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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学风格作为文学审美体验中重要的因素,向来受到创作者、评论家和读者的重视。但在以往的研究中,风格被作为文学表现的一部分考量,是包含于文学的言语表达与情绪倾诉中的,具有“主动”的属性。然而真实的创作过程中,作者对于文学风格并不能有完全的规划与掌控,当作者进行文学创作的过程中,是人格的表现过程,但作者在选取他所希望表现的人格之时,也在受到人格中隐秘面的压抑,这是他所避免表达和不欲人知的人格。游走在心理的易感点,在表达的欲望与压抑的要求中交战与妥协的过程,是创作的过程,也是独特的语言风格与美学观感所产生的土壤。因此,文学风格实际是独立于叙事与话语信息之外的非理性因素,它是作者隐秘人格的曲折体现,是强烈文学表现欲与作者自我压抑的人格冲突的产物。包括文字的脉络、叙事的节奏和情绪的风味,构成了文学中言语意义的信息之外的隐秘信息,也使得文学的美感和接受的多元性具备了可能的基础。
关键词:文学风格;文学表现;创作心理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5)05-0161-005
风格是艺术产生之初便与生俱来的孪生物。风格一般被归属于艺术表现和形式特征的部分,它使得我们能够区分不同的作者和作品。在对于文学艺术进行外向研究的过程中,风格也是作品与世界和作者的沟通系统中重要的部分。通常在阅读体验中,我们不但能够对于作者的叙述和作品的情节产生共鸣,作品的风格也是产生丰富阅读体验的不可缺失的要素。作品的言语结构使我们能够了解作品语言意义层面上的价值,而作品的风格则使我们能够了解到甚至体贴到作者的情绪底色乃至人格品相的层面,在某种角度上,作品的风格不仅是艺术形式的要素,也是作品内容的一部分。
一、风格的形成及其接受的过程
风格作为文学艺术所表现的一分子,必然也应该有其表现的方向,作者用逻辑理性建筑起来的言语结构指向理性的表现内容,是显性的,也是作者理性控制所希望表达的。风格作为感性因素建筑起来的情绪结构指向的则是作者非理性而且不愿表达的方面,是隐性的。风格是作者作为个体创作中独有的形式特征,不但不能作为作者主观能动的工具,反而是作者自我的压抑。它的表现意义是言语结构表达出的事实意义的反面,是作者无意中压抑的人格和情绪,而这种压抑是理性逻辑的言语意义所达成的内容的辅助。它不但不会妨碍文学作品结构的完整性与审美意象的连贯性,反而是审美对象的一部分,或者说,艺术审美的分散性与连续性正因为每个作者的独特风格而趋于完整。正是由于风格所包含着的压抑,文学的审美意蕴反而更加丰富和多层次。
罗兰·巴尔特在他的《写作的零度》中说到风格时有很深刻的论述和比喻:“风格……存在于一种生物学的或一种个人经历的水平上,而不是存在于历史的水平上,它是作家的‘事物’、光彩和牢房,它是他的孤独自我”,“风格和社会无涉,却向社会显现,它是一种个人的,封闭的过程”,“它是文学惯习的私人性部分,产生于作家神秘的内心深处,却延伸到他的控制之外……”[1]在这位20世纪法国结构主义学者眼中,风格是私人的写作,不是历史层面也不是社会层面的信息,是作者内心最隐私的反映。文学是一种面向群体的话语,某个角度上,风格可能是这种社会话语中最为纯粹的私人化的东西。传统上关于风格,基于对象、题材和表现手法的判断,有着繁多且标准各异的不同划分。如果按照艾布拉姆斯的文学四要素说来看,这种风格的大致分类多着眼于作品与世界、作品与读者之间的沟通和联系。通过这种分类,作品是一个通往逻辑与历史的意义结构,突出文学是反映的文学、历史的文学、社会的文学、表现的文学,而不是接受的文学、平行的文学、私人的文学、排泄的文学。然而在真实的阅读体验中,最容易也最先被读者感受到的风格往往不是现实主义或曰浪漫主义之类硬邦邦的标签,往往是作者独特的句式、情调、词汇构成的口吻,以及由此构建的情感氛围。这种氛围是私人的,也是不能准确定位和言明的,是艺术审美过程中重要的非理性因素。风格是独立于作品的圆形的逻辑结构与明确的语言意义之外的作者的情绪与人格。有作者愿意表现的人格,也有作者不愿表现的灰暗的人格。作品通过逻辑与意义明确的语言表现的内容激发的是读者脑力中的理性部分,作者的风格内容激发的是读者脑力中的非理性部分,包括情绪性和官能性的反应。于是,风格引导的阅读是对于作品的阅读,同时必然包含对于作者的阅读。风格是创作情绪和作者人格的碎片,这种碎片在形成时是混沌的,在一定情况下几乎等同于创作动机和心理失衡。