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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的目标是使社会有效稳定的运行,以实现社会持续发展的目的。正如胡锦涛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那样,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其基本任务就是要“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比较全面系统地概括了当前我国社会管理要实现的目标。本文在这个基本任务的基础上,把社会管理要实现的目标主要概括为四个方面,即:在社会变迁中构建合理的社会结构,在利益调整的格局中实现社会活力,在协调与正确处理社会矛盾中维护社会的稳定以及良好的社会制度。
一、合理的社会结构
认识事物结构是准确认识事物的前提与基础。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独特的结构,而结构就是指事物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存在方式。认识人类社会,也必须以准确认识社会结构为基础。社会结构指的就是社会系统中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和结合方式。一个社会的发展表现为社会结构的变迁,也就是社会内各要素之间的相互矛盾运动。马克思主义特别重视对社会结构的分析,并在此分析的基础上,揭示出社会发展的规律。社会结构内部各要素总是处于矛盾运动之中,这种运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关系的相互作用,说到底就是人活动的结果,其背后的动因是人的需要和利益。这样对社会结构的认识,最终还是回到对社会关系的分析。社会关系的运动与发展,里面蕴含着对社会的管理。马克思在分析人类社会的起源与发展的时候,人的活动就包含着人类对社会的管理活动。这种活动的最终结果就是保证社会关系的正常运行,即在不同的阶段达到一个合理的社会结构。
我国现阶段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当前我国最大的基本国情。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某个方面来说,就是正确认识到社会结构矛盾运动的结果。对现阶段我国来说,合理的社会结构是保证社会正常运行的发展必然要求,不管是从广义的社会结构来说,还是狭义的社会结构。只有这样,才能使内部各要素的矛盾运动不至于过于激烈,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因此,一个合意且合理的社会结构,其内部良性的互动,是我国当前社会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二、社会活力的实现
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社会全体成员积极性的发挥,也就是个体或集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马克思所设想未来的社会是一个完全自觉的社会,劳动是人活动的第一需要。我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远没有达到高度发展的水平,但是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加优越的制度,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更加充满活力,胡锦涛就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
社会分工是源于人类社会的内在需要,也正是由于分工,促进了社会的飞速发展,马克思曾给予社会分工高度的评价。然而在现代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之前,也正是由于分工,个体与社会相对立,又限制了人的发展,不利于社会活力的迸发。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应该说没有这种对立。但是现阶段,我们仍然采取了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形式,一方面我们消灭了旧式社会那种不合理的制度带来的不合理的分工,这是我们的优越性所在,另一方面,这种分工带来的个体与社会的对立并没有完全消除,这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那么在现阶段,如何促进社会活力的实现呢?这就是与内藏于社会分工与社会活动背后,个体或集体对利益追逐的需要,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的利益有关”。也正如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多次强调并反复指出那样,社会主义要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大的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种物质文化需要的现实表达就是一种个体或社会利益。
从利益的角度分析当代中国的利益格局,以及如何通过社会管理活动,维护、实现和发展好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所在。因此,深刻分析利益的矛盾运动,揭示出社会的运动规律,进一步分析出社会活力的实现是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三、稳定的社会秩序
社会秩序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达到一种动态的一致性平衡状态,它是个体生存和社会活动的基础。“人类社会自产生以来,稳定的社会秩序就一直是人类努力谋求的状态,它就是社会生活得以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也是一个国家走向兴盛的根本前提。”而稳定的社会秩序是一种动态的平衡,是指社会生活的安定、协调、和谐和有序。社会秩序具有一些基本属性,表现为:第一,社会秩序是主体性和客体性的统一。一方面,社会秩序是个体或集体在社会交往的产物,正如著名政治哲学家哈耶克指出那样“所谓社会的秩序,在本质上便意味着个人的行动是由成功的预见所指导的,这亦即是说人们不仅可以有效地运用他们的知识,而且还能够极有信心地预见到他们能从其他人那里所获得的合作。”这里就是从社会活动的主体个人的角度界定社会秩序的。另一方面,社会秩序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主体社会活动的特定空间。第二,社会秩序是动态的一致性状态。社会秩序是主体活动的产物,而社会各主体本身在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中发生变化,因为,这种一致性状态也总是在变化,随着变化量的积累,社会秩序也会发生质的变化,所以这种一致性状态具有相对性和可变性。
