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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推进分级诊疗方案,鼓励大医院取消普通门诊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根据这一方案,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提供城市患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健康管理等服务。逐步降低大型医院门诊服务比例,鼓励大型医院逐步取消普通门诊;推进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合作的日间手术模式;建设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区域医疗资源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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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不动产办证,时限压缩至七个工作日以内
我省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省自然资源厅针对办证者无过错,但因房屋缺少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欠缴税费或土地出让金,没有完成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等情况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先为办证者办理不动产权证,遗留问题由政府“内部消化”。
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取消不合理要件,全省办证时限已压缩至七个工作日以内,正在向五个工作日办结的目标努力。逐步实现同城通办、就近可办,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只交一次件、最多跑一次。此外,省自然资源厅与金融部门签订了不动产抵押登记合作协议,把抵押登记窗口延伸到金融服务网点,扩大了服务覆盖面,最长10分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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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政务服务事项将推行“一网通办”
2月1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指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电子化办理和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的应用。实行“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能够通过信息共享和网络核验获取的信息以及前序流程已经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登记、提交。加快智能化、数字化、移动化政务服务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移动端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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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完成65万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持优待证可享七大优惠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在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的基础上,我省已为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挂了光荣牌。下一步,国家将统一制发退役军人优待证。
未来,退役军人持优待证至少可享受七大优待:一是在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金融、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市民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二是在地方医疗服务机构享有优先挂号等服务;三是在公办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凭优待证可减免门票费;四是在民营旅游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对退役军人实行优先优惠;五是优先办理居民服务事项;六是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收养或入住;七是对符合条件的孤老退役军人,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安排入住光荣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等,使退役军人成为受全社会尊敬的人。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特别提示:尚未参加采集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请尽快到户籍所在地采集点登记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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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停考25个自考专业,撤销4个考区
日前,省招生考试院发布《关于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今年4月我省将停考25个专业,不再受理新生报名。此次考试撤销大兴安岭地区、双鸭山市、伊春市、鹤岗市4个考区。大兴安岭地区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齐齐哈尔市考区,鹤岗市、双鸭山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佳木斯市考区,伊春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绥化市考区。撤销考区的考生到并入考区参加考试。哈尔滨工业大学自2020年起停止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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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针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出台意见,康复费、住院费、伙食补助都算“工伤医疗费”
日前,《黑龙江省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
《意见》明确,“工伤医疗费”包括治疗工伤所发生的挂号费、检查费、诊疗费、住院治疗费、药费、康复费、辅助器具安装费等,以及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意见》提出,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要求劳动者提交相关医疗票据,并且委托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过核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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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创业就业时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 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通知》提出,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三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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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放弃“国考”面试,或记入诚信档案
2019年国考前夕,国家公务员局发布一篇题为《诚信报考从我做起》的公告,提醒考生诚信履约。进入面试环节以后的考生,不得临时随意放弃面试资格和录取资格,以免影响其他考生权益和招录机关的正常补员需求。
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文物局等多部门在公告中要求,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或者发送确认参加面试电子邮件后又由于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消息来源:《新京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诚信国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