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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欧盟开始对所有在欧盟范围内销售、生产的电子、电气产品强制执行《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llS指令)。继欧盟RoHS指令的正式实施,由政府七部委联合颁布的被称为“中国RoHS”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也将于2007年3月1日生效。在9月7日召开的“2006国际电子环保标准与循环经济论坛”上,信息产业部官员指出,作为中国的电子环保标准的出台,中国RoHS将解决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污染防止法律法规的缺位,对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和元素控制工作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也对今后我国以及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从源头抓起
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体制改革与市长处处长黄建忠介绍说,信息产业部从02年正式开始启动立法工作,到今年2月28号完成,历时三年半。黄建忠认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中国RoHS”的核心内容是对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物质和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溴化阻燃剂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等环节开始做好对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如替代、减量化,体现了“从源头抓起”的环境保护思想和原则;又为废弃电子信息产品回收、拆解、处理再利用打下基础。也是生产者对“谁污染,谁负责”的污染治理原则的最重要的实践。
“由于技术和功能的需要,我们知道目前我们所使用的电子信息产品中,还大量使用铅、汞、铬,这些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害的物质和元素。为了使得含在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在废弃之后它不对含量造成污染,使用当中也不对使用者,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造成危害,造成影响,需要把这个工作提前做。”黄建忠说,“所以我们认为,由于这些有害物质,它是在产品一诞生的时候就已经潜伏的,所以从根本上治理它应该在源头上做好工作。也就是说应该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这些环节把工作做好。信息产业部从2002年应该说就是从这里做起的,我们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它所谓的调整范围,适应范围也就是在这里。我们把我们的重点放在了产品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这些环节中它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制与禁止。”
渐进推进
“在现阶段,我们的企业没有做好准备,在环保和经济发展这一对鱼和熊掌之间,我们觉得还是需要有一个正确的选择,可能在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由于我们当前这样一个情况,我们只能是按照我们中国的国情,叫做渐进推进。”黄建忠如是说。
与欧盟的RollS指令相比,中国的《管理办法》调整对象为电子信息产品,而欧盟的RollS指令调整对象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的电子电器设备。同时,中国的《管理办法》对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监督管理采用的是目录管理模式。据介绍,目录管理是《管理办法》确定的有别于欧盟RollS指令的对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控制的管理方式。它的目标对象是所有现在已知含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当确认其中某类产品已经实现产品的替代或有毒有害材料替代,或已经确认替代难以实现但可以做到符合限量的标准,对相关行业来说已经实现了“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则该类产品将被放入“目录”中,实行3C认证。黄建忠透露,可能在明年的这个时候才能够出台第一批目录。第一批目录也不会是所有的产品都进人,也会采取渐进推进的方法,成熟一个放一个。目录从整机放入开始,还是从元器件材料放入,现在还是悬而未决,两方面各有利弊,目前也在研究中。
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运行司副司长王秉科指出:“我们国家是发展中国家,我们的这些企业发展要有一个过程,特别是在国际投入方面。由于我们的企业一般以制造为主,科技这方面投入相对比较少。我们的产量又非常大,如果我们按照时间限制来讲,我想我们这些企业会一下子都死掉,所以考虑到中国的国情,我们采用目录式管理。”黄建忠认为:“目录管理应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一个好模式,当然是否成功,还有待于今后实践的验证。当然从目前的推进过程来看,采用目录方式,我们有别于欧盟一步到位的方法,减少了推进的阻力,也符合中国的国情。”