由于分工不同和利益的差别,个体或集体在社会交往中,矛盾便发生了。矛盾的积累也正是秩序可变性的来源。正如著名美国著名政治学者塞缪尔·亨廷顿指出那样,在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社会矛盾的积累正是阻碍现代化步伐的主导因素。在当代中国,矛盾现象仍然层出不穷,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此,能否正确处理和协调解决好社会矛盾,是我们能不能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目标的重要标准。所以,对稳定社会秩序的追求,当然是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四、良好的社会制度
制度是人类社会在社会交往中的产物,是社会关系的存在方式,在个体或集体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表现为利益关系,各种利益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社会制度。正如马克思指出“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而现代汉语词典对制度的定义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而与制度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体制和机制,所谓体制就是指某一组织的结构形式,它是制度内部要素的结构安排。而所谓机制,现代汉语词典对它的释义是指“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社会制度就是社会系统内部各体制和机制的总和。一种社会体制,是社会领域各项具体制度的总和。每个社会中有着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领域。针对每个领域,社会各主体都会运用主客观力量制定出若干具体制度,于是,它们就分别就表现为社会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等各种社会体制。社会制度运行的机制,则是根据社会活动以及交往形式的变化,各主体作出相应的安排。
个体或集体与社会的关系,一方面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关系,另一方面又是一种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关系。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的:“从前各个个人所结成的那种虚构的共同体,总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使自己与各个个人对立起来;由于这种集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说来,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成为新的桎梏。”好的社会制度,促使人的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前提,也成为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与推动社会前进的内在动力。制度也为人提供广阔的自由空间,为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机制。这样不仅社会得到发展,还为人充分展示自由个性、发挥其本质力量创造了条件;社会保持了活力和秩序,这反过来又为个人才能的充分发展,提供了条件。而在协调个体或集体与社会的关系过程中,制度本身也得到了完善与发展。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2009级博士研究生,从事中国特色社会管理研究)
参考文献:
[1]陶德麟主编.社会稳定论.济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3.
[2]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著.自由秩序原理.三联书店,1997,200.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3,79.
一、合理的社会结构
认识事物结构是准确认识事物的前提与基础。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独特的结构,而结构就是指事物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存在方式。认识人类社会,也必须以准确认识社会结构为基础。社会结构指的就是社会系统中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和结合方式。一个社会的发展表现为社会结构的变迁,也就是社会内各要素之间的相互矛盾运动。马克思主义特别重视对社会结构的分析,并在此分析的基础上,揭示出社会发展的规律。社会结构内部各要素总是处于矛盾运动之中,这种运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关系的相互作用,说到底就是人活动的结果,其背后的动因是人的需要和利益。这样对社会结构的认识,最终还是回到对社会关系的分析。社会关系的运动与发展,里面蕴含着对社会的管理。马克思在分析人类社会的起源与发展的时候,人的活动就包含着人类对社会的管理活动。这种活动的最终结果就是保证社会关系的正常运行,即在不同的阶段达到一个合理的社会结构。
我国现阶段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当前我国最大的基本国情。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某个方面来说,就是正确认识到社会结构矛盾运动的结果。对现阶段我国来说,合理的社会结构是保证社会正常运行的发展必然要求,不管是从广义的社会结构来说,还是狭义的社会结构。只有这样,才能使内部各要素的矛盾运动不至于过于激烈,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因此,一个合意且合理的社会结构,其内部良性的互动,是我国当前社会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二、社会活力的实现
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社会全体成员积极性的发挥,也就是个体或集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马克思所设想未来的社会是一个完全自觉的社会,劳动是人活动的第一需要。我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远没有达到高度发展的水平,但是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加优越的制度,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更加充满活力,胡锦涛就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
