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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务院于2011年6月26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1]号)文件,为了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发展,作为首府城市的呼和浩特应结合土地利用规划方面从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②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和谐人与地关系;③构建多元化产业,协调区域发展平衡三个方面发展,推动地区经济乃至全区经济健康发展。
关键词:内蒙古 经济社会 土地利用 呼和浩特
内蒙古自治区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的区域,位于我国北部边疆,它那独特的生态区位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丰富的自然资源,尤其是煤炭、铁矿等矿产资源,被誉为我国重要的能源、金属生产基地;依托边境优势,成为与俄罗斯、蒙古等国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的经济文化枢纽;加之内蒙古是我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建设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区域,成为促进内蒙古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定位。
一、国务院《意见》概况
为进一步发展内蒙古经济,摆脱因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环境脆弱、产业结构单一、区域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能力不强而来的困难和矛盾,国务院于2011年6月26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1]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国家的支持力度,着力加强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上述五个“着力”对于改善内蒙古经济生态环境,推进内蒙古产业政策体系,巩固边疆区域民族团结起到重要的作用,并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保障生态安全、形成对外开放新局面、发展边疆经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及民族团结稳定中成为内蒙古未来二十年社会经济发展的纲领。
《意见》从“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牧业、积极构建多元化现代产业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构建和谐稳定边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十个方面,五十项具体措施提出要求,设定了到2015年和2020年内蒙古经济发展的具体目标。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担负着资源保障供给的重要作用,它是落实国家方针政策的一针强心剂。《意见》针对国土资源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如鼓励开发未利用土地,适当增加土地年度计划;对国家重点工程的优先政策;对矿产资源开发的严格管理;对基础资源调查的继续深化;对测绘事业是大力支持。然而,作为土地管理工作的“龙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障《意见》的贯彻实施,推动中央政府的工作进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的方向,是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纲领,某种程度上土地规划是各项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在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的同时,进一步修编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响应国家对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利好政策势在必行。
二、地方政府落实《意见》要求
作为自治区的首府城市——呼和浩特市,更应该树立国家政策方针的典型,继续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保障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根据《意见》精神,落实首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教、金融等中心的统领地位,实现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为总目标,发展乳业、电力、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及发酵、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优势特色产业,把呼和浩特市建设成为具有较高现代化水平和层次品味、浓郁民族文化和草原特色、良好环境质量和适宜人居、较强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力的草原大都市,成为中国乳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蒙古族文化中心、红色旅游胜地和创业发展的现代化创新型城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水平,改善公共服务,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首府。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根据《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城镇发展布局要求,呼和浩特市市局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布局呈“一带三区”空间格局,即“城市群发展带,协同发展区、沿黄能矿城镇发展区、农牧业城镇发展区”。为了缩小城乡差距,转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增强核心区辐射能力,呼和浩特市城区发展按照中心城区、卫星城和中心镇三级体系布局,形成中心城区为核心,卫星城为骨干,重点镇和一般镇合理布局、功能互补的城市网络群,实现人口进城、工业入园、产业集中、要素聚集。推进旗县与市区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加快市区道路、通信、供气等设施想卫星城和中心镇延伸,提高市域基础设施网络化程度和公共服务能力。
《意见》针对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加快电力输送通道建设;推进信息网络建设”四个方面。根据建设要求,呼和浩特市会进一步加快建设呼和浩特市至张家口快速铁路、新京高速公路集宁至呼市段、集宁至包头第二双线铁路建设、大同至包头铁路电气化改造等铁路建设;荣城至乌海高速(大板铺-十七沟)、呼和浩特-和林-杀虎口高速、省道105线(呼和浩特-白音查干)高速公路建设等;加强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呼和浩特红吉水库、呼和浩特市环城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加快金桥热电厂二期、金川南区220KV输变电工程、武川县50万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力新建工程;开展呼和浩特市“数字城市”信息系统建设,加快电子政务网和政务信息系统建设。
