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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政府提出“將於一五、一六年檢討賭牌續期”之說,關於澳門未來會否增發賭牌的預測,一直若隱若現,早前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重申,現階段政府無計劃增發賭牌,即使未來檢討賭牌續約所聽到的初步意見,也沒有把增發賭牌之事放入考慮範圍內。
特區政府檢討賭牌續約的時間將至,相信屆時政府所作出的任何決策,都將對澳門博彩業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那麼賭牌續約檢討是否有必要?當中應該具體考慮到哪些層面?特區政府會否再增新賭牌吸引投資?增發賭牌與否對澳門業界而言是否公平?帶著一連串的疑問,本刊邀請了澳門立法會區錦新議員、施家倫議員,澳門理工學院博彩教育暨研究中心王長斌副教授,澳門科技大學韓子天助理教授,澳門負責任博彩協會宋偉傑理事長,澳門三十行動聯盟高岸峰會長作為本刊的訪談嘉賓,一同探討未來賭牌續約中的利弊權衡。
1.未來針對賭牌續約的檢討中需不需要增發賭牌?
區錦新(澳門立法會議員):
——“六張賭牌對澳門的經濟有促進作用。今時今日賭牌是不是適宜再增加而促進更多博彩投資,我認為不是的,我持反對增發賭牌的意見。”
澳門自2002年起有限度開放賭權,澳門博彩法寫明只有三張賭牌,如今澳門六張賭牌嚴格來說是不合格的。但是六張賭牌對澳門的經濟有促進作用,這也是客觀事實。今時今日賭牌是不是適宜再增加,促進更多博彩投資,我認為不是的,原因有三。
第一,博彩的發展意味著澳門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因為要確保六個公司經營,政府在過去一段時間已經批給出大量的土地,現在若是再增發賭牌,就必須增加土地批給,對於現時無地建公屋的澳門很明顯要付出更大的代價。第二,中央將澳門規劃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並屢次要求澳門產業多元化,就是不想澳門完全依賴於博彩業。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提過,未來博彩業要當成是澳門旅遊休閒的其中一個元素,而不應該只以博彩業和其他地區競爭,這點思路上是對的。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沒有理由再加更多元素讓博彩業繼續擴展,讓產業更加傾斜。第三,從博彩角度來說,澳門和其他地方不一樣,他們的顧客來自世界各地,但澳門就不同,超過三分之二的博彩收入來自中國內地,但是連年來依靠祖國內地“輸血”,怎麼可能維持長久?所以中央政府一直要求澳門產業適度多元減少負面影響。澳門現在博彩業的規模已經足夠養起澳門人,從這個角度來看,也就沒有必要再去擴展博彩業。所以我持反對增發賭牌的意見。
施家倫(澳門立法會議員):
——“希望政府能夠增發一張屬於澳門全體市民的賭牌,成立全民博彩公司,讓每個市民參股運營。”
我的取態就是希望政府能夠增發一張屬於澳門全體市民的賭牌,也就是早前我們倡導的建立全民基金公司,在這個基金公司內拿出一部份投資成立全民博彩公司,讓每個市民參股運營。通過發一張屬於全民的賭牌,優化居民的生活質素,是很有益處的。假設最後決定不增發賭牌,也應考慮在現有的六張賭牌中騰出一張給全澳門市民。
至於譚司長表態政府目前不考慮增發賭牌,他說沒打算,不代表沒可能,沒有人能預計十年後社會的需要是什麽。一五、一六年的檢討,就是總結究竟批出這六張牌的預定目標到底有沒達到或者有沒有執行到?政府批給當時的條件怎樣?從博彩業中分享出的非博彩元素有多少?檢討這些有沒達標,甚至考慮是不是多發幾個牌或者將現時的六張變回三張,所以這不妨礙增發賭牌的可能性。
高岸峰(澳門三十行動聯盟會長):
——“有人講再發賭牌可能將有新的項目和新的投資者,但是澳門最需要的不是將博彩業這個餅做大,而是怎麼做靚。”
大家可以發現近年居民收入和整體的GDP完全脫軌,GDP與居民收入都增張很快,但是GDP漲幅遠高於居民收入的增漲。政府也聽到中央多次提出澳門不可以再經濟單一,要向多元發展,所以無論在民間、政府和中央,其實對於博彩業的適度多元發展是有比較一致的意見。
以現時的狀況下,其實沒必要再增發賭牌,可能有人講再開可能有新的項目和新的投資者,現在賭牌的量已經是夠的了,所以不需要再增發,重點應放在怎樣做好,而不是做大。再者,現在政府都希望穩定,再增加的話將影響到博企之間的競爭。可能未來檢討會發現原來澳門再拆散一點,可能對整體發展更有利,到時再提出增發賭牌就能理解,但這一刻我認為社會沒有一個共識。
宋偉傑(澳門負責任博彩協會理事長):
——“也不能說完全拒絕增發,而要在得到社會的共識基礎上再做決定。再者,如果現在告訴六家博企一定會或者不會續期,那接下來幾年六間博企可能會選擇比較保守的姿態。”
澳門未來要發展的是一個遊客來玩的地方,而不是賭客來賭的地方,所以我們要想一想未來到底怎麼走。政府當初發牌給六個賭牌公司,原意是希望不要主力發展博彩,而是非博彩元素。需不需要增發牌對政府來說,應該由博彩元素與非博彩元素有多少比重來考慮。
也不能說完全拒絕增發,而要在得到社會的共識後再做決定。如果現在告訴六家博企一定會或者不會續期,那接下來幾年六間博企可能會選擇比較保守的姿態。因此保持懸念,倒可以讓持牌者有進取的心態,讓政府可以將主導權握在手上,所以不應該提早去斷定要不要增發賭牌。大部份人都認為現有的六家博企有很大可能續到期。其實譚伯源司長說現時不考慮增發賭牌。我也認同這樣的觀點,現在要增發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的一席話起碼讓外界沒有太多的猜測,反而對這個行業有一個穩定的作用。
韓子天(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增發賭牌是值得政府考慮的選項之一,但是增加與否,增加多少都需要有一個科學依據。”
目前澳门博彩業的時空條件已經和十年前有了巨大變化:賭客來源、營運商構成、本澳居民的從業選擇,以及亞太博彩業的佈局都發生重大變化。博彩業的關鍵利益持份者構成在十年裡,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賭牌批給制度的重新檢視和調整,可以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機會加強博彩業治理。建議政府廣邀本澳的學術機構開展有關研究,為未來賭牌業的制度安排提供更多科學依據。 王長斌(澳門理工學院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副教授):
——“從經濟發展的角度看,澳門博彩市場應該全面開放,不應該再繼續對賭牌做出限制。”
從經濟發展的角度看,澳門博彩市場應該全面開放,不應該再繼續對賭牌做出限制。在2002年賭權剛開放的時候,要立即全面開放,可能不好處理,所以當時採取了較穩妥的做法,只限於三個賭牌,後來又轉出三個副牌,但現在經過十多年時間的運營,已經證明特區政府有能力管理好多家博彩公司,所以目前已經有足夠的基礎再向更多的博企開放。
爲什麽要開放呢?因為一個企業壟斷也好,多個企業寡佔也好,如果一個產業長期被控制在少數企業手裡,這些企業就會慢慢懈怠,放棄持續創新的精神。現在澳門的博彩公司都還在一個上升的過程,但長此以往,在政府的保護下,一定會出現保守經營的情況。因此要經常給這些在場的博企一些競爭的壓力,讓他們不至於懈怠。第二,現有的經營者在澳門投資到一定程度,就會選擇把資金轉移到其他市場去,如果讓市場保持開放,就會不斷有更多的資本進來,使澳門市場保持持續的繁榮。第三,現在澳門的狀況是限制賭牌,卻不限制賭場,雖說澳門現在只有六張賭牌,但是已有三十幾家賭場,也就是說,限制賭牌並沒有起到限制賭場的作用,所以再繼續限制賭牌意義不大。
限制賭牌或賭場數量基本上有兩個目的,一個就是讓博彩企業享有壟斷的地位,獲得壟斷利潤,政府向其收取較高額的稅收;再一個就是政府比較好管理。例如新加坡的博彩模式,就是只有限開放幾家賭場。現時澳門的博彩業格局並不利於博彩市場的發展,從短期來看可能問題不大,但是長期來說是不利的,特別是當澳門周邊的地區博彩業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保守的政策會阻礙澳門的發展。
也許外界會擔心全面開放後澳門將遍地是賭場,我認為這個情況也不會出現,因為投資人在考慮入不入場的時候,首先調查市場有沒有機會和容量。我聽說澳門現在有些賭場在非節假日的時候部份賭檯是不開放的,這個情況證明已經開始出現飽和的趨勢,因此,如果全面開放市場,投資人也不會一窩蜂湧入澳門。
2.增發賭牌與否對業界是否存有公平性?
