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灾难救助信托受托人的谨慎运用赈灾捐赠财产义务十分重要;借鉴美国有关做法并联系我国法律有关规定与灾难救助信托在我国的存在状况来看,应当将“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和诚信的要求并以善良管理人的谨慎态度行事”,确定为谨慎运用赈灾捐赠财产义务对该受托人的具体要求,建议在我国创设赈灾捐赠财产运用程序制度,以促成该受托人实现对这一义务的履行,该制度应当包括关于赈灾捐赠财产发放程序的规定、关于为灾区恢复重建与救灾物资采购选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供应商的程序的规定,与关于对属于救助灾民需要的物资的确认程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