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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盘锦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呈现以下特点:党外人士的实职安排,坚持做到共同研究、共同规划、共同培养、共同考核;党外干部的管理实现了交流、使用、待遇及照顾同盟者利益上有突破;党外干部的任职范围和结构有较大改善,文化层次逐步提高,担任人大、政协职务的党外干部和党外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以及担任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党外领导干部,在参与政府事务管理、参与政策及规定的制定和执行中都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关键词]盘锦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调查与分析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496(2011)01—0030—05
党的十六大以来,盘锦市在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也摸索出了一些比较富有创造性的经验和办法。2009年-2010年,本课题组对我市党外干部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对如何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调研报告如下。
一、盘锦市党外干部安排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一)基本情况。目前,全市党外代表人士有520人。其中民主党派代表人士191人;无党派代表人士120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140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93人;宗教界代表人士12人;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的代表人士20人。
在实职安排方面:全市有县处级党外领导干部45人,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132人,其中:
盘山县党外干部中,副处以上干部4人,分别任职于政府1人、政协2人、人大1人;副科级以上干部15人,其中在政府各部门任班子成员6人,群众团体中任职1人,学校等事业单位中任职8人;担任乡镇长的2人。这19名党外干部年龄在30岁以下的3人,31—40岁的7人,41—50岁的6人,50岁以上有3人。
大洼县党外干部中,副处以上干部4人,分别任职于政府1人、政协2人、人大1人;副科级以上干部7人,分别在检察院、监察局、计划发展局、旅游局、经贸局、交通局、科技中心任职,其中4人于2007年转为正科;辽滨经济开发区有副科级干部3人,分别在财政局、考评办、计划发展局任职;三角洲有副科级干部1人,任辽河三角洲办公室主任。这15名党外干部年龄在30岁以下的1人;31—40岁的6人,41—50的6人,50岁以上有2人。
双台子区党外干部中,副处以上干部3人,分别任职于政府1人、政协1人、人大1人;副科级以上干部5人,都在政府系列部门任职。这8名党外干部年龄在30——40岁之间,50岁以上有1人。
兴隆台区党外干部中,副处以上干部5人,分别任职于政府1人、政协3人、人大1人;正科级以上干部3人,分别在财政局、外贸局、信息中心任职;副科级以上干部7人,分别在财政局、监察局、政府法制办、街道任职;还有3人是综治委委员,任副科级。这15名党外干部年龄大都在40——50岁之间,50岁以上有2人。
在党外人士政治安排方面:目前,全市有1名担任全国人大代表,4名担任省人大代表,48名担任市人大代表;有1名担任全国政协委员,14名担任省政协委员,209名担任市政协委员。
此外,全市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中,地市级1人,副处级16人。在副科级以上干部后备问题上,我市采取的办法是,不认定后备人数和名单,而是建立后备人才库,将各阶层、各行业、各部门中的所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均纳入其中,在需要时由市委组织部和统战部共同组织考试、考核,最终确定发展方向。通过这种做法,意图有效地避免长期备用、备而不用问题,由此激发广大党外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主要特点。从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来分析,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党外人士的实职安排进展较快。切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职安排工作。本着“有为有位”的原则,统战部门与组织部门一道,对全市党外人士全面掌握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重点培养选拔。推荐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声望、学术上有造诣的代表人士加入政协组织。推荐综合素质好、领导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代表人士担任部门领导职务,实现了政治安排与实职安排的有效结合,为他们发挥作用搭建了平台,创造了条件。多年来,在党外干部的选拔作用过程中,组织部和统战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坚持做到“四个共同”,即共同研究、共同规划、共同培养、共同考核,推动了党外人士在政府担任领导职务工作的顺利进展。
2.党外干部的管理有较大突破。市委统战部认真履行职责,见缝插针,积极推荐党外干部,有11名党外干部担任市政府部门副职。实现了几项突破:一是交流上有突破,市政协有两名机关中层干部、党派机关有1名机关干部都得到了交流,分别交流到体育局、教育局和县区任职,这两个局在我市从未配备过党外干部。还有2名在县区任职的副县区长交流到市政府任副秘书长,得到了提拔,成为正职。二是使用上有突破。有两位党外干部在县区换届时得到了破格提拔,由副科直接提为副处;有1名党外干部在本单位(统计局)得到了提拔;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领导班子配备了1名党外领导干部。三是民主党派主委的待遇上有突破。我市各民主党派主委都在党派驻会,有力地加强了党派工作。其中有两位民主党派主委担任市政协副主席,其余几位的民主党派主委兼任部委办局副职,参与政府部门的工作,实现了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相结合。我市还加大力度改善各民主党派的办公条件。四是照顾同盟者利益上有突破。民主党派秘书长都提拔为副县级,1名机关干部被提拔为副调研员。