它必然贯穿于创作的意念变化与言语的生成之中,并且是经由一定的习惯,一瞬间的选择或是长时间的斟酌,使得语言文字的分子排列产生符合作者意愿的韵律和节奏,这种韵律与节奏,乃至它们所暗示的情愫是让作者在生理上感到舒畅的,这种斟酌与选择的结果在那一瞬间是基于作者的所有人格、趣味与经历,突然产生的,而不是一种有程序、有递进的精密计算。如同在音乐中一样,这种韵律和节奏源于作者的身体和人格,也同样在读者的身体和人格中产生情绪和生理的激荡,最终导致了类似于排泄阻力带来的快感,倒向作者期待和设置的陷阱,也使得读者和作者分别在审美过程和创作过程中的情绪运动产生类似的波动与节奏,这是一种类似“共鸣”的审美体验。一般所说的“共鸣”当然不只是风格层面上的接受,它是文学作为一种丰满而极富层次的语言艺术形式,通过语言的表意来传达一种情感,而这种情感因为某些易感点的触发,在读者的内心突然引发强烈的认同,是艺术美的一种极致体现。文学也如同其他艺术形式一样,引发的是感性层面的、情感与审美上的共鸣,如果说仅仅是语言所阐述的事情,读者经历过,或是讲述的道理,读者心有戚戚,我们便不能将它称作审美上“共鸣”,这就如同我们认同别人说的道理或者观点,但并不属于艺术的展现范畴,我们为了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感到揪心、担忧,随着情节的深入感到恐惧和紧张,也同样不应该叫做审美的“共鸣”。笔者认为,所有艺术带给人们审美上的共鸣都不应该是意义维度中的,这也应该是艺术美,甚至一切美的本质。这在音乐、绘画、舞蹈等艺术形式上更好理解,因为音乐、舞蹈甚至现代性的绘画,都不是以表意为手段或目的的,它们本身就带有一定的象征性。而文学有一个迷惑性的特征,因为文学是语言艺术,而语言天生就应该是表意的,那我们是如何在表意的语言中感受到等同于其他象征性艺术的共鸣体验呢,理性中的理解或赞同,相比感性体验中的审美和共鸣,这其中的差异,相信只要有基本的文学阅读经验的人都能够感受得到。我们审美的对象当然是文学,然而看似是文本的阅读,其实是对于一个人格和这个人格所映射的彼岸世界的阅读,充斥着未名的非理性,它的节奏、跌宕,情节的转折、人物的起落,是作者的呼吸,巧妙而深重的呼吸。艺术美的动人之处在于某种意义通过意象的铺陈得以轰然闪现,将明而未明的那一霎那,这里的意义或许永远不会明晰,但这一瞬间有着长久的顺延和发散。读者被瞬间击中心灵,却茫然无措,不知道被击中了哪一点,模模糊糊感觉到,迷惘在心里长久地回荡,意义和领悟却在这动人的迷惘中飞快地逝去,在这愕然而又惊悚的时刻,共鸣便发生了。这一刻的形成,是作者痛苦地沉思,颤抖而焦虑,引领着读者在他的矛盾的人格与情绪中不断地徘徊、累积而形成的一个临界状态。好像作者在无限接近于自己裸露的内心周围,伴随着作者自己的冒进、犹豫和惊恐,最终在那打动人心的一瞬间释放出来。而无论是作者的痛苦和释放,还是读者的懵懂和顿悟,都一定有一个处于中心的意义,这是在创作之前就已经存在,并在创作的过程中,在意象的显现中,在语言的组织方式中,不断地明晰和晦涩着的,这个不能触碰,又是一切原因的“意义之源”,便是我们所讨论的文学风格的核心。[2] 二、创作者的“疾病”
风格对于作者来说是一种压制性的力量,毋庸置疑,作者是自己迎上了自己的风格。这绝不是一种透明而双向的选择。一方面作者作为个体的天赋与经验产生的思维与性格特质的人格对风格的产生起着决定作用,另一方面,属于某个个体的风格成熟之后,它成为作者的利器,又成为作者的藩篱。每个作者独特的人格都是对于他的艺术表现的最终压制。人格的独有性决定着创作易感点的范围,也赋予了每个作者不同的心理失衡的前提。在心理失衡的时候,作者的创作动机被激发,而当创作动机转为切实的创作行为时,同样有一把努力保持平衡的天平,一边是作者急于表现的欲望,一方面是寻求隐匿的本能。当创作行为发生之时,作者理性地组织着有意义的具体语言与逻辑结构,他的非理性的情绪和需要隐藏的人格作为一个混沌的整体,强大地影响着作者甄别词语和句式、斟酌口吻的工作。最终达成的一个意义文本,看似是作者脑海中开拓的无数可能中的一种,而实际上是在作者的人格与他的失衡确立时,就已经确定的唯一的文本。而最终文本中体现出的一般的风格要素,即其暗示的情绪氛围是最终让作者愉悦的,使之达成表达与压制最终平衡的,既能满足创作表达的冲动,又能满足作者隐藏自己秘密的需求。
