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田吴炤《说文二徐笺异》是校订大小徐本异同的著作。田氏以“读古人书不经考订,即无以知窔奥而得所折衷”,乃详列二徐异处,据群书审辨二本得失,辨正后儒改窜之谬,校订版本传写之讹。李滋然跋语称:“俾当世治《说文》者读是编以考订二徐原本,是非立判。”正指出了此书的重要价值。然而对于这一《说文》学要籍,后世鲜有深入探讨者。从《说文》学基础研究的角度出发,同时为了使学者对《说文二徐笺异》有进一步了解,笔者试对其作出平议,敬希方家指正。
一
《说文二徐笺异》凡十四篇。据田吴炤自序,前十篇作于光绪丙申年(1896),后四篇成于宣统元年(1909)。田氏序言述其著书意旨云:
因思段氏若膺曰:“二徐异处当胪列之以竢考订。”用师其意,精心校勘。凡二徐异处,或正文,或重文,或正文说解,或重文说解,或引经,或读若,或类从,或都数,或语句到顺,或文字正俗,类皆先举其文,考之群书,实事求是,便下己意,以为识别。
考田氏全书说解,可将《说文二徐笺异》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一)胪列二徐异处,校之以群书
田氏以平津馆本《说文》与祁刻本《系传》互参,于二本篆文、重文、说解、引经等异处共得一千二百零七字,①悉依大徐本卷次及部叙胪列,“考之群书”。凡二徐异处,多为讹、脱、衍、倒。或大徐本误,或小徐本误,或二本并误。田氏博采群书,一一订正。无以证之者,则存之俟考;无关要义者,则略而不论。
田氏对二徐异处多加以概括。如“元”下云:“许书小徐作从某某者,大徐往往作从某从某。古人语质而详,不尚苟简。大徐当是《说文》旧本。”“帝”下云:“许书有‘也’字处,小徐往往省去,致不成词。”“芥”下云:“小徐部次往往窜乱,如玉部琳、珩、玦皆缀在部末。”(萑、言貴、谤、刳等字下亦有此类说解)“瀑”下云:“一曰别一义当在本义之下,大徐往往倒置。”
(二)阐发许书体例,考《说文》旧本
对《说文》的体例,清代许多学者进行了探讨,并分析、归纳出不少条例。田氏根据《说文》中的具体内容,在考语中对其体例时有阐发,并据以考求《说文》旧本。兹列数例:
1.“一曰”为别一读。如:
鉹大徐本作“读若扌啻。一曰《诗》云‘侈兮哆兮’”,小徐作“读若擿。一曰若《诗》曰‘侈兮’之侈同”。炤按:小徐擿字误,应从大徐作扌啻 。“一曰”下大徐脱“若”字。此承上“读若扌啻”而言。“一曰若《诗》云‘侈兮哆兮。’”此一曰非别一义,乃别一读。许书之一例也。小徐微误。
此种体例的阐发又见“輑”字下说解。
2.本有其字而从某省声。如:
劵大徐本作“从力,卷省声”,小徐本作“从力,声”。炤按:大徐从卷省声当必有所本。但不得其证。严氏谓大徐忘有字,说殊偏执。许书固本有其字而从某省声者,此一例也。
3.古文说解“从某”或言或不言。如:
三大徐本重文“古文三从弋”,小徐本无“从弋”二字。此于义例无碍。许书古文“从某”或言或不言,盖不关要义亦随手缀之。如弌、弍、弎三字。弍下不言“从弋”,弌下弟言“古文一”,弎下乃独缀“从弋”二字。检此则俱明矣。不必划一也。
4.引《诗》不专宗毛氏。如:
蒮大徐本有“《诗》曰食郁及蒮”六字,小徐本无。炤按:严氏说:“《释草》疏、《尔雅翼》卷一引韩诗如此。”小徐本盖因今《诗》作薁而删之也。不知许君称《诗》以毛为主,而亦间用三家诗也。
此种体例的阐发又见“淲”字下说解。