3.党外干部的任职范围和结构有较大改善。近几年,党外干部的任职范围由科、教、文、卫逐步向经济和综合管理部门拓展,因为这些干部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高级职称,能够胜任更好、更高层次的职务,在工作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党外领导干部文化层次逐步提高,在年轻干部中大多数都达到了本科水平,还有的干部具有硕士学历;干部结构有了较大改善,平均年龄下降,逐步年轻化,在全市45名党外处级领导干部中,最小年龄只有33岁,副科级干部中,最小年龄只有27岁。
4.党外干部的作用发挥较好。市委始终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坚持把充分酝酿、反复协商贯穿工作的始终,认真做好政治安排工作。在2010年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过程中,市委高度重视,统战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把政治关;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营造团结和谐的换届环境,推动全市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担任人大、政协职务的党外干部和党外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担任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党外领导干部,在参与政府事务管理、参与政策及规定的制定和执行中也都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二、盘锦市党外干部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待于加强。当前,尽管我市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提到一定的高度,把党外干部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但党外干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仅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是非常有限的。要靠党外干部分布的各个领域的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要引导全社会都来关注党外干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都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和工作上关心党外干部,多为他们提供发挥作用,展示才华的平台,才能激发他们的创造热情,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然而,一些党组织和部分领导干部对培养、选拔和配备党外干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不注重留一部分优秀同志在党外工作;部分党外干部的思想认识也有偏差,有的认为要从政就得入中共;有的认为党外干部只能当“配角”,当副职是终点没奔头;有的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不敢理直气壮的开展工作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二)党外干部用人观和培养选拔工作有待改变。从目前情况看,在党外干部使用上还没有完全做到与党内干部统筹考虑,在干部调整中党外干部所占比例较小,而且党外干部任正职的还没有,这些都是制约党外干部实职安排使用的“瓶颈”,究其根源还是用人观上的问题。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在党外干部安排使用方面有一些政策和目标,但仅仅为完成目标任务而安排使用党外干部,对于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来说显得有点机械,缺少应有的内在动力。从人才培养方面,也可看出党外干部相对党内干部机会要少些,比如我市近年来举办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党外干部所占的比重就比较小,还有在我市的乡镇长实职任用上一直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来指导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党外干部工作的发展。但一些地方制定的文件中作出“争取配备”、“逐步配备”、“尽可能配备”、“要有一定数量”、“要加大力度”等规定和提法,弹性较大,缺乏可操作性的考核指标和措施,随意性大。目前,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分工方面,有关文件虽然也提出一些要求,但各部门、各单位究竟有哪些具体职责和权力,并没有得到明确。例如,统战部主要负责党外干部的培养和举荐,组织部主要负责选拔和任用,统战部检查工作的最终落实。这一规定,意味着组织部和统战部都对党外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发挥作用。但目前的情况是,两个部门的具体权责没有得到具体化和明晰化。在实际工作中,不仅成本高,而且容易产生矛盾。
(三)党外干部整体知识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党外干部学术专业性不精,在专业型人才或者复合型人才建设方面,均有待提升。党外干部多为专业技术人才,大多为各个领域的技术骨干和中坚力量,但随着科技的进步、知识的更新,很多党外人才由于缺少再充电、再学习深造的机会,仅靠吃老本工作,致使知识结构和容量都已经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从而出现过去的先进变成了现在的平庸甚至落后的现象,很多党外干部缺少发展后劲。为此,要着力解决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问题,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对党外干部的培养力度,进一步改善党外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党外干部的整体素质。
(四)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缓慢。因种种原因,党外干部总量严重不足,致使培养工作面临“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困境。就我市而言,30岁以下的干部中,党外干部仅8人,亟待补充完善。要结合党外后备干部储量不足的现状,拓宽选人视野,延伸选人范围,适当从社区、学校、医院、大专院校,甚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挑选出政治思想过硬、群众基础扎实、工作能力出众、发展潜力较好的青年人才,以公开选拔的方式,通过组织部门和统战部的共同考核,公平、合理的纳入到后备干部的队伍中。此外,要认真解决后备干部可上岗的数量少,与对于后备干部“备而不用、备用脱节”现象同时并存的问题。