风格的形式,是一个天平在两侧不断晃动中达成的一个既确凿又摇曳的模糊形象和“言”和“意”之间似尽未尽的弹性空间。创作的动机是倾诉的,理性砝码开始变得沉重,这两者保持的天平开始失衡,而倾诉的砝码越发沉重,隐匿的恐惧对于它的反抗越发强大。文本的完成过程就是作者在无限的焦虑中处理这两者的关系,以在文学情境的塑造和宣泄的快感中重新恢复平衡的过程。然而作品的审美观感便是它们的协调,艺术的层次性和语言风格带来的特殊风味往往取决于作者的人格隐疾在这个天平上的分量,以及这种焦虑的深入,和对于最终放弃焦虑的终点。罗兰·巴尔特所认为的风格不属于历史层面,实际上风格不属于任何可读的理性层面,甚至不是形式的选取问题,而是情绪的指向问题,是人格缺陷的问题。在一个已经拥有成熟价值观和定型人格的作者那里,创作心理的产生前提基本固化,习惯性的易感点和类似的失衡条件使得风格脱离了单次的创作经验,而成为作者个性化的、固定化的艺术要素。一名浪漫主义的作者开始选择现实性的或是幻想型的题材都是可能的,但是属于他固有的人格特征不变,那么无论在他的抒情中,还是在他力图平实的议论中,我们可以看到类似的节奏和律动,即文字背后类似的焦虑感。这是他完全私人的东西,无论有着怎样强大的外部的压迫和干扰也不易改变 。直到他的心理与人格遭受重创,创作的心理易感点发生完全的改变,多年的创作习惯也依然会对文本产生微妙的影响。这风格不是题材给人的不同感受,而完全是情绪上对于读者的暗示。[3]
要意识到风格的顽固性和随意性的统一。它在时间上是点状的,而不是一个线性的过程,它本身就是动机,不是某个过程的最终结果。它不是历史性的结果,也不是社会性的结果。它与环境有关系,却并不完全是环境施压的结果,而是独特的个体与他的环境交互沟通形成的人格的延续。目前国内一些文学理论教材中沿袭的观点认为风格是在作者的独特经历、受教育水平、生活环境和思维方式中形成的,如果我们将文学纯然看作一种表现的艺术、表现的人格,读出的是一种答案;但如果看到文学也是那样一种压抑的艺术,隐匿的艺术,读出的就是另一种意味了。我们必须努力将自己置于与无数伟大作者相等的地位,方可把握创作动机来临时瞬间的微妙情绪。我想有可能要达成这样一个共识:当作者在使用语言的表现功能进行表达时,他也在用语言的表现功能对自己的秘密进行隐匿,而在这个过程中,语言意义的发散性与无限性成为了作者言不由衷的工具,他用一条又一条的意义,曲折艰难地将读者带离他的秘密,然而他又不舍得将他们推得太远,似乎这令他害怕的秘密反倒是使这一切具备美感的源泉。
同一种人格特质往往会在不同的情境下给别人形成不同的印象,而相反的行为和形象中往往存在着相类的心理机制。笔者认为创作者的表达欲与隐匿本能就是这样一个硬币的两面。显性的是理性的倾诉,是符合作者一贯的自我认知和价值观的,而需要隐匿的非理性的部分,则是同一心理应激机制的另一个方面,是不符合作者一贯的自我认知和价值观的。因此他需要隐匿,而这种隐匿是发生在他的理性思考之外的,是一种潜意识的自然处理。作者固有的人格天然地具备了两面,在心理平衡被打破,创作动机和灵感来临时,伴随着表达欲望的一定是平衡的另一端,即这种暴露带来的不适。表现的同时必然是隐匿的同步。我们的文学史上经常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是复调式的,其实所有优秀的文学作品都不是一种声音在清唱,即使不是复调,也必然有着和声。这隐藏着的和声就是作者在处理表现与隐匿时的焦虑和痛苦的挣扎。这挣扎不是挣扎着表现,而是在表现与压抑中选择一个其实已经确定了的形式,将它从重重的不认同的自我焦虑中剥离出来,最终达成的文本是一个隐晦的折中。文学艺术正是在这两条波长相等,却彼此缠绕绝不平行的两条线中挣扎着,展示出它的美学景观。而这种显性的表露欲望和隐性的隐匿恐惧之间,作者的笔触间闪现着情绪的纷繁舞蹈,最终形成了能感觉到却又抓不住的风格之美。难以言明的混沌的、蕴藉的、隐晦的空白,这是文学艺术中的真正留白。由于语言的能指和所指的局限性,由于语言的独特的逻辑要求,相比于时间型艺术和造型艺术,全息的人类思维和多维度的非理性之美在文学表达中有着天然的局限性。仅仅从言语和逻辑的表象意义中试图寻找类似造型艺术和音乐艺术中那种诉诸无言、无形象、无逻辑的审美留白,是徒劳的。[4]
三、风格在完整文本意义中的结构性作用
弗洛伊德认为文学相当于白日梦,是转移和装饰过的,变得合理、能被普遍接受的欲望,实际是作者受到压制的性欲望的释放。在这种学说的文学研究应用中我们看到了关于“压抑”的一鳞半爪,可惜的是,弗洛伊德关注的仅仅是性欲望受到的压制,而且弗氏学说中被压制的性欲望仍然是一个历史性的要素,被认为主要产生于作者的儿童时期。其次,弗洛伊德所看到的“压抑”主要是文学也就是白日梦产生之前的时期,除此之外,弗氏学说理解文本的根本仍拘泥于文学的言语结构内,即文学表现的意义范畴,或曰白日梦的意象所关联的意义对象,也就是象征性。这仍然是意义内的范畴,没有深入到文学表现中的非理性要素,即风格。内容是一种意义结构,而风格是一种反意义的感性结构。作者在对创作风格的处理和屈服中的挣扎是粗糙的,是完整的人格,他的敏感是全部的人格缺陷所导致的,不止是性心理的压抑和补偿。作者受到压抑和损伤的性欲望也许是文学理性内容的补充,而文学非理性风格本身就是对于文学理性内容的补充。文学审美的多层次不但在于文学意义结构的隐匿,更在于无意义、非理性结构的隐匿。这是作者的隐匿本能导致的,并不一定是性意识。 笔者把作者的独有人格所迫使作者隐匿的心理称之为创作中的人格缺陷,文学表现对于作者人格的暴露,并因此给作者带来的紧张和不安,笔者称之为作者的隐疾。他们均是文学中的疾病。