此外,田氏还注意分析二徐本互异的原因。
田氏认为二徐“各因所学识解不同,以故两本中多歧异”②。如“大徐会意字,小徐往往作形声。”③“大徐从某省声字,小徐多易为某声。”④然二徐互异处又有为后人传写妄改所致者。田氏注意对此类加以分析,以求提高校勘质量。如“蔞”下云:“小徐说解浅人转写往往喜从篆写,如蕧下復作,蓨下脩作。大徐本不如此。”“痞”下云:“大徐本无读若字,小徐有‘读若鄙’三字。炤按:许著‘读若’必最难识之字。此类当非旧有。校者所沾于此益信。”
二
通观《说文二徐笺异》,田氏的校勘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注重他校,广征博引
田氏的考订工作没有局限于二徐本对校,而是扩大参校范围,博采群书。除征引群经、诸史之外,还包括《玉篇》、《玉篇》原本、《类篇》、《汗简》、《尔雅》、《广雅》、《广韵》、《集韵》、《五音韵谱》、《韵会》、《一切经音义》等各种字书韵书。这无疑提高了其校勘的准确性。如:
車真大徐本作“车車真也”,小徐本作“车車真
声”。又大徐本作“又读若掔”,小徐本作“一曰读若掔”。炤按:《玉篇》原本引作“车車真
声”,则小徐本是。又《玉篇》原本有“一曰坚也”四字与《一切经音义》引作“車真,坚也”合,则两
本均误。
驹大徐本作“三岁曰駣”,小徐本作“三岁曰騑”。炤按:《周礼·校人》郑司农注“马三岁曰駣,二岁曰驹”与大徐正合,作“騑”非也。惟《集韵》、《类篇》、《韵会》、《玉篇》引并无“三岁曰駣”句。可知二徐旧均无此四字,浅人依郑注臆沾之也。又《说文》并无“駣”字。
田氏在校勘中还注重参考、征引清儒的诸多成说,尤其是段玉裁、严可均、陈瑑、桂馥、苗夔等人的《说文》研究成果。但田氏并不盲从前人之说,正如其自序所言“可议者则议之,不强为附和”,“唯其当之为贵”。如:
苷大徐本作“从艸,从甘”,小徐作“从艸,甘声”。炤按:声固兼义,而甘部诸字多属会意。则此字以会意为合古意。段氏谓“以形声包会意”,亦牵就小徐立说也。严氏以《韵会》与小徐并引,不知《韵会》所引即真小徐本也。
暵大徐本引《易》作“莫暵于离”,小徐本作“暵乎火。火,离也”。炤按:严氏可均说:“《中谷有蓷》疏引作‘暵乎火’。议依小徐。”陈氏瑑说:“此周孟氏《易》,故作离。以‘莫盛乎艮’句例之也。”蒙以陈说为然。
(二)以许书义例,校二徐异处
田氏在校勘实践中,注重审查许书义例,利用《说文》部内字的次第、博采通人例、引证例等考订二徐异处。如:
聑大徐在部末,小徐在“耳闋”下。又“聶”大徐在部末,小徐在“聅”下。炤按:许书例
“聑”、“聶”二篆应在部末。小徐聝、、耹序次紊乱,二篆因移在前,非是。
东大徐本“动也”有“从木,官溥说”五字,小徐无。炤按:从木者,东方曰木之意也。此官溥说也。许所博采通人之一也。许意从日在木中与日在木上⑤杲,日在木下曰杳一例。
渚大徐本作“《尔雅》曰:‘小洲曰渚’”,小徐本作“一曰:‘小洲曰渚’”。炤按:“小洲曰渚”引《尔雅》说别一义,许书有此例。不宜只作“一曰”二字,小徐非是。
对二徐异同的校订是《说文》校勘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清代《说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此类著作除田氏《说文二徐笺异》之外,又有董诏《二徐说文同异附考》、谢章铤《说文大小本徐录异》、林昌彝《说文二徐定本互校辨讹》等。田书虽晚出,却为最著者。
