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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2004年10月18日在北京宣布,解除对中国的虾、养殖鱼类、蜂蜜、蜂王浆、兔肉等部分动物源性食品向欧盟出口的禁令,中国从即日起可以向欧盟出口上述产品。根据中欧双方达成的协议,出口商的产品将由中国相关食品安全机构检验,符合欧盟食品安全标准的每批次交验货物都需持有中国相关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