《管理办法》确定的对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过程的确是分为“两步走”。“第一步”是在《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生效)时,仅仅是要求所有进入市场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进行“明示”:即采用贴标识或写在产品说明书里的方式,告诉下游用户(消费者)在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和在废弃时可否回收利用等;此时,对这些产品,并没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替代或限量的要求。“第二步”是,当产品进入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管理目录时,产品或是做到了对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替代,或是达到了限量的标准,这些要经过严格的3c认证的合格判定才可以进入市场。王秉科指出:“对于进入目录的产品,我们严格的管理,根目录外的产品,我们也要求有一个时间段,要求他们抓紧时间进。但不可能无限延期的。”
任务艰巨
黄建忠认为,推进有害物质的替代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不管是立法也好,制定标准也好,都只不过是手段,而各种手段的目的是要实现在电子信息产品中实现有害物质的替代,使产业能够在基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这个形势下,能够进行一场所谓的产业结构调整与产品升级换代,最终使产业可持续发展。从目前看来,尽管渐进推进,尽管企业也逐渐开始重视环保问题,但改变并非易事,仍有一些问题摆在面前。
“RoHS是我们电子电器领域的企业在新世纪面临的一个挑战。因为我们知道产品中所用的,现在被认为是有害的物质,在我们的产品中已经用了多少年,比如说铅,铅的使用其实在人类历史上已经有千年的历史,用在电子信息产品中,电子产品中也有了几十年的历史。要一下子把我们已经非常习惯使用的东西换掉、去掉是非常困难的。你的材料如果进行更换,可能要增加成本,更换材料你可能还要更换设备,要调整工艺,你还要研究你这个产品使用新材料以后,它各方面的性能是否发生的变化,可靠性是否受到了影响等等。正由于有这些困难,所以我们认为RoHS工作不是短期就可以实现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提出渐进推进的工作思路。”
此外,企业的观念也需要转变。王秉科指出:“我们的企业意识不足,就是环保意识,循环意识不足。在国外有这种叫做生产责任延伸制,是指企业生产对于所生产的产品不仅有销售的权利,也有回收和处理的权利。我觉得这一点我们企业太差了,我们的这些企业就知道把产品销售出去,至于回收他不负责。我觉得这方面,无论从我们国内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我觉得他们都欠缺,包括跨国公司企业,只是占领我们的市场去赚钱,在这方面的义务和责任我觉得体现的不够。”黄建忠也表示:“过去我们的企业只管产品的生,现在恐怕要调整思路,我们一个产品从摇篮到坟墓都要关注。当我们在它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这些环节做好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工作的时候,我们为它将来废弃之后少污染环境,不污染环境做好了准备。”
虽然《管理办法》到明年3月1日起才正式生效,但黄建中认为企业应尽早行动,以便取得先机。他说:“《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它在明年3月1号施行,标准颁布之后也有一个施行时间,因为它的是配套管理办法,真正可用时间是在明年3月1号。标准出台以后,我想我们企业可以按照标准的方法进入实质性的研究。在此之前,实际上我们企业也可以做很多工作,比如说你的产品中有害物质含有的情况,你早就可以进行分析,你的供应商供应链的一些情况都可以开始做,只是如何标注是要等这个标准,其他工作可以开始做,借此机会我希望我们企业赶快行动起来,要有紧迫感,因为明年3月1号距现在时间不多了,有的企业可能来得及,有的企业恐怕麻烦要多一些。希望我们的企业能够抓紧时间,能够尽快跟上这个步伐,让我们的企业能够跻身于绿色企业制造行业中,让我国的电子产业成为真正的绿色产业。”
从源头抓起
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体制改革与市长处处长黄建忠介绍说,信息产业部从02年正式开始启动立法工作,到今年2月28号完成,历时三年半。黄建忠认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中国RoHS”的核心内容是对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物质和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溴化阻燃剂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等环节开始做好对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如替代、减量化,体现了“从源头抓起”的环境保护思想和原则;又为废弃电子信息产品回收、拆解、处理再利用打下基础。也是生产者对“谁污染,谁负责”的污染治理原则的最重要的实践。
“由于技术和功能的需要,我们知道目前我们所使用的电子信息产品中,还大量使用铅、汞、铬,这些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害的物质和元素。为了使得含在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在废弃之后它不对含量造成污染,使用当中也不对使用者,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造成危害,造成影响,需要把这个工作提前做。”黄建忠说,“所以我们认为,由于这些有害物质,它是在产品一诞生的时候就已经潜伏的,所以从根本上治理它应该在源头上做好工作。也就是说应该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这些环节把工作做好。信息产业部从2002年应该说就是从这里做起的,我们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它所谓的调整范围,适应范围也就是在这里。我们把我们的重点放在了产品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这些环节中它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制与禁止。”
渐进推进
“在现阶段,我们的企业没有做好准备,在环保和经济发展这一对鱼和熊掌之间,我们觉得还是需要有一个正确的选择,可能在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由于我们当前这样一个情况,我们只能是按照我们中国的国情,叫做渐进推进。”黄建忠如是说。
