遇和挑战并存,浙江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需要做的,是坚定战略定位,发挥和保持好既有优势,在属于自己的专业领域深耕细作;同时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释放体制改革所蕴含的活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深挖后发潜力,在全面支持城镇化发展的道路上奋勇前行。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从其最初的政策定位到当前的战略发展来看,都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区域性地方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改革体制、改善管理、改进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合机构为支持“三农”发挥重要作用,已逐步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村群众的金融纽带。推进城镇化是与广大“三农”紧密相连的系统性社会工程,农合机构在这一历史性课题中理应扮演重要角色。客观地说,由于历史和自身的原因,农合机构在法人治理、内控管理、产品服务能力等方面总体上离先进商业银行还有较大差距,如何抓住改革契机,在支持城镇化推进的过程中,实现自身转型升级,是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将采用SWOT分析框架,以浙江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样本,来探讨农合机构支持城镇化的发展路径。
二、机遇(opportunity)——新城镇化改革是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的重大机遇
(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决定了农合机构的主力军角色
2013年浙江省城镇化率为64%,高出全国平均11个百分点,且近年来增速明显,高于同期全国平均增长水平。浙江省较高的城镇化率产生于发达的县域经济和块状经济特点,浙江产值1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有300多个,每个产业集群背后都支撑着一个县(市)。在新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县域将是改革重点影响的区域,这对于市场定位即为服务县域经济的农合机构而言,其经营环境无疑将会受到最直接的影响。
特别是中心镇由于地处中心城市和农村的结合点,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最好着力点,也是扩内需、保增长、促稳定的重要载体。在城镇化的持续快速发展中,中心镇将产生巨大金融需求,除了体现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县域企业等对公业务上,还更多地表现在大量城镇新增人口存贷款、支付结算、投资理财和个人消费贷款等基本的个人金融服务需求上。而这些金融需求,正是农合机构应当尽力去满足和服务的内容。
(二)浙江经济的转型升级给予农合机构展业的巨大空间
浙江当前城镇化特点是网络式、分散的,没有大城市支持,是基于极度活跃的民营经济自发内生而成的城镇化。浙江的产业集群较好地解决了“三农”问题,进而孕育了浙江特色鲜明的城镇化,但相对落后的,以劳动密集型为特点的“小狗经济”也成为目前某些突出问题的瓶颈。因此,城镇化对于浙江,绝不是造城运动,而是倒逼浙江区域经济产业集群的转型升级。如果说浙江近十年的城镇化,更多的是草根的、自主式的城镇化,那么接下来,地方政府要加强产业扶持、创造培育要素市场、构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企业要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科技创新、向资本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与此同时将带来巨大的投资和升值空间。遍布浙江大地数以万计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同样是一块巨大的蛋糕。农合机构能否对浙江经济的转型升级有所促进,能否分得这一轮改革的大红利,取决于其对新事物的适应和对机遇的把握。
(三)要素流动有助于农合机构创新产品优化服务
城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和结果,是要素市场的形成和完善,各项要素得以快速流动和空间集聚,这对普遍面临抵押担保物缺失的农村地区意味着莫大的转机。包括农民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要素的流动和价值发现,可以为“三农”获得金融服务提供强大的支持,有助于农合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和服务优化。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两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制度障碍和配套环境的缺乏,总体进展较为缓慢,得益于浙江辖内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灵活变通和有益尝试,在部分地区才得以推广(如农村住房抵押贷款1998年由温州试点,目前主要集中在温州、台州、嘉兴等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主要集中在嘉兴、湖州和台州三地试点)。接下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要素市场化必将得到进一步推进,相应的配套制度和保障的跟进将释放活力,为金融发展提供支持和动力。
