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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锦州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是:各级党委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对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重视支持进一步提高;抓住源头,完善管理,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基础进一步巩固;健全机制,提高素质,党外干部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基本特点是: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进展较快;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多措并举;党外干部的文化层次和年龄结构有较大改善;党外干部的作用发挥较好。
[关键词]锦州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基本经验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4496(2011)01—0020—05
一、锦州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及基本经验
近年来,中共锦州市委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树立党外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重要组成部分的观念,积极推进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2000年以来,锦州市担任科级党外领导干部170人,副县级53人,市级15人,正局级2人。后备副县级干部150人。
2009年底,担任科级党外领导干部86名,县处级党外领导干部46名,地市级党外领导干部8名。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级党委对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重视支持进一步提高
第一,领导到位。近年来,锦州市委常委会每年都坚持听取1—2次统战工作情况,并把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研究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定期听取专题汇报,提出具体要求。市委每年还通过召开县级以上党外实职干部座谈会,听取他们的工作体会和意见建议。在每年召开的全市组织部长和统战部长会议上,都对党外干部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市委主管领导都亲自到会并提出要求。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党外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促进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锦州市各级党委也积极搞好本级党外干部工作。现在,全市担任副科实职以上的党外干部都是近10年来经过培养选拔逐步走上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岗位的。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参与政府管理与决策,并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二,认识到位。一直以来,锦州市委坚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强党外干部工作,作为提高政治协商和民主政治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提高市委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志,明确了一系列保障制度。市、县(市)区两级党委主要领导与本单位党外干部都建立了定期联系和交友制度,和他们促膝谈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一些优秀党外干部还被安排到重点部门、或在各级政府班子中负责重要工作,成为骨干力量。比如,安排担任正职的锦州市工商联主席、市科技局局长、市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市属国有大型企业燃气公司总经理都是党外干部。2009年3月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又调配了1名无党派人士任副局长;原市水利局副局长系民建成员,被任命为主要负责我市重大项目锦凌水库工程建设、新组建成立的锦州市锦凌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明确为正县职级,体现了市委对党外干部的充分信任和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委、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各大企业,都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作为解放思想、广开用人渠道的一项重要内容。锦州农科院切实转变用人观念,积极为年龄轻、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外优秀知识分子创造实践机会。自2003年至2005年,3年间就培养选拔了15名党外知识分子担任中层领导职务,占全院中层干部的50%。锦州石化公司在中层干部使用上,坚持一视同仁,多年来已经有172名党外知识分子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占中层干部的18.8%。他们同广大党外知识分子一道,完成技术革新100余项,提出合理化建议近千条,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 000多万元。
第三,措施到位。具体工作中,市委还积极创新思路,不断拓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的渠道。为贯彻全国和全省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2005年7月,召开了全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会议;8月,进行了面向辽西5市公开选拔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锦州市卫生局副局长、锦州市统计局副局长、锦州市林业局副局长、锦州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5个职位非中共领导干部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统战部等部门密切配合,专门成立了公选办公室,历时1个月时间,按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后有5名党外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其中有2名是外市的干部。此次公选活动在我市及辽西地区均引起了较好反响,开创了锦州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先河,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视与支持。2009年,为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市委组织部与市委统战部于4月份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锦委统发[2009]19号文件),文件对各县(市)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法检两院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配备都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和措施。黑山县委在2009年8月7日召开的常委会上,一次研究提拔了5名党外干部,其中法检两院各配备了1名党外副院长和副检察长。