这里所谓文学中的“疾病”并不是贬义的比喻,相反,我们要感谢这些在文学的蕴藉话语中隐藏的“疾病”,正是这样的“疾病”,文学令人心悸的独特美感才有它的活水源头,甚至可以说,同样作为表意的言语结构,文学与公文、论文等应用文体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创作者是否有一个急需表现又惧于表现的隐秘的“意义”,而不只是简单纯粹地用语言表达意思。在这种隐秘的愿望和矛盾的情绪驱使下,创作者以他个体的经历与习惯去小心地组织着语言,若即若离地带领着读者游离在他的核心“意义”的周围,他在面对自己全部人格时的急切和焦虑、表达和隐匿,在书写的过程中得到不断的缓释和重新的紧张,这就造成了文学话语独有的蕴藉性、独有的多义性和模糊性。言语作为一种表意结构是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根本,但奠定文学的感性审美意蕴的恰恰是发生在创作发生的一瞬之中的,发生在对于压制和隐匿的创作中,它是非理性的。文学的风格与独特品味也正是发生在作者隐匿的恐惧中,而这隐匿却最终在原本以隐匿为目的的挣扎中得到曲折的表现,这就是风格。读者在被“意义”带领着远离作者的秘密,但语言风格本身却产生一种指向作者真正秘密的暗示,或强烈或缥缈,读者多数站在意义的藩篱之中,模糊地望向那言语蕴藉中层层包裹着的火焰,它使得作者恐惧,却让读者兴奋。这也是在隐晦与蕴藉的审美中得到的本体。在主要的各种艺术形态中,文学艺术由于语言作为表意结构的局限性,在多层次、多维度、非理性的感性表现中,是有先天的不足的。音乐作为非表意的时间型艺术,天生就是与人类的心理和生理的律动相契合的,也是最适宜艺术家“隐匿”意义和人格的形式;而在造型艺术中,无论是现代派和后现代的各种绘画流派,还是雕塑、建筑都能够以各自技法的实验努力达到这一点,因为人们已经习惯不从这些艺术的“象”中得到明确的逻辑信息,因此这些以象征性为根本的艺术中,对于风格的审美往往就是对于该艺术的审美。而在以言语结构为基础的文学中,不具备隐匿的先天条件,这导致以叙事为主的文学形式,例如小说,它的晦涩,通常也是不易被发现的,人们习惯于从语言中得到明确的逻辑信息,作者也习惯于用逻辑明确的信息来展现自我的人格,这使得作者的意图、作者的情绪、作者的表达与隐匿,需要格外小心地在“刀尖上跳舞”,才能达到一个微妙的平衡,这个平衡的过程,就是作者组织有逻辑的语言,来达成他非逻辑的欲望,他的行文、他的独特风格所暗示的东西,不断在挑逗着读者的心跳、呼吸、判断和情感,使他们陷入到对于“非理性”的审美中,在无限接近“核心意义”的阅读中茫然若失,豁然开朗,得到悲悯和安慰。在这个过程的尽头,便是意义阅读的崩塌,而走向了对于人类“非理性”的阅读。一直以来,都是作者无意中隐匿的人格不断丰富着文学艺术的美感体验与层次,语言作为表意的局限性在另一方面反而构成了对于它自身缺陷的补充。[5]
风格是写作和接受的两面,它连接着作者与读者,是他们在各自隐秘心灵中暗无声息的交流。它是读者与作者同床异梦,又心有灵犀的理解和误解,是这里全部的过程,是他们所运用的暗语,是文字的表情。语言的运用、意象的选取、人物和情感的变化不断重塑着读者对于作者心灵乃至自身的认知,这是文学美的源泉。在象征性越强的文体中,风格在全部审美体验中的地位也会更明显,在某些诗歌中,风格能够像在其他象征型艺术中那样,近乎审美对象的全部。而在叙述性和表意性强的体裁中,风格则是事实叙述之外的另一种声音。语言在它的理性层面叙述着彼岸的“事实”,而只有深入到风格的阅读中,文学才是立体的。风格作为第二种声音,有着感性的色彩,与人类的心理和生理的反应相契合,它是彼岸发生的“事实”的背景,在这个背景下的叙述,指向的是“事实”下的真正含义;在含义明确的事实之外,风格所代表的是另一种感性的审美事实,这是人类原始的恐惧、冲动、欲望,对于自我的承认与否认,对于外部世界的向往与抗拒。在这一点上,文学是与其他的艺术形式相通的。在这些极其复杂而微妙的原动力驱使下,文学语言表现出极大的张力和撕裂的痛感,在艺术的规则中,展现出令人难以释怀的美感。[6]
参考文献:
[1]罗兰·巴尔特.写作的零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艾布拉姆斯.镜与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3]丹纳.艺术哲学[M].江苏:凤凰出版集团、江苏文艺出版社,2012.
