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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温州一些企业遭遇招工难,而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鞋革、服装、电子装配、餐饮服务等行业。农民工是我国各行业、各部门尤其是制造业就业队伍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线操作工人的短缺已经严重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温州民营企业大多数从事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而且很多产品直接出口。对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来讲,在缺乏劳动力的情况下生产就很难进行,于是许多民营企业为了解决订单增多人手不够这一问题只能硬性地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恶化了劳动环境,导致非正常离职,使许多民营企业的用工成本提高,影响了可持续发展能力。
据温州市职业介绍指导服务中心统计,2009年温州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数为289971个,用工缺口为154316个;而来温求职人员持续减少,2009年2月份(春节后)求职登记34397人次,下降到12月份的5809人次,月平均下降幅度达20,32个百分点。同时通过与中西部传统劳动力资源输出地劳动部门联系、反馈以及与温州用人单位调查情况来分析,目前企业存在招工难的问题,不是有些专家所说的是结构性原因或者供求信息对称滞后造成,但我们认为出现招工难现象有其深层社会原因,本文从温州用人单位招工难的现象进行了综述和全面剖析。
一、出现招工难问题的原因
(一)中央三农政策惠及千家万户,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重新考虑在家种田的价值。
十六大以来,中央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农民对于新政策的反响自然强烈,部分农民重新考虑在家种田的价值,权衡利弊,选择回流,留在家里种田,这可以说是招工难的一个重要的外部环境。
(二)西部大开发战略吸引大量非本土企业,使原本不得不外出打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有了更多选择。
2000年国家启动西部大开发战略, 西部各省区市高度重视投资环境的改善,使西部地区的投资软环境有了进一步改善。加上中西部地区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吸引外来投资,为承接东部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创造了有利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中西部地区的就业机会,这使许多新增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有机会在“本土”为“家乡建设”出力,放弃了去沿海地区打工的计划,部分在外务工的老民工选择回流。
(三)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口出生率降低,青壮年劳动力供给下降。
自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全面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人口结构正在发生变化,青壮年劳动力逐步减少,人口老龄化倾向明显。1975年为我国人口出生率的转折点,也就是说30岁以下劳动力的供给数量大幅减少。虽然劳动力总量仍然供大于求,但是特定年龄段农民工的相对短缺是导致部分地区招工难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四)国家增加对中西部教育费用投入,使大部分农村家庭重视对子女的培养,教育发展导致就业时间推迟。
农村改革三十年来,使农民负担大为减轻,2006年起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农村率先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并提高了公用经费标准及中西部地区农村校舍维修改造的补助标准。随着教育事业发展,家长都希望让子女多读一点书,原本这个年龄段的人参加农民工大军,如今继续在读的初、高中,甚至上大学,这样到企业上班的一线普工明显减少。
(五)第一代农民工经过长期打工,完成了资本积累,在当地或者返乡进行工商业投资创业,就业渠道的多样性这在客观上减少了一线产业工人的数量。
近年来很多在沿海地区工作时间较长的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经过十几年的打工生涯,已经有了些许多的资本积累,不愿再从事最简单最辛苦的低级工种,而是返回家乡独立进行工商业投资。在沿海地区定居下来的部分民工从事一线工作的意愿也在下降,有不少农民工特别是第一代农民工依靠十几年的积蓄进行小规模的投资,在当地或者返乡进行工商业投资创业。一些传统的劳务输出地区如河南信阳、四川遂宁等地还设立了农民工回归专项基金和工业发展基金,以及设立专门的金融贷款担保机构,加大对回乡投资创业项目的财政、金融支持等等,第一代农民工就业渠道的多样性这都在客观上减少了一线产业工人的数量。
(六)第二代农民工渐成城市产业工人主体,而这批人相当部分是独生子女,不必为维持家庭生计而务工、没有经济压力,他们自我意识强,但责任心不强,与父辈截然不同的价值取向,这自然增加了企业用工难。