与欧盟的RollS指令相比,中国的《管理办法》调整对象为电子信息产品,而欧盟的RollS指令调整对象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的电子电器设备。同时,中国的《管理办法》对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监督管理采用的是目录管理模式。据介绍,目录管理是《管理办法》确定的有别于欧盟RollS指令的对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控制的管理方式。它的目标对象是所有现在已知含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当确认其中某类产品已经实现产品的替代或有毒有害材料替代,或已经确认替代难以实现但可以做到符合限量的标准,对相关行业来说已经实现了“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则该类产品将被放入“目录”中,实行3C认证。黄建忠透露,可能在明年的这个时候才能够出台第一批目录。第一批目录也不会是所有的产品都进人,也会采取渐进推进的方法,成熟一个放一个。目录从整机放入开始,还是从元器件材料放入,现在还是悬而未决,两方面各有利弊,目前也在研究中。
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运行司副司长王秉科指出:“我们国家是发展中国家,我们的这些企业发展要有一个过程,特别是在国际投入方面。由于我们的企业一般以制造为主,科技这方面投入相对比较少。我们的产量又非常大,如果我们按照时间限制来讲,我想我们这些企业会一下子都死掉,所以考虑到中国的国情,我们采用目录式管理。”黄建忠认为:“目录管理应该说是具有中国特色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一个好模式,当然是否成功,还有待于今后实践的验证。当然从目前的推进过程来看,采用目录方式,我们有别于欧盟一步到位的方法,减少了推进的阻力,也符合中国的国情。”
《管理办法》确定的对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过程的确是分为“两步走”。“第一步”是在《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生效)时,仅仅是要求所有进入市场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进行“明示”:即采用贴标识或写在产品说明书里的方式,告诉下游用户(消费者)在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和在废弃时可否回收利用等;此时,对这些产品,并没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替代或限量的要求。“第二步”是,当产品进入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管理目录时,产品或是做到了对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替代,或是达到了限量的标准,这些要经过严格的3c认证的合格判定才可以进入市场。王秉科指出:“对于进入目录的产品,我们严格的管理,根目录外的产品,我们也要求有一个时间段,要求他们抓紧时间进。但不可能无限延期的。”
任务艰巨
黄建忠认为,推进有害物质的替代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不管是立法也好,制定标准也好,都只不过是手段,而各种手段的目的是要实现在电子信息产品中实现有害物质的替代,使产业能够在基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这个形势下,能够进行一场所谓的产业结构调整与产品升级换代,最终使产业可持续发展。从目前看来,尽管渐进推进,尽管企业也逐渐开始重视环保问题,但改变并非易事,仍有一些问题摆在面前。
“RoHS是我们电子电器领域的企业在新世纪面临的一个挑战。因为我们知道产品中所用的,现在被认为是有害的物质,在我们的产品中已经用了多少年,比如说铅,铅的使用其实在人类历史上已经有千年的历史,用在电子信息产品中,电子产品中也有了几十年的历史。要一下子把我们已经非常习惯使用的东西换掉、去掉是非常困难的。你的材料如果进行更换,可能要增加成本,更换材料你可能还要更换设备,要调整工艺,你还要研究你这个产品使用新材料以后,它各方面的性能是否发生的变化,可靠性是否受到了影响等等。正由于有这些困难,所以我们认为RoHS工作不是短期就可以实现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提出渐进推进的工作思路。”
此外,企业的观念也需要转变。王秉科指出:“我们的企业意识不足,就是环保意识,循环意识不足。在国外有这种叫做生产责任延伸制,是指企业生产对于所生产的产品不仅有销售的权利,也有回收和处理的权利。我觉得这一点我们企业太差了,我们的这些企业就知道把产品销售出去,至于回收他不负责。我觉得这方面,无论从我们国内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我觉得他们都欠缺,包括跨国公司企业,只是占领我们的市场去赚钱,在这方面的义务和责任我觉得体现的不够。”黄建忠也表示:“过去我们的企业只管产品的生,现在恐怕要调整思路,我们一个产品从摇篮到坟墓都要关注。当我们在它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这些环节做好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工作的时候,我们为它将来废弃之后少污染环境,不污染环境做好了准备。”
虽然《管理办法》到明年3月1日起才正式生效,但黄建中认为企业应尽早行动,以便取得先机。他说:“《管理办法》已经颁布,它在明年3月1号施行,标准颁布之后也有一个施行时间,因为它的是配套管理办法,真正可用时间是在明年3月1号。标准出台以后,我想我们企业可以按照标准的方法进入实质性的研究。在此之前,实际上我们企业也可以做很多工作,比如说你的产品中有害物质含有的情况,你早就可以进行分析,你的供应商供应链的一些情况都可以开始做,只是如何标注是要等这个标准,其他工作可以开始做,借此机会我希望我们企业赶快行动起来,要有紧迫感,因为明年3月1号距现在时间不多了,有的企业可能来得及,有的企业恐怕麻烦要多一些。希望我们的企业能够抓紧时间,能够尽快跟上这个步伐,让我们的企业能够跻身于绿色企业制造行业中,让我国的电子产业成为真正的绿色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