(二)抓住源头,完善管理,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基础进一步巩固
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后备干部队伍是做好党外干部工作的源头和基础。几年来,各级党委坚持抓住源头,夯实基础,推进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第一,拓宽渠道,广纳群贤。据调查,目前,锦州市具有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占全市知识分子总数的65%以上,特别是科教文卫和高等院校的党外知识分子人数,占全省第3位。还有2 000多民主党派成员,涉及各个领域,在党外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方面可以说有着广泛的人才资源优势。工作中,各级党委注重不断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广纳群贤。在继续抓好从科教文卫系统特别是高等院校选拔党外干部这个源头的基础上,同时注重从民主党派领导成员及工作骨干、无党派代表人士、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推荐选拔。采取组织推荐、公开选拔的方式,广开渠道,及时把政治素质强、在干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有专业知识和领导能力,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党外人士选拔充实到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中来。此外,市委统战部还抓住人大、政协换届及届中调整的时机,在全市开展党外代表人物推荐工作,从中选拔一批党外后备干部。
第二,建档造册,规范管理。工作中,市委统战部根据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对党外后备干部进行登记造册,确定重点培养方向,形成了党外人才梯次培养的规范化管理。目前,经各级党委推荐并进行民主测评,市委组织部与市委统战部共同考察、共同研究,全市列为县级后备干部的党外干部有36人。各县(市)区也都建立了30—50人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并对其实施规范化管理。古塔区对党外后备干部定期培训,定期考核,每年在干部调整提拔中都有党外干部。凌河区安排7名党外干部担任政府部门的领导职务,其中有3名任正职。凌河区配备党外领导干部部门占区政府部门总数的41%。2009年,凌河区法院又配备了1名党外副院长;有2个街道配备了党外副主任,不仅实现了多年来凌河区街道党外副主任配备零的突破,而且,一次达到了18%的配备比例。北镇市在党外后备干部管理上建立了考核制度和述职制度,把具备条件的、培养成熟的党外干部及时向组织部门推荐,其工作经验曾在全省进行交流。
第三,动态考核,滚动发展。为确保后备干部队伍的高素质、高质量,对进入后备干部队伍的党外代表人士,市委统战部每年都定期考核,及时调整补充。考核中,对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清正廉洁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或失去代表性的;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年龄偏大的;因其他原因不再符合党外后备干部推荐条件的;经与组织部共同研究后,调整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并适时补充优秀党外人才,使这一党外干部的“源头”始终保持一池活水,呈滚动式发展。现在,36名县级党外后备干部年龄和知识结构与以往相比,呈现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和年轻化趋势。其中95%以上具有大学以上学历,7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平均年龄均在40岁以下。各县(市)区、大专院校党外后备干部,绝大多数年龄都在35岁左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第四,着眼未来,保留人才。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锦州市进一步明确规定,建立了党外后备干部要求入党申报审批制度,明确基层党委在吸收优秀党外代表人士入党时,必须征得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统战部同意。同时,还对要求加入中共的并已列入党外人士培养的干部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讲明道理,提出要求,争取把一些优秀干部保留在党外,这一做法收到较好效果。现任市人大副主任、致公党市委主委、现任市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就是在已填写入党志愿书,并且党支部已通过,又经征求市委统战部意见,按政策保留下来的优秀党外干部。
(三)健全机制,提高素质,党外干部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
第一,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定期研究分析一次党外干部工作。市委统战部每年向市委推荐一批优秀党外代表人士作为党外干部安排人选,并介绍人选的特点和安排建议,由此推动党外代表人士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工作的顺利进展。在此项工作中,组织部、统战部密切配合,做到遇有党外干部的工作调整与变动,主动与统战部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在此基础上,做到了“四个共同”。一是共同研究。经常就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沟通信息,研究问题和提出措施,共同研究党外干部考核及安排使用方向等;二是共同规划。按照市委要求,共同研究提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目标和规划,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和规划纳入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三是共同制定措施。两部就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研究具体操作方法,并要求各县(市)区委组织、统战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和任务,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四是共同考核。在党外干部选配工作中,两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在届中调整和换届时,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对拟调整的党外干部人选的考核工作,确保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府和政协中占有一定比例。目前,在我市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中,组织、统战部门的配合、协作已基本形成了一种较为健全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机制。