《说文二徐笺异》广事征引,材料翔实,“持平定议”,“论无偏重”(李滋然语)。可供《说文》研究者对勘稽考,作进一步深入研究。田氏所称“二徐异从,各有所本,亦各有所见。诸书所引,或合大徐,或合小徐,不必据此疑彼,据彼疑此;亦不必过信他书,反疑本书也。”确为读书有得之言,有益于研治二徐《说文》者甚大。
《说文二徐笺异》也存在一些不足。田氏后叙亦称“纰缪漏略之处,知所不免”。
首先,偏重会意而忽视形声。由于二徐在六书观念上的歧见,造成二人在形声与会意的分判上常有歧异的现象。如祫、社、蓏、苷、芟、路、、矞、纠、肸、等八十余字大徐释为会意字,小徐释作形声字。田氏以“许书首重象形、会意”,“会意中自包形声”,皆从大徐之说。对于徐铉将形声字释为会意字的情形,清代著名学者钱大昕明确指出“二徐私改谐声字”,并称大徐“诬妄较其弟尤甚”。田氏多从大徐之释形,不免有误。⑥
其次,所列二徐异处尚有遗漏。胡朴安称《说文二徐笺异》于“二徐不同之处,可谓罗列无
遗”⑦。然细检二徐《说文》,乃知书中不乏失收者,且多关乎二徐得失,⑧似不当遗漏。
本文在撰写过程中得到宋均芬老师的悉心指导,在此谨表诚挚的谢意!
注释
①《说文二徐笺异》二篇上“单”字大小徐本同。田吴炤按语亦称“此于二徐异同无关”。
②田潜《一切经音义引说文笺·序》。
③《说文二徐笺异》“眔”下按语。
④《说文二徐笺异》“飻”下按语。
⑤疑此处脱“曰”字。
⑥田氏在《一切经音义引说文笺》中对以上所列部分字的分析改依小徐。
⑦胡朴安著《中国文字学史》第556页,商务印书馆,1998年4月。
⑧如小部“小”大徐本作“从八,丨见而分之”,小徐本作“从八,丨见而八分之”;辵部“”大徐本作“不行也”,小徐本作“马不行也”;水部“瀞”大徐本作“无垢薉也”,小徐本作“无垢也”等。所据版本为清嘉庆甲子(1804)孙星衍平津馆刻本、中华书局影印清道光年间祁嶲藻刻本。
(通讯地址:065000 廊坊师范学院中文系)
一
《说文二徐笺异》凡十四篇。据田吴炤自序,前十篇作于光绪丙申年(1896),后四篇成于宣统元年(1909)。田氏序言述其著书意旨云:
因思段氏若膺曰:“二徐异处当胪列之以竢考订。”用师其意,精心校勘。凡二徐异处,或正文,或重文,或正文说解,或重文说解,或引经,或读若,或类从,或都数,或语句到顺,或文字正俗,类皆先举其文,考之群书,实事求是,便下己意,以为识别。
考田氏全书说解,可将《说文二徐笺异》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一)胪列二徐异处,校之以群书
田氏以平津馆本《说文》与祁刻本《系传》互参,于二本篆文、重文、说解、引经等异处共得一千二百零七字,①悉依大徐本卷次及部叙胪列,“考之群书”。凡二徐异处,多为讹、脱、衍、倒。或大徐本误,或小徐本误,或二本并误。田氏博采群书,一一订正。无以证之者,则存之俟考;无关要义者,则略而不论。
田氏对二徐异处多加以概括。如“元”下云:“许书小徐作从某某者,大徐往往作从某从某。古人语质而详,不尚苟简。大徐当是《说文》旧本。”“帝”下云:“许书有‘也’字处,小徐往往省去,致不成词。”“芥”下云:“小徐部次往往窜乱,如玉部琳、珩、玦皆缀在部末。”(萑、言貴、谤、刳等字下亦有此类说解)“瀑”下云:“一曰别一义当在本义之下,大徐往往倒置。”
(二)阐发许书体例,考《说文》旧本