“80后”“90后”农民工出生成长于改革开放以后,基本上接受过初中以上教育,这使得他们与父辈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与生活期待。他们不再唯“钱”是图,择业谋职也在追求着“体面”,缺乏父辈们吃苦耐劳的精神。中国青年报就相关调查发表文章《聚焦新生代农民工:平等比生存更重要》:第一代农民工能及时拿到工钱就知足了,而农二代民工眼里,他们不想再是城市的匆匆过客,除了关心薪水,还关心工作时间、工作环境、培训机会、社会保障等,他们会通过“跳槽”摒弃社会认同度差、劳动强度大、工资报酬低、升值潜力小的工作,越来越注重工作环境、生活质量乃至精神生活,很难踏踏实实地干活。但温州部分企业仍维持原来的用工理念,没有看到新生代的农民工有更强的权益意识,对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工作环境有更高的要求。目前招工困难的主要是那些条件比较艰苦、经常加班、工资待遇相对较低的企业,而那些待遇较好、管理规范、收入较高的企业基本上还能满足生产需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温州中小企业月平均非正常离职率达到6-7%,也就是说一个1000人规模的用人单位每月都要准备60-70人;对于企业而言,员工“跳槽”不但打乱企业的管理与计划,更是导致企业招工难的原因之一。
(七)城市的高额消费和农村的逐渐富裕以及制度性保障受到了诸多限制使得外出人员大为减少。
农民外出打工的最大目的是挣钱,但是城市消费要比农村高出一大截,特别是那些拉家带口的农民工家庭,他们打工是为了全家人的生活,自我消费自然不是他们打工的初衷。同时外出务工人员还面临子女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覆盖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子女教育、法律援助等都还需要完善。相比较而言,农民在当地打工,既挣了钱,又不耽误农活、家务,加上基本没有什么生活消费,工资可以全部储蓄。这样自然外出的人员就大大减少。
(八)林权改革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推动了各地产业的发展,产业的发展又带动了就业的增加,农民工返乡务林,实现了不离乡能就业不砍树能致富的局面。
2008年6月8日,党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意味着亿万农民真正成了山林的主人,林业是农民最熟悉、最直接、最适宜的就业方式,经营林业和我国农民的文化、技能、素质相适应。据调查,农民工在城里务工,一般月收入1500元到2500元左右,除开吃住、交通费用的开支,余下的并不多,而回乡务林,没有住宿、交通开支,吃饭开支很小,务林的净收入比在城里务工更高。目前,我国还有18亿亩集体林地没有承包到户,按人均经营50亩计算,可提供3600万个就业岗位。据报载:目前江西省有40.9万农民工返乡务林,福建省已有55万农民工返乡务林,仅福建省永安市就新增林业就业岗位5.8万个,占全市新增就业岗位的一半以上,出现了“一人承包、全家就业”、“城里下岗、山上创业”的情形。
金融危机本身不会带来招工难的现象,也不是形成招工难的原因之一,金融危机只是招工难现象的“显现剂”。招工难也不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数量的减少,而是转移到东部沿海地区从事产业的工人在减少。
二、招工难折射出不正常的现象
(一)《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而目前通过《劳动合同法》建立契约化劳动关系依然流于形式,合同签定率极低,劳资双方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严肃性不够。没有了合同约定,员工辞职与用人单位辞工就变成了随意性,这对维系稳定稳定员工队伍实属不利。一些企业反应说员工不愿意签定合同,但既然是法律,所有的公民都应该无条件的遵守,这也说明政府的监管力度有问题。
(二)进城农民工是弱势群体,而他们却要比城市居民付出更高的成本。由于农民工在城里看不到自己的前景,没有稳定的预期,缺少安全感,所以他们不得不做出两套生活安排,把不多的钱用在两处,要维持两处住房、两套生活用品,甚至在子女教育上,他们也一直拿不准主意,应该让他们在老家上学,还是在城市接受不同版本的打工子弟学校上学等等制度的阻隔,使他们进城打工要付出更高的成本,甚至没有“扎根”的打算。
(三)农民工由“买方市场”发展为“卖方市场”,而农民工(通过劳动力市场)依然要“自费就业”。目前我市还没有将外来农民工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畴,农民工通过劳动力市场还需要支付一定的求职费用,不合理的“市场法则”扰乱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而政府又分割成“人才市场”“劳务市场”,目前温州劳动力市场管理体制比较混乱,“条块”现象尤其严重,人才、技能、外来劳动力三大市场,虽然名称各有不同,但操作模式、介绍对象都一样;这种利益优先、壁垒突出的“诸侯式劳动力市场”势必会削弱了经济市场本来的功能和效率的损失,用人单位多头登记(招工),求职人员无效求职,无序化市场发挥不了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可以说在建立统一有序、平等协调劳动力市场方面,政府缺失应有作为。
三、解决招工难的对策
与去年8月份相比,招工难这样的声音似乎安静了许多,而温州市职业介绍指导服务中心各项统计指标也明显下降,对比8月份与12月份两个月的数据:企业登记招工总数下降了3541个,需求岗位总数下降了33713个,空缺总数下降了25177个。但上述指标下降并不表示招工难有所缓解,只是年终将至,民工不会轻意跳槽,员工队伍相对比较稳定,而企业开始有选择地接收订单以及将辅料、零部件、配套器件等外包加工以转移用工压力,暂时性趋向有序的生产状态。随着劳动力资源的减少以及就业渠道的多元化、中西部收入差距的缩小、制度化建设的不完善,企业招工难甚至出现民工荒现象将会更加突出。为此社会各届应该正视现实,认清民工荒发生的根源,主动协调解决,通过政府的宏观导向,部门的积极应对、市场的有序调节,使这一现象朝着健康、稳定、和谐方向发展。
(一)政府部门的对策