怎樣看政府發出的賭牌對所有業界經營者的保障作用?
施家倫(澳門立法會議員):
——“政府當時設定一個經營權為20年的合約。對於那些沒有賭牌的博彩經營企業,當時由於不夠實力去投標得到賭牌,於是附屬於有牌博企之下,也是很公平的。”
政府當時設定一個經營權為20年的合約。在某種程度上經營20年企業成本該回收的都回收了。當時設定遊戲規則,做生意就是這樣,覺得合適就來投標,投資下去,如果狀況不像現在這麼好,而是下滑,那企業會不會申請破產呢?會不會主動退場呢?入場的企業可以隨時放棄,做生意以營利為目標,無力可圖就會走,所以我覺得沒什麽不公平的。
對於那些沒有賭牌的博彩經營企業,當時由於不夠實力去投標賭牌,於是附屬於有牌博企之下,也是很公平的,將來如果有一定的實力,也可以去投標。
宋偉傑(澳門負責任博彩協會理事長):
——“其實不一定說完全不公平,入不入場是一個商業決定,因為有風險承擔。全面開放未必適合澳門,政府要管理太多賭牌公司很有難度。”
其實不一定說完全不公平,入不入場是一個商業決定,因為有風險承擔。全面開放未必適合澳門,政府要管理太多賭牌公司很有難度。如果未來有新的博企加入也不是很容易,第一現有博企的基礎建設都已經建好,同時在澳門有十幾年的經營經驗,和特區政府民間各方面的磨合已經有初步的共識,未來會容易適應很多。
澳門博彩屬於專營,並不需要保障自由市場。博企不同於其他行業,不是說有錢就能拿牌入場。現時澳門有很多大的賭廳依附於持牌博企中,我想他們也未必想去投賭牌來獨立經營。以他們現時的賭廳經營模式,可以在六家博企中都設有賭廳,但是如果自己有了賭牌,別的博企就不會讓你再在旗下設立賭廳,現在也就是相輔相成的模式,所以賭廳經營者現在的優勢是在六間博企都可以設有賭廳。
韓子天(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目前澳門賭場經營批給制度中,轉批合約(副牌)是批給制度的一部份。轉批給方式存在較多非議,政府宜以增發賭牌(正牌)減少轉批給(副牌)來解決轉批給所引起的爭議。”
目前澳門的六家博企中,三家持“正牌”,三家持“副牌”。三個副牌的發放,沒有經過政府的公開競投,而是由持“正牌”的博企通過企業行為“物色”,再加上政府的“許可”而完成。這種副牌的制度安排,有其眾所周知的歷史原因。這種安排巧妙地解決了第一次賭牌發放時遇到的問題,但是卻容易招致社會的非議。非議之一,副牌是政府行為還是商業行為,還是兩者兼而有之。如果是政府行為,那為何正牌需要公開競投,而副牌則無需競投。應對這種非議的最佳的答案是,副牌安排有其特定的時空因素,是屬於商業行為加政府行為,時而商業時而政府。從銀河向威尼斯人的轉批給中,我們看到了較多的政府行為。而從永利與新濠簽訂轉批給过程,我們看到較多的商業行為。
終究,轉批給不是純政府行為,已獲正牌的博企還是會對副牌的發放施以影響,當中包括,轉批交易價的談判以及轉批給對象的選擇等。未來賭牌重新競投時,會先有三家博企透過公開競投獲得正牌。正牌公司對餘下三個副牌如何發放,有較多的操作考慮,如提高轉批給價,拖延時間等。這種操作均屬於正常企業競爭行為。會對在新一輪賭牌競投中落榜卻仍持有原副牌的公司,造成一定的商業風險。這些被置於砧板上的落榜公司,由於經營上的不確定性,很有可能會造成股市波動、銀行融資斷鏈,以及員工前途未卜等連串負面影響。
可見,副牌的制度安排,存在許多商業因素,容易造成不公平。政府宜考慮,修改現行賭牌批給制度,增發正牌,取消副牌。這樣將有利於本澳博彩業的健康發展。
區錦新(澳門立法會議員): ——“外界認為賭權全面開放可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這個論點我是不同意的。首先是政府管理上有困難。”
雖說博彩業現在變成一個很正面化的產業,但是實際上大家都知道始終是“偏門”,經營偏門生意總會有灰色地帶存在。如果批准太多博彩公司的話,就不利於政府管理。現在政府只是管理六個博企,而六個博企又會各自約束賭廳的經營方式,但如果將來太多的賭牌公司,管理上就會有困難。從管理學來說,管理六個,而六個去管理其他有關係的利益群體會更加有利。
“賭權全面開放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這個論點我是不同意的。首先是政府管理上有困難。當時政府選擇有限度開放,就是不想一個博彩公司對政府的影響太過龐大,當時何鴻燊以一個博彩公司對社會提供很大的貢獻,影響力很大,所以中央政府要求開放就是希望減少一個博企對整個政府施政的影響。以目前來說,三張變成六張賭牌已經相當足夠。當然未來是否一定要給足六張呢?這個還可以重新選擇。
現時六家博企合法經營,當然就要有法律保障,而對於有賭牌和沒賭牌的經營者,可能沒賭牌的經營者要承擔和有賭牌公司簽署的合約之間的規定,總之遊戲規則訂定下來,大家都跟著這個規則去參與。
這是一個遊戲規則,作為一個持牌經營博彩的企業,他本身要承擔風險和責任,將權力分給賭廳去經營,賭廳跟著遊戲規則去參與,不可能說賺到錢又捨不得和上家分享。若是這些賭廳能自己拿到賭牌,那無論在管理上或者經營上就完全推翻原來的博彩業遊戲規則。
王長斌
(澳門理工學院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副教授):
——“是否公平的問題倒是不存在,因為市場是否開放讓什麽人進場,政府有完全的主導權。”
我覺得是否公平的問題倒是不存在,因為市場是否開放,讓什麽人進場,政府有完全的主導權,這在世界其他國家也是一樣的。博彩行業不同於其他行業可以自由經營,但開賭場必須要有政府的同意才可以,所以這裡面不存在對業界公平不公平之說。若是講到本地企業無法入場,原因就是政府控制了賭牌,這就是控制賭牌產生的一個不好的結果。目前據說有些人通過合作的方式,迂迴進場,所以政府控制賭牌的結果,反而是自己喪失了主導權。如果有迂迴進場的情況發生,那就代表著現有賭牌擁有者等於是澳門博彩業的“二老闆”,導致有很多的牌照費本來是應該政府去收取,反而變成二老闆在收,這也是一個限制賭牌的不好的結果。
如果政府放開賭權,讓他們自立門戶,我看不出有什麽不妥的地方。因為關鍵是政府雖然控制了賭牌數量,卻控制不住賭場數量,資本同樣可以通過其他途徑進場。政府發出的賭牌當然對現有的博企起到保護作用,一是讓已經在場內的博企獲得超額的利潤,二是讓它們獲得下一次賭牌競投時的優勢。一個已經在澳門經營的企業,自然比新參與的企業更具優勢。從市場、政治穩定的角度考慮,政府也不會輕易趕走已在澳門獲得經營權且經營狀況還不錯的公司。
高岸峰(澳門三十行動聯盟會長):
——“我想不增發賭牌就不公平這個論點很難成立,因為不見得增發就是公平。”
如果說公平從開始就已經很不公平了。什麽基準讓賭牌由三變六?什麽樣的標準給三家副牌公司?那將來是不是開新的賭牌給之前進不到場的人呢?其實我想這要基於我們的法律是不是完善,我們的監管是不是完整,是不是每個公司都在公平的機制下競爭?所以我想不增發賭牌就不公平這個論點就很難成立,因為不見得增發就是公平。
現在政府在政策上允許博企合法經營,將來會否要求有多少中高層的職業讓本地人擔任的條例?如果沒達成是不是要罰款?如果有罰款根本阻嚇不到會不會考慮強制減少賭檯?以前可以說是發展經濟無所謂,當做看不到,預見不到,未來政府對這方面的監督要加強,才能達到更公平。
3.現時澳門博彩業市場由六家博彩公司獲牌合法經營的模式,
是否存有檢討的必要性?