对《说文》的体例,清代许多学者进行了探讨,并分析、归纳出不少条例。田氏根据《说文》中的具体内容,在考语中对其体例时有阐发,并据以考求《说文》旧本。兹列数例:
1.“一曰”为别一读。如:
鉹大徐本作“读若扌啻。一曰《诗》云‘侈兮哆兮’”,小徐作“读若擿。一曰若《诗》曰‘侈兮’之侈同”。炤按:小徐擿字误,应从大徐作扌啻 。“一曰”下大徐脱“若”字。此承上“读若扌啻”而言。“一曰若《诗》云‘侈兮哆兮。’”此一曰非别一义,乃别一读。许书之一例也。小徐微误。
此种体例的阐发又见“輑”字下说解。
2.本有其字而从某省声。如:
劵大徐本作“从力,卷省声”,小徐本作“从力,声”。炤按:大徐从卷省声当必有所本。但不得其证。严氏谓大徐忘有字,说殊偏执。许书固本有其字而从某省声者,此一例也。
3.古文说解“从某”或言或不言。如:
三大徐本重文“古文三从弋”,小徐本无“从弋”二字。此于义例无碍。许书古文“从某”或言或不言,盖不关要义亦随手缀之。如弌、弍、弎三字。弍下不言“从弋”,弌下弟言“古文一”,弎下乃独缀“从弋”二字。检此则俱明矣。不必划一也。
4.引《诗》不专宗毛氏。如:
蒮大徐本有“《诗》曰食郁及蒮”六字,小徐本无。炤按:严氏说:“《释草》疏、《尔雅翼》卷一引韩诗如此。”小徐本盖因今《诗》作薁而删之也。不知许君称《诗》以毛为主,而亦间用三家诗也。
此种体例的阐发又见“淲”字下说解。
此外,田氏还注意分析二徐本互异的原因。
田氏认为二徐“各因所学识解不同,以故两本中多歧异”②。如“大徐会意字,小徐往往作形声。”③“大徐从某省声字,小徐多易为某声。”④然二徐互异处又有为后人传写妄改所致者。田氏注意对此类加以分析,以求提高校勘质量。如“蔞”下云:“小徐说解浅人转写往往喜从篆写,如蕧下復作,蓨下脩作。大徐本不如此。”“痞”下云:“大徐本无读若字,小徐有‘读若鄙’三字。炤按:许著‘读若’必最难识之字。此类当非旧有。校者所沾于此益信。”
二
通观《说文二徐笺异》,田氏的校勘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注重他校,广征博引
田氏的考订工作没有局限于二徐本对校,而是扩大参校范围,博采群书。除征引群经、诸史之外,还包括《玉篇》、《玉篇》原本、《类篇》、《汗简》、《尔雅》、《广雅》、《广韵》、《集韵》、《五音韵谱》、《韵会》、《一切经音义》等各种字书韵书。这无疑提高了其校勘的准确性。如:
車真大徐本作“车車真也”,小徐本作“车車真
声”。又大徐本作“又读若掔”,小徐本作“一曰读若掔”。炤按:《玉篇》原本引作“车車真
声”,则小徐本是。又《玉篇》原本有“一曰坚也”四字与《一切经音义》引作“車真,坚也”合,则两
本均误。
驹大徐本作“三岁曰駣”,小徐本作“三岁曰騑”。炤按:《周礼·校人》郑司农注“马三岁曰駣,二岁曰驹”与大徐正合,作“騑”非也。惟《集韵》、《类篇》、《韵会》、《玉篇》引并无“三岁曰駣”句。可知二徐旧均无此四字,浅人依郑注臆沾之也。又《说文》并无“駣”字。
田氏在校勘中还注重参考、征引清儒的诸多成说,尤其是段玉裁、严可均、陈瑑、桂馥、苗夔等人的《说文》研究成果。但田氏并不盲从前人之说,正如其自序所言“可议者则议之,不强为附和”,“唯其当之为贵”。如:
苷大徐本作“从艸,从甘”,小徐作“从艸,甘声”。炤按:声固兼义,而甘部诸字多属会意。则此字以会意为合古意。段氏谓“以形声包会意”,亦牵就小徐立说也。严氏以《韵会》与小徐并引,不知《韵会》所引即真小徐本也。
