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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宝林 诗人、散文家,1962年出生于湖北荆门市。1994年,应美国加州DjerassiResidentArtistsProgarm之邀,初访美国。1998年夏,以美国移民局核准之“杰出人才”身份,举家移民美国旧金山地区。曾获聘《世界日报》、《美华文学》、柏克莱加州大学延伸教育中心等机构,任职编译、执行主编、讲师等。程宝林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和旧金山州立大学(SFSU)英文创作系,获艺术硕士(MFA)学位。其诗歌及中国当代诗歌译作,散见于美国和欧洲英文刊物,并有作品被译为英文、日文和越南文发表。
程宝林主要作品:
诗集《雨季来临》、《未启之门》、《纸的锋刃》、《迎风奔跑》;散文随笔集《托福中国》、《国际烦恼》、《心灵时差》、《一个农民儿子的村庄实录》、《故土苍茫》、《洗白》;长篇小说《美国戏台》;新闻编著《星光作证——中国艺术节》(合编)。
我与这家理发店的老板已经成了朋友。4年来,这颗在芸芸众生中毫不起眼、堪称平庸的头颅,“承包”给了这位生于大陆、长于香港、移民来美的手艺人。大约每月一次,我光临这家理发店,将我桀骜不驯、茎茎直立的头发,剪成中规中矩的小平头。如果没有客人等在后面,这位理发师会相当仔细地修理我的头发,同时和我漫无边际地闲聊,话题涉及的,往往是“经国之大事”,如中美关系、台海危机之类。一边理发,一边议论时政,无论他或我,都“状至愉快”,因为,在这个放言无忌的国家,庶人之谈国事,确实是基本人权呢。
可是,这天我去理发,刚坐上椅子,一个高大威猛的华裔警察,全副武装地跨进了理发店。显然,他是巡逻至此,陡生理发之念的:他的对讲机开着,传出叽哩呱啦听不太懂的英语;手枪、手铐,这两样极具象征性的物件,拴在黑色的皮带上,使小店里的气氛,突然变得凝重、压抑起来。
最为可笑也极其荒谬的是,当我看到这名警察跨进理发店时,心里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或许我该让这位警察先理发?警察乃社会安定之所系,公务在身,不便久等,我反正是赋闲在家,等等何妨?转念一想:警察在社会生活的许多地方都享有特权,当他跨进这家理发店,他的身份就由警察转变成了一个等待理发的平民百姓,凭什么我要主动将“先理权”让给他,仅仅因为他穿制服,而我穿便服?
突然悟出:制服社会,冠盖如云(穿制服者多配大盖帽,故有此谓),老百姓对于穿着各种制服的“官家人”,往往心存畏惧。来美数年,我发现,旧金山的街头执法人中,似乎只有警察、消防员和停车交通处(DPT)的“罚款专员”是穿着制服的。进而一想,这位警察,显然是在值勤,似乎并不应该在上班时间到理发店理发。设想一下,头发理到一半时,对讲机里传出呼叫,命他到附近一条街上围堵一名抢匪。他身披理发用的“披风”夺门而出的情景,一定是有点滑稽,而又颇为动人的。
一名美国警察坐在身后,不管他是否听得懂汉语,总之,平时那种轻松闲聊政治的气氛荡然无存了。无形的、难以觉察的沉闷气氛在理发店里扩散。我明显地感到,连我熟悉的理发师,也比平时显得匆忙,电动推剪在他的手下,以比平常快得多的速度,对我这颗玄想的、不安分的头颅进行着修理。
平时大约要花30分钟才能理完我的头发,今天,在一名警察坐在身后等待的情形下,我的理发师朋友,用15分钟便完成了。他理得确实不错,无论他的手艺还是我的头颅,都没有发生变化。与以往不同的是,有一名警察坐镇理发店一我平生第一次,在这种绝对安全的状况下,让我近于“叛乱”的一头乱发归于服贴。
程宝林主要作品:
诗集《雨季来临》、《未启之门》、《纸的锋刃》、《迎风奔跑》;散文随笔集《托福中国》、《国际烦恼》、《心灵时差》、《一个农民儿子的村庄实录》、《故土苍茫》、《洗白》;长篇小说《美国戏台》;新闻编著《星光作证——中国艺术节》(合编)。
我与这家理发店的老板已经成了朋友。4年来,这颗在芸芸众生中毫不起眼、堪称平庸的头颅,“承包”给了这位生于大陆、长于香港、移民来美的手艺人。大约每月一次,我光临这家理发店,将我桀骜不驯、茎茎直立的头发,剪成中规中矩的小平头。如果没有客人等在后面,这位理发师会相当仔细地修理我的头发,同时和我漫无边际地闲聊,话题涉及的,往往是“经国之大事”,如中美关系、台海危机之类。一边理发,一边议论时政,无论他或我,都“状至愉快”,因为,在这个放言无忌的国家,庶人之谈国事,确实是基本人权呢。
可是,这天我去理发,刚坐上椅子,一个高大威猛的华裔警察,全副武装地跨进了理发店。显然,他是巡逻至此,陡生理发之念的:他的对讲机开着,传出叽哩呱啦听不太懂的英语;手枪、手铐,这两样极具象征性的物件,拴在黑色的皮带上,使小店里的气氛,突然变得凝重、压抑起来。
最为可笑也极其荒谬的是,当我看到这名警察跨进理发店时,心里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或许我该让这位警察先理发?警察乃社会安定之所系,公务在身,不便久等,我反正是赋闲在家,等等何妨?转念一想:警察在社会生活的许多地方都享有特权,当他跨进这家理发店,他的身份就由警察转变成了一个等待理发的平民百姓,凭什么我要主动将“先理权”让给他,仅仅因为他穿制服,而我穿便服?
突然悟出:制服社会,冠盖如云(穿制服者多配大盖帽,故有此谓),老百姓对于穿着各种制服的“官家人”,往往心存畏惧。来美数年,我发现,旧金山的街头执法人中,似乎只有警察、消防员和停车交通处(DPT)的“罚款专员”是穿着制服的。进而一想,这位警察,显然是在值勤,似乎并不应该在上班时间到理发店理发。设想一下,头发理到一半时,对讲机里传出呼叫,命他到附近一条街上围堵一名抢匪。他身披理发用的“披风”夺门而出的情景,一定是有点滑稽,而又颇为动人的。
一名美国警察坐在身后,不管他是否听得懂汉语,总之,平时那种轻松闲聊政治的气氛荡然无存了。无形的、难以觉察的沉闷气氛在理发店里扩散。我明显地感到,连我熟悉的理发师,也比平时显得匆忙,电动推剪在他的手下,以比平常快得多的速度,对我这颗玄想的、不安分的头颅进行着修理。
平时大约要花30分钟才能理完我的头发,今天,在一名警察坐在身后等待的情形下,我的理发师朋友,用15分钟便完成了。他理得确实不错,无论他的手艺还是我的头颅,都没有发生变化。与以往不同的是,有一名警察坐镇理发店一我平生第一次,在这种绝对安全的状况下,让我近于“叛乱”的一头乱发归于服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