區錦新(澳門立法會議員):
——“當然要檢討,當時爲什麽三張正牌又多出三張副牌?大家至今都不明白‘副’是什麽意思,其實早就應該檢討了。”
當然要檢討,當時爲什麽三張正牌又多出三張副牌?大家至今都不明白“副”是什麽意思,其實政府早就應該檢討了,但事實上最重要的,還是要在法律上將三張副牌合法化,因為現在這樣有損法制精神。
政府和企業間是合約關係,如果企業跟著合約來做,政府就沒辦法施加責任,但是企業的社會責任不是合約定下來的,博企目前對政府要承擔的最大責任就是納稅和按照承諾去投資,只要他們做到這兩點,政府就沒什麽說的了。將來合約上能不能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訂多點,是可以討論的。
從法制上來講,三變六是不合法的,但從經濟上來講,因為大量的投資進入,擴大了澳門旅遊業。澳門唯一的經濟活水是來自“自由行”,如果沒有自由行,三間變幾間都沒意義。所以博彩業的開放是非常相得益彰的,“咬住”自由行這個“活水”去推進澳門經濟的發展,從這點上說,三變六在經濟上令澳門創造了奇蹟。
韓子天(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博彩業對其他產業的擠壓效應非常明顯,加上澳門勞動人口從事的行業單一化等問題都擺在眼前,未來有必要檢討。”
目前澳門博彩遇到的問題有兩點:第一,是博彩業對其他產業的擠壓效應非常明顯,如果政府沒有有效支持其它非博彩產業的生存和發展,我個人比較擔心產業多元化的目標是否能夠實現。博彩業由於其高利潤,我們已經看到其對土地租金、人力資源成本有很明顯的拉昇作用,由於高昂成本會把一些附加值或利潤不高的產業擠走。這種擠壓效應是目前澳門產業多元化發展所遇到的主要問題之一。
第二,博彩業的高速發展導致了澳門勞動人口的行業單一化,這會造成結構性風險。澳門大部份的勞動人口都在從事博彩業,如果在未來2017年路氹區娛樂場開張的話,那麼澳門哪來那麼多本地人去做荷官呢?如果澳門主要的勞動人口都在從事博彩業,未來如果博彩業出現調整或波動,澳門將會有大量的結構性失業。 王長斌
(澳門理工學院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副教授):
——“檢討是應該的,而且越早越好,我們的政策到底對不對,合適不合適,都需要檢討才知道。”
我覺得檢討是應該的,而且越早越好,我們的政策到底對不對,合適不合適,都需要檢討才知道。而且假如檢討後對現有格局要有改動的話,就更需要儘早進行,因為政府、社會、企業必須為賭牌續約作充分的準備。我認為像這種檢討不僅僅是檢討賭牌數量的問題,整個監管的制度都要檢討,為將來的市場打下一個比較長遠的基礎。再者,賭牌全面開放,還可以解決資本過於集中於個別國家的問題。
還有一個問題是,澳門的人力資源和土地資源可能跟不上發展需求。澳門目前的土地資源雖說很緊,但還是存在利用不好的問題,我還是認為可以通過粵澳合作來解決土地和人資問題,這些都是事在人為。粵澳合作的不確定性與政治爭議性都會存在,這主要看政府如何去做工作。
宋偉傑(澳門負責任博彩協會理事長):
——“一五、一六年檢討是合適的時間,因為離賭牌到期還有七八年的時間,不會逼切到即刻要做出增不增發賭牌的結論。”
一五、一六年檢討是合適的時間,因為離賭牌到期還有七八年的時間,不會逼切到即刻要做出增不增發賭牌的結論。起碼可以看到澳門整體實際情況和實際需要,再去考慮未來怎樣轉變。以現在為例,兩年前根本就想不到澳門現在能夠發展成這個樣子,因此也很難預估兩年後澳門會發展成怎樣。內地政策在明後兩年也會有整體的轉變,所以到時澳門也要看整個社會模式是什麽樣的,才能夠做出考量。
施家倫(澳門立法會議員):
——“要認真分析十幾年經營下來有什麽不足,包括經營者和政府都有不足的地方,所以是有檢討的必要的。”
當然有必要檢討,當時怎樣三變六,社會到現在都不是很理解,檢討是互相的,因為當時賭牌簽了二十年,如果在場公司覺得無利可圖就會選擇退場,而現在他們不准備退場,除了看好市場前景,還有就是他們有物業和按金在澳門。但現在澳門走的是休閒博彩路線,而不是要遊客前來“搏殺”,所以檢討時要看究竟合約裏說“三成博彩、七成非博彩元素”有沒有做到,檢討就是監督他們有沒有做。至於爲什麽要檢討,因為以往沒有經驗,這是第一個合同期,要認真分析十幾年經營下來有什麽不足,包括經營者和政府都有不足的地方,所以是有檢討的必要的。
高岸峰(澳門三十行動聯盟會長):
——“未來應該檢討現在博企的做法是不是適當?對推動澳門適度多元化有沒有實際的效果?”
必要性是有的,其實不是這兩年要檢討,賭權開放一路來社會上有好多聲音都在關注。其實哪間博企有不足政府都是知道的,但是政府沒有公佈給市民,這樣一來社會就不知道當初雙方怎麼訂的合同。政府應該適當將這些合同和資訊公佈,讓社會一同監督,這樣博彩公司基於公眾的壓力可能會做得更好。未來應該檢討賭權發展到現在博企的做法是不是適當?對推動澳門適度多元化有沒有實際的效果?如果沒有的話,如何要求各博企改善,或者設立另外罰則和適當限制給將來批給項目,以督促博彩企業做得更好。
4.對未來賭牌續約、增發賭牌有何建議 ?
