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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饭桌上,我正开启一瓶“剑南春”,儿子在一边说:“爸,班里有个女生,外号听着就是这酒的名字。”“剑南春?她喜欢喝酒?”“不是。她特别喜欢和男生一起玩,所以就给她取了这个外号——见男就春。”
我心想,亏这些半大小子想得出来。见我不吱声,儿子又自鸣得意:“一开始,男生背后叫她花蝴蝶。后来,还是我想出‘见男春’这个外号的。同学说这个外号联想丰富而又含蓄。”我听了眉头一皱,板起脸教训儿子:“以后不准乱给同学取外号。”
吃完饭,儿子做作业去了。妻子一边洗碗,一边对我说:“孩子跟你闲聊些学校的事情,你态度这样,他以后还愿意和你交流吗?其实,男女同学之间的玩笑就那么回事,何必当真嘛!”我说:“这不是玩笑,是对异性的取笑和不尊重。”妻子撇撇嘴:“有那么严重?”
几天后,儿子又对妻子说:“班上有两个女同学风骚得很。别的女生下课后都去跳橡皮筋、踢毽子,可她俩老喜欢和男生在一起打乒乓球,不让她们打,她们就挡着台子。”妻子顺口说:“大家一起玩玩有什么呀!”儿子争辩道:“她俩不是来打乒乓球,是想来勾引男生!”妻子乐了:“瞎说!你懂什么叫勾引?”儿子说:“当然懂了。那次,她俩都穿着漂亮的短裙,问我们裙子好不好看。我们故意说丑死了,把她俩都气哭了。”
儿子三番五次对女生不友善,让我觉得他似乎有某种心理在作祟。我当年也有过这样的举动,比如在课桌上画“三八线”;比如特别忌讳说自己喜欢某个女生,并刻意和她过不去,甚至还找茬儿欺负女生,以表明自己对异性不感兴趣。现在的社会比我们那会儿开放多了,但身心发育相对较晚的男孩对女孩仍会表现出一种特别的逆反心理。开家长会时,老师向我反映,班上某个女生悄悄喜欢班长——一个学习优秀的帅气男孩,儿子和另外几个男生就嘲笑她是“超级恐龙不自量力”,把那女生气得大哭一场。老师说:“你儿子的男女界线特分明,在女生面前,表现得不大友好。”
我回去便和儿子谈心:“男女同学在青春发育期,有接近和爱慕异性的心理是很正常的,你不应因此去伤害女同学的自尊心。”儿子疑虑地说:“那中学生早恋对吗?”我说:“早恋肯定不对。但对中学生来说,男女生只要把握得当,正常的交往有益无害。一个人对异性的爱慕哪怕只是一厢情愿,也是其应有的权利,你可以不接受它,却不能嘲笑它。”儿子听了,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我和妻子开始对儿子进行“护花教育”,让他学会尊重异性。一次放学路上,一个女同学的自行车链子掉了,弄得满手油污还是挂不上,就请路过的儿子帮忙。儿子稍稍犹豫后,帮她修好了。我问他为何犹豫,他说担心同路的男生讥笑他向女生献殷勤。我说:“真正的男子汉在女性面前应该大方、热情、正直。那些讥笑你的人才该被讥笑,一件简单的事让他不简单的联想给弄得复杂化了。”