三、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真正从政治上、战略上高度,深刻认识新世纪统战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安排实施。凡明确应安排党外干部的单位,要确定专门职务安排党外干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已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在政治上要充分信任,工作上要积极支持,生活上要热情关心,要用其所长,保证党外干部在职责范围内有职有权。
(二)明确目标,抓好落实。明确党外领导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指导思想、措施程序、组织领导,要变“软任务”为“硬指标”,每年突出解决1—2个重点问题,把长远规划与短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
进一步加大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力度。要根据配备党外党员干部工作目标,进行分析排队,落实相应措施,抓紧选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配备党外干部可按照“三个优先”的原则予以考虑,即在同等的要求下优先考察;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使用;在职数不足时优先安排。今后,领导班子没有按要求配备党外党员干部的,在调整充实班子成员时,首先补充党外党员干部;职数已满的,可以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予以充实,在下次领导班子调整时再过渡到规定职数。要在坚持干部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培养选拔党外党员干部的特殊性,对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党外党员干部,经批准可破格提拔。要积极运用公开竞聘等方法选拔党外干部,在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党外党员领导干部时,可确定党外党员领导干部的职位,某些专业性强的岗位可以定向选拔党外党员干部。要解放思想,更新用人观念,积极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的党外干部担任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或乡镇政府正职。
加大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配备力度。积极探索在专业性较强的领导岗位配备党外干部的有效措施,按照“通盘考虑、逐步配备”的原则,在率先、重点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单位配备党外干部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为其他政府部门配备党外干部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部门中党外干部的数量。进一步发挥好现职党外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本着安排一批人,影响一大片的原则,充分发挥好现职党外领导干部的参政议政作用,不断提高他们与党合作共事的质量和水平,从而影响和带领广大党外人士与党同心同德,开创多党合作的新局面。
(三)完善机制,规范制度。根据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市委统战部要协助组织部门共同做好政府和司法机关党外干部的了解、考察和推荐工作。对党外干部的任免调用,组织部门在提请党委决定前要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精神,市委组织部、统战部要按照分工明确、程序规范、配合紧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培养选拔党外党员干部工作机制,使党外干部实职安排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健全完善组织部、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对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培养选拔党外党员干部等重要问题进行研究磋商,形成意见,向党委建议。将党外党员干部统一纳入本地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规划,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要互相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健全完善党外党员干部考察工作制度。对作实职安排的党外党员领导干部人选,事先组织部门与统战部门共同酝酿,经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后,统战部门协助组织部门做好考察工作;对作政治安排的党外党员干部人选,经民主推荐或组织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后,组织部和统战部共同实施考察。
健全完善民主推荐党外党员干部工作制度。在公开推荐选拔党外党员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时,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实施定向或专项民主推荐。