區錦新(澳門立法會議員):
——“博彩法實行十幾年,要重新檢討和思考六個賭牌的運作是不是最適宜的方式。整體來說對博彩業擴展規模要有所控制。”
博彩法實行十幾年,要重新檢討和思考六個賭牌的運作是不是最適宜的方式,整體來說對博彩業擴展規模要有所控制,配合回產業多元化的國家規劃背景。
一方面“開賭”爲澳門爭取最大利益,但是與此同時也要儘量減少本地的負面影響,現時六家博企,衝破了原有員工不准進入自家賭場的規定,所以澳門不應單一的看多不多發賭牌,而是應全面檢視,如何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去增加博彩業對社會的正能量,減少對社會的負面影響。
現在澳門整體過分依賴於博彩業,發展也過快,從原來一家博企的四百張賭檯發展到現在六家博企五千多張賭檯,遊客從回歸前每年八百多萬人發展到現在接近三千萬人。遊客只不過翻了不到四倍,賭檯卻多了十三倍,擴張規模已經是超前了的。所以政府提出制約賭檯發展其實是好事,因為過去有在爭論賭檯是不是應該增長,當時政府的說法是交給市場決定,但是事實上增加賭檯的過程中,澳門同時在損失包括土地、人力和外勞資源在內的資源。
限制賭臺還有助於優化賭檯的使用,現在除了特別假日外很多賭檯都沒有開張,所以現在能做的就是限制賭檯增長,優化賭檯的使用,這樣有利於從粗放型的開放後,令賭檯更加有效益,同時減少土地資源和人力資源的投入和對其他中小企的壓力。所以限制賭牌增長的措施是對的,未來賭檯有3%的增長我都嫌多。
王長斌(澳門理工學院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副教授):
——“我認為應該將市場全面開放,但這很有可能是少數派的意見,我預估政府到時很有可能維持現狀。”
我認為應該將市場全面開放,但這很有可能是少數派的意見,我預估政府到時很有可能不會邁太大的步伐,維持現狀的可能性比較高,因為維持現狀操作起來最簡單,做任何改革都要修訂法律、打破現有的利益格局,這樣一來就要承擔不少風險,唯獨維持現狀是風險最小的。
我總體的看法是:第一,全面開放博彩市場;第二,以積極的、發展的眼光看待土地及人力資源等問題,不要被這些問題束縛住手腳,而是應當放寬視界,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第三,不再對博企的經營期限進行限制,博企只要不違法,只要遵守澳門的法律,就可以在澳門持續經營;第四,放棄以博彩合同管理博彩企業的方法,而是全面轉向法律的、規則的治理;第五,為了未來賭牌的續約,從長遠角度,儘早全面檢討澳門的博彩法律與監管制度。
韓子天(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未來的賭牌佈局,我個人認為應該考慮增加華資的參與,如果可能的話,應該邀請中資或者海外中資參與經營。” 博彩業所提供產品服務具有成癮性,對賭客造成負面的成癮,決定了博彩業的經營不是一般的商業經營,不能用純商業的角度來看待這個行業,必須多考慮社會倫理和商業倫理,正視其造成的社會負面影響。博彩業為賭客來源地製造了大量社會問題,賭客來源地為了避免承擔大量的輸入性的社會成本,會制訂出限制居民出外參賭的政策或措施。為避免這些限賭政策或措施,適當考慮將賭收用於賭客來源地的社會公益是符合社會倫理的。
舉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地開賭為例,由於保留地原住民人口少,經濟落後,為了改善經濟,保留地可允許開設賭場。由於賭客大多來自近鄰州的居民,因此保留地往往需要與鄰近州簽訂開賭協議(Tribal-state compacts),承諾賭收的一部份用於改善鄰近州的社會福利以及救助因賭博產生的問題賭徒。這樣的話,可以將鄰近州政府和保留地的利益進行整體考慮。新加坡的做法則是讓馬來西亞賭企在新加坡經營博彩業,間接達成這種利益的整體考慮。
澳門博彩業的長遠可持續發展,需要依賴鄰近地區的持續支持。仿效新加坡,透過賭牌佈局,增加鄰近地區資本參與賭博經營,來達致這種整體考慮?未來的賭牌佈局,我個人認為應該考慮增加華資的參與,如果可能的話,可考慮邀請中資或者海外中資參與經營。
宋偉傑(澳門負責任博彩協會理事長):
——“我認為政府的主導權要加強,最重要的是要清楚澳門未來到底需要什麽,這就有賴於特區的官員做長遠的規劃。”
我認為政府的主導權要加強,新加坡的博彩模式中政府有很大的監管權力。以廣告為例,當遊客進入新加坡時看不到任何與度假村相關的廣告,但澳門則是很多資訊植入在居民和旅客身上,最直接的就是關口“三不管”行人道博企形象廣告走廊。
至於增發賭牌與否要看怎樣才更適合澳門的發展模式,賭權開放當初合約中有要求博企發展非博彩元素,將來會不會在這條合約細節再細分?比如要求具體有什麽元素在裡面,政府會不會將維護費用比較高的設施交給博企去做?
澳門現在幾個度假村都是以賭場為中心的設計,而非博彩元素都是圍著賭場去造出來的,反觀新加坡金沙賭場只有一個角落是賭場,其主體是一個大型的購物商場。現時在建的賭場有一個政府部門協調的問題,因為工務局只要保障這個建築物合乎安全標準,誰去監管建築物內博彩和非博彩元素的分佈?是不是博監局?其實我想博監局也不會管,因為這涉及到工務局和經濟範疇,所以政府內部協調處理問題也顯得很重要。
高岸峰(澳門三十行動聯盟會長):
——“未來我猜政府會看整體的發展,賭牌增不增發都是一件大事,不是政府說增就增,而是要看中央的決定,還要看社會的聲音。”
建議未來賭牌合約要求博企自行建員工宿舍,減少外勞與市民爭奪房屋資源,並要求博企負起不能將成本轉嫁給社會的責任,這對員工的整體生活質素也會更好,一舉兩得。
賭牌增不增發都是一件大事,不是政府說增就增,增發的話,就需要更多的遊客,遊客從哪來,不是政府能決定的事情,還要看中央的決定。增發與否也要看社會的聲音。未來增發賭牌,如果監管不好,增發多少影響都不大,反而會讓競爭惡化,其實在澳門這麼小的地方有六間博企,現在已經沒有空間去加賭牌,還不如不增發好一點,努力做好現在的“餅”。
施家倫(澳門立法會議員):
——“博彩業作為澳門發展的根基,但不應無限擴大,否則不利澳門長遠發展。建議政府未來做好非博彩元素的發展,並將非博彩產業發展成澳門最大的產業。”
現時澳門著力要將產業多元化,逐步將博彩元素淡化。雖然目前澳門產業真的很難多元,但是如何在博彩本身引伸出更多機會,就要看將來澳門是求“質”、還是求“量”發展。如果將來求的是“質”,可能要在客源方面做出努力;如果單純求量,就有可能降低澳門的消費品質。博彩業作為澳門發展的根基,但不應無限擴大,否則不利澳門長遠發展。建議政府未來做好非博彩元素的發展,並將非博彩產業發展成澳門最大的產業。
結 語:
特區政府於明後年檢討賭牌續期已是勢在必行,但賭牌應否增發仍有爭議。為此,受訪者各抒己見。在未來針對賭牌續約的檢討中需不需要增發賭牌這一問題上,區錦新議員表示反對:“六張賭牌客觀上對澳門的經濟有促進作用,今時今日,我認為不再適宜增加賭牌數,從而增加博彩投資。”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韓子天也表逹他對增發賭牌與否的謹慎取態:“增發賭牌是值得政府考慮的選項之一,但是增加與否,增加多少都需要有一個科學依據。”但是,澳門理工學院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副教授王長斌卻持相反的意見:“從經濟發展的角度看,澳門博彩市場應該全面開放,不應該再繼續對賭牌做出限制。”另外,澳門立法會議員施家倫更提出:“希望政府能夠增發一張屬於澳門全體市民的賭牌,讓每個市民參股運營。”上述受訪者對賭牌增發與否的取態各不相同,有反有正,可謂各有道理。
就談到增發賭牌與否是否存有公平性這樣的一個爭議點時,受訪者几乎一致持否定看法。如澳門負責任博彩協會理事長宋偉傑就談到:“其實不一定說完全不公平,入不入場是一個商業決定,全面開放未必適合澳門,政府要管理太多賭牌公司很有難度。”而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韓子天提到:“政府宜考慮,修改現行賭牌批給制度,增發正牌,取消副牌。”關於現時由六家博彩公司獲牌合法經營模式檢討的必要性,所有的受訪者一致認同,如澳門理工學院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副教授王長斌所言:“檢討是應該的,而且越早越好,我們的政策到底對不對,合適不合適,都需要檢討才知道。”而澳門三十行動聯盟會長高岸峰提出:“必要性是有的,未來應該檢討現在博企的做法是不是適當,對推動澳門適度多元化有沒有實際的效果。”而對於未來賭牌續約、增發賭牌有何建議,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認為:“要重新檢討和思考六個賭牌的運作是不是最適宜的方式,整體來說對博彩業擴展規模要有所控制。”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韓子天也提到:“未來的賭牌佈局,我個人認為應該考慮增加華資的參與,如果可能的話,應該邀請中資或者海外中資參與經營。”
關於賭牌增發與否是否存有公平性?現時澳門博彩業市場模式是否存有檢討的必要性?未來賭牌續約、增發賭牌有何建議?各位受訪者都發表了各自的取態。本刊認為,賭牌增發與否,如各位所言各有利弊,畢竟博彩業在澳門社會的影響無以替代,博彩業的發展是向好還是不好,都有著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效應,是故,儘早展開檢討相關工作,未雨綢繆,更顯得尤為重要。而在未來開展檢討過程中,政府一定要結合本澳地方的實際,更要參考學者及社會各界的探討凝結共識,集思廣益,做好賭牌檢討規範之權衡利弊工作。惟如此,澳門博彩業才能朝更健康的方向走。
特區政府檢討賭牌續約的時間將至,相信屆時政府所作出的任何決策,都將對澳門博彩業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那麼賭牌續約檢討是否有必要?當中應該具體考慮到哪些層面?特區政府會否再增新賭牌吸引投資?增發賭牌與否對澳門業界而言是否公平?帶著一連串的疑問,本刊邀請了澳門立法會區錦新議員、施家倫議員,澳門理工學院博彩教育暨研究中心王長斌副教授,澳門科技大學韓子天助理教授,澳門負責任博彩協會宋偉傑理事長,澳門三十行動聯盟高岸峰會長作為本刊的訪談嘉賓,一同探討未來賭牌續約中的利弊權衡。
1.未來針對賭牌續約的檢討中需不需要增發賭牌?
