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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所为论是亚里士多德自然观中极为重要的一堆。而对它的解读,长期以来,很难脱离内在目的论与外在目的论、实体目的论甚至神学目的论的窠臼。康德的自然目的论是一种范导性、理念性的主观反思原则,以此将整个自然全体看作是一个以人的道德为终极目的的系统。本文认为,两者在自然目的的看法上有着某种契舍性,正是由此,他们也均冲破了前人的樊篱,真正地解读了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