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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经过三十年的改革,我国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取得了显著进步。然而,自改革至今,围绕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能否相结合的争论就一直存在于学术界。由于这个争论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加之过去我们对社会主义理解的偏差,致使很多人对我国现在还是不是社会主义国家存在迷惑,以致有些人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加上“社会主义”四字只是画蛇添足。针对这种观点,江泽民同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一文中指出,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的市场经济的性质。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15-0132-03
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按照价值规律或者说利用市场力量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经济。
就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来说,它属于经济运行和经济联系一般形式的范畴,不属于社会经济制度的范畴,即它并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不是资本主义性质,而是中性的。这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证明:
(1)从市场经济的产生、发展来看,它不具有社会的属性。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产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产生了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商品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产生了市场经济的萌芽。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促进了生产的日益社会化,市场范围不断扩大,市场体系逐步建立,最终市场成为配置社会资源的主要方式,商品经济也因此进入了发达阶段,即市场经济阶段。
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也是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商品经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化生产范围的日益扩大,也必然要求逐步建立市场体系,使市场成为配置社会资源的主要形式。由此可见,市场经济虽然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得到了充分发展,但它却是产生于商品经济,对市场经济的形成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的社会化,因此,不能说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
(2)从市场经济的一般作用来看,它不带有社会的属性。市场经济推动着社会分工和专业化协作的不断深化,推动着劳动效率的不断提高;市场经济利用价值规律,使每一个商品生产者不断改进技术、更新设备、降低成本;市场经济通过部门、行业之间的竞争,可以实现全社会以至全球范围内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优利用。市场经济作用的发挥,显然和社会制度没有必然联系。因此,从市场经济的作用看也不能把市场经济说成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
虽然市场经济是中性的,但是它却与社会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不能够独立存在、运行,而必须依附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之上才能存在、运行。因此,作为运行机制的市场经济与社会基本制度的关系,应该是:第一,市场经济不可能脱离社会基本制度而独立存在,必然同某个社会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与资本主义结合,便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相结合,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二,市场经济是从属于社会基本制度的,它必然要受到社会基本制度的制约。
在描述未来社会时,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取消商品货币关系的产品经济形态。他指出:“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用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这些产品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恩格斯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
基于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述,许多人便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计划经济,否定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规律的作用。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传统社会主义所建立的经济体制是实行高度集中的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管理体制,排斥市场机制,如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及改革开放前的新中国。
事实证明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马克思、恩格斯所描述的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这种社会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产品极大丰富之上的。而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建立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物质基础不够雄厚的基础之上的。虽然在社会制度上,社会主义可以跨越卡夫丁峡谷,但社会生产力的现实发展状况却决定了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而一些马克思主义者没有充分理解马克思的思想,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
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商品交换的基础上的,作为与自然经济相对立而存在的一种社会经济形式,其能够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分工。社会分工使各个生产者专门从事某种生产活动,生产的产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因而产生了相互交换劳动产品的要求。马克思说:“社会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虽然不能反过来说商品生产是社会分工存在的条件。在古代印度公社中就有社会分工,但产品并不能成为商品……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二是在社会分工基础上各个生产者经济利益上的独立性。各个生产者经济利益上的独立性决定了各个生产者之间不能无偿地占有对方的产品,如果想获得对方的产品,必须在等价原则的基础上进行交换。而且,生产者之间不同种、不同质的劳动不能直接用时间尺度去衡量,也不能直接进行交换,只能通过市场将各种不同的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按照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共同的劳动价值尺度进行交换。市场经济所体现的是各个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之间平等互利、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
这两个条件在现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存在的,即社会主义国家也能和市场经济结合。上面已经论证了市场经济是中性的,其本身不带有阶级属性,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和方式。正是因为认识到这些,邓小平同志才在不同的场合宣传社会主义可以发展市场经济,而且应该发展市场经济。
在邓小平同志思想的指导下,我国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革过分集中的经济体制,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1982年中共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进一步提出了“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机制,进一步确定了市场机制作用的中枢地位。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性飞跃。1993年12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面阐明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框架和具体任务。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和具体部署。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中国经济改革的历史实质上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支配中国经济改革历史进程的一条主线。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15-0132-03