(二)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和谐人与地关系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布局应依据自然地貌的连续性,稳定市域内森林、江河湖泊、滩涂苇地等生态网络体系,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林地、草地、水面等生态用地,形成基本生态屏障。
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用地应与生产、生活用地统筹协调、穿插布局,保留原有乡土、民俗和休闲用地。按照《意见》并结合呼和浩特土地规划要求,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到2020年全市牧草地面积稳定在583521.07公顷;加强森林生态保护与建设,2020年使林地面积达到390641.11公顷;同时,充分发挥各类农用地的生态功能,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治理取得明显进展,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防治得到进一步加强,提高土地生产力;为实现国家森林城市,规划期末,城市绿地面积达到4900.96公顷,绿地覆盖率达到5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控制和减少城市污染,防治大气和土壤恶化,为城乡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实现人与土地和谐发展。
(三)构建多元化产业,协调区域发展平衡
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规划期间,我国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和消费结构升级加快,为呼和浩特市发挥资源优势,承接国家产业转移,全面提升发展壮大呼和浩特市乳制品、电子信息业、生物制药、电力、冶金化工、机械装备制造、光伏材料等七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优化经济结构带来了战略机遇。根据《意见》中积极构建多元化现代产业体系,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盟市经济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打造五大产业带和园区,建设一流首府经济。
一是如意南区-和林盛乐工业集中区,打造国家级食品产业带;二是托克托-清水河工业集中区,打造重化工、冶金、生物制药产业带;三是在金山-金川-裕隆工业集中区,打造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带;四是在与城市核心区有效隔离的情况下,打造石化新能源产业带;五是在如意和鸿盛工业园区,打造产业孵化器和企业总部基地。
进一步推进首府“一核双圈一体化”进程,实现以呼包鄂为核心的西部经济区,促进首府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推进首府核心区建设,打造国际国内有影响力、自治区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中心城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协调区域发展不平衡带来的矛盾,尤其是在首府城乡结合部,加快建设生态良好、功能健全的组团发展区,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同时,注重城市精细化管理,通过对城市管理目标的量化和标准的细化,加强各地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结束语
呼和浩特市作为自治区首府,务必落实《意见》提出的要求,紧抓机遇,完善规划体系,依靠优越的地理区位、禀赋的资源条件和国家政策支持,促进本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和优化,真正促进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状况的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年
[2]王伟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应加强的三个问题[J]今日国土 2006年03期
[3] 田春华着眼未来的事业——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工作30年历程回顾[J]中国国土资源报 2009年
关键词:内蒙古 经济社会 土地利用 呼和浩特
内蒙古自治区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的区域,位于我国北部边疆,它那独特的生态区位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丰富的自然资源,尤其是煤炭、铁矿等矿产资源,被誉为我国重要的能源、金属生产基地;依托边境优势,成为与俄罗斯、蒙古等国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的经济文化枢纽;加之内蒙古是我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建设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区域,成为促进内蒙古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定位。
一、国务院《意见》概况
为进一步发展内蒙古经济,摆脱因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环境脆弱、产业结构单一、区域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能力不强而来的困难和矛盾,国务院于2011年6月26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1]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国家的支持力度,着力加强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上述五个“着力”对于改善内蒙古经济生态环境,推进内蒙古产业政策体系,巩固边疆区域民族团结起到重要的作用,并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保障生态安全、形成对外开放新局面、发展边疆经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及民族团结稳定中成为内蒙古未来二十年社会经济发展的纲领。
《意见》从“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牧业、积极构建多元化现代产业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构建和谐稳定边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十个方面,五十项具体措施提出要求,设定了到2015年和2020年内蒙古经济发展的具体目标。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担负着资源保障供给的重要作用,它是落实国家方针政策的一针强心剂。《意见》针对国土资源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如鼓励开发未利用土地,适当增加土地年度计划;对国家重点工程的优先政策;对矿产资源开发的严格管理;对基础资源调查的继续深化;对测绘事业是大力支持。然而,作为土地管理工作的“龙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障《意见》的贯彻实施,推动中央政府的工作进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的方向,是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纲领,某种程度上土地规划是各项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在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的同时,进一步修编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响应国家对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利好政策势在必行。
