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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宣部、教育部研究并报中央领导同意,决定从2006年秋季在全国普通高校(包括高职高专)首先对2006级高校一年级新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为“基础”课)课程。这门课程是以解决大学新生如何适应大学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的过渡,引导大学生如何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目标,正确处理大学生成长成才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着重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解决“如何做人”的问题。从教学规律来看,与大学新生一年级的思想特点与心理需求以及大学生活的实际比较贴近,符合大学生一年级思想实际。在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新课程方案时,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五方面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98方案”与“05方案”的关系
高度重视对青年包括大学生进行系统地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我党的优良传统。1998年6月,为了积极推进邓小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三进”工作,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颁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设置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简称“两课”)共七门必修课(以下简称为“98方案”)分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五门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本科“思想品德课”两门即“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同时规定各层次各科类学生都要开设“形势与政策”课。以上所列课程为高等学校各层次教学的公共必修课。“98方案 ”的实施在引导大学生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为这次新课程方案的实施积累了宝贵的丰富经验。“05新方案”既继承了“98方案”的精华,同时也有新的发展,相对“98方案”,“05新方案”的变动幅度较大,由原来的七门必修课调整充实为现在的四门必修课,课程名称也由原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即“两课”,统称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突现了“05新方案”所强调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功能。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性、科学性,新课程方案课程数目虽然减少了,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更充实,并且更系统、科学、完整。这就要求在新课程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要正确处理两个方案之间的继承,创新关系,借鉴“98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正如2005年3月9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中强调的那样,必须“充分考虑新课程设置方案与师资队伍、原有课程的衔接,从当前实际出发,着眼于教学秩序的稳定,按照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先试点,后推广,突出重点、逐步过渡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实施工作。”一方面,要总体规划、统一协调做好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经费保障、师资培训等长远工作,另一方面又要按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创造条件,结合现有师资队伍知识结构,采用专题式授课方式,使新课程方案的实施落到实处,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急于求成,不顾教师的知识理论水平,只顾工作安排,不管教学效果。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另一种倾向是满不在乎,我行我素,仍按过去的教学内容授课,要杜绝这两种现象,必须要加大教学检查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新课程方案的实施。
(二)正确处理好“基础课”与原《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两门课的关系。
“05新课程方案”中将原来的“98方案”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有机地融为一体,成为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依托的新课程,但并不是过去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简单相加,而是一门在体系和内容上有机地将二者融为一体的崭新的课程,二者是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规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基本内容,“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这一特点要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讲授中,任课教师必须要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学、伦理学、法学等交叉学科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优化知识结构,打破自己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两门课的教学思维模式和知识结构,充分发挥“基础”课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真正实现“基础”课开设的宗旨和教学目的。使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溶为一体。
(三)处理好“基础”课与其他三门课的关系。
“基础”课与其他三门课程相比,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形成了各有分工,功能互补的特征。
“基础”课作为一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课程,要求向大学生进行系统理论教育,强调知识的系统性、理论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又要求在理论教育中凸显问题意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与其他三门课程相比,“基础”课具有综合性和应用性强的突出特点,综合地运用其他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提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其他多种相关学科的知识,对大学生在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方面遇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创造性地作出科学的、有说服力的回答和阐释,“紧紧围绕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所出现的重大问题,重点解决当代大学生的价值取向,理想信念、爱国主义、诚实守信、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和心理健康问题等,强调切合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切实解决大学生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真正体现‘基础’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四)正确处理教材体系与教学体学的关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编写首席专家召集人罗国杰教授在中宣部、教育部于2006年7月2日—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指出,这本教材,是在近一年的时间内,在中宣部、教育部的直接领导下,经过广大专家的参与与审定,在编写组全体成员的努力下,经过十几次大的修改,最终形成了大家目前看到的教材。这次教材的编写工作是举全国之力,编写出来的教材也代表了当前国内的最高学术水平。“教材编写过程本身就体现了教材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高度重视。”这本教材的基本内容,也体现党和国家对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的基本要求。当前,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应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以全面发展为目标,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促进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但是高质量的教材,需要高水平的教师讲授,这就需要每一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从大学生思想实际出发,认真备课,吃透教材,在教学中努力提高教学艺术,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并以自身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个人人格力量言传身教,积极探索思政理论课教学方式和手段的改革,做好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本次教材编写过程中,“在体系设计方面,注意了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区别与联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本教材为我国高校大学生必须使用的国家统编教材,因此教材编写既突出了教材体系的特点,也注重为教师的课堂教学留下必要的空间。这一特点要求任课教师,要根据不同学校、不同学科的特点,结合大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灵活地创造性地使用教材。”[4]总之,在教学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教学要求的统一性、规范性与教学具体组织形式多样性的关系。国家统编教材体系,体现着国家对教学基本内容的规范性要求,必须严格遵照“宣传有纪律,研究无禁区”的原则,一方面要注意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理论教育,注意知识的系统性、理论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中央审定的教材体系讲授,同时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结合大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面临的学习、生活、思想实际问题,发挥教师主观能动性,立足于青年学生自身的学习要求和成才愿望,引导大学生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重点解决当代大学生的人生理想信念问题、价值取向问题、诚信问题、社会责任感问题、艰苦奋斗问题、团结办作问题和心理健康问题等,真正体现“基础”课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作者单位:陕西理工学院)