健全完善督促检查党外党员干部工作制度。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组织部、统战部定期检查培养选拔党外党员干部工作情况。结合领导班子届中、届末考察,对各镇乡、街道和部门党组织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培养、选拔、配备党外党员干部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建立健全党外党员干部入党劝留工作制度。要根据需要做好党外党员干部加入中共党组织的劝留工作,正确处理吸引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和有意识保留一批先进人物在党外工作的关系,使党外优秀人才合理向党内、党外两方面分流。对担任市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及部门和司法机关副科(局)级领导职务,民主党派支部负责人和工商联执委以上人士,在台湾、港澳及海外联系较多且本人在爱国统一战线工作中有作为、有影响的知识分子,列入市委管理的党外党员后备干部中的党外党员以及留在党外对工作更为有利的其他人士,原则上不吸收他们加入中共党组织;对于本人要求强烈,确实需要入党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征求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同意后,再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在确定后备干部人选上,也要形成共同拟定推荐标准、程序、数量,共同组织各部门和各镇乡(街道)推荐,共同考察,共同确定党外后备干部人选的机制。
(四)重视培养,提高素质。近年来,市委统战部着眼于统一战线可持续发展,健全党外干部培训工作机制,加强理论培训,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将党外干部的培训要纳入全市干部培训规划。2000年制定了《盘锦市2000年-2005年统一战线干部培训规划》,2010年起草了《盘锦市2010-2014年党外代表人士5年培训规划》,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党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细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
一直以来,统战部与组织部联合,充分利用市社会主义学院等培训渠道,有针对性地对加强党外人才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选送党外干部到各级社会主义学院或党校学习,切实加强实践锻炼,提高行政领导能力。对基本素质好、有发展前途的党外干部,按照培养使用方向,通过挂职、交流、轮岗等形式,特别注意为党外干部创造多岗位锻炼的机会,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为他们担任高层次领导职务铺设台阶,打好基础。
我市先后举办了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科级党外干部培训班,政协委员培训班、政府部门任职的党外领导干部培训班及科级党外后备干部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培训、轮训党外干部400余人次;先后选送了50多人次党外干部和5名企业家参加省委统战部、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以及境内外培训;同时,按照“抓住源头、打好基础、完善机制、推进选拔”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党外人才特别是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注重为党外代表人士提供实践锻炼机会。通过铺设台阶、岗位轮换、出国培养、学习考察和挂职锻炼等工作方法,使党外人士开阔眼界,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004年以来,7名党外干部分别被派到美国、英国、新加坡进行出国培养,有3名党外干部到场、乡、镇挂职锻炼,有1名到县区检察院挂职,实现了多岗位培养锻炼党外干部。目前,挂职的党外干部已有2人得到了提拔。同时,结合对党外干部的考察考核,及时指出他们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使其明确前进方向,健康成长。
对已列入后备名单的党外干部,有针对性地采取提前上岗、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给台阶、压担子等措施,为他们提供锻炼提高的机会,帮助他们逐步积累领导工作经验,让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同时,宣传党外领导干部的先进典型,为党外后备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
(五)谋划长远,稳定数量。一是建立党外干部培养选拔长效机制。围绕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的各个工作环节,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纳入全区干部队伍建设中,统一规划,整体部署。同时进一步探讨组织部门与统战部门的合作机制。一方面共同研究确定党外干部人选、制定培养使用规划;另一方面共同组织对党外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实现对党外干部的动态管理,努力达到同步规划、同步培养、同步使用和同步管理。二是确保党外后备干部数量稳步增长。在后备干部选拔时,专门进行党外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工作,空缺时及时进行选拔补充,同时,有意识、有目的地把一批有代表性的优秀干部保留在党外定向培养,不断提高党外后备干部数量和质量。
(六)放宽视野,加强建设。2005年4月,市委组织召开了全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基本要求,推动全市上下形成了合力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良好局面。作为负责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市委统战部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注重加强与组织部、人事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抓紧抓好。
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是坚持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基本前提,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保证,是中国共产党一项重要的统一战线政策,也是调动党外人士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在新世纪新阶段,切实加强盘锦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必将为促进盘锦转型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课题负责人:李波(执笔)
课题组成员:曲秋红、孙桂芬、杨丽颖、齐美音、
庞坤
注:本文系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2010年科研项目结项课题。