二、地方政府落实《意见》要求
作为自治区的首府城市——呼和浩特市,更应该树立国家政策方针的典型,继续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保障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根据《意见》精神,落实首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教、金融等中心的统领地位,实现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为总目标,发展乳业、电力、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及发酵、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优势特色产业,把呼和浩特市建设成为具有较高现代化水平和层次品味、浓郁民族文化和草原特色、良好环境质量和适宜人居、较强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力的草原大都市,成为中国乳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蒙古族文化中心、红色旅游胜地和创业发展的现代化创新型城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水平,改善公共服务,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首府。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根据《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城镇发展布局要求,呼和浩特市市局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布局呈“一带三区”空间格局,即“城市群发展带,协同发展区、沿黄能矿城镇发展区、农牧业城镇发展区”。为了缩小城乡差距,转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增强核心区辐射能力,呼和浩特市城区发展按照中心城区、卫星城和中心镇三级体系布局,形成中心城区为核心,卫星城为骨干,重点镇和一般镇合理布局、功能互补的城市网络群,实现人口进城、工业入园、产业集中、要素聚集。推进旗县与市区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加快市区道路、通信、供气等设施想卫星城和中心镇延伸,提高市域基础设施网络化程度和公共服务能力。
《意见》针对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加快电力输送通道建设;推进信息网络建设”四个方面。根据建设要求,呼和浩特市会进一步加快建设呼和浩特市至张家口快速铁路、新京高速公路集宁至呼市段、集宁至包头第二双线铁路建设、大同至包头铁路电气化改造等铁路建设;荣城至乌海高速(大板铺-十七沟)、呼和浩特-和林-杀虎口高速、省道105线(呼和浩特-白音查干)高速公路建设等;加强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呼和浩特红吉水库、呼和浩特市环城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加快金桥热电厂二期、金川南区220KV输变电工程、武川县50万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力新建工程;开展呼和浩特市“数字城市”信息系统建设,加快电子政务网和政务信息系统建设。
(二)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和谐人与地关系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布局应依据自然地貌的连续性,稳定市域内森林、江河湖泊、滩涂苇地等生态网络体系,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林地、草地、水面等生态用地,形成基本生态屏障。
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用地应与生产、生活用地统筹协调、穿插布局,保留原有乡土、民俗和休闲用地。按照《意见》并结合呼和浩特土地规划要求,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到2020年全市牧草地面积稳定在583521.07公顷;加强森林生态保护与建设,2020年使林地面积达到390641.11公顷;同时,充分发挥各类农用地的生态功能,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治理取得明显进展,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污染防治得到进一步加强,提高土地生产力;为实现国家森林城市,规划期末,城市绿地面积达到4900.96公顷,绿地覆盖率达到5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控制和减少城市污染,防治大气和土壤恶化,为城乡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实现人与土地和谐发展。
(三)构建多元化产业,协调区域发展平衡
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规划期间,我国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和消费结构升级加快,为呼和浩特市发挥资源优势,承接国家产业转移,全面提升发展壮大呼和浩特市乳制品、电子信息业、生物制药、电力、冶金化工、机械装备制造、光伏材料等七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优化经济结构带来了战略机遇。根据《意见》中积极构建多元化现代产业体系,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盟市经济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打造五大产业带和园区,建设一流首府经济。
一是如意南区-和林盛乐工业集中区,打造国家级食品产业带;二是托克托-清水河工业集中区,打造重化工、冶金、生物制药产业带;三是在金山-金川-裕隆工业集中区,打造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带;四是在与城市核心区有效隔离的情况下,打造石化新能源产业带;五是在如意和鸿盛工业园区,打造产业孵化器和企业总部基地。
进一步推进首府“一核双圈一体化”进程,实现以呼包鄂为核心的西部经济区,促进首府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推进首府核心区建设,打造国际国内有影响力、自治区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中心城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协调区域发展不平衡带来的矛盾,尤其是在首府城乡结合部,加快建设生态良好、功能健全的组团发展区,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同时,注重城市精细化管理,通过对城市管理目标的量化和标准的细化,加强各地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结束语
呼和浩特市作为自治区首府,务必落实《意见》提出的要求,紧抓机遇,完善规划体系,依靠优越的地理区位、禀赋的资源条件和国家政策支持,促进本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和优化,真正促进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状况的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年
[2]王伟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应加强的三个问题[J]今日国土 2006年03期
[3] 田春华着眼未来的事业——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工作30年历程回顾[J]中国国土资源报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