(四)“人的城镇化”将影响农合机构改进个金服务方式
新城镇化的另一大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所带来的不仅是户籍身份的改变,更多的是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所带来消费和居住方式的转变,带动县域整体消费水平的上升,进而产生个人金融需求的变化。具体说来,主要会影响以下三种需求。
1.个人消费金融需求。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257元,是农村居民的两倍多。也就是说,一个农民转化为市民,每年将增加1万多元的消费支出,这意味着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可以吸纳55万农村人口进城,同时带动55亿的消费需求。在这些消费需求中,又以“住行”消费为主导。根据城镇消费升级经验,未来与住房、汽车消费,以及与之相关的商品消费将成为县域居民消费的重点,在医疗保健、教育文化等方面支出也会迅速增加。
2.金融投资理财需求。在城镇化进程中,随着居民财富与收入水平增长,单一的储蓄、结算业务将不能满足新一代城镇居民的需要,随之大幅增长的将是对于家庭理财与投资方面的需求。虽然这在大中城市已经较为普及,但在农村市场的普及率却不高。农合机构发展这块业务的关键,一方面在于技术和资金的投入,另一方面在于对客户观念的更新和使用习惯的培养,以及产品和服务供需的契合度。这对于贴近农村,亲近农民的农合机构来说,大有可为,甚至可以扮演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带动新型城镇的个金市场逐渐成熟。从一个市场的初级阶段开始介入,是培育客户忠诚度的绝佳机会,怎样做好这个功课,值得农合机构认真研究。
3.个人经营性信贷需求。逐渐离开土地的新型城镇居民还将催生出新的经营性信贷需求,他们或是二次创业者,或是涌入城镇的外来人口,大多数以个体户或微型企业的形式,形成支撑新型城镇日常经济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般来讲,个体户和微型企业多集中在服务行业或是规模很小的制造企业,具备融资规模小、渠道窄、期限短、成本高等普遍特征。但这批人群又恰好符合农合机构“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如何服务好这批人群,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相应的服务,是做好新型城镇小微服务的关键。 三、优势(strength)——农合机构具备服务好新型城镇的诸多优势
(一)农合机构拥有密布县域的网点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在银监会“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和浙江银监局“村级金融全覆盖工程”的推动下,农合机构作为主力涉农银行机构,触角进一步深入广大农村。除了传统的分支行物理网点,还通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三农”服务联络站,开设金融服务咨询窗口,布设存取一体便民自助金融服务终端、小额取款POS机以及开设金融服务宣传专区等形式将基础金融服务送到农户家门口。截至2014年9月末,辖内农合机构金融服务点进驻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约2.5万家,进驻率达96%。在“走千家访万户”等活动的推动下,目前辖内农合机构相比之下,农业银行等国有银行在90年代撤离乡镇网点之后,如今农行平均2~3个乡镇才有1个网点,和农合机构市场占有率不可同日而语。
(二)经历机制改革后的农合机构活力逐步释放
浙江辖内农合机构在经过两次体制改革,实现了从合作制到股份合作制,再最终转变为股份制现代化商业银行的跨越。产权制度的变革打破原有体制弊端,公司治理逐步实现从“形似”到“神似”的转变,市场化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为持续健康发展铺平道路。如今浙江辖内农合机构已经逐步甩开历史包袱,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向着对内优化法人治理和内控管理,对外提升整体形象和公众认可度的方向转变。
四、问题(Weakness)——农合机构亟待完成新的转型升级
(一)法人治理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辖内农合机构股份制改革有成效仍有不足,机制变化产生的正向效应未充分发挥,从根源上分析,是由于导致从股东大会到董事会,再到高管层的两层委托代理关系弱化的因素犹存。从外部因素看,省农信联社较强的行政管理职能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两头负责”,增加了摩擦和内耗;信息系统和产品管理大一统框架下差异化不足对部分发达行社发展造成制约。从机构内部看,农合机构董事会决策能力和董事履职能力总体较弱,民营企业家经济金融专业知识和水平较为欠缺,很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决策能力不足,董事长“一言堂”现象突出。
(二)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尚显不足
由于历史、区位、体制等原因,大部分农合机构的产品体系仍是基础的、复制化的、粗放的、分散的,针对新业务的创新缺乏经验。例如目前需求日益旺盛的理财业务,农合机构多以大型银行为合作平台,自身对于理财资金投向、风险收益缺乏有效合理的评估。只有少部分选择自行设计发行,但产品投向有待规范。又如贷记卡业务近几年扩张迅猛,但部分农合机构对贷记卡的管理较为粗放,存在“重量不重质”、“重发不重管”的现象。
(三)内部管理和风险把控有待加强