區錦新(澳門立法會議員):
——“六張賭牌對澳門的經濟有促進作用。今時今日賭牌是不是適宜再增加而促進更多博彩投資,我認為不是的,我持反對增發賭牌的意見。”
澳門自2002年起有限度開放賭權,澳門博彩法寫明只有三張賭牌,如今澳門六張賭牌嚴格來說是不合格的。但是六張賭牌對澳門的經濟有促進作用,這也是客觀事實。今時今日賭牌是不是適宜再增加,促進更多博彩投資,我認為不是的,原因有三。
第一,博彩的發展意味著澳門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因為要確保六個公司經營,政府在過去一段時間已經批給出大量的土地,現在若是再增發賭牌,就必須增加土地批給,對於現時無地建公屋的澳門很明顯要付出更大的代價。第二,中央將澳門規劃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並屢次要求澳門產業多元化,就是不想澳門完全依賴於博彩業。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提過,未來博彩業要當成是澳門旅遊休閒的其中一個元素,而不應該只以博彩業和其他地區競爭,這點思路上是對的。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沒有理由再加更多元素讓博彩業繼續擴展,讓產業更加傾斜。第三,從博彩角度來說,澳門和其他地方不一樣,他們的顧客來自世界各地,但澳門就不同,超過三分之二的博彩收入來自中國內地,但是連年來依靠祖國內地“輸血”,怎麼可能維持長久?所以中央政府一直要求澳門產業適度多元減少負面影響。澳門現在博彩業的規模已經足夠養起澳門人,從這個角度來看,也就沒有必要再去擴展博彩業。所以我持反對增發賭牌的意見。
施家倫(澳門立法會議員):
——“希望政府能夠增發一張屬於澳門全體市民的賭牌,成立全民博彩公司,讓每個市民參股運營。”
我的取態就是希望政府能夠增發一張屬於澳門全體市民的賭牌,也就是早前我們倡導的建立全民基金公司,在這個基金公司內拿出一部份投資成立全民博彩公司,讓每個市民參股運營。通過發一張屬於全民的賭牌,優化居民的生活質素,是很有益處的。假設最後決定不增發賭牌,也應考慮在現有的六張賭牌中騰出一張給全澳門市民。
至於譚司長表態政府目前不考慮增發賭牌,他說沒打算,不代表沒可能,沒有人能預計十年後社會的需要是什麽。一五、一六年的檢討,就是總結究竟批出這六張牌的預定目標到底有沒達到或者有沒有執行到?政府批給當時的條件怎樣?從博彩業中分享出的非博彩元素有多少?檢討這些有沒達標,甚至考慮是不是多發幾個牌或者將現時的六張變回三張,所以這不妨礙增發賭牌的可能性。
高岸峰(澳門三十行動聯盟會長):
——“有人講再發賭牌可能將有新的項目和新的投資者,但是澳門最需要的不是將博彩業這個餅做大,而是怎麼做靚。”
大家可以發現近年居民收入和整體的GDP完全脫軌,GDP與居民收入都增張很快,但是GDP漲幅遠高於居民收入的增漲。政府也聽到中央多次提出澳門不可以再經濟單一,要向多元發展,所以無論在民間、政府和中央,其實對於博彩業的適度多元發展是有比較一致的意見。
以現時的狀況下,其實沒必要再增發賭牌,可能有人講再開可能有新的項目和新的投資者,現在賭牌的量已經是夠的了,所以不需要再增發,重點應放在怎樣做好,而不是做大。再者,現在政府都希望穩定,再增加的話將影響到博企之間的競爭。可能未來檢討會發現原來澳門再拆散一點,可能對整體發展更有利,到時再提出增發賭牌就能理解,但這一刻我認為社會沒有一個共識。
宋偉傑(澳門負責任博彩協會理事長):
——“也不能說完全拒絕增發,而要在得到社會的共識基礎上再做決定。再者,如果現在告訴六家博企一定會或者不會續期,那接下來幾年六間博企可能會選擇比較保守的姿態。”
澳門未來要發展的是一個遊客來玩的地方,而不是賭客來賭的地方,所以我們要想一想未來到底怎麼走。政府當初發牌給六個賭牌公司,原意是希望不要主力發展博彩,而是非博彩元素。需不需要增發牌對政府來說,應該由博彩元素與非博彩元素有多少比重來考慮。
也不能說完全拒絕增發,而要在得到社會的共識後再做決定。如果現在告訴六家博企一定會或者不會續期,那接下來幾年六間博企可能會選擇比較保守的姿態。因此保持懸念,倒可以讓持牌者有進取的心態,讓政府可以將主導權握在手上,所以不應該提早去斷定要不要增發賭牌。大部份人都認為現有的六家博企有很大可能續到期。其實譚伯源司長說現時不考慮增發賭牌。我也認同這樣的觀點,現在要增發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的一席話起碼讓外界沒有太多的猜測,反而對這個行業有一個穩定的作用。
韓子天(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增發賭牌是值得政府考慮的選項之一,但是增加與否,增加多少都需要有一個科學依據。”
目前澳门博彩業的時空條件已經和十年前有了巨大變化:賭客來源、營運商構成、本澳居民的從業選擇,以及亞太博彩業的佈局都發生重大變化。博彩業的關鍵利益持份者構成在十年裡,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賭牌批給制度的重新檢視和調整,可以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機會加強博彩業治理。建議政府廣邀本澳的學術機構開展有關研究,為未來賭牌業的制度安排提供更多科學依據。 王長斌(澳門理工學院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副教授):
——“從經濟發展的角度看,澳門博彩市場應該全面開放,不應該再繼續對賭牌做出限制。”
從經濟發展的角度看,澳門博彩市場應該全面開放,不應該再繼續對賭牌做出限制。在2002年賭權剛開放的時候,要立即全面開放,可能不好處理,所以當時採取了較穩妥的做法,只限於三個賭牌,後來又轉出三個副牌,但現在經過十多年時間的運營,已經證明特區政府有能力管理好多家博彩公司,所以目前已經有足夠的基礎再向更多的博企開放。
爲什麽要開放呢?因為一個企業壟斷也好,多個企業寡佔也好,如果一個產業長期被控制在少數企業手裡,這些企業就會慢慢懈怠,放棄持續創新的精神。現在澳門的博彩公司都還在一個上升的過程,但長此以往,在政府的保護下,一定會出現保守經營的情況。因此要經常給這些在場的博企一些競爭的壓力,讓他們不至於懈怠。第二,現有的經營者在澳門投資到一定程度,就會選擇把資金轉移到其他市場去,如果讓市場保持開放,就會不斷有更多的資本進來,使澳門市場保持持續的繁榮。第三,現在澳門的狀況是限制賭牌,卻不限制賭場,雖說澳門現在只有六張賭牌,但是已有三十幾家賭場,也就是說,限制賭牌並沒有起到限制賭場的作用,所以再繼續限制賭牌意義不大。
限制賭牌或賭場數量基本上有兩個目的,一個就是讓博彩企業享有壟斷的地位,獲得壟斷利潤,政府向其收取較高額的稅收;再一個就是政府比較好管理。例如新加坡的博彩模式,就是只有限開放幾家賭場。現時澳門的博彩業格局並不利於博彩市場的發展,從短期來看可能問題不大,但是長期來說是不利的,特別是當澳門周邊的地區博彩業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保守的政策會阻礙澳門的發展。
也許外界會擔心全面開放後澳門將遍地是賭場,我認為這個情況也不會出現,因為投資人在考慮入不入場的時候,首先調查市場有沒有機會和容量。我聽說澳門現在有些賭場在非節假日的時候部份賭檯是不開放的,這個情況證明已經開始出現飽和的趨勢,因此,如果全面開放市場,投資人也不會一窩蜂湧入澳門。
2.增發賭牌與否對業界是否存有公平性?