责任编辑/汪 洋
收稿日期:2010-12-01
作者简介:1.曲秋红,女,盘锦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2.李波,女;3.孙桂芬,女;4.杨丽颖,女;5.齐美音,女;5人均为盘锦市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基层统战工作理论本溪研究基地”特邀研究员。6.庞坤,女,盘锦市社会主义学院讲师。
[关键词]盘锦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调查与分析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496(2011)01—0030—05
党的十六大以来,盘锦市在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也摸索出了一些比较富有创造性的经验和办法。2009年-2010年,本课题组对我市党外干部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对如何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调研报告如下。
一、盘锦市党外干部安排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一)基本情况。目前,全市党外代表人士有520人。其中民主党派代表人士191人;无党派代表人士120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140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93人;宗教界代表人士12人;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的代表人士20人。
在实职安排方面:全市有县处级党外领导干部45人,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132人,其中:
盘山县党外干部中,副处以上干部4人,分别任职于政府1人、政协2人、人大1人;副科级以上干部15人,其中在政府各部门任班子成员6人,群众团体中任职1人,学校等事业单位中任职8人;担任乡镇长的2人。这19名党外干部年龄在30岁以下的3人,31—40岁的7人,41—50岁的6人,50岁以上有3人。
大洼县党外干部中,副处以上干部4人,分别任职于政府1人、政协2人、人大1人;副科级以上干部7人,分别在检察院、监察局、计划发展局、旅游局、经贸局、交通局、科技中心任职,其中4人于2007年转为正科;辽滨经济开发区有副科级干部3人,分别在财政局、考评办、计划发展局任职;三角洲有副科级干部1人,任辽河三角洲办公室主任。这15名党外干部年龄在30岁以下的1人;31—40岁的6人,41—50的6人,50岁以上有2人。
双台子区党外干部中,副处以上干部3人,分别任职于政府1人、政协1人、人大1人;副科级以上干部5人,都在政府系列部门任职。这8名党外干部年龄在30——40岁之间,50岁以上有1人。
兴隆台区党外干部中,副处以上干部5人,分别任职于政府1人、政协3人、人大1人;正科级以上干部3人,分别在财政局、外贸局、信息中心任职;副科级以上干部7人,分别在财政局、监察局、政府法制办、街道任职;还有3人是综治委委员,任副科级。这15名党外干部年龄大都在40——50岁之间,50岁以上有2人。
在党外人士政治安排方面:目前,全市有1名担任全国人大代表,4名担任省人大代表,48名担任市人大代表;有1名担任全国政协委员,14名担任省政协委员,209名担任市政协委员。
此外,全市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中,地市级1人,副处级16人。在副科级以上干部后备问题上,我市采取的办法是,不认定后备人数和名单,而是建立后备人才库,将各阶层、各行业、各部门中的所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均纳入其中,在需要时由市委组织部和统战部共同组织考试、考核,最终确定发展方向。通过这种做法,意图有效地避免长期备用、备而不用问题,由此激发广大党外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主要特点。从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来分析,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党外人士的实职安排进展较快。切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职安排工作。本着“有为有位”的原则,统战部门与组织部门一道,对全市党外人士全面掌握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重点培养选拔。推荐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声望、学术上有造诣的代表人士加入政协组织。推荐综合素质好、领导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代表人士担任部门领导职务,实现了政治安排与实职安排的有效结合,为他们发挥作用搭建了平台,创造了条件。多年来,在党外干部的选拔作用过程中,组织部和统战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坚持做到“四个共同”,即共同研究、共同规划、共同培养、共同考核,推动了党外人士在政府担任领导职务工作的顺利进展。
2.党外干部的管理有较大突破。市委统战部认真履行职责,见缝插针,积极推荐党外干部,有11名党外干部担任市政府部门副职。实现了几项突破:一是交流上有突破,市政协有两名机关中层干部、党派机关有1名机关干部都得到了交流,分别交流到体育局、教育局和县区任职,这两个局在我市从未配备过党外干部。还有2名在县区任职的副县区长交流到市政府任副秘书长,得到了提拔,成为正职。二是使用上有突破。有两位党外干部在县区换届时得到了破格提拔,由副科直接提为副处;有1名党外干部在本单位(统计局)得到了提拔;省盐碱地利用研究所领导班子配备了1名党外领导干部。三是民主党派主委的待遇上有突破。我市各民主党派主委都在党派驻会,有力地加强了党派工作。其中有两位民主党派主委担任市政协副主席,其余几位的民主党派主委兼任部委办局副职,参与政府部门的工作,实现了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相结合。我市还加大力度改善各民主党派的办公条件。四是照顾同盟者利益上有突破。民主党派秘书长都提拔为副县级,1名机关干部被提拔为副调研员。
3.党外干部的任职范围和结构有较大改善。近几年,党外干部的任职范围由科、教、文、卫逐步向经济和综合管理部门拓展,因为这些干部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高级职称,能够胜任更好、更高层次的职务,在工作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党外领导干部文化层次逐步提高,在年轻干部中大多数都达到了本科水平,还有的干部具有硕士学历;干部结构有了较大改善,平均年龄下降,逐步年轻化,在全市45名党外处级领导干部中,最小年龄只有33岁,副科级干部中,最小年龄只有27岁。