理论上成熟、政治上坚定,是一名优秀党外干部的必备要件。为此,市委及各级党委积极采取措施,为党外干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一是突出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早在1994年,锦州市就以市委党校为依托成立了锦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建立了党外干部的理论教育培训基地。近几年,每年都要集中举办1—2期培训班,组织党外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统一战线理论,提高党外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治鉴别力;同时,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县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班、东北财经大学MBA进修班,也都选派部分党外干部参加。二是继承老一代合作共事的优良传统,教育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与党同心同德,荣辱与共。三是搞好新知识、新技能培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结合锦州振兴发展面临的实际,组织党外干部认真学习市场经济、外经外贸和现代管理、财政金融等方面知识,不断增强党外干部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好对外开放工作的本领,增强依法办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四是开展实践培训。近年来,锦州市有计划地开展了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任职和挂职锻炼工作,历次都吸收党外干部参加。2005年6月,全市在市政府职能部门、各县(市)区领导班子中选派了14名干部上派下挂,交流任职一年。其中有2名党外干部,1名为市科技局副局长到古塔区任副区长,1名为凌海市副市长到市农发局任副局长。2006年,选派1名党外副县长到鞍山海城市挂职,时间为1年。2009年,锦州市开展了在市直单位分期选派优秀干部到大连对口单位挂职锻炼工作,期限均为3个月。在全年选派的100名干部中有6名党外干部。此外,还选派1名科级党外干部到江苏溧阳市挂职担任发改委副主任3个月。选派1名分管卫生工作的党外副县长到省卫生厅挂职担任办公室副主任。5年来,全市共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党外干部培训班13期,培训人员达500多人次。各县(市)区也加大了培训力度,北镇市还成立了社会主义学校。各县(市)区共培训党外代表人士及党外干部800多人次。2003年,为期三周的全市党外青年干部培训班刚刚结束,参加培训班的30名学员中就有3名被选拔安排为实职干部,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多党合作意识和参政议政水平,2005年—2007年,市委统战部连续3年举办了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主题教育为内容的党外代表人士骨干成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数总计500余人。2006年—2009年,市委统战部与市委组织部密切协作,连续4年总计选送28名担任科级实职干部的青年党外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全市党政机关青年干部培训班,积极为党外干部的成长铺路搭桥。
第三,健全完善跟踪管理机制。近年来,锦州市各级党委坚持做好党外干部的跟踪管理工作,提出和建立了党与党外代表人士合作共事的相关要求和制度。一是要求各级党委积极支持党外领导干部的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有责,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并把坚持党与党外干部合作共事作为领导班子建设考评的一项内容。二是市委组织部和统战部坚持定期联合召开党外领导干部合作共事座谈会、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激发他们奋发进取,以作为求地位、以实力树形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09年,市委统战部组织召开了在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担任实职的党外干部新春茶话会,使大家充分感受到了统战部“家”的关怀和温暖。 7月29日,市委召开了全市党外领导干部座谈会,市委书记刘志强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与会的党外干部再次感受到了市委对我市党外干部工作和多党合作事业的高度重视。三是制定领导干部与党外干部交朋友、日常联系等制度,随着领导干部的工作变化调整交友对象。同时,各县(市)区也制定了与党外干部联系制度,加强了党内领导干部与党外干部的密切关系。四是坚持年终述职制度。近年来,每年县级党外实职干部都要向市委统战部递交年度述职报告,以便统战部门更好地掌握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
二、锦州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特点
从锦州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来分析,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进展较快
2004年年底前,锦州市在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实职的党外干部只有9人,配备党外干部的政府部门占政府部门职能总数的26%;法检两院领导班子均没有配备党外干部。到2005年年底,在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实职的党外干部达13人,分布在12个部门,占政府职能部门总数的比例达34%;市法院配备了1名党外副院长。2009年,锦州市各县(市)区政府部门、法检两院、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配备在原有基础上实现了突破性进展,其中政府部门新配备12人,法检两院新配备3人,乡(镇)街道新配备2人。一年内,新配备党外干部总计达17人。
(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多措并举
自2005年以来,锦州市在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中进一步注重多措并举,不断推陈出新,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方面,既注重积极举荐安排,又于适当时机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既注重提高党外干部在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的配备比例,又注重正职的配备。目前,我市有2名党外干部在市政府职能部门中任正职。在培训培养方面,既注重为他们提供理论学习的机会,又为他们提供到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挂职锻炼的机会;既有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轮岗交流,又有市政府部门与县(市)政府之间的交流任职。
(三)党外干部的文化层次和年龄结构有较大改善
目前,在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法院领导班子中担任副县级以上实职的共有23名党外干部,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为1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6人,具有学士学位的13。平均年龄为42.8岁。