一次,一个男生在某女生课桌里放了两只肉红色的小老鼠,儿子悄悄给扔了。他说,不忍心看到那个女生被吓着。我表扬他:“爸爸发现你有点像‘护花使者’了,这样的男生将来才是有教养、有爱心的好男人。”在这样的引导下,儿子对女同学的态度变得友好了。
上高中了,儿子越发高大帅气,爱好也更加广泛,经常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文体比赛。有次在家里,儿子的同学说,篮球比赛时,只要有班上的女生到场助威,儿子冲得比谁都猛。和外校比赛时,他小腿摔得挺严重,教练让他下场休息,他愣说没事,又冲上场,因为那天来捧场的女同学特别多。那个同学说:“你是‘孔雀开屏’,就想在全校美眉面前表现呢!”儿子一下红了脸,马上反击:“你呢,总找不到在女生面前表现的机会,常常愁得失眠。”两个伙伴的对话,逗得我和妻子忍俊不禁。我们知道,儿子的这些言行是他性发育逐渐成熟的“青春信号”。这个时期,我们对儿子的性知识教育,就是让他正确对待早恋,正确处理由此产生的心理反应。
常在学校“抛头露面”,使得儿子班上好几个女生都对他有好感,有事没事把电话打到家里来。几次接电话时,儿子说话吞吞吐吐的,说着说着便钻到里屋用分机去了。妻子想拿起客厅的主机偷听,我阻止了。我觉得,儿子的个人隐私有被尊重的权利,这样的尊重,能让他学会尊重他人,并对父母多一分信任和坦诚。
高二上学期的一天,儿子告诉我们,班上一个叫余静的女同学不时给他发邮件、打电话。儿子说不想答理她,问我怎么办。我知道,这其中掩藏着一个少女羞涩而又不成熟的爱,建议儿子别伤女同学的心,可以本着友善“护花”的态度正常交往。期末时,余静获得区里的奥数比赛冠军,兴冲冲地给儿子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表白,说很喜欢他,想和他建立恋爱关系。我问儿子:“早恋、晚恋先不说,你对她有爱的感觉吗?”儿子摇摇头:“没感觉,我只是以礼待人。”我直截了当地说:“没感觉就别勉强,更何况你们也不是谈恋爱的时候。”儿子笑了:“爸爸今天好干脆,可我不能这么干脆地回绝人家呀。”我故意问:“为什么?”儿子望着我和他妈,郑重其事地说:“为了一个女同学的自尊心和爱的权利。你不是一直教育我要做‘护花使者’吗?”
我不清楚儿子是如何回绝的,但高中三年下来,余静和儿子一直都是很要好的朋友。让我和妻子高兴的是,在青春的路途上,儿子已初步学会怎样和异性相处了。
(摘自《家庭生活指南》2009年第11期图/阎广鸿)
我心想,亏这些半大小子想得出来。见我不吱声,儿子又自鸣得意:“一开始,男生背后叫她花蝴蝶。后来,还是我想出‘见男春’这个外号的。同学说这个外号联想丰富而又含蓄。”我听了眉头一皱,板起脸教训儿子:“以后不准乱给同学取外号。”
吃完饭,儿子做作业去了。妻子一边洗碗,一边对我说:“孩子跟你闲聊些学校的事情,你态度这样,他以后还愿意和你交流吗?其实,男女同学之间的玩笑就那么回事,何必当真嘛!”我说:“这不是玩笑,是对异性的取笑和不尊重。”妻子撇撇嘴:“有那么严重?”