怎樣看政府發出的賭牌對所有業界經營者的保障作用?
施家倫(澳門立法會議員):
——“政府當時設定一個經營權為20年的合約。對於那些沒有賭牌的博彩經營企業,當時由於不夠實力去投標得到賭牌,於是附屬於有牌博企之下,也是很公平的。”
政府當時設定一個經營權為20年的合約。在某種程度上經營20年企業成本該回收的都回收了。當時設定遊戲規則,做生意就是這樣,覺得合適就來投標,投資下去,如果狀況不像現在這麼好,而是下滑,那企業會不會申請破產呢?會不會主動退場呢?入場的企業可以隨時放棄,做生意以營利為目標,無力可圖就會走,所以我覺得沒什麽不公平的。
對於那些沒有賭牌的博彩經營企業,當時由於不夠實力去投標賭牌,於是附屬於有牌博企之下,也是很公平的,將來如果有一定的實力,也可以去投標。
宋偉傑(澳門負責任博彩協會理事長):
——“其實不一定說完全不公平,入不入場是一個商業決定,因為有風險承擔。全面開放未必適合澳門,政府要管理太多賭牌公司很有難度。”
其實不一定說完全不公平,入不入場是一個商業決定,因為有風險承擔。全面開放未必適合澳門,政府要管理太多賭牌公司很有難度。如果未來有新的博企加入也不是很容易,第一現有博企的基礎建設都已經建好,同時在澳門有十幾年的經營經驗,和特區政府民間各方面的磨合已經有初步的共識,未來會容易適應很多。
澳門博彩屬於專營,並不需要保障自由市場。博企不同於其他行業,不是說有錢就能拿牌入場。現時澳門有很多大的賭廳依附於持牌博企中,我想他們也未必想去投賭牌來獨立經營。以他們現時的賭廳經營模式,可以在六家博企中都設有賭廳,但是如果自己有了賭牌,別的博企就不會讓你再在旗下設立賭廳,現在也就是相輔相成的模式,所以賭廳經營者現在的優勢是在六間博企都可以設有賭廳。
韓子天(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目前澳門賭場經營批給制度中,轉批合約(副牌)是批給制度的一部份。轉批給方式存在較多非議,政府宜以增發賭牌(正牌)減少轉批給(副牌)來解決轉批給所引起的爭議。”
目前澳門的六家博企中,三家持“正牌”,三家持“副牌”。三個副牌的發放,沒有經過政府的公開競投,而是由持“正牌”的博企通過企業行為“物色”,再加上政府的“許可”而完成。這種副牌的制度安排,有其眾所周知的歷史原因。這種安排巧妙地解決了第一次賭牌發放時遇到的問題,但是卻容易招致社會的非議。非議之一,副牌是政府行為還是商業行為,還是兩者兼而有之。如果是政府行為,那為何正牌需要公開競投,而副牌則無需競投。應對這種非議的最佳的答案是,副牌安排有其特定的時空因素,是屬於商業行為加政府行為,時而商業時而政府。從銀河向威尼斯人的轉批給中,我們看到了較多的政府行為。而從永利與新濠簽訂轉批給过程,我們看到較多的商業行為。
終究,轉批給不是純政府行為,已獲正牌的博企還是會對副牌的發放施以影響,當中包括,轉批交易價的談判以及轉批給對象的選擇等。未來賭牌重新競投時,會先有三家博企透過公開競投獲得正牌。正牌公司對餘下三個副牌如何發放,有較多的操作考慮,如提高轉批給價,拖延時間等。這種操作均屬於正常企業競爭行為。會對在新一輪賭牌競投中落榜卻仍持有原副牌的公司,造成一定的商業風險。這些被置於砧板上的落榜公司,由於經營上的不確定性,很有可能會造成股市波動、銀行融資斷鏈,以及員工前途未卜等連串負面影響。
可見,副牌的制度安排,存在許多商業因素,容易造成不公平。政府宜考慮,修改現行賭牌批給制度,增發正牌,取消副牌。這樣將有利於本澳博彩業的健康發展。
區錦新(澳門立法會議員): ——“外界認為賭權全面開放可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這個論點我是不同意的。首先是政府管理上有困難。”
雖說博彩業現在變成一個很正面化的產業,但是實際上大家都知道始終是“偏門”,經營偏門生意總會有灰色地帶存在。如果批准太多博彩公司的話,就不利於政府管理。現在政府只是管理六個博企,而六個博企又會各自約束賭廳的經營方式,但如果將來太多的賭牌公司,管理上就會有困難。從管理學來說,管理六個,而六個去管理其他有關係的利益群體會更加有利。
“賭權全面開放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這個論點我是不同意的。首先是政府管理上有困難。當時政府選擇有限度開放,就是不想一個博彩公司對政府的影響太過龐大,當時何鴻燊以一個博彩公司對社會提供很大的貢獻,影響力很大,所以中央政府要求開放就是希望減少一個博企對整個政府施政的影響。以目前來說,三張變成六張賭牌已經相當足夠。當然未來是否一定要給足六張呢?這個還可以重新選擇。
現時六家博企合法經營,當然就要有法律保障,而對於有賭牌和沒賭牌的經營者,可能沒賭牌的經營者要承擔和有賭牌公司簽署的合約之間的規定,總之遊戲規則訂定下來,大家都跟著這個規則去參與。
這是一個遊戲規則,作為一個持牌經營博彩的企業,他本身要承擔風險和責任,將權力分給賭廳去經營,賭廳跟著遊戲規則去參與,不可能說賺到錢又捨不得和上家分享。若是這些賭廳能自己拿到賭牌,那無論在管理上或者經營上就完全推翻原來的博彩業遊戲規則。
王長斌
(澳門理工學院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副教授):
——“是否公平的問題倒是不存在,因為市場是否開放讓什麽人進場,政府有完全的主導權。”
我覺得是否公平的問題倒是不存在,因為市場是否開放,讓什麽人進場,政府有完全的主導權,這在世界其他國家也是一樣的。博彩行業不同於其他行業可以自由經營,但開賭場必須要有政府的同意才可以,所以這裡面不存在對業界公平不公平之說。若是講到本地企業無法入場,原因就是政府控制了賭牌,這就是控制賭牌產生的一個不好的結果。目前據說有些人通過合作的方式,迂迴進場,所以政府控制賭牌的結果,反而是自己喪失了主導權。如果有迂迴進場的情況發生,那就代表著現有賭牌擁有者等於是澳門博彩業的“二老闆”,導致有很多的牌照費本來是應該政府去收取,反而變成二老闆在收,這也是一個限制賭牌的不好的結果。
如果政府放開賭權,讓他們自立門戶,我看不出有什麽不妥的地方。因為關鍵是政府雖然控制了賭牌數量,卻控制不住賭場數量,資本同樣可以通過其他途徑進場。政府發出的賭牌當然對現有的博企起到保護作用,一是讓已經在場內的博企獲得超額的利潤,二是讓它們獲得下一次賭牌競投時的優勢。一個已經在澳門經營的企業,自然比新參與的企業更具優勢。從市場、政治穩定的角度考慮,政府也不會輕易趕走已在澳門獲得經營權且經營狀況還不錯的公司。
高岸峰(澳門三十行動聯盟會長):
——“我想不增發賭牌就不公平這個論點很難成立,因為不見得增發就是公平。”
如果說公平從開始就已經很不公平了。什麽基準讓賭牌由三變六?什麽樣的標準給三家副牌公司?那將來是不是開新的賭牌給之前進不到場的人呢?其實我想這要基於我們的法律是不是完善,我們的監管是不是完整,是不是每個公司都在公平的機制下競爭?所以我想不增發賭牌就不公平這個論點就很難成立,因為不見得增發就是公平。
現在政府在政策上允許博企合法經營,將來會否要求有多少中高層的職業讓本地人擔任的條例?如果沒達成是不是要罰款?如果有罰款根本阻嚇不到會不會考慮強制減少賭檯?以前可以說是發展經濟無所謂,當做看不到,預見不到,未來政府對這方面的監督要加強,才能達到更公平。
3.現時澳門博彩業市場由六家博彩公司獲牌合法經營的模式,
是否存有檢討的必要性?