(四)党外干部的作用发挥较好
根据考察了解,担任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党外领导干部,在参与政府事务管理、参加政策及规定的制定和执行中较好地发挥了作用。担任人大、政协职务的党外干部和党外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从总体上看,锦州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态势是好的,特别是近年来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外干部配备受领导职数限制
目前,市检察院领导班子仍没有配备党外副检察长,主要原因是没有职数。有的县(市)区虽然有可以选配为政府部门党外领导干部的成熟人选,但该部门领导职数已满,组织部门对职数要求又很严格,不敢突破,导致人选被搁置。
(二)党外干部配备受人员身份限制
《公务员法》实施后,使得一些分布在企业及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的优秀党外后备干部,被提拔到党政机关任职受到了很大限制。此外,法检两院党外领导干部人选还需要具备法官、检察官身份,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三)党外后备干部还存在资源不足问题
一些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党外后备干部数量不足,这给乡(镇)街道党外领导干部的选配带来了一定难度。
(四)控制党外干部入党工作还有待加强
个别地区、个别单位在控制党外干部入党工作方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向上级组织、统战部门汇报申请不及时等问题,导致了某些优秀党外人才的流失。
四、加强和改进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针对锦州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就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受领导职数限制问题
建议上级主管部门采取有关措施,明确规定对党外干部的配备可以突破职数限制,或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待党外干部配齐后,再调整到规定的职数要求。
(二)受人员身份限制问题
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能否作出明确规定,对特别优秀的党外干部,可以适当放宽有关条件,针对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办理。针对法检两院对干部人选有特殊要求,难度较大问题,可否明确采取逐步配备的办法,如果有合适人选但没有职数,可先安排进入审委会、检委会任职,进行重点培养。
(三)一些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党外后备干部数量不足问题
各级党委应强化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从基层抓起的意识,通过进行统战政策的宣传和政治引导,有意识地教育培养党外人才、储备党外人才。
(四)控制党外干部入党问题
既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做好党外人士的教育引导工作,把一部分优秀人才保留在党外;同时,还要增强工作的组织化、程序化意识,在拟吸收党外干部特别是已列为后备干部入党时,要及时向上级统战、组织部门汇报申请,征得其同意批准后方可进行,以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
课题负责人:杨林华(执笔)
课题组成员:李红庆、王福志、王伟
注:本文系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2010年科研项目结项课题。
责任编辑/汪 洋
收稿日期:2010-12-01
作者简介:1.杨林华,女,锦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教授。2.李红庆,男,锦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教授。3.王福志,男,锦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3人均为“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基层统战工作理论本溪研究基地”特邀研究员。4.王伟,男,锦州市社会主义学院讲师。
[关键词]锦州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基本经验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4496(2011)01—0020—05
一、锦州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及基本经验
近年来,中共锦州市委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树立党外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重要组成部分的观念,积极推进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2000年以来,锦州市担任科级党外领导干部170人,副县级53人,市级15人,正局级2人。后备副县级干部150人。
2009年底,担任科级党外领导干部86名,县处级党外领导干部46名,地市级党外领导干部8名。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级党委对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重视支持进一步提高
第一,领导到位。近年来,锦州市委常委会每年都坚持听取1—2次统战工作情况,并把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研究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定期听取专题汇报,提出具体要求。市委每年还通过召开县级以上党外实职干部座谈会,听取他们的工作体会和意见建议。在每年召开的全市组织部长和统战部长会议上,都对党外干部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市委主管领导都亲自到会并提出要求。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党外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促进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锦州市各级党委也积极搞好本级党外干部工作。现在,全市担任副科实职以上的党外干部都是近10年来经过培养选拔逐步走上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岗位的。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参与政府管理与决策,并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二,认识到位。一直以来,锦州市委坚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强党外干部工作,作为提高政治协商和民主政治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提高市委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志,明确了一系列保障制度。市、县(市)区两级党委主要领导与本单位党外干部都建立了定期联系和交友制度,和他们促膝谈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一些优秀党外干部还被安排到重点部门、或在各级政府班子中负责重要工作,成为骨干力量。