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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年中国被媒体曝光的企业家犯罪案例共计306例,比2011年度增加104例。其中,国企高管107例,比2011年度增加19例;民营企业家199例,比2011年度增加88例。报告同时收集了45例企业家遭遇自杀、遇害、被骗、被敲诈、被劫持以及一些意外事件的案例,其中国企高管6例、民营企业家39例。
企业家犯罪报告中对媒体报道中是否对犯罪企业家使用化名或不公布姓名做了统计,统计结果显示媒体报道中使用真名的有所增加。在306例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企业家案例中,约有86例未使用真名或者使用化名,约占28.1%的比例,比上一年极大增加,2011年度企业家犯罪的媒体报道绝大多数为真名报道。
107例国企高管犯罪案例中使用真实姓名的74例,占69%,使用化名或者未指出真名的33例。199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中使用真实姓名的143例,约占71.86%,使用化名或者未指出真名的56例。
一、国企高管犯罪平均年龄53.27岁、民营企业家犯罪平均年龄43.1岁
在107例国企高管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中,初步查明年龄的有45人,于2012年总年龄2397岁,平均年龄53.27岁,其中年龄最大的为上海公欣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小莉,2012年74岁:最小的为福建厦门国有贸易公司总经理陈某铭,2012年36岁。
在199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例中,能够查明年龄的民营企业家73例,2012年总年龄约3146岁,平均年龄约为43.1岁。其中年龄最大的是被执行死刑的湖南张家界大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大坤,2012年正好60岁;年历最小的是宁夏宁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国明,2012年才28岁。
二、民营企业家“共同犯罪”占比高于国企高管
在107例国企高管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中,至少有24例案例都是2人以上共同犯罪,约占总案例数的22.43%以上,共涉及犯罪嫌疑人150位,平均每案6.25人。最多的38人,为山东烟台银行董事长庄永辉一案。
在199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中,除其中两例属于不起诉或刑满出狱之外,另有22例属于“跑路”或者“失踪”,其余175例案例分别处于立案调查、公安机关拘留、逮捕、检察机关起诉或者法院一审、二审阶段,部分案例已经结案。
该175例已经立案的案例中,初步统计至少有98例属于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占统计案例的56%,涉及约2987人,平均每案约30余人。最多的涉及人数达263人,为南宁传销大案。
三、国企高管犯罪多为受贿贪污民营企业家犯罪中“涉黑”严重
国企高管犯罪中,进入公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后、并已经基本确定犯罪罪名的有63例,其中受贿罪30例;贪污罪23例;挪用公款罪14例;挪用资金罪6例;私分国有资产6例:职务侵占罪5例:各类行贿罪共5例;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3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例: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2例。
民营企业家犯罪中,已经基本确定犯罪罪名有83例,共触犯254个(次)罪名,平均每例触犯3.06个罪名,其中最多的触犯20个罪名,属于“涉黑”犯罪:有32例属于数罪并罚,占案件总数的38.55%。
在83例已经基本确定犯罪罪名的民营企业家案例中,已明确罪名数目“涉黑”案件有15件共154个罪名,平均每件10.27个罪名。其他案例68件共约100个罪名,每案约1.47个罪名。
在已经立案、尚未进入公诉、审判阶段的案例中,初步查明多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涉嫌非法经营和诈骗罪等。
四、民企平均每案涉资超15亿国企每案涉资超5千万
在国企高管犯罪进入公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后的63例中,均涉及经济犯罪,涉案金额达到324115万元,平均每案涉案金额达到5144.68万元。其中54例存在贪腐,贪腐总额达137175.19万元,每案平均贪腐金额高达2540.28万多元。
在民营企业家犯罪中,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例至少有53例,媒体报道或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认定的涉案金额总计达10694多亿元。
最大是大唐潼金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郭建军“地下炒金案”非法交易额达8000亿元。如果去掉两例“地下炒金案”涉案83000亿元、浙江润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0亿倒票案、海南地下钱庄刘越涉案727亿元以外,其他49例涉嫌犯罪金额767.3181亿余元,平均每案涉案金额15.6595亿元。
五、国企高管犯罪中死刑1人死缓5人无期徒刑5人、民营企业家犯罪中死刑8人死缓4人无期徒刑8人
有41例国企高管犯罪案件在一审或二审作出宣判,其中执行死刑者1人,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邮政局大客户服务部经理何丽琼:判处死刑的1人,为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宋文代: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5人;无期徒刑5人。其余的案例中有期徒刑15年以上的有6人,判决有期徒刑10以上不足15年的有8人;有期徒刑5年以上(包括5年)不满10年的9人,有期徒刑5年以下的7人(包括判处缓刑的5人)。