4.党外干部的作用发挥较好。市委始终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坚持把充分酝酿、反复协商贯穿工作的始终,认真做好政治安排工作。在2010年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过程中,市委高度重视,统战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把政治关;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营造团结和谐的换届环境,推动全市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担任人大、政协职务的党外干部和党外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担任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党外领导干部,在参与政府事务管理、参与政策及规定的制定和执行中也都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二、盘锦市党外干部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待于加强。当前,尽管我市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提到一定的高度,把党外干部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但党外干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仅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是非常有限的。要靠党外干部分布的各个领域的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要引导全社会都来关注党外干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都要从政治上、生活上和工作上关心党外干部,多为他们提供发挥作用,展示才华的平台,才能激发他们的创造热情,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然而,一些党组织和部分领导干部对培养、选拔和配备党外干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不注重留一部分优秀同志在党外工作;部分党外干部的思想认识也有偏差,有的认为要从政就得入中共;有的认为党外干部只能当“配角”,当副职是终点没奔头;有的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不敢理直气壮的开展工作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二)党外干部用人观和培养选拔工作有待改变。从目前情况看,在党外干部使用上还没有完全做到与党内干部统筹考虑,在干部调整中党外干部所占比例较小,而且党外干部任正职的还没有,这些都是制约党外干部实职安排使用的“瓶颈”,究其根源还是用人观上的问题。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在党外干部安排使用方面有一些政策和目标,但仅仅为完成目标任务而安排使用党外干部,对于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来说显得有点机械,缺少应有的内在动力。从人才培养方面,也可看出党外干部相对党内干部机会要少些,比如我市近年来举办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党外干部所占的比重就比较小,还有在我市的乡镇长实职任用上一直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来指导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党外干部工作的发展。但一些地方制定的文件中作出“争取配备”、“逐步配备”、“尽可能配备”、“要有一定数量”、“要加大力度”等规定和提法,弹性较大,缺乏可操作性的考核指标和措施,随意性大。目前,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分工方面,有关文件虽然也提出一些要求,但各部门、各单位究竟有哪些具体职责和权力,并没有得到明确。例如,统战部主要负责党外干部的培养和举荐,组织部主要负责选拔和任用,统战部检查工作的最终落实。这一规定,意味着组织部和统战部都对党外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发挥作用。但目前的情况是,两个部门的具体权责没有得到具体化和明晰化。在实际工作中,不仅成本高,而且容易产生矛盾。
(三)党外干部整体知识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目前党外干部学术专业性不精,在专业型人才或者复合型人才建设方面,均有待提升。党外干部多为专业技术人才,大多为各个领域的技术骨干和中坚力量,但随着科技的进步、知识的更新,很多党外人才由于缺少再充电、再学习深造的机会,仅靠吃老本工作,致使知识结构和容量都已经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从而出现过去的先进变成了现在的平庸甚至落后的现象,很多党外干部缺少发展后劲。为此,要着力解决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问题,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对党外干部的培养力度,进一步改善党外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党外干部的整体素质。
(四)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缓慢。因种种原因,党外干部总量严重不足,致使培养工作面临“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困境。就我市而言,30岁以下的干部中,党外干部仅8人,亟待补充完善。要结合党外后备干部储量不足的现状,拓宽选人视野,延伸选人范围,适当从社区、学校、医院、大专院校,甚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挑选出政治思想过硬、群众基础扎实、工作能力出众、发展潜力较好的青年人才,以公开选拔的方式,通过组织部门和统战部的共同考核,公平、合理的纳入到后备干部的队伍中。此外,要认真解决后备干部可上岗的数量少,与对于后备干部“备而不用、备用脱节”现象同时并存的问题。