區錦新(澳門立法會議員):
——“當然要檢討,當時爲什麽三張正牌又多出三張副牌?大家至今都不明白‘副’是什麽意思,其實早就應該檢討了。”
當然要檢討,當時爲什麽三張正牌又多出三張副牌?大家至今都不明白“副”是什麽意思,其實政府早就應該檢討了,但事實上最重要的,還是要在法律上將三張副牌合法化,因為現在這樣有損法制精神。
政府和企業間是合約關係,如果企業跟著合約來做,政府就沒辦法施加責任,但是企業的社會責任不是合約定下來的,博企目前對政府要承擔的最大責任就是納稅和按照承諾去投資,只要他們做到這兩點,政府就沒什麽說的了。將來合約上能不能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訂多點,是可以討論的。
從法制上來講,三變六是不合法的,但從經濟上來講,因為大量的投資進入,擴大了澳門旅遊業。澳門唯一的經濟活水是來自“自由行”,如果沒有自由行,三間變幾間都沒意義。所以博彩業的開放是非常相得益彰的,“咬住”自由行這個“活水”去推進澳門經濟的發展,從這點上說,三變六在經濟上令澳門創造了奇蹟。
韓子天(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博彩業對其他產業的擠壓效應非常明顯,加上澳門勞動人口從事的行業單一化等問題都擺在眼前,未來有必要檢討。”
目前澳門博彩遇到的問題有兩點:第一,是博彩業對其他產業的擠壓效應非常明顯,如果政府沒有有效支持其它非博彩產業的生存和發展,我個人比較擔心產業多元化的目標是否能夠實現。博彩業由於其高利潤,我們已經看到其對土地租金、人力資源成本有很明顯的拉昇作用,由於高昂成本會把一些附加值或利潤不高的產業擠走。這種擠壓效應是目前澳門產業多元化發展所遇到的主要問題之一。
第二,博彩業的高速發展導致了澳門勞動人口的行業單一化,這會造成結構性風險。澳門大部份的勞動人口都在從事博彩業,如果在未來2017年路氹區娛樂場開張的話,那麼澳門哪來那麼多本地人去做荷官呢?如果澳門主要的勞動人口都在從事博彩業,未來如果博彩業出現調整或波動,澳門將會有大量的結構性失業。 王長斌
(澳門理工學院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副教授):
——“檢討是應該的,而且越早越好,我們的政策到底對不對,合適不合適,都需要檢討才知道。”
我覺得檢討是應該的,而且越早越好,我們的政策到底對不對,合適不合適,都需要檢討才知道。而且假如檢討後對現有格局要有改動的話,就更需要儘早進行,因為政府、社會、企業必須為賭牌續約作充分的準備。我認為像這種檢討不僅僅是檢討賭牌數量的問題,整個監管的制度都要檢討,為將來的市場打下一個比較長遠的基礎。再者,賭牌全面開放,還可以解決資本過於集中於個別國家的問題。
還有一個問題是,澳門的人力資源和土地資源可能跟不上發展需求。澳門目前的土地資源雖說很緊,但還是存在利用不好的問題,我還是認為可以通過粵澳合作來解決土地和人資問題,這些都是事在人為。粵澳合作的不確定性與政治爭議性都會存在,這主要看政府如何去做工作。
宋偉傑(澳門負責任博彩協會理事長):
——“一五、一六年檢討是合適的時間,因為離賭牌到期還有七八年的時間,不會逼切到即刻要做出增不增發賭牌的結論。”
一五、一六年檢討是合適的時間,因為離賭牌到期還有七八年的時間,不會逼切到即刻要做出增不增發賭牌的結論。起碼可以看到澳門整體實際情況和實際需要,再去考慮未來怎樣轉變。以現在為例,兩年前根本就想不到澳門現在能夠發展成這個樣子,因此也很難預估兩年後澳門會發展成怎樣。內地政策在明後兩年也會有整體的轉變,所以到時澳門也要看整個社會模式是什麽樣的,才能夠做出考量。
施家倫(澳門立法會議員):
——“要認真分析十幾年經營下來有什麽不足,包括經營者和政府都有不足的地方,所以是有檢討的必要的。”
當然有必要檢討,當時怎樣三變六,社會到現在都不是很理解,檢討是互相的,因為當時賭牌簽了二十年,如果在場公司覺得無利可圖就會選擇退場,而現在他們不准備退場,除了看好市場前景,還有就是他們有物業和按金在澳門。但現在澳門走的是休閒博彩路線,而不是要遊客前來“搏殺”,所以檢討時要看究竟合約裏說“三成博彩、七成非博彩元素”有沒有做到,檢討就是監督他們有沒有做。至於爲什麽要檢討,因為以往沒有經驗,這是第一個合同期,要認真分析十幾年經營下來有什麽不足,包括經營者和政府都有不足的地方,所以是有檢討的必要的。
高岸峰(澳門三十行動聯盟會長):
——“未來應該檢討現在博企的做法是不是適當?對推動澳門適度多元化有沒有實際的效果?”
必要性是有的,其實不是這兩年要檢討,賭權開放一路來社會上有好多聲音都在關注。其實哪間博企有不足政府都是知道的,但是政府沒有公佈給市民,這樣一來社會就不知道當初雙方怎麼訂的合同。政府應該適當將這些合同和資訊公佈,讓社會一同監督,這樣博彩公司基於公眾的壓力可能會做得更好。未來應該檢討賭權發展到現在博企的做法是不是適當?對推動澳門適度多元化有沒有實際的效果?如果沒有的話,如何要求各博企改善,或者設立另外罰則和適當限制給將來批給項目,以督促博彩企業做得更好。
4.對未來賭牌續約、增發賭牌有何建議 ?
