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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流行一种观念:商业化、市场化道路不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和要求,尤其是以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公共卫生服务为辅的社区卫生服务更不能走市场化道路,应由国家负责,让政府医院与社会非营利医院成为服务主体,从而体现社区卫生的社会公益性。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应把筹资意义上的市场化和服务提供意义上的市场化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