[4]歌德.歌德谈话录[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
[5]周振甫.文学风格例话[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6]歌德,维克纳格,柯勒律治,等.文学风格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
(责任编辑 秋 实)
关键词:文学风格;文学表现;创作心理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5)05-0161-005
风格是艺术产生之初便与生俱来的孪生物。风格一般被归属于艺术表现和形式特征的部分,它使得我们能够区分不同的作者和作品。在对于文学艺术进行外向研究的过程中,风格也是作品与世界和作者的沟通系统中重要的部分。通常在阅读体验中,我们不但能够对于作者的叙述和作品的情节产生共鸣,作品的风格也是产生丰富阅读体验的不可缺失的要素。作品的言语结构使我们能够了解作品语言意义层面上的价值,而作品的风格则使我们能够了解到甚至体贴到作者的情绪底色乃至人格品相的层面,在某种角度上,作品的风格不仅是艺术形式的要素,也是作品内容的一部分。
一、风格的形成及其接受的过程
风格作为文学艺术所表现的一分子,必然也应该有其表现的方向,作者用逻辑理性建筑起来的言语结构指向理性的表现内容,是显性的,也是作者理性控制所希望表达的。风格作为感性因素建筑起来的情绪结构指向的则是作者非理性而且不愿表达的方面,是隐性的。风格是作者作为个体创作中独有的形式特征,不但不能作为作者主观能动的工具,反而是作者自我的压抑。它的表现意义是言语结构表达出的事实意义的反面,是作者无意中压抑的人格和情绪,而这种压抑是理性逻辑的言语意义所达成的内容的辅助。它不但不会妨碍文学作品结构的完整性与审美意象的连贯性,反而是审美对象的一部分,或者说,艺术审美的分散性与连续性正因为每个作者的独特风格而趋于完整。正是由于风格所包含着的压抑,文学的审美意蕴反而更加丰富和多层次。
罗兰·巴尔特在他的《写作的零度》中说到风格时有很深刻的论述和比喻:“风格……存在于一种生物学的或一种个人经历的水平上,而不是存在于历史的水平上,它是作家的‘事物’、光彩和牢房,它是他的孤独自我”,“风格和社会无涉,却向社会显现,它是一种个人的,封闭的过程”,“它是文学惯习的私人性部分,产生于作家神秘的内心深处,却延伸到他的控制之外……”[1]在这位20世纪法国结构主义学者眼中,风格是私人的写作,不是历史层面也不是社会层面的信息,是作者内心最隐私的反映。文学是一种面向群体的话语,某个角度上,风格可能是这种社会话语中最为纯粹的私人化的东西。传统上关于风格,基于对象、题材和表现手法的判断,有着繁多且标准各异的不同划分。如果按照艾布拉姆斯的文学四要素说来看,这种风格的大致分类多着眼于作品与世界、作品与读者之间的沟通和联系。通过这种分类,作品是一个通往逻辑与历史的意义结构,突出文学是反映的文学、历史的文学、社会的文学、表现的文学,而不是接受的文学、平行的文学、私人的文学、排泄的文学。然而在真实的阅读体验中,最容易也最先被读者感受到的风格往往不是现实主义或曰浪漫主义之类硬邦邦的标签,往往是作者独特的句式、情调、词汇构成的口吻,以及由此构建的情感氛围。这种氛围是私人的,也是不能准确定位和言明的,是艺术审美过程中重要的非理性因素。风格是独立于作品的圆形的逻辑结构与明确的语言意义之外的作者的情绪与人格。有作者愿意表现的人格,也有作者不愿表现的灰暗的人格。作品通过逻辑与意义明确的语言表现的内容激发的是读者脑力中的理性部分,作者的风格内容激发的是读者脑力中的非理性部分,包括情绪性和官能性的反应。于是,风格引导的阅读是对于作品的阅读,同时必然包含对于作者的阅读。风格是创作情绪和作者人格的碎片,这种碎片在形成时是混沌的,在一定情况下几乎等同于创作动机和心理失衡。它必然贯穿于创作的意念变化与言语的生成之中,并且是经由一定的习惯,一瞬间的选择或是长时间的斟酌,使得语言文字的分子排列产生符合作者意愿的韵律和节奏,这种韵律与节奏,乃至它们所暗示的情愫是让作者在生理上感到舒畅的,这种斟酌与选择的结果在那一瞬间是基于作者的所有人格、趣味与经历,突然产生的,而不是一种有程序、有递进的精密计算。如同在音乐中一样,这种韵律和节奏源于作者的身体和人格,也同样在读者的身体和人格中产生情绪和生理的激荡,最终导致了类似于排泄阻力带来的快感,倒向作者期待和设置的陷阱,也使得读者和作者分别在审美过程和创作过程中的情绪运动产生类似的波动与节奏,这是一种类似“共鸣”的审美体验。