暵大徐本引《易》作“莫暵于离”,小徐本作“暵乎火。火,离也”。炤按:严氏可均说:“《中谷有蓷》疏引作‘暵乎火’。议依小徐。”陈氏瑑说:“此周孟氏《易》,故作离。以‘莫盛乎艮’句例之也。”蒙以陈说为然。
(二)以许书义例,校二徐异处
田氏在校勘实践中,注重审查许书义例,利用《说文》部内字的次第、博采通人例、引证例等考订二徐异处。如:
聑大徐在部末,小徐在“耳闋”下。又“聶”大徐在部末,小徐在“聅”下。炤按:许书例
“聑”、“聶”二篆应在部末。小徐聝、、耹序次紊乱,二篆因移在前,非是。
东大徐本“动也”有“从木,官溥说”五字,小徐无。炤按:从木者,东方曰木之意也。此官溥说也。许所博采通人之一也。许意从日在木中与日在木上⑤杲,日在木下曰杳一例。
渚大徐本作“《尔雅》曰:‘小洲曰渚’”,小徐本作“一曰:‘小洲曰渚’”。炤按:“小洲曰渚”引《尔雅》说别一义,许书有此例。不宜只作“一曰”二字,小徐非是。
对二徐异同的校订是《说文》校勘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清代《说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此类著作除田氏《说文二徐笺异》之外,又有董诏《二徐说文同异附考》、谢章铤《说文大小本徐录异》、林昌彝《说文二徐定本互校辨讹》等。田书虽晚出,却为最著者。
《说文二徐笺异》广事征引,材料翔实,“持平定议”,“论无偏重”(李滋然语)。可供《说文》研究者对勘稽考,作进一步深入研究。田氏所称“二徐异从,各有所本,亦各有所见。诸书所引,或合大徐,或合小徐,不必据此疑彼,据彼疑此;亦不必过信他书,反疑本书也。”确为读书有得之言,有益于研治二徐《说文》者甚大。
《说文二徐笺异》也存在一些不足。田氏后叙亦称“纰缪漏略之处,知所不免”。
首先,偏重会意而忽视形声。由于二徐在六书观念上的歧见,造成二人在形声与会意的分判上常有歧异的现象。如祫、社、蓏、苷、芟、路、、矞、纠、肸、等八十余字大徐释为会意字,小徐释作形声字。田氏以“许书首重象形、会意”,“会意中自包形声”,皆从大徐之说。对于徐铉将形声字释为会意字的情形,清代著名学者钱大昕明确指出“二徐私改谐声字”,并称大徐“诬妄较其弟尤甚”。田氏多从大徐之释形,不免有误。⑥
其次,所列二徐异处尚有遗漏。胡朴安称《说文二徐笺异》于“二徐不同之处,可谓罗列无
遗”⑦。然细检二徐《说文》,乃知书中不乏失收者,且多关乎二徐得失,⑧似不当遗漏。
本文在撰写过程中得到宋均芬老师的悉心指导,在此谨表诚挚的谢意!
注释
①《说文二徐笺异》二篇上“单”字大小徐本同。田吴炤按语亦称“此于二徐异同无关”。
②田潜《一切经音义引说文笺·序》。
③《说文二徐笺异》“眔”下按语。
④《说文二徐笺异》“飻”下按语。
⑤疑此处脱“曰”字。
⑥田氏在《一切经音义引说文笺》中对以上所列部分字的分析改依小徐。
⑦胡朴安著《中国文字学史》第556页,商务印书馆,1998年4月。
⑧如小部“小”大徐本作“从八,丨见而分之”,小徐本作“从八,丨见而八分之”;辵部“”大徐本作“不行也”,小徐本作“马不行也”;水部“瀞”大徐本作“无垢薉也”,小徐本作“无垢也”等。所据版本为清嘉庆甲子(1804)孙星衍平津馆刻本、中华书局影印清道光年间祁嶲藻刻本。
(通讯地址:065000 廊坊师范学院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