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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市场中近三分之二股票不能流通的问题,证监会于2005年初选取了四家上市公司作为试点企业,并于2005年5月9日进入了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简称“股改”)的实质性阶段。会计必须对股改实施过程中的财务问题进行反映和监督,而股改作为一项特殊时期的特殊业务,对会计也当然提出了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