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报讯 为落实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4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剑网行动”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网络版权保护领域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工作,打击各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净化网络版权环境,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近日向会员及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发出通知,将组织相关网站开展2012年度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自查自律工作。
据悉,本次自查自律工作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部联合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自查自律工作主要针对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网站、提供存储空间或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站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站。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针对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进行自查自纠,查找侵权盗版隐患,努力做到不传播侵权盗版信息,不为侵权盗版违法活动提供网络接入、搜索链接、存储空间、交易平台等服务。
对于提供用户上传内容服务的网站,重点加强对用户上传内容的管理,对于已上传的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对于新上传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对用户尊重版权、保护版权意识的引导,把好网站内容审核关。
通知还要求,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类侵权盗版隐患和问题,各单位要通过删除侵权盗版信息内容、停止侵权盗版网站的网络接入、断开侵权盗版信息链接、取消侵权盗版商品经营者会员资格等有效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另外,通知还要求各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将本单位此次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自查自律工作总结报送中国互联网协会。
另外,通知还进一步要求,网站应总结在自查中主动删除的侵权盗版信息数量、停止接入的网站数量、断开的链接数量、完善版权保护管理的措施以及有效经验等。对于这些内容,中国互联网协会汇总后将统一上报“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过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站、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网站等渠道对各单位自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宣传。
中国互联网协会在通知中指出,希望各单位都能充分发扬主动自律精神,积极贯彻落实2012“剑网行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律,通过各单位共同努力,有力维护规范健康的网络版权秩序,有效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违法行为,推动信息传播与版权保护的对等平衡,逐渐建立起网络版权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繁荣健康发展。
(李娜)
据悉,本次自查自律工作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部联合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自查自律工作主要针对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网站、提供存储空间或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站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站。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针对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进行自查自纠,查找侵权盗版隐患,努力做到不传播侵权盗版信息,不为侵权盗版违法活动提供网络接入、搜索链接、存储空间、交易平台等服务。
对于提供用户上传内容服务的网站,重点加强对用户上传内容的管理,对于已上传的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对于新上传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对用户尊重版权、保护版权意识的引导,把好网站内容审核关。
通知还要求,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类侵权盗版隐患和问题,各单位要通过删除侵权盗版信息内容、停止侵权盗版网站的网络接入、断开侵权盗版信息链接、取消侵权盗版商品经营者会员资格等有效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另外,通知还要求各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将本单位此次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自查自律工作总结报送中国互联网协会。
另外,通知还进一步要求,网站应总结在自查中主动删除的侵权盗版信息数量、停止接入的网站数量、断开的链接数量、完善版权保护管理的措施以及有效经验等。对于这些内容,中国互联网协会汇总后将统一上报“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过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站、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网站等渠道对各单位自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宣传。
中国互联网协会在通知中指出,希望各单位都能充分发扬主动自律精神,积极贯彻落实2012“剑网行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律,通过各单位共同努力,有力维护规范健康的网络版权秩序,有效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违法行为,推动信息传播与版权保护的对等平衡,逐渐建立起网络版权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繁荣健康发展。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