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按照价值规律或者说利用市场力量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经济。
就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来说,它属于经济运行和经济联系一般形式的范畴,不属于社会经济制度的范畴,即它并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不是资本主义性质,而是中性的。这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证明:
(1)从市场经济的产生、发展来看,它不具有社会的属性。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产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产生了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商品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产生了市场经济的萌芽。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促进了生产的日益社会化,市场范围不断扩大,市场体系逐步建立,最终市场成为配置社会资源的主要方式,商品经济也因此进入了发达阶段,即市场经济阶段。
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也是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商品经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化生产范围的日益扩大,也必然要求逐步建立市场体系,使市场成为配置社会资源的主要形式。由此可见,市场经济虽然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得到了充分发展,但它却是产生于商品经济,对市场经济的形成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的社会化,因此,不能说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
(2)从市场经济的一般作用来看,它不带有社会的属性。市场经济推动着社会分工和专业化协作的不断深化,推动着劳动效率的不断提高;市场经济利用价值规律,使每一个商品生产者不断改进技术、更新设备、降低成本;市场经济通过部门、行业之间的竞争,可以实现全社会以至全球范围内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优利用。市场经济作用的发挥,显然和社会制度没有必然联系。因此,从市场经济的作用看也不能把市场经济说成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
虽然市场经济是中性的,但是它却与社会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不能够独立存在、运行,而必须依附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之上才能存在、运行。因此,作为运行机制的市场经济与社会基本制度的关系,应该是:第一,市场经济不可能脱离社会基本制度而独立存在,必然同某个社会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与资本主义结合,便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相结合,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二,市场经济是从属于社会基本制度的,它必然要受到社会基本制度的制约。
在描述未来社会时,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取消商品货币关系的产品经济形态。他指出:“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用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这些产品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恩格斯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
基于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述,许多人便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计划经济,否定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规律的作用。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传统社会主义所建立的经济体制是实行高度集中的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管理体制,排斥市场机制,如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及改革开放前的新中国。
事实证明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马克思、恩格斯所描述的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这种社会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产品极大丰富之上的。而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建立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物质基础不够雄厚的基础之上的。虽然在社会制度上,社会主义可以跨越卡夫丁峡谷,但社会生产力的现实发展状况却决定了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而一些马克思主义者没有充分理解马克思的思想,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
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商品交换的基础上的,作为与自然经济相对立而存在的一种社会经济形式,其能够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分工。社会分工使各个生产者专门从事某种生产活动,生产的产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因而产生了相互交换劳动产品的要求。马克思说:“社会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虽然不能反过来说商品生产是社会分工存在的条件。在古代印度公社中就有社会分工,但产品并不能成为商品……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二是在社会分工基础上各个生产者经济利益上的独立性。各个生产者经济利益上的独立性决定了各个生产者之间不能无偿地占有对方的产品,如果想获得对方的产品,必须在等价原则的基础上进行交换。而且,生产者之间不同种、不同质的劳动不能直接用时间尺度去衡量,也不能直接进行交换,只能通过市场将各种不同的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按照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共同的劳动价值尺度进行交换。市场经济所体现的是各个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之间平等互利、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
这两个条件在现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存在的,即社会主义国家也能和市场经济结合。上面已经论证了市场经济是中性的,其本身不带有阶级属性,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和方式。正是因为认识到这些,邓小平同志才在不同的场合宣传社会主义可以发展市场经济,而且应该发展市场经济。
在邓小平同志思想的指导下,我国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革过分集中的经济体制,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1982年中共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进一步提出了“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机制,进一步确定了市场机制作用的中枢地位。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性飞跃。1993年12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面阐明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框架和具体任务。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和具体部署。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中国经济改革的历史实质上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支配中国经济改革历史进程的一条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