一般所说的“共鸣”当然不只是风格层面上的接受,它是文学作为一种丰满而极富层次的语言艺术形式,通过语言的表意来传达一种情感,而这种情感因为某些易感点的触发,在读者的内心突然引发强烈的认同,是艺术美的一种极致体现。文学也如同其他艺术形式一样,引发的是感性层面的、情感与审美上的共鸣,如果说仅仅是语言所阐述的事情,读者经历过,或是讲述的道理,读者心有戚戚,我们便不能将它称作审美上“共鸣”,这就如同我们认同别人说的道理或者观点,但并不属于艺术的展现范畴,我们为了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感到揪心、担忧,随着情节的深入感到恐惧和紧张,也同样不应该叫做审美的“共鸣”。笔者认为,所有艺术带给人们审美上的共鸣都不应该是意义维度中的,这也应该是艺术美,甚至一切美的本质。这在音乐、绘画、舞蹈等艺术形式上更好理解,因为音乐、舞蹈甚至现代性的绘画,都不是以表意为手段或目的的,它们本身就带有一定的象征性。而文学有一个迷惑性的特征,因为文学是语言艺术,而语言天生就应该是表意的,那我们是如何在表意的语言中感受到等同于其他象征性艺术的共鸣体验呢,理性中的理解或赞同,相比感性体验中的审美和共鸣,这其中的差异,相信只要有基本的文学阅读经验的人都能够感受得到。我们审美的对象当然是文学,然而看似是文本的阅读,其实是对于一个人格和这个人格所映射的彼岸世界的阅读,充斥着未名的非理性,它的节奏、跌宕,情节的转折、人物的起落,是作者的呼吸,巧妙而深重的呼吸。艺术美的动人之处在于某种意义通过意象的铺陈得以轰然闪现,将明而未明的那一霎那,这里的意义或许永远不会明晰,但这一瞬间有着长久的顺延和发散。读者被瞬间击中心灵,却茫然无措,不知道被击中了哪一点,模模糊糊感觉到,迷惘在心里长久地回荡,意义和领悟却在这动人的迷惘中飞快地逝去,在这愕然而又惊悚的时刻,共鸣便发生了。这一刻的形成,是作者痛苦地沉思,颤抖而焦虑,引领着读者在他的矛盾的人格与情绪中不断地徘徊、累积而形成的一个临界状态。好像作者在无限接近于自己裸露的内心周围,伴随着作者自己的冒进、犹豫和惊恐,最终在那打动人心的一瞬间释放出来。而无论是作者的痛苦和释放,还是读者的懵懂和顿悟,都一定有一个处于中心的意义,这是在创作之前就已经存在,并在创作的过程中,在意象的显现中,在语言的组织方式中,不断地明晰和晦涩着的,这个不能触碰,又是一切原因的“意义之源”,便是我们所讨论的文学风格的核心。[2] 二、创作者的“疾病”
风格对于作者来说是一种压制性的力量,毋庸置疑,作者是自己迎上了自己的风格。这绝不是一种透明而双向的选择。一方面作者作为个体的天赋与经验产生的思维与性格特质的人格对风格的产生起着决定作用,另一方面,属于某个个体的风格成熟之后,它成为作者的利器,又成为作者的藩篱。每个作者独特的人格都是对于他的艺术表现的最终压制。人格的独有性决定着创作易感点的范围,也赋予了每个作者不同的心理失衡的前提。在心理失衡的时候,作者的创作动机被激发,而当创作动机转为切实的创作行为时,同样有一把努力保持平衡的天平,一边是作者急于表现的欲望,一方面是寻求隐匿的本能。当创作行为发生之时,作者理性地组织着有意义的具体语言与逻辑结构,他的非理性的情绪和需要隐藏的人格作为一个混沌的整体,强大地影响着作者甄别词语和句式、斟酌口吻的工作。最终达成的一个意义文本,看似是作者脑海中开拓的无数可能中的一种,而实际上是在作者的人格与他的失衡确立时,就已经确定的唯一的文本。而最终文本中体现出的一般的风格要素,即其暗示的情绪氛围是最终让作者愉悦的,使之达成表达与压制最终平衡的,既能满足创作表达的冲动,又能满足作者隐藏自己秘密的需求。
风格的形式,是一个天平在两侧不断晃动中达成的一个既确凿又摇曳的模糊形象和“言”和“意”之间似尽未尽的弹性空间。创作的动机是倾诉的,理性砝码开始变得沉重,这两者保持的天平开始失衡,而倾诉的砝码越发沉重,隐匿的恐惧对于它的反抗越发强大。文本的完成过程就是作者在无限的焦虑中处理这两者的关系,以在文学情境的塑造和宣泄的快感中重新恢复平衡的过程。然而作品的审美观感便是它们的协调,艺术的层次性和语言风格带来的特殊风味往往取决于作者的人格隐疾在这个天平上的分量,以及这种焦虑的深入,和对于最终放弃焦虑的终点。罗兰·巴尔特所认为的风格不属于历史层面,实际上风格不属于任何可读的理性层面,甚至不是形式的选取问题,而是情绪的指向问题,是人格缺陷的问题。在一个已经拥有成熟价值观和定型人格的作者那里,创作心理的产生前提基本固化,习惯性的易感点和类似的失衡条件使得风格脱离了单次的创作经验,而成为作者个性化的、固定化的艺术要素。一名浪漫主义的作者开始选择现实性的或是幻想型的题材都是可能的,但是属于他固有的人格特征不变,那么无论在他的抒情中,还是在他力图平实的议论中,我们可以看到类似的节奏和律动,即文字背后类似的焦虑感。这是他完全私人的东西,无论有着怎样强大的外部的压迫和干扰也不易改变 。直到他的心理与人格遭受重创,创作的心理易感点发生完全的改变,多年的创作习惯也依然会对文本产生微妙的影响。这风格不是题材给人的不同感受,而完全是情绪上对于读者的暗示。[3]