1、要把人力资源的发展列入政府重大的议事议程,尤其是要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尊重人才、关心人才、服务人才的社会价值体系,以开放和包容的胸襟,对进城民工与我市居民一视同仁, 在市场准入方面提供更为平等的机会,在使用公共物品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
2、是要着力构建服务农民工的社会服务体系,关心他们的生活、娱乐和成长,尽快落实农民进城就业政策,对已进城就业的农民工让他们看到发展前景。正如在欧州的一些国家,对境外打工者会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有人雇用就会享受最起码的保障;如果在两年内有稳定工作、交税、守法、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可以享受更高保障水平;这样经过5年的努力,可以享受几乎所有公民待遇,通过基本语言考核,甚至可以申请加入该国国籍。
3、政府部门间要加强协调配合,树立理解、尊重、保护农民工的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关心帮助农民工的公益活动,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强化对企业的用工监督,对违规、尤其是违法企业的处理力度,确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利。
(二)企业的对策
1、改变用工观念,扩大工龄性收入分配。优化用工环境,提供合理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细化工资构成项目,增加职工工龄工资,提高工龄工资收入比例,扩大工龄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把职工在企业工作时间的长短与工资挂钩。
2、拓宽招工渠道,储备招工基地。企业要制定中、长期招工计划,拓宽招聘渠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建立校企合作,储备招工基地,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企业形象,降低求职者求职成本和风险,提高招聘效果。
3、调整用工标准,扩大用工范围。目前许多企业招工的条件基本一致,主要集中在18—30周岁,高中或中技以上文化,甚至一些单位提出某些地方的人员不招。若将年龄、男女比例、地域、工作经验等条件适当放宽的话,企业可以选择的范围和将大大得到拓宽。
4、增加员工培训投入,建立企业培训体系。目前很多企业只用工不培训的短期行为,员工缺乏忠诚度与认同感觉,员工非正常离职率居高不下;要增加培训成本,建立企业培训体系。
5、灵活用工,转移用工压力。合理调剂旺淡季节用工,在生产旺季时应关心员工,注意工资报酬的合理性。特别是对工人劳动强度大,注意力高度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注意工价的合理性,不因旺季单足而减工价,影响员工情绪。在淡季时应给予工人一定的合理报酬,留住工人。同时企业为减轻招工难的情形,将辅料、零部件、配套器件等外包加工,转移用工压力。
6、营造企业文化,塑造人本观念。确立以人为本的企业经营理念,重视员工的价值和发展,把员工放在企业合作伙伴的位置来对待,营造一种以员工为重的企业价值观;根据新一代农民工的特点,切实关心员工的衣、食、住、行、娱、学等问题,通过建立企业文化,推崇人性化管理,使员工能从心灵上建立起与企业荣辱与共的真挚情感,增强员工同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社会中介的对策
1、及时做好劳务需求信息披露,拓宽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完整而准确的劳动力供需信息,是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接的前提;信息渠道不畅通,将严重影响劳动力流动的效率和有序化程度。因此要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发布渠道建设,以现有网站、触摸屏查询系统和LED显示屏为载体,建立“三位一体公共信息资讯平台,及时发布最新求职用工信息。
2、搭建跨区域劳务合作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劳动力市场跨区域的基础性资源配置作用,深化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合作,实现劳动力资源共享,促进信息交流,建立区域内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定期发布联动制度。适时举办各跨区域组团招聘活动,通过远程招聘、校企合作等方式加快省际劳务协作的对接。
3、发挥异地商会作用,维护社会和谐。 异地商会作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起到既弥补“市场失灵”,又弥补“政府失灵”的缺陷。目前在温州已成立湖北温州商会、安徽温州商会等,应充分发挥异地商会作用,为所属的本籍农民工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及时了解他们的基本诉求,帮助处理各类劳资纠纷,切实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更加有效的为他们提供维权与服务,为社会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
招工难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中间层等各主体多方位的努力与改进,同时作为这个舞台上的主角——农民工自身不能仅仅处于被动的被保护状态,农民工应从自身做起,利用一切途径与平台,提升自身的业务技能和文化素质。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解决招工难现象,是一个迫切的、现实的社会问题,对招工难现象内在原因的分析有利于各方积极寻找对策,避免招工难持续蔓延带来的损失。