民营企业家犯罪中在一审、二审、再审等不同程序中作出判决的有54例,其中执行死刑的有一例,为湖南张家界大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大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2012年8月执行。其余判处死刑的有8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4人(包括吴英等);无期徒刑的有8人(包括赖昌星);其余的案例,判决有期徒刑15年以上的有10人,判决有期徒刑10以上不足15年的有7人;有期徒刑5年以上(包括5年)不满10年的8人,有期徒刑5年以下的7人。
民营企业家犯罪占比增加。2011年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111例,占所有199例案例的55.78%。而2012年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199例,占所有306例案例的65%。
民营企业家因欠债“跑路”、自杀者大量增加。往年这样的案例见诸媒体比较少,2012年却有“跑路”案例19例、自杀案例6例。
“富二代”乃至“官二代”犯罪初露头角。如1983年出生的沈烈烈,是浙江台州的一位富二代,曾任玉环县国际大酒店总经理,2012年5月16日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2罪,站到了被告席上同案的还有40多位犯罪嫌疑人:又如贵州黎庆洪“涉黑”一案,其实黎庆洪也可以说是“富二代”,尤其是黎庆洪之弟黎猛,更是“富二代”,读书回家才两年,就因涉案被抓,2012年被判构成“涉黑”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又如温州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在自己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同时,其子应飞杭被判有期徒刑3年;山西阳煤集团运输部原部长张润明,在被判无期徒刑的同时,其儿子张某同时被判有期徒刑4年等。
企业家犯罪现象全球化。2012年,曾经外逃的厦门远华董事长赖昌星、广东飞龙集团老板曾汉林、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董事长杨胜华等回国受审。陆续有外逃者回国自首了,如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北京世纪绿洲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东哲等。还有外逃者被抓住遣送回国,如邦利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伟强。
六、地位荣誉
在107例国企高管犯罪或涉嫌犯罪案件中,至少有11位企业家获得过很高的政治地位或荣誉。在197例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企业家案例中,至少有30多位民营企业家获得过较高的社会地位。
在报告的末尾,王荣利律师表示,企业家的最大风险,应当说不在经营不善,不在破产倒闭,而应当是因犯罪而身陷囹圄、失去自由甚至丧失生命的法律风险。留给子女再多的财富,莫如留给子女一个安全、祥和的生存环境重要许多。“所以,企业家们在创造财富的同时,莫忘了关注一下自己和子女的生存环境,包括法律环境的完善和建设。”
企业家犯罪报告中对媒体报道中是否对犯罪企业家使用化名或不公布姓名做了统计,统计结果显示媒体报道中使用真名的有所增加。在306例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企业家案例中,约有86例未使用真名或者使用化名,约占28.1%的比例,比上一年极大增加,2011年度企业家犯罪的媒体报道绝大多数为真名报道。
107例国企高管犯罪案例中使用真实姓名的74例,占69%,使用化名或者未指出真名的33例。199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中使用真实姓名的143例,约占71.86%,使用化名或者未指出真名的56例。
一、国企高管犯罪平均年龄53.27岁、民营企业家犯罪平均年龄43.1岁
在107例国企高管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中,初步查明年龄的有45人,于2012年总年龄2397岁,平均年龄53.27岁,其中年龄最大的为上海公欣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小莉,2012年74岁:最小的为福建厦门国有贸易公司总经理陈某铭,2012年36岁。
在199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例中,能够查明年龄的民营企业家73例,2012年总年龄约3146岁,平均年龄约为43.1岁。其中年龄最大的是被执行死刑的湖南张家界大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大坤,2012年正好60岁;年历最小的是宁夏宁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国明,2012年才28岁。
二、民营企业家“共同犯罪”占比高于国企高管
在107例国企高管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中,至少有24例案例都是2人以上共同犯罪,约占总案例数的22.43%以上,共涉及犯罪嫌疑人150位,平均每案6.25人。最多的38人,为山东烟台银行董事长庄永辉一案。
在199例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中,除其中两例属于不起诉或刑满出狱之外,另有22例属于“跑路”或者“失踪”,其余175例案例分别处于立案调查、公安机关拘留、逮捕、检察机关起诉或者法院一审、二审阶段,部分案例已经结案。
该175例已经立案的案例中,初步统计至少有98例属于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占统计案例的56%,涉及约2987人,平均每案约30余人。最多的涉及人数达263人,为南宁传销大案。
三、国企高管犯罪多为受贿贪污民营企业家犯罪中“涉黑”严重