比如,安排担任正职的锦州市工商联主席、市科技局局长、市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市属国有大型企业燃气公司总经理都是党外干部。2009年3月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又调配了1名无党派人士任副局长;原市水利局副局长系民建成员,被任命为主要负责我市重大项目锦凌水库工程建设、新组建成立的锦州市锦凌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明确为正县职级,体现了市委对党外干部的充分信任和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委、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各大企业,都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作为解放思想、广开用人渠道的一项重要内容。锦州农科院切实转变用人观念,积极为年龄轻、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外优秀知识分子创造实践机会。自2003年至2005年,3年间就培养选拔了15名党外知识分子担任中层领导职务,占全院中层干部的50%。锦州石化公司在中层干部使用上,坚持一视同仁,多年来已经有172名党外知识分子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占中层干部的18.8%。他们同广大党外知识分子一道,完成技术革新100余项,提出合理化建议近千条,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 000多万元。
第三,措施到位。具体工作中,市委还积极创新思路,不断拓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的渠道。为贯彻全国和全省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2005年7月,召开了全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会议;8月,进行了面向辽西5市公开选拔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锦州市卫生局副局长、锦州市统计局副局长、锦州市林业局副局长、锦州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5个职位非中共领导干部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统战部等部门密切配合,专门成立了公选办公室,历时1个月时间,按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后有5名党外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其中有2名是外市的干部。此次公选活动在我市及辽西地区均引起了较好反响,开创了锦州市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先河,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视与支持。2009年,为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市委组织部与市委统战部于4月份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锦委统发[2009]19号文件),文件对各县(市)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法检两院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配备都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和措施。黑山县委在2009年8月7日召开的常委会上,一次研究提拔了5名党外干部,其中法检两院各配备了1名党外副院长和副检察长。
(二)抓住源头,完善管理,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基础进一步巩固
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后备干部队伍是做好党外干部工作的源头和基础。几年来,各级党委坚持抓住源头,夯实基础,推进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第一,拓宽渠道,广纳群贤。据调查,目前,锦州市具有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占全市知识分子总数的65%以上,特别是科教文卫和高等院校的党外知识分子人数,占全省第3位。还有2 000多民主党派成员,涉及各个领域,在党外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方面可以说有着广泛的人才资源优势。工作中,各级党委注重不断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广纳群贤。在继续抓好从科教文卫系统特别是高等院校选拔党外干部这个源头的基础上,同时注重从民主党派领导成员及工作骨干、无党派代表人士、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推荐选拔。采取组织推荐、公开选拔的方式,广开渠道,及时把政治素质强、在干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有专业知识和领导能力,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党外人士选拔充实到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中来。此外,市委统战部还抓住人大、政协换届及届中调整的时机,在全市开展党外代表人物推荐工作,从中选拔一批党外后备干部。
第二,建档造册,规范管理。工作中,市委统战部根据党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对党外后备干部进行登记造册,确定重点培养方向,形成了党外人才梯次培养的规范化管理。目前,经各级党委推荐并进行民主测评,市委组织部与市委统战部共同考察、共同研究,全市列为县级后备干部的党外干部有36人。各县(市)区也都建立了30—50人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并对其实施规范化管理。古塔区对党外后备干部定期培训,定期考核,每年在干部调整提拔中都有党外干部。凌河区安排7名党外干部担任政府部门的领导职务,其中有3名任正职。凌河区配备党外领导干部部门占区政府部门总数的41%。2009年,凌河区法院又配备了1名党外副院长;有2个街道配备了党外副主任,不仅实现了多年来凌河区街道党外副主任配备零的突破,而且,一次达到了18%的配备比例。北镇市在党外后备干部管理上建立了考核制度和述职制度,把具备条件的、培养成熟的党外干部及时向组织部门推荐,其工作经验曾在全省进行交流。
第三,动态考核,滚动发展。为确保后备干部队伍的高素质、高质量,对进入后备干部队伍的党外代表人士,市委统战部每年都定期考核,及时调整补充。考核中,对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清正廉洁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或失去代表性的;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年龄偏大的;因其他原因不再符合党外后备干部推荐条件的;经与组织部共同研究后,调整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并适时补充优秀党外人才,使这一党外干部的“源头”始终保持一池活水,呈滚动式发展。现在,36名县级党外后备干部年龄和知识结构与以往相比,呈现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和年轻化趋势。其中95%以上具有大学以上学历,7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平均年龄均在40岁以下。各县(市)区、大专院校党外后备干部,绝大多数年龄都在35岁左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第四,着眼未来,保留人才。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锦州市进一步明确规定,建立了党外后备干部要求入党申报审批制度,明确基层党委在吸收优秀党外代表人士入党时,必须征得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统战部同意。同时,还对要求加入中共的并已列入党外人士培养的干部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讲明道理,提出要求,争取把一些优秀干部保留在党外,这一做法收到较好效果。现任市人大副主任、致公党市委主委、现任市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就是在已填写入党志愿书,并且党支部已通过,又经征求市委统战部意见,按政策保留下来的优秀党外干部。