几天后,儿子又对妻子说:“班上有两个女同学风骚得很。别的女生下课后都去跳橡皮筋、踢毽子,可她俩老喜欢和男生在一起打乒乓球,不让她们打,她们就挡着台子。”妻子顺口说:“大家一起玩玩有什么呀!”儿子争辩道:“她俩不是来打乒乓球,是想来勾引男生!”妻子乐了:“瞎说!你懂什么叫勾引?”儿子说:“当然懂了。那次,她俩都穿着漂亮的短裙,问我们裙子好不好看。我们故意说丑死了,把她俩都气哭了。”
儿子三番五次对女生不友善,让我觉得他似乎有某种心理在作祟。我当年也有过这样的举动,比如在课桌上画“三八线”;比如特别忌讳说自己喜欢某个女生,并刻意和她过不去,甚至还找茬儿欺负女生,以表明自己对异性不感兴趣。现在的社会比我们那会儿开放多了,但身心发育相对较晚的男孩对女孩仍会表现出一种特别的逆反心理。开家长会时,老师向我反映,班上某个女生悄悄喜欢班长——一个学习优秀的帅气男孩,儿子和另外几个男生就嘲笑她是“超级恐龙不自量力”,把那女生气得大哭一场。老师说:“你儿子的男女界线特分明,在女生面前,表现得不大友好。”
我回去便和儿子谈心:“男女同学在青春发育期,有接近和爱慕异性的心理是很正常的,你不应因此去伤害女同学的自尊心。”儿子疑虑地说:“那中学生早恋对吗?”我说:“早恋肯定不对。但对中学生来说,男女生只要把握得当,正常的交往有益无害。一个人对异性的爱慕哪怕只是一厢情愿,也是其应有的权利,你可以不接受它,却不能嘲笑它。”儿子听了,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我和妻子开始对儿子进行“护花教育”,让他学会尊重异性。一次放学路上,一个女同学的自行车链子掉了,弄得满手油污还是挂不上,就请路过的儿子帮忙。儿子稍稍犹豫后,帮她修好了。我问他为何犹豫,他说担心同路的男生讥笑他向女生献殷勤。我说:“真正的男子汉在女性面前应该大方、热情、正直。那些讥笑你的人才该被讥笑,一件简单的事让他不简单的联想给弄得复杂化了。”
一次,一个男生在某女生课桌里放了两只肉红色的小老鼠,儿子悄悄给扔了。他说,不忍心看到那个女生被吓着。我表扬他:“爸爸发现你有点像‘护花使者’了,这样的男生将来才是有教养、有爱心的好男人。”在这样的引导下,儿子对女同学的态度变得友好了。
上高中了,儿子越发高大帅气,爱好也更加广泛,经常代表学校参加各种文体比赛。有次在家里,儿子的同学说,篮球比赛时,只要有班上的女生到场助威,儿子冲得比谁都猛。和外校比赛时,他小腿摔得挺严重,教练让他下场休息,他愣说没事,又冲上场,因为那天来捧场的女同学特别多。那个同学说:“你是‘孔雀开屏’,就想在全校美眉面前表现呢!”儿子一下红了脸,马上反击:“你呢,总找不到在女生面前表现的机会,常常愁得失眠。”两个伙伴的对话,逗得我和妻子忍俊不禁。我们知道,儿子的这些言行是他性发育逐渐成熟的“青春信号”。这个时期,我们对儿子的性知识教育,就是让他正确对待早恋,正确处理由此产生的心理反应。
常在学校“抛头露面”,使得儿子班上好几个女生都对他有好感,有事没事把电话打到家里来。几次接电话时,儿子说话吞吞吐吐的,说着说着便钻到里屋用分机去了。妻子想拿起客厅的主机偷听,我阻止了。我觉得,儿子的个人隐私有被尊重的权利,这样的尊重,能让他学会尊重他人,并对父母多一分信任和坦诚。
高二上学期的一天,儿子告诉我们,班上一个叫余静的女同学不时给他发邮件、打电话。儿子说不想答理她,问我怎么办。我知道,这其中掩藏着一个少女羞涩而又不成熟的爱,建议儿子别伤女同学的心,可以本着友善“护花”的态度正常交往。期末时,余静获得区里的奥数比赛冠军,兴冲冲地给儿子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表白,说很喜欢他,想和他建立恋爱关系。我问儿子:“早恋、晚恋先不说,你对她有爱的感觉吗?”儿子摇摇头:“没感觉,我只是以礼待人。”我直截了当地说:“没感觉就别勉强,更何况你们也不是谈恋爱的时候。”儿子笑了:“爸爸今天好干脆,可我不能这么干脆地回绝人家呀。”我故意问:“为什么?”儿子望着我和他妈,郑重其事地说:“为了一个女同学的自尊心和爱的权利。你不是一直教育我要做‘护花使者’吗?”
我不清楚儿子是如何回绝的,但高中三年下来,余静和儿子一直都是很要好的朋友。让我和妻子高兴的是,在青春的路途上,儿子已初步学会怎样和异性相处了。
(摘自《家庭生活指南》2009年第11期图/阎广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