社会分工是源于人类社会的内在需要,也正是由于分工,促进了社会的飞速发展,马克思曾给予社会分工高度的评价。然而在现代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之前,也正是由于分工,个体与社会相对立,又限制了人的发展,不利于社会活力的迸发。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应该说没有这种对立。但是现阶段,我们仍然采取了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形式,一方面我们消灭了旧式社会那种不合理的制度带来的不合理的分工,这是我们的优越性所在,另一方面,这种分工带来的个体与社会的对立并没有完全消除,这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那么在现阶段,如何促进社会活力的实现呢?这就是与内藏于社会分工与社会活动背后,个体或集体对利益追逐的需要,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的利益有关”。也正如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多次强调并反复指出那样,社会主义要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大的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种物质文化需要的现实表达就是一种个体或社会利益。
从利益的角度分析当代中国的利益格局,以及如何通过社会管理活动,维护、实现和发展好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所在。因此,深刻分析利益的矛盾运动,揭示出社会的运动规律,进一步分析出社会活力的实现是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三、稳定的社会秩序
社会秩序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达到一种动态的一致性平衡状态,它是个体生存和社会活动的基础。“人类社会自产生以来,稳定的社会秩序就一直是人类努力谋求的状态,它就是社会生活得以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也是一个国家走向兴盛的根本前提。”而稳定的社会秩序是一种动态的平衡,是指社会生活的安定、协调、和谐和有序。社会秩序具有一些基本属性,表现为:第一,社会秩序是主体性和客体性的统一。一方面,社会秩序是个体或集体在社会交往的产物,正如著名政治哲学家哈耶克指出那样“所谓社会的秩序,在本质上便意味着个人的行动是由成功的预见所指导的,这亦即是说人们不仅可以有效地运用他们的知识,而且还能够极有信心地预见到他们能从其他人那里所获得的合作。”这里就是从社会活动的主体个人的角度界定社会秩序的。另一方面,社会秩序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主体社会活动的特定空间。第二,社会秩序是动态的一致性状态。社会秩序是主体活动的产物,而社会各主体本身在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中发生变化,因为,这种一致性状态也总是在变化,随着变化量的积累,社会秩序也会发生质的变化,所以这种一致性状态具有相对性和可变性。
由于分工不同和利益的差别,个体或集体在社会交往中,矛盾便发生了。矛盾的积累也正是秩序可变性的来源。正如著名美国著名政治学者塞缪尔·亨廷顿指出那样,在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社会矛盾的积累正是阻碍现代化步伐的主导因素。在当代中国,矛盾现象仍然层出不穷,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此,能否正确处理和协调解决好社会矛盾,是我们能不能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目标的重要标准。所以,对稳定社会秩序的追求,当然是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四、良好的社会制度
制度是人类社会在社会交往中的产物,是社会关系的存在方式,在个体或集体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表现为利益关系,各种利益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社会制度。正如马克思指出“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而现代汉语词典对制度的定义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而与制度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体制和机制,所谓体制就是指某一组织的结构形式,它是制度内部要素的结构安排。而所谓机制,现代汉语词典对它的释义是指“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社会制度就是社会系统内部各体制和机制的总和。一种社会体制,是社会领域各项具体制度的总和。每个社会中有着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领域。针对每个领域,社会各主体都会运用主客观力量制定出若干具体制度,于是,它们就分别就表现为社会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等各种社会体制。社会制度运行的机制,则是根据社会活动以及交往形式的变化,各主体作出相应的安排。
个体或集体与社会的关系,一方面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关系,另一方面又是一种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关系。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的:“从前各个个人所结成的那种虚构的共同体,总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使自己与各个个人对立起来;由于这种集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说来,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成为新的桎梏。”好的社会制度,促使人的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前提,也成为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与推动社会前进的内在动力。制度也为人提供广阔的自由空间,为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机制。这样不仅社会得到发展,还为人充分展示自由个性、发挥其本质力量创造了条件;社会保持了活力和秩序,这反过来又为个人才能的充分发展,提供了条件。而在协调个体或集体与社会的关系过程中,制度本身也得到了完善与发展。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2009级博士研究生,从事中国特色社会管理研究)
参考文献:
[1]陶德麟主编.社会稳定论.济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3.
[2]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著.自由秩序原理.三联书店,1997,200.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