三、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培养选拔党外领导干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真正从政治上、战略上高度,深刻认识新世纪统战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安排实施。凡明确应安排党外干部的单位,要确定专门职务安排党外干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已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在政治上要充分信任,工作上要积极支持,生活上要热情关心,要用其所长,保证党外干部在职责范围内有职有权。
(二)明确目标,抓好落实。明确党外领导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指导思想、措施程序、组织领导,要变“软任务”为“硬指标”,每年突出解决1—2个重点问题,把长远规划与短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
进一步加大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力度。要根据配备党外党员干部工作目标,进行分析排队,落实相应措施,抓紧选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配备党外干部可按照“三个优先”的原则予以考虑,即在同等的要求下优先考察;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使用;在职数不足时优先安排。今后,领导班子没有按要求配备党外党员干部的,在调整充实班子成员时,首先补充党外党员干部;职数已满的,可以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予以充实,在下次领导班子调整时再过渡到规定职数。要在坚持干部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培养选拔党外党员干部的特殊性,对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党外党员干部,经批准可破格提拔。要积极运用公开竞聘等方法选拔党外干部,在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党外党员领导干部时,可确定党外党员领导干部的职位,某些专业性强的岗位可以定向选拔党外党员干部。要解放思想,更新用人观念,积极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的党外干部担任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或乡镇政府正职。
加大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配备力度。积极探索在专业性较强的领导岗位配备党外干部的有效措施,按照“通盘考虑、逐步配备”的原则,在率先、重点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单位配备党外干部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为其他政府部门配备党外干部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部门中党外干部的数量。进一步发挥好现职党外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本着安排一批人,影响一大片的原则,充分发挥好现职党外领导干部的参政议政作用,不断提高他们与党合作共事的质量和水平,从而影响和带领广大党外人士与党同心同德,开创多党合作的新局面。
(三)完善机制,规范制度。根据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市委统战部要协助组织部门共同做好政府和司法机关党外干部的了解、考察和推荐工作。对党外干部的任免调用,组织部门在提请党委决定前要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精神,市委组织部、统战部要按照分工明确、程序规范、配合紧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培养选拔党外党员干部工作机制,使党外干部实职安排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健全完善组织部、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对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培养选拔党外党员干部等重要问题进行研究磋商,形成意见,向党委建议。将党外党员干部统一纳入本地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规划,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要互相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健全完善党外党员干部考察工作制度。对作实职安排的党外党员领导干部人选,事先组织部门与统战部门共同酝酿,经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后,统战部门协助组织部门做好考察工作;对作政治安排的党外党员干部人选,经民主推荐或组织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后,组织部和统战部共同实施考察。
健全完善民主推荐党外党员干部工作制度。在公开推荐选拔党外党员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时,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实施定向或专项民主推荐。
健全完善督促检查党外党员干部工作制度。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组织部、统战部定期检查培养选拔党外党员干部工作情况。结合领导班子届中、届末考察,对各镇乡、街道和部门党组织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培养、选拔、配备党外党员干部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建立健全党外党员干部入党劝留工作制度。要根据需要做好党外党员干部加入中共党组织的劝留工作,正确处理吸引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和有意识保留一批先进人物在党外工作的关系,使党外优秀人才合理向党内、党外两方面分流。对担任市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及部门和司法机关副科(局)级领导职务,民主党派支部负责人和工商联执委以上人士,在台湾、港澳及海外联系较多且本人在爱国统一战线工作中有作为、有影响的知识分子,列入市委管理的党外党员后备干部中的党外党员以及留在党外对工作更为有利的其他人士,原则上不吸收他们加入中共党组织;对于本人要求强烈,确实需要入党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征求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同意后,再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在确定后备干部人选上,也要形成共同拟定推荐标准、程序、数量,共同组织各部门和各镇乡(街道)推荐,共同考察,共同确定党外后备干部人选的机制。
