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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就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问题。指出了民营经济内涵及其对象;分析了民营经济发展现状;阐明了把握民营经济与社会公平共同发展的切入点的重要性;论述了发展民营经济的对策。
【关键词】民营经济;现状;发展;对策
民营经济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福利,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一、民营经济内涵及其对象概述
民营经济是指除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国有民营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经济和港澳台经济、混合所有民营经济和民营科技企业等类型。民营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经济概念和经济形式。
民营经济的对象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民营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民营科技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民营企业。可以这样说把外资经济包括在民营经济里面不太合适。第二种意见认为,除去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外资经济,其余的都可认为是民营经济。这是没考虑财产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失偏颇。第三种意见认为,民营经济的范围包括个体经济、个人民营工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制经济。这就忽视了民营经济概念的特殊性在于经营主体。其实民营经济的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民有民营经济。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二是国有、集体民营经济。即:国有、集体企业采取承包、租赁、拍卖、兼并、入股等形式交给民间团体和个人经营。三是财产混合所有制民营经济。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资产通过股份制等形式构建新的财产所有制结构的企业,由民间团体或者个人经营。
二、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1、企业经营相对灵活。
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经济虽获得政府的倾斜性支持,但也较少受政府的直接干预,它们大多应变能力强,经营灵活。特别是中小民营经济产权清晰,风险和利益对称,市场反应灵敏,可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自主决定和调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了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通过产品出口,为跨国公司配套生产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展国际生存空间,从而使企业的竞争力得到提升。
2、技术创新是最重要的一环。
在发展过程中,少数民营经济抓住了机遇,依靠技术进步,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但大多数企业还处在艰苦的原始积累过程,更有少数的企业并未逃脱“短命”的厄运。由于技术上的创新欠缺,很多民营经济的产品生产周期长,更新速度慢,不利于其长期发展。我们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体现在规模上,还体现在“脑袋产业”和“躯体产业”、“核心部件制造”与“一般部件制造”的差别上。也就是说,我国民营经济更多从事的是“躯体产业”,而发达国家的企业更多从事的是“脑袋产业”。因此,我们应不断改进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的档次,从“躯体产业”做到“脑袋产业”来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三、把握民营经济与社会公平共同发展的切入点
1、改革产权制度,以严格的制度和立法来保障民营经济资产,禁止任何集体和个人以任何名义侵占民营经济中的私人所有的财产。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措施,明确当前对民营经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对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坚决取缔,对侵犯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同时,立法部门在制定并实施有关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后,要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加以落实,以保证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
3、完善民营经济的分配体制,通过税制改革调整民营经济内部的收入差距。在民营经济内部分配过程中,要正确地看待劳动力和要素二者的价值,缩小二者在分配中过大的差距,鼓励民营经济内部的职工福利建设,增加普通劳动者的报酬项目,除基本工资外,对普通劳动者也实行奖金制度。实行税制改革,对于民营经济主的过高收入,征收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设立相应的财产税、遗产税、馈赠税、奢侈消费税等,逐步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强化税收征管工作,坚决制止和惩罚不正当收入和偷税漏税行为。
四、发展民营经济的对策
1、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环境。
扶持培育和发展壮大民营经济,首要的问题就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民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从社会舆论到政府行为,从体制条件到服务支撑的合力。只有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才能使民营经济得到发展。因此,更新观念、统一思想,继续打破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至关重要。各级领导者、决策者应与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实行“不看性质,看贡献”、“只设路标、不设路障”政策,做到思路上“放胆”、机制上“放活”、政策上“放宽”。有关宣传单位和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此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2、优化社会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增添活力。
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步伐,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首先是发展创业辅导、投资咨询、管理完善等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性组织,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和市场方面的咨询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向现代公司制度转型,建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然后是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技术市场和人才市场。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各类人才到民营企业就业,在户口迁移、出入境、职称评定、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最后是加强民营企业家的培养。有关部门应通过办工商管理培训班、专题培训班、组织外出考察等各种形式,加强对私营企业家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3、施行市场公平准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消除“隐形”门槛,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领域,都对民营资本放开,凡是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允许民营资本先行进入。建议加紧制定和优化市场统一准入标准,鼓励有条件、具备资质的民营企业尽快进入电力、水利、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公共工程、市政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给予其足够的市场机会。对于电信、邮政、金融、保险等传统垄断性行业,要积极研究弱化行业垄断,降低准入条件,提倡公平竞争。