要意识到风格的顽固性和随意性的统一。它在时间上是点状的,而不是一个线性的过程,它本身就是动机,不是某个过程的最终结果。它不是历史性的结果,也不是社会性的结果。它与环境有关系,却并不完全是环境施压的结果,而是独特的个体与他的环境交互沟通形成的人格的延续。目前国内一些文学理论教材中沿袭的观点认为风格是在作者的独特经历、受教育水平、生活环境和思维方式中形成的,如果我们将文学纯然看作一种表现的艺术、表现的人格,读出的是一种答案;但如果看到文学也是那样一种压抑的艺术,隐匿的艺术,读出的就是另一种意味了。我们必须努力将自己置于与无数伟大作者相等的地位,方可把握创作动机来临时瞬间的微妙情绪。我想有可能要达成这样一个共识:当作者在使用语言的表现功能进行表达时,他也在用语言的表现功能对自己的秘密进行隐匿,而在这个过程中,语言意义的发散性与无限性成为了作者言不由衷的工具,他用一条又一条的意义,曲折艰难地将读者带离他的秘密,然而他又不舍得将他们推得太远,似乎这令他害怕的秘密反倒是使这一切具备美感的源泉。
同一种人格特质往往会在不同的情境下给别人形成不同的印象,而相反的行为和形象中往往存在着相类的心理机制。笔者认为创作者的表达欲与隐匿本能就是这样一个硬币的两面。显性的是理性的倾诉,是符合作者一贯的自我认知和价值观的,而需要隐匿的非理性的部分,则是同一心理应激机制的另一个方面,是不符合作者一贯的自我认知和价值观的。因此他需要隐匿,而这种隐匿是发生在他的理性思考之外的,是一种潜意识的自然处理。作者固有的人格天然地具备了两面,在心理平衡被打破,创作动机和灵感来临时,伴随着表达欲望的一定是平衡的另一端,即这种暴露带来的不适。表现的同时必然是隐匿的同步。我们的文学史上经常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是复调式的,其实所有优秀的文学作品都不是一种声音在清唱,即使不是复调,也必然有着和声。这隐藏着的和声就是作者在处理表现与隐匿时的焦虑和痛苦的挣扎。这挣扎不是挣扎着表现,而是在表现与压抑中选择一个其实已经确定了的形式,将它从重重的不认同的自我焦虑中剥离出来,最终达成的文本是一个隐晦的折中。文学艺术正是在这两条波长相等,却彼此缠绕绝不平行的两条线中挣扎着,展示出它的美学景观。而这种显性的表露欲望和隐性的隐匿恐惧之间,作者的笔触间闪现着情绪的纷繁舞蹈,最终形成了能感觉到却又抓不住的风格之美。难以言明的混沌的、蕴藉的、隐晦的空白,这是文学艺术中的真正留白。由于语言的能指和所指的局限性,由于语言的独特的逻辑要求,相比于时间型艺术和造型艺术,全息的人类思维和多维度的非理性之美在文学表达中有着天然的局限性。仅仅从言语和逻辑的表象意义中试图寻找类似造型艺术和音乐艺术中那种诉诸无言、无形象、无逻辑的审美留白,是徒劳的。[4]
三、风格在完整文本意义中的结构性作用
弗洛伊德认为文学相当于白日梦,是转移和装饰过的,变得合理、能被普遍接受的欲望,实际是作者受到压制的性欲望的释放。在这种学说的文学研究应用中我们看到了关于“压抑”的一鳞半爪,可惜的是,弗洛伊德关注的仅仅是性欲望受到的压制,而且弗氏学说中被压制的性欲望仍然是一个历史性的要素,被认为主要产生于作者的儿童时期。其次,弗洛伊德所看到的“压抑”主要是文学也就是白日梦产生之前的时期,除此之外,弗氏学说理解文本的根本仍拘泥于文学的言语结构内,即文学表现的意义范畴,或曰白日梦的意象所关联的意义对象,也就是象征性。这仍然是意义内的范畴,没有深入到文学表现中的非理性要素,即风格。内容是一种意义结构,而风格是一种反意义的感性结构。作者在对创作风格的处理和屈服中的挣扎是粗糙的,是完整的人格,他的敏感是全部的人格缺陷所导致的,不止是性心理的压抑和补偿。作者受到压抑和损伤的性欲望也许是文学理性内容的补充,而文学非理性风格本身就是对于文学理性内容的补充。文学审美的多层次不但在于文学意义结构的隐匿,更在于无意义、非理性结构的隐匿。这是作者的隐匿本能导致的,并不一定是性意识。 笔者把作者的独有人格所迫使作者隐匿的心理称之为创作中的人格缺陷,文学表现对于作者人格的暴露,并因此给作者带来的紧张和不安,笔者称之为作者的隐疾。他们均是文学中的疾病。