(三)健全机制,提高素质,党外干部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
第一,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定期研究分析一次党外干部工作。市委统战部每年向市委推荐一批优秀党外代表人士作为党外干部安排人选,并介绍人选的特点和安排建议,由此推动党外代表人士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工作的顺利进展。在此项工作中,组织部、统战部密切配合,做到遇有党外干部的工作调整与变动,主动与统战部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在此基础上,做到了“四个共同”。一是共同研究。经常就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沟通信息,研究问题和提出措施,共同研究党外干部考核及安排使用方向等;二是共同规划。按照市委要求,共同研究提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目标和规划,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和规划纳入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三是共同制定措施。两部就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研究具体操作方法,并要求各县(市)区委组织、统战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和任务,联合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四是共同考核。在党外干部选配工作中,两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在届中调整和换届时,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对拟调整的党外干部人选的考核工作,确保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府和政协中占有一定比例。目前,在我市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中,组织、统战部门的配合、协作已基本形成了一种较为健全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机制。理论上成熟、政治上坚定,是一名优秀党外干部的必备要件。为此,市委及各级党委积极采取措施,为党外干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一是突出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早在1994年,锦州市就以市委党校为依托成立了锦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建立了党外干部的理论教育培训基地。近几年,每年都要集中举办1—2期培训班,组织党外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统一战线理论,提高党外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治鉴别力;同时,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县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班、东北财经大学MBA进修班,也都选派部分党外干部参加。二是继承老一代合作共事的优良传统,教育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与党同心同德,荣辱与共。三是搞好新知识、新技能培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结合锦州振兴发展面临的实际,组织党外干部认真学习市场经济、外经外贸和现代管理、财政金融等方面知识,不断增强党外干部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好对外开放工作的本领,增强依法办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四是开展实践培训。近年来,锦州市有计划地开展了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任职和挂职锻炼工作,历次都吸收党外干部参加。2005年6月,全市在市政府职能部门、各县(市)区领导班子中选派了14名干部上派下挂,交流任职一年。其中有2名党外干部,1名为市科技局副局长到古塔区任副区长,1名为凌海市副市长到市农发局任副局长。2006年,选派1名党外副县长到鞍山海城市挂职,时间为1年。2009年,锦州市开展了在市直单位分期选派优秀干部到大连对口单位挂职锻炼工作,期限均为3个月。在全年选派的100名干部中有6名党外干部。此外,还选派1名科级党外干部到江苏溧阳市挂职担任发改委副主任3个月。选派1名分管卫生工作的党外副县长到省卫生厅挂职担任办公室副主任。5年来,全市共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党外干部培训班13期,培训人员达500多人次。各县(市)区也加大了培训力度,北镇市还成立了社会主义学校。各县(市)区共培训党外代表人士及党外干部800多人次。2003年,为期三周的全市党外青年干部培训班刚刚结束,参加培训班的30名学员中就有3名被选拔安排为实职干部,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多党合作意识和参政议政水平,2005年—2007年,市委统战部连续3年举办了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主题教育为内容的党外代表人士骨干成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数总计500余人。2006年—2009年,市委统战部与市委组织部密切协作,连续4年总计选送28名担任科级实职干部的青年党外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全市党政机关青年干部培训班,积极为党外干部的成长铺路搭桥。
第三,健全完善跟踪管理机制。近年来,锦州市各级党委坚持做好党外干部的跟踪管理工作,提出和建立了党与党外代表人士合作共事的相关要求和制度。一是要求各级党委积极支持党外领导干部的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有责,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并把坚持党与党外干部合作共事作为领导班子建设考评的一项内容。二是市委组织部和统战部坚持定期联合召开党外领导干部合作共事座谈会、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激发他们奋发进取,以作为求地位、以实力树形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09年,市委统战部组织召开了在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担任实职的党外干部新春茶话会,使大家充分感受到了统战部“家”的关怀和温暖。 7月29日,市委召开了全市党外领导干部座谈会,市委书记刘志强亲自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与会的党外干部再次感受到了市委对我市党外干部工作和多党合作事业的高度重视。三是制定领导干部与党外干部交朋友、日常联系等制度,随着领导干部的工作变化调整交友对象。同时,各县(市)区也制定了与党外干部联系制度,加强了党内领导干部与党外干部的密切关系。四是坚持年终述职制度。近年来,每年县级党外实职干部都要向市委统战部递交年度述职报告,以便统战部门更好地掌握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