国企高管犯罪中,进入公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后、并已经基本确定犯罪罪名的有63例,其中受贿罪30例;贪污罪23例;挪用公款罪14例;挪用资金罪6例;私分国有资产6例:职务侵占罪5例:各类行贿罪共5例;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3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例: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2例。
民营企业家犯罪中,已经基本确定犯罪罪名有83例,共触犯254个(次)罪名,平均每例触犯3.06个罪名,其中最多的触犯20个罪名,属于“涉黑”犯罪:有32例属于数罪并罚,占案件总数的38.55%。
在83例已经基本确定犯罪罪名的民营企业家案例中,已明确罪名数目“涉黑”案件有15件共154个罪名,平均每件10.27个罪名。其他案例68件共约100个罪名,每案约1.47个罪名。
在已经立案、尚未进入公诉、审判阶段的案例中,初步查明多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涉嫌非法经营和诈骗罪等。
四、民企平均每案涉资超15亿国企每案涉资超5千万
在国企高管犯罪进入公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后的63例中,均涉及经济犯罪,涉案金额达到324115万元,平均每案涉案金额达到5144.68万元。其中54例存在贪腐,贪腐总额达137175.19万元,每案平均贪腐金额高达2540.28万多元。
在民营企业家犯罪中,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例至少有53例,媒体报道或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认定的涉案金额总计达10694多亿元。
最大是大唐潼金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郭建军“地下炒金案”非法交易额达8000亿元。如果去掉两例“地下炒金案”涉案83000亿元、浙江润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0亿倒票案、海南地下钱庄刘越涉案727亿元以外,其他49例涉嫌犯罪金额767.3181亿余元,平均每案涉案金额15.6595亿元。
五、国企高管犯罪中死刑1人死缓5人无期徒刑5人、民营企业家犯罪中死刑8人死缓4人无期徒刑8人
有41例国企高管犯罪案件在一审或二审作出宣判,其中执行死刑者1人,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邮政局大客户服务部经理何丽琼:判处死刑的1人,为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宋文代: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5人;无期徒刑5人。其余的案例中有期徒刑15年以上的有6人,判决有期徒刑10以上不足15年的有8人;有期徒刑5年以上(包括5年)不满10年的9人,有期徒刑5年以下的7人(包括判处缓刑的5人)。
民营企业家犯罪中在一审、二审、再审等不同程序中作出判决的有54例,其中执行死刑的有一例,为湖南张家界大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大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2012年8月执行。其余判处死刑的有8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4人(包括吴英等);无期徒刑的有8人(包括赖昌星);其余的案例,判决有期徒刑15年以上的有10人,判决有期徒刑10以上不足15年的有7人;有期徒刑5年以上(包括5年)不满10年的8人,有期徒刑5年以下的7人。
民营企业家犯罪占比增加。2011年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111例,占所有199例案例的55.78%。而2012年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例199例,占所有306例案例的65%。
民营企业家因欠债“跑路”、自杀者大量增加。往年这样的案例见诸媒体比较少,2012年却有“跑路”案例19例、自杀案例6例。
“富二代”乃至“官二代”犯罪初露头角。如1983年出生的沈烈烈,是浙江台州的一位富二代,曾任玉环县国际大酒店总经理,2012年5月16日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2罪,站到了被告席上同案的还有40多位犯罪嫌疑人:又如贵州黎庆洪“涉黑”一案,其实黎庆洪也可以说是“富二代”,尤其是黎庆洪之弟黎猛,更是“富二代”,读书回家才两年,就因涉案被抓,2012年被判构成“涉黑”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又如温州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在自己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同时,其子应飞杭被判有期徒刑3年;山西阳煤集团运输部原部长张润明,在被判无期徒刑的同时,其儿子张某同时被判有期徒刑4年等。
企业家犯罪现象全球化。2012年,曾经外逃的厦门远华董事长赖昌星、广东飞龙集团老板曾汉林、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董事长杨胜华等回国受审。陆续有外逃者回国自首了,如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北京世纪绿洲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东哲等。还有外逃者被抓住遣送回国,如邦利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伟强。
六、地位荣誉
在107例国企高管犯罪或涉嫌犯罪案件中,至少有11位企业家获得过很高的政治地位或荣誉。在197例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企业家案例中,至少有30多位民营企业家获得过较高的社会地位。
在报告的末尾,王荣利律师表示,企业家的最大风险,应当说不在经营不善,不在破产倒闭,而应当是因犯罪而身陷囹圄、失去自由甚至丧失生命的法律风险。留给子女再多的财富,莫如留给子女一个安全、祥和的生存环境重要许多。“所以,企业家们在创造财富的同时,莫忘了关注一下自己和子女的生存环境,包括法律环境的完善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