这里所谓文学中的“疾病”并不是贬义的比喻,相反,我们要感谢这些在文学的蕴藉话语中隐藏的“疾病”,正是这样的“疾病”,文学令人心悸的独特美感才有它的活水源头,甚至可以说,同样作为表意的言语结构,文学与公文、论文等应用文体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创作者是否有一个急需表现又惧于表现的隐秘的“意义”,而不只是简单纯粹地用语言表达意思。在这种隐秘的愿望和矛盾的情绪驱使下,创作者以他个体的经历与习惯去小心地组织着语言,若即若离地带领着读者游离在他的核心“意义”的周围,他在面对自己全部人格时的急切和焦虑、表达和隐匿,在书写的过程中得到不断的缓释和重新的紧张,这就造成了文学话语独有的蕴藉性、独有的多义性和模糊性。言语作为一种表意结构是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根本,但奠定文学的感性审美意蕴的恰恰是发生在创作发生的一瞬之中的,发生在对于压制和隐匿的创作中,它是非理性的。文学的风格与独特品味也正是发生在作者隐匿的恐惧中,而这隐匿却最终在原本以隐匿为目的的挣扎中得到曲折的表现,这就是风格。读者在被“意义”带领着远离作者的秘密,但语言风格本身却产生一种指向作者真正秘密的暗示,或强烈或缥缈,读者多数站在意义的藩篱之中,模糊地望向那言语蕴藉中层层包裹着的火焰,它使得作者恐惧,却让读者兴奋。这也是在隐晦与蕴藉的审美中得到的本体。在主要的各种艺术形态中,文学艺术由于语言作为表意结构的局限性,在多层次、多维度、非理性的感性表现中,是有先天的不足的。音乐作为非表意的时间型艺术,天生就是与人类的心理和生理的律动相契合的,也是最适宜艺术家“隐匿”意义和人格的形式;而在造型艺术中,无论是现代派和后现代的各种绘画流派,还是雕塑、建筑都能够以各自技法的实验努力达到这一点,因为人们已经习惯不从这些艺术的“象”中得到明确的逻辑信息,因此这些以象征性为根本的艺术中,对于风格的审美往往就是对于该艺术的审美。而在以言语结构为基础的文学中,不具备隐匿的先天条件,这导致以叙事为主的文学形式,例如小说,它的晦涩,通常也是不易被发现的,人们习惯于从语言中得到明确的逻辑信息,作者也习惯于用逻辑明确的信息来展现自我的人格,这使得作者的意图、作者的情绪、作者的表达与隐匿,需要格外小心地在“刀尖上跳舞”,才能达到一个微妙的平衡,这个平衡的过程,就是作者组织有逻辑的语言,来达成他非逻辑的欲望,他的行文、他的独特风格所暗示的东西,不断在挑逗着读者的心跳、呼吸、判断和情感,使他们陷入到对于“非理性”的审美中,在无限接近“核心意义”的阅读中茫然若失,豁然开朗,得到悲悯和安慰。在这个过程的尽头,便是意义阅读的崩塌,而走向了对于人类“非理性”的阅读。一直以来,都是作者无意中隐匿的人格不断丰富着文学艺术的美感体验与层次,语言作为表意的局限性在另一方面反而构成了对于它自身缺陷的补充。[5]
风格是写作和接受的两面,它连接着作者与读者,是他们在各自隐秘心灵中暗无声息的交流。它是读者与作者同床异梦,又心有灵犀的理解和误解,是这里全部的过程,是他们所运用的暗语,是文字的表情。语言的运用、意象的选取、人物和情感的变化不断重塑着读者对于作者心灵乃至自身的认知,这是文学美的源泉。在象征性越强的文体中,风格在全部审美体验中的地位也会更明显,在某些诗歌中,风格能够像在其他象征型艺术中那样,近乎审美对象的全部。而在叙述性和表意性强的体裁中,风格则是事实叙述之外的另一种声音。语言在它的理性层面叙述着彼岸的“事实”,而只有深入到风格的阅读中,文学才是立体的。风格作为第二种声音,有着感性的色彩,与人类的心理和生理的反应相契合,它是彼岸发生的“事实”的背景,在这个背景下的叙述,指向的是“事实”下的真正含义;在含义明确的事实之外,风格所代表的是另一种感性的审美事实,这是人类原始的恐惧、冲动、欲望,对于自我的承认与否认,对于外部世界的向往与抗拒。在这一点上,文学是与其他的艺术形式相通的。在这些极其复杂而微妙的原动力驱使下,文学语言表现出极大的张力和撕裂的痛感,在艺术的规则中,展现出令人难以释怀的美感。[6]
参考文献:
[1]罗兰·巴尔特.写作的零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艾布拉姆斯.镜与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3]丹纳.艺术哲学[M].江苏:凤凰出版集团、江苏文艺出版社,2012.
[4]歌德.歌德谈话录[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
[5]周振甫.文学风格例话[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6]歌德,维克纳格,柯勒律治,等.文学风格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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