二、锦州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特点
从锦州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来分析,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进展较快
2004年年底前,锦州市在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实职的党外干部只有9人,配备党外干部的政府部门占政府部门职能总数的26%;法检两院领导班子均没有配备党外干部。到2005年年底,在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实职的党外干部达13人,分布在12个部门,占政府职能部门总数的比例达34%;市法院配备了1名党外副院长。2009年,锦州市各县(市)区政府部门、法检两院、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配备在原有基础上实现了突破性进展,其中政府部门新配备12人,法检两院新配备3人,乡(镇)街道新配备2人。一年内,新配备党外干部总计达17人。
(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多措并举
自2005年以来,锦州市在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中进一步注重多措并举,不断推陈出新,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方面,既注重积极举荐安排,又于适当时机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既注重提高党外干部在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的配备比例,又注重正职的配备。目前,我市有2名党外干部在市政府职能部门中任正职。在培训培养方面,既注重为他们提供理论学习的机会,又为他们提供到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挂职锻炼的机会;既有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轮岗交流,又有市政府部门与县(市)政府之间的交流任职。
(三)党外干部的文化层次和年龄结构有较大改善
目前,在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法院领导班子中担任副县级以上实职的共有23名党外干部,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为1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6人,具有学士学位的13。平均年龄为42.8岁。
(四)党外干部的作用发挥较好
根据考察了解,担任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党外领导干部,在参与政府事务管理、参加政策及规定的制定和执行中较好地发挥了作用。担任人大、政协职务的党外干部和党外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从总体上看,锦州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态势是好的,特别是近年来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外干部配备受领导职数限制
目前,市检察院领导班子仍没有配备党外副检察长,主要原因是没有职数。有的县(市)区虽然有可以选配为政府部门党外领导干部的成熟人选,但该部门领导职数已满,组织部门对职数要求又很严格,不敢突破,导致人选被搁置。
(二)党外干部配备受人员身份限制
《公务员法》实施后,使得一些分布在企业及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的优秀党外后备干部,被提拔到党政机关任职受到了很大限制。此外,法检两院党外领导干部人选还需要具备法官、检察官身份,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三)党外后备干部还存在资源不足问题
一些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党外后备干部数量不足,这给乡(镇)街道党外领导干部的选配带来了一定难度。
(四)控制党外干部入党工作还有待加强
个别地区、个别单位在控制党外干部入党工作方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向上级组织、统战部门汇报申请不及时等问题,导致了某些优秀党外人才的流失。
四、加强和改进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针对锦州市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就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受领导职数限制问题
建议上级主管部门采取有关措施,明确规定对党外干部的配备可以突破职数限制,或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待党外干部配齐后,再调整到规定的职数要求。
(二)受人员身份限制问题
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能否作出明确规定,对特别优秀的党外干部,可以适当放宽有关条件,针对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办理。针对法检两院对干部人选有特殊要求,难度较大问题,可否明确采取逐步配备的办法,如果有合适人选但没有职数,可先安排进入审委会、检委会任职,进行重点培养。
(三)一些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党外后备干部数量不足问题
各级党委应强化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从基层抓起的意识,通过进行统战政策的宣传和政治引导,有意识地教育培养党外人才、储备党外人才。
(四)控制党外干部入党问题
既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做好党外人士的教育引导工作,把一部分优秀人才保留在党外;同时,还要增强工作的组织化、程序化意识,在拟吸收党外干部特别是已列为后备干部入党时,要及时向上级统战、组织部门汇报申请,征得其同意批准后方可进行,以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
课题负责人:杨林华(执笔)
课题组成员:李红庆、王福志、王伟
注:本文系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2010年科研项目结项课题。
责任编辑/汪 洋
收稿日期:2010-12-01
作者简介:1.杨林华,女,锦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教授。2.李红庆,男,锦州市社会主义学院教授。3.王福志,男,锦州市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3人均为“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基层统战工作理论本溪研究基地”特邀研究员。4.王伟,男,锦州市社会主义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