产品的创新需要有好的流程和风险管理的跟进,否则也只是“一窝蜂贷款,一窝蜂坏账”,农合机构在内控管理和风险管控上劣势明显。一是全面风险管理意识欠缺。目前辖内农村银行机构对自身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的管控意识尚不到位,从董事会层面开始就较为忽视,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机制流程推动滞后。二是内控管理合力提升上需进一步加强。由于历史原因,农合机构存在较明显的“小总行大支行”现象,银行总部对风险的管控和对支行的指导服务有欠缺,职能部门之间存在边界不清晰、职能不明确、流程不顺畅的现象,容易出现内控低效率和风险管控盲点。三是信贷管理流程存在薄弱环节。如部分机构尚未实现贷款审批、发放、管理之间相互独立、风险制约的高效机制,存在“重授信轻用信”、“重审批轻发放”的情况。四是信息系统和人才储备支持力度不足。辖内大部分农村银行机构缺乏先进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如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日常管理和预警监测停留在手工匡算;信贷管理系统中的管理分析模块欠缺,信贷风险分类缺乏系统支撑。在人才储备方面,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熟悉农村地区情况的优秀人员相对缺乏。
五、挑战(Threat)——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新城镇化背景下面临的挑战
(一)迎接城镇化:如何在红海中找寻蓝海
新一轮城镇化改革已势在必行,但对于城镇化所催生的金融市场空间潜力究竟有多大,目前尚无定论。鉴于浙江的城镇化更多的是现有中心镇的升级和产业的改造,而非从无到有的造城,这块市场究竟是一片已无多大开拓空间的红海,还是一片大有“处女地”可挖的蓝海,存在一定的争议性。一方面,金融产品和服务存在一定的同质性,一旦大量的机构涌入同一块市场,势必导致竞争的白热化,那么机构的利润随着下降。这就是所谓的红海。另一方面,如果机构通过改造现有体系,从成本控制、目标定位、服务升级等方面实现创新从而跳出红海,就能开辟属于自己的蓝海。
无论如何,在现有的市场竞争面前,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已不复存在,即使是新开辟的市场也会很快出现跟进者,从而出现红海效应。这就要求机构必须时刻保持忧患意识,不断创新升级,不断超越自己,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如何在城镇化这片红海中实施自己的蓝海战略,是摆在农合机构面前的一大挑战。
(二)现有局面:前有猛虎后有追兵
城镇化的推进,以打破城乡二元化为表现,由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由此带来包括行政区划和社会管理架构方面的一系列变化。以浙江为例,“泛长江三角洲”城市集群理念的提出,在县级以下,伴随着大型中心镇、大型乡镇的出现,人口和产业会更趋于集中化。在“城乡一体化”之后,原有的天然屏障或许将不复存在。对于农合机构而言,会有相当大一部分客户会由“农民”变为“居民”,这时,包括农业银行、城商行、甚至邮储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会更容易渗入这部分交叉客户中,各家行对中心镇和经济强镇的重视和拓展力度必定会加大。另一方面,新一轮的农村金融改革带来了一定数量的村镇银行和小贷公司。他们所起到的“鲶鱼效应”已经激活了整个农村金融市场,一个较为充分立体的竞争市场已然形成。
前有具备强大实力的大型国有银行和企图分得一杯羹的中小城商行,后有虎视眈眈盯着小微市场的村镇银行和小贷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这一市场老大哥的农合机构若无法及时调整自身的竞争实力和竞争战略,寻找针对性、差异性的发展路径,就极易造成优质客户的流失和客户群的下移,甚至还会造成现有金融人才的流失。
(三)金融支农:在盈利和责任间的抉择
在过去,农合机构承担了大多数金融支农的职能,表现在贴息贷款的发放,消灭空白乡镇等等,甚至很多是“吃力不讨好”的事,这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职能必定有所冲突。一方面,提供普惠式的金融服务将有助于农合机构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另一方面,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的新型城镇化,会引发农业领域前所未有的转型升级。农合机构所要思考的,是如何服务好新型农业,从支持产业升级,融合产业链条等角度提供配套服务;还有如何降低社会责任和盈利目标之间的冲突,对原有的弱势人群不抛弃、不放弃,同时保证机构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当前经济金融形势极其复杂,金融开放和金融深化不断升级的大背景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和挑战,以及亟须转型升级的压力和诉求。同时,在新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释放的改革红利将创造更加规范化市场化的良好经济金融环境。浙江未来现代城市群的整体升级,以及以27个小城市培育重点镇和200个省级中心镇为代表的新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为县域农合机构经营发展提供契机。机遇和挑战并存,浙江辖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需要做的,是坚定战略定位,发挥和保持好既有优势,在属于自己的专业领域深耕细作;同时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释放体制改革所蕴含的活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深挖后发潜力,在全面支持城镇化发展的道路上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