(一)正确处理好“98方案”与“05方案”的关系
高度重视对青年包括大学生进行系统地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我党的优良传统。1998年6月,为了积极推进邓小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三进”工作,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颁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设置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简称“两课”)共七门必修课(以下简称为“98方案”)分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五门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本科“思想品德课”两门即“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同时规定各层次各科类学生都要开设“形势与政策”课。以上所列课程为高等学校各层次教学的公共必修课。“98方案 ”的实施在引导大学生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为这次新课程方案的实施积累了宝贵的丰富经验。“05新方案”既继承了“98方案”的精华,同时也有新的发展,相对“98方案”,“05新方案”的变动幅度较大,由原来的七门必修课调整充实为现在的四门必修课,课程名称也由原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即“两课”,统称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突现了“05新方案”所强调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功能。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性、科学性,新课程方案课程数目虽然减少了,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更充实,并且更系统、科学、完整。这就要求在新课程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要正确处理两个方案之间的继承,创新关系,借鉴“98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正如2005年3月9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中强调的那样,必须“充分考虑新课程设置方案与师资队伍、原有课程的衔接,从当前实际出发,着眼于教学秩序的稳定,按照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先试点,后推广,突出重点、逐步过渡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实施工作。”一方面,要总体规划、统一协调做好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经费保障、师资培训等长远工作,另一方面又要按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创造条件,结合现有师资队伍知识结构,采用专题式授课方式,使新课程方案的实施落到实处,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急于求成,不顾教师的知识理论水平,只顾工作安排,不管教学效果。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另一种倾向是满不在乎,我行我素,仍按过去的教学内容授课,要杜绝这两种现象,必须要加大教学检查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新课程方案的实施。
(二)正确处理好“基础课”与原《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两门课的关系。
“05新课程方案”中将原来的“98方案”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有机地融为一体,成为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依托的新课程,但并不是过去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简单相加,而是一门在体系和内容上有机地将二者融为一体的崭新的课程,二者是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规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基本内容,“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这一特点要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讲授中,任课教师必须要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学、伦理学、法学等交叉学科知识,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优化知识结构,打破自己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两门课的教学思维模式和知识结构,充分发挥“基础”课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真正实现“基础”课开设的宗旨和教学目的。使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溶为一体。
(三)处理好“基础”课与其他三门课的关系。
“基础”课与其他三门课程相比,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形成了各有分工,功能互补的特征。
“基础”课作为一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课程,要求向大学生进行系统理论教育,强调知识的系统性、理论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又要求在理论教育中凸显问题意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与其他三门课程相比,“基础”课具有综合性和应用性强的突出特点,综合地运用其他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提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其他多种相关学科的知识,对大学生在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方面遇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创造性地作出科学的、有说服力的回答和阐释,“紧紧围绕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所出现的重大问题,重点解决当代大学生的价值取向,理想信念、爱国主义、诚实守信、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和心理健康问题等,强调切合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切实解决大学生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真正体现‘基础’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四)正确处理教材体系与教学体学的关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编写首席专家召集人罗国杰教授在中宣部、教育部于2006年7月2日—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指出,这本教材,是在近一年的时间内,在中宣部、教育部的直接领导下,经过广大专家的参与与审定,在编写组全体成员的努力下,经过十几次大的修改,最终形成了大家目前看到的教材。这次教材的编写工作是举全国之力,编写出来的教材也代表了当前国内的最高学术水平。“教材编写过程本身就体现了教材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高度重视。”这本教材的基本内容,也体现党和国家对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的基本要求。当前,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应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以全面发展为目标,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促进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但是高质量的教材,需要高水平的教师讲授,这就需要每一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理论修养和业务素质,从大学生思想实际出发,认真备课,吃透教材,在教学中努力提高教学艺术,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并以自身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个人人格力量言传身教,积极探索思政理论课教学方式和手段的改革,做好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本次教材编写过程中,“在体系设计方面,注意了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区别与联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本教材为我国高校大学生必须使用的国家统编教材,因此教材编写既突出了教材体系的特点,也注重为教师的课堂教学留下必要的空间。这一特点要求任课教师,要根据不同学校、不同学科的特点,结合大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灵活地创造性地使用教材。”[4]总之,在教学过程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教学要求的统一性、规范性与教学具体组织形式多样性的关系。国家统编教材体系,体现着国家对教学基本内容的规范性要求,必须严格遵照“宣传有纪律,研究无禁区”的原则,一方面要注意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理论教育,注意知识的系统性、理论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中央审定的教材体系讲授,同时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结合大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面临的学习、生活、思想实际问题,发挥教师主观能动性,立足于青年学生自身的学习要求和成才愿望,引导大学生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重点解决当代大学生的人生理想信念问题、价值取向问题、诚信问题、社会责任感问题、艰苦奋斗问题、团结办作问题和心理健康问题等,真正体现“基础”课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作者单位:陕西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