(四)重视培养,提高素质。近年来,市委统战部着眼于统一战线可持续发展,健全党外干部培训工作机制,加强理论培训,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将党外干部的培训要纳入全市干部培训规划。2000年制定了《盘锦市2000年-2005年统一战线干部培训规划》,2010年起草了《盘锦市2010-2014年党外代表人士5年培训规划》,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党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细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
一直以来,统战部与组织部联合,充分利用市社会主义学院等培训渠道,有针对性地对加强党外人才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选送党外干部到各级社会主义学院或党校学习,切实加强实践锻炼,提高行政领导能力。对基本素质好、有发展前途的党外干部,按照培养使用方向,通过挂职、交流、轮岗等形式,特别注意为党外干部创造多岗位锻炼的机会,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为他们担任高层次领导职务铺设台阶,打好基础。
我市先后举办了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科级党外干部培训班,政协委员培训班、政府部门任职的党外领导干部培训班及科级党外后备干部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培训、轮训党外干部400余人次;先后选送了50多人次党外干部和5名企业家参加省委统战部、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以及境内外培训;同时,按照“抓住源头、打好基础、完善机制、推进选拔”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党外人才特别是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注重为党外代表人士提供实践锻炼机会。通过铺设台阶、岗位轮换、出国培养、学习考察和挂职锻炼等工作方法,使党外人士开阔眼界,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004年以来,7名党外干部分别被派到美国、英国、新加坡进行出国培养,有3名党外干部到场、乡、镇挂职锻炼,有1名到县区检察院挂职,实现了多岗位培养锻炼党外干部。目前,挂职的党外干部已有2人得到了提拔。同时,结合对党外干部的考察考核,及时指出他们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使其明确前进方向,健康成长。
对已列入后备名单的党外干部,有针对性地采取提前上岗、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给台阶、压担子等措施,为他们提供锻炼提高的机会,帮助他们逐步积累领导工作经验,让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同时,宣传党外领导干部的先进典型,为党外后备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
(五)谋划长远,稳定数量。一是建立党外干部培养选拔长效机制。围绕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的各个工作环节,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纳入全区干部队伍建设中,统一规划,整体部署。同时进一步探讨组织部门与统战部门的合作机制。一方面共同研究确定党外干部人选、制定培养使用规划;另一方面共同组织对党外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实现对党外干部的动态管理,努力达到同步规划、同步培养、同步使用和同步管理。二是确保党外后备干部数量稳步增长。在后备干部选拔时,专门进行党外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工作,空缺时及时进行选拔补充,同时,有意识、有目的地把一批有代表性的优秀干部保留在党外定向培养,不断提高党外后备干部数量和质量。
(六)放宽视野,加强建设。2005年4月,市委组织召开了全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基本要求,推动全市上下形成了合力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良好局面。作为负责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市委统战部积极主动地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注重加强与组织部、人事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抓紧抓好。
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是坚持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基本前提,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保证,是中国共产党一项重要的统一战线政策,也是调动党外人士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在新世纪新阶段,切实加强盘锦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必将为促进盘锦转型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课题负责人:李波(执笔)
课题组成员:曲秋红、孙桂芬、杨丽颖、齐美音、
庞坤
注:本文系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2010年科研项目结项课题。
责任编辑/汪 洋
收稿日期:2010-12-01
作者简介:1.曲秋红,女,盘锦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2.李波,女;3.孙桂芬,女;4.杨丽颖,女;5.齐美音,女;5人均为盘锦市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基层统战工作理论本溪研究基地”特邀研究员。6.庞坤,女,盘锦市社会主义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