區錦新(澳門立法會議員):
——“博彩法實行十幾年,要重新檢討和思考六個賭牌的運作是不是最適宜的方式。整體來說對博彩業擴展規模要有所控制。”
博彩法實行十幾年,要重新檢討和思考六個賭牌的運作是不是最適宜的方式,整體來說對博彩業擴展規模要有所控制,配合回產業多元化的國家規劃背景。
一方面“開賭”爲澳門爭取最大利益,但是與此同時也要儘量減少本地的負面影響,現時六家博企,衝破了原有員工不准進入自家賭場的規定,所以澳門不應單一的看多不多發賭牌,而是應全面檢視,如何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去增加博彩業對社會的正能量,減少對社會的負面影響。
現在澳門整體過分依賴於博彩業,發展也過快,從原來一家博企的四百張賭檯發展到現在六家博企五千多張賭檯,遊客從回歸前每年八百多萬人發展到現在接近三千萬人。遊客只不過翻了不到四倍,賭檯卻多了十三倍,擴張規模已經是超前了的。所以政府提出制約賭檯發展其實是好事,因為過去有在爭論賭檯是不是應該增長,當時政府的說法是交給市場決定,但是事實上增加賭檯的過程中,澳門同時在損失包括土地、人力和外勞資源在內的資源。
限制賭臺還有助於優化賭檯的使用,現在除了特別假日外很多賭檯都沒有開張,所以現在能做的就是限制賭檯增長,優化賭檯的使用,這樣有利於從粗放型的開放後,令賭檯更加有效益,同時減少土地資源和人力資源的投入和對其他中小企的壓力。所以限制賭牌增長的措施是對的,未來賭檯有3%的增長我都嫌多。
王長斌(澳門理工學院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副教授):
——“我認為應該將市場全面開放,但這很有可能是少數派的意見,我預估政府到時很有可能維持現狀。”
我認為應該將市場全面開放,但這很有可能是少數派的意見,我預估政府到時很有可能不會邁太大的步伐,維持現狀的可能性比較高,因為維持現狀操作起來最簡單,做任何改革都要修訂法律、打破現有的利益格局,這樣一來就要承擔不少風險,唯獨維持現狀是風險最小的。
我總體的看法是:第一,全面開放博彩市場;第二,以積極的、發展的眼光看待土地及人力資源等問題,不要被這些問題束縛住手腳,而是應當放寬視界,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第三,不再對博企的經營期限進行限制,博企只要不違法,只要遵守澳門的法律,就可以在澳門持續經營;第四,放棄以博彩合同管理博彩企業的方法,而是全面轉向法律的、規則的治理;第五,為了未來賭牌的續約,從長遠角度,儘早全面檢討澳門的博彩法律與監管制度。
韓子天(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未來的賭牌佈局,我個人認為應該考慮增加華資的參與,如果可能的話,應該邀請中資或者海外中資參與經營。” 博彩業所提供產品服務具有成癮性,對賭客造成負面的成癮,決定了博彩業的經營不是一般的商業經營,不能用純商業的角度來看待這個行業,必須多考慮社會倫理和商業倫理,正視其造成的社會負面影響。博彩業為賭客來源地製造了大量社會問題,賭客來源地為了避免承擔大量的輸入性的社會成本,會制訂出限制居民出外參賭的政策或措施。為避免這些限賭政策或措施,適當考慮將賭收用於賭客來源地的社會公益是符合社會倫理的。
舉美國印第安人保留地開賭為例,由於保留地原住民人口少,經濟落後,為了改善經濟,保留地可允許開設賭場。由於賭客大多來自近鄰州的居民,因此保留地往往需要與鄰近州簽訂開賭協議(Tribal-state compacts),承諾賭收的一部份用於改善鄰近州的社會福利以及救助因賭博產生的問題賭徒。這樣的話,可以將鄰近州政府和保留地的利益進行整體考慮。新加坡的做法則是讓馬來西亞賭企在新加坡經營博彩業,間接達成這種利益的整體考慮。
澳門博彩業的長遠可持續發展,需要依賴鄰近地區的持續支持。仿效新加坡,透過賭牌佈局,增加鄰近地區資本參與賭博經營,來達致這種整體考慮?未來的賭牌佈局,我個人認為應該考慮增加華資的參與,如果可能的話,可考慮邀請中資或者海外中資參與經營。
宋偉傑(澳門負責任博彩協會理事長):
——“我認為政府的主導權要加強,最重要的是要清楚澳門未來到底需要什麽,這就有賴於特區的官員做長遠的規劃。”
我認為政府的主導權要加強,新加坡的博彩模式中政府有很大的監管權力。以廣告為例,當遊客進入新加坡時看不到任何與度假村相關的廣告,但澳門則是很多資訊植入在居民和旅客身上,最直接的就是關口“三不管”行人道博企形象廣告走廊。
至於增發賭牌與否要看怎樣才更適合澳門的發展模式,賭權開放當初合約中有要求博企發展非博彩元素,將來會不會在這條合約細節再細分?比如要求具體有什麽元素在裡面,政府會不會將維護費用比較高的設施交給博企去做?
澳門現在幾個度假村都是以賭場為中心的設計,而非博彩元素都是圍著賭場去造出來的,反觀新加坡金沙賭場只有一個角落是賭場,其主體是一個大型的購物商場。現時在建的賭場有一個政府部門協調的問題,因為工務局只要保障這個建築物合乎安全標準,誰去監管建築物內博彩和非博彩元素的分佈?是不是博監局?其實我想博監局也不會管,因為這涉及到工務局和經濟範疇,所以政府內部協調處理問題也顯得很重要。
高岸峰(澳門三十行動聯盟會長):
——“未來我猜政府會看整體的發展,賭牌增不增發都是一件大事,不是政府說增就增,而是要看中央的決定,還要看社會的聲音。”
建議未來賭牌合約要求博企自行建員工宿舍,減少外勞與市民爭奪房屋資源,並要求博企負起不能將成本轉嫁給社會的責任,這對員工的整體生活質素也會更好,一舉兩得。
賭牌增不增發都是一件大事,不是政府說增就增,增發的話,就需要更多的遊客,遊客從哪來,不是政府能決定的事情,還要看中央的決定。增發與否也要看社會的聲音。未來增發賭牌,如果監管不好,增發多少影響都不大,反而會讓競爭惡化,其實在澳門這麼小的地方有六間博企,現在已經沒有空間去加賭牌,還不如不增發好一點,努力做好現在的“餅”。
施家倫(澳門立法會議員):
——“博彩業作為澳門發展的根基,但不應無限擴大,否則不利澳門長遠發展。建議政府未來做好非博彩元素的發展,並將非博彩產業發展成澳門最大的產業。”
現時澳門著力要將產業多元化,逐步將博彩元素淡化。雖然目前澳門產業真的很難多元,但是如何在博彩本身引伸出更多機會,就要看將來澳門是求“質”、還是求“量”發展。如果將來求的是“質”,可能要在客源方面做出努力;如果單純求量,就有可能降低澳門的消費品質。博彩業作為澳門發展的根基,但不應無限擴大,否則不利澳門長遠發展。建議政府未來做好非博彩元素的發展,並將非博彩產業發展成澳門最大的產業。
結 語:
特區政府於明後年檢討賭牌續期已是勢在必行,但賭牌應否增發仍有爭議。為此,受訪者各抒己見。在未來針對賭牌續約的檢討中需不需要增發賭牌這一問題上,區錦新議員表示反對:“六張賭牌客觀上對澳門的經濟有促進作用,今時今日,我認為不再適宜增加賭牌數,從而增加博彩投資。”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韓子天也表逹他對增發賭牌與否的謹慎取態:“增發賭牌是值得政府考慮的選項之一,但是增加與否,增加多少都需要有一個科學依據。”但是,澳門理工學院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副教授王長斌卻持相反的意見:“從經濟發展的角度看,澳門博彩市場應該全面開放,不應該再繼續對賭牌做出限制。”另外,澳門立法會議員施家倫更提出:“希望政府能夠增發一張屬於澳門全體市民的賭牌,讓每個市民參股運營。”上述受訪者對賭牌增發與否的取態各不相同,有反有正,可謂各有道理。
就談到增發賭牌與否是否存有公平性這樣的一個爭議點時,受訪者几乎一致持否定看法。如澳門負責任博彩協會理事長宋偉傑就談到:“其實不一定說完全不公平,入不入場是一個商業決定,全面開放未必適合澳門,政府要管理太多賭牌公司很有難度。”而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韓子天提到:“政府宜考慮,修改現行賭牌批給制度,增發正牌,取消副牌。”關於現時由六家博彩公司獲牌合法經營模式檢討的必要性,所有的受訪者一致認同,如澳門理工學院博彩教學暨研究中心副教授王長斌所言:“檢討是應該的,而且越早越好,我們的政策到底對不對,合適不合適,都需要檢討才知道。”而澳門三十行動聯盟會長高岸峰提出:“必要性是有的,未來應該檢討現在博企的做法是不是適當,對推動澳門適度多元化有沒有實際的效果。”而對於未來賭牌續約、增發賭牌有何建議,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認為:“要重新檢討和思考六個賭牌的運作是不是最適宜的方式,整體來說對博彩業擴展規模要有所控制。”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韓子天也提到:“未來的賭牌佈局,我個人認為應該考慮增加華資的參與,如果可能的話,應該邀請中資或者海外中資參與經營。”
關於賭牌增發與否是否存有公平性?現時澳門博彩業市場模式是否存有檢討的必要性?未來賭牌續約、增發賭牌有何建議?各位受訪者都發表了各自的取態。本刊認為,賭牌增發與否,如各位所言各有利弊,畢竟博彩業在澳門社會的影響無以替代,博彩業的發展是向好還是不好,都有著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效應,是故,儘早展開檢討相關工作,未雨綢繆,更顯得尤為重要。而在未來開展檢討過程中,政府一定要結合本澳地方的實際,更要參考學者及社會各界的探討凝結共識,集思廣益,做好賭牌檢討規範之權衡利弊工作。惟如此,澳門博彩業才能朝更健康的方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