【关键词】民营经济;现状;发展;对策
民营经济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福利,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一、民营经济内涵及其对象概述
民营经济是指除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国有民营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经济和港澳台经济、混合所有民营经济和民营科技企业等类型。民营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经济概念和经济形式。
民营经济的对象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民营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民营科技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民营企业。可以这样说把外资经济包括在民营经济里面不太合适。第二种意见认为,除去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外资经济,其余的都可认为是民营经济。这是没考虑财产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失偏颇。第三种意见认为,民营经济的范围包括个体经济、个人民营工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制经济。这就忽视了民营经济概念的特殊性在于经营主体。其实民营经济的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民有民营经济。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二是国有、集体民营经济。即:国有、集体企业采取承包、租赁、拍卖、兼并、入股等形式交给民间团体和个人经营。三是财产混合所有制民营经济。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资产通过股份制等形式构建新的财产所有制结构的企业,由民间团体或者个人经营。
二、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1、企业经营相对灵活。
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经济虽获得政府的倾斜性支持,但也较少受政府的直接干预,它们大多应变能力强,经营灵活。特别是中小民营经济产权清晰,风险和利益对称,市场反应灵敏,可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自主决定和调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了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通过产品出口,为跨国公司配套生产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展国际生存空间,从而使企业的竞争力得到提升。
2、技术创新是最重要的一环。
在发展过程中,少数民营经济抓住了机遇,依靠技术进步,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但大多数企业还处在艰苦的原始积累过程,更有少数的企业并未逃脱“短命”的厄运。由于技术上的创新欠缺,很多民营经济的产品生产周期长,更新速度慢,不利于其长期发展。我们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体现在规模上,还体现在“脑袋产业”和“躯体产业”、“核心部件制造”与“一般部件制造”的差别上。也就是说,我国民营经济更多从事的是“躯体产业”,而发达国家的企业更多从事的是“脑袋产业”。因此,我们应不断改进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的档次,从“躯体产业”做到“脑袋产业”来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三、把握民营经济与社会公平共同发展的切入点
1、改革产权制度,以严格的制度和立法来保障民营经济资产,禁止任何集体和个人以任何名义侵占民营经济中的私人所有的财产。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措施,明确当前对民营经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对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坚决取缔,对侵犯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同时,立法部门在制定并实施有关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后,要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加以落实,以保证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
3、完善民营经济的分配体制,通过税制改革调整民营经济内部的收入差距。在民营经济内部分配过程中,要正确地看待劳动力和要素二者的价值,缩小二者在分配中过大的差距,鼓励民营经济内部的职工福利建设,增加普通劳动者的报酬项目,除基本工资外,对普通劳动者也实行奖金制度。实行税制改革,对于民营经济主的过高收入,征收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设立相应的财产税、遗产税、馈赠税、奢侈消费税等,逐步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强化税收征管工作,坚决制止和惩罚不正当收入和偷税漏税行为。
四、发展民营经济的对策
1、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环境。
扶持培育和发展壮大民营经济,首要的问题就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民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从社会舆论到政府行为,从体制条件到服务支撑的合力。只有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才能使民营经济得到发展。因此,更新观念、统一思想,继续打破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至关重要。各级领导者、决策者应与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实行“不看性质,看贡献”、“只设路标、不设路障”政策,做到思路上“放胆”、机制上“放活”、政策上“放宽”。有关宣传单位和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此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2、优化社会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增添活力。
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步伐,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首先是发展创业辅导、投资咨询、管理完善等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性组织,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和市场方面的咨询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向现代公司制度转型,建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然后是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技术市场和人才市场。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各类人才到民营企业就业,在户口迁移、出入境、职称评定、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最后是加强民营企业家的培养。有关部门应通过办工商管理培训班、专题培训班、组织外出考察等各种形式,加强对私营企业家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3、施行市场公平准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消除“隐形”门槛,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领域,都对民营资本放开,凡是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允许民营资本先行进入。建议加紧制定和优化市场统一准入标准,鼓励有条件、具备资质的民营企业尽快进入电力、水利、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公共工程、市政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给予其足够的市场机会。对于电信、邮政、金融、保险等传统垄断性行业,要积极研究弱化行业垄断,降低准入条件,提倡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