据温州市职业介绍指导服务中心统计,2009年温州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数为289971个,用工缺口为154316个;而来温求职人员持续减少,2009年2月份(春节后)求职登记34397人次,下降到12月份的5809人次,月平均下降幅度达20,32个百分点。同时通过与中西部传统劳动力资源输出地劳动部门联系、反馈以及与温州用人单位调查情况来分析,目前企业存在招工难的问题,不是有些专家所说的是结构性原因或者供求信息对称滞后造成,但我们认为出现招工难现象有其深层社会原因,本文从温州用人单位招工难的现象进行了综述和全面剖析。
一、出现招工难问题的原因
(一)中央三农政策惠及千家万户,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重新考虑在家种田的价值。
十六大以来,中央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农民对于新政策的反响自然强烈,部分农民重新考虑在家种田的价值,权衡利弊,选择回流,留在家里种田,这可以说是招工难的一个重要的外部环境。
(二)西部大开发战略吸引大量非本土企业,使原本不得不外出打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有了更多选择。
2000年国家启动西部大开发战略, 西部各省区市高度重视投资环境的改善,使西部地区的投资软环境有了进一步改善。加上中西部地区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吸引外来投资,为承接东部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创造了有利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中西部地区的就业机会,这使许多新增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有机会在“本土”为“家乡建设”出力,放弃了去沿海地区打工的计划,部分在外务工的老民工选择回流。
(三)计划生育政策使得人口出生率降低,青壮年劳动力供给下降。
自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全面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人口结构正在发生变化,青壮年劳动力逐步减少,人口老龄化倾向明显。1975年为我国人口出生率的转折点,也就是说30岁以下劳动力的供给数量大幅减少。虽然劳动力总量仍然供大于求,但是特定年龄段农民工的相对短缺是导致部分地区招工难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四)国家增加对中西部教育费用投入,使大部分农村家庭重视对子女的培养,教育发展导致就业时间推迟。
农村改革三十年来,使农民负担大为减轻,2006年起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农村率先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并提高了公用经费标准及中西部地区农村校舍维修改造的补助标准。随着教育事业发展,家长都希望让子女多读一点书,原本这个年龄段的人参加农民工大军,如今继续在读的初、高中,甚至上大学,这样到企业上班的一线普工明显减少。
(五)第一代农民工经过长期打工,完成了资本积累,在当地或者返乡进行工商业投资创业,就业渠道的多样性这在客观上减少了一线产业工人的数量。
近年来很多在沿海地区工作时间较长的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经过十几年的打工生涯,已经有了些许多的资本积累,不愿再从事最简单最辛苦的低级工种,而是返回家乡独立进行工商业投资。在沿海地区定居下来的部分民工从事一线工作的意愿也在下降,有不少农民工特别是第一代农民工依靠十几年的积蓄进行小规模的投资,在当地或者返乡进行工商业投资创业。一些传统的劳务输出地区如河南信阳、四川遂宁等地还设立了农民工回归专项基金和工业发展基金,以及设立专门的金融贷款担保机构,加大对回乡投资创业项目的财政、金融支持等等,第一代农民工就业渠道的多样性这都在客观上减少了一线产业工人的数量。
(六)第二代农民工渐成城市产业工人主体,而这批人相当部分是独生子女,不必为维持家庭生计而务工、没有经济压力,他们自我意识强,但责任心不强,与父辈截然不同的价值取向,这自然增加了企业用工难。
“80后”“90后”农民工出生成长于改革开放以后,基本上接受过初中以上教育,这使得他们与父辈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与生活期待。他们不再唯“钱”是图,择业谋职也在追求着“体面”,缺乏父辈们吃苦耐劳的精神。中国青年报就相关调查发表文章《聚焦新生代农民工:平等比生存更重要》:第一代农民工能及时拿到工钱就知足了,而农二代民工眼里,他们不想再是城市的匆匆过客,除了关心薪水,还关心工作时间、工作环境、培训机会、社会保障等,他们会通过“跳槽”摒弃社会认同度差、劳动强度大、工资报酬低、升值潜力小的工作,越来越注重工作环境、生活质量乃至精神生活,很难踏踏实实地干活。但温州部分企业仍维持原来的用工理念,没有看到新生代的农民工有更强的权益意识,对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工作环境有更高的要求。目前招工困难的主要是那些条件比较艰苦、经常加班、工资待遇相对较低的企业,而那些待遇较好、管理规范、收入较高的企业基本上还能满足生产需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温州中小企业月平均非正常离职率达到6-7%,也就是说一个1000人规模的用人单位每月都要准备60-70人;对于企业而言,员工“跳槽”不但打乱企业的管理与计划,更是导致企业招工难的原因之一。
(七)城市的高额消费和农村的逐渐富裕以及制度性保障受到了诸多限制使得外出人员大为减少。
农民外出打工的最大目的是挣钱,但是城市消费要比农村高出一大截,特别是那些拉家带口的农民工家庭,他们打工是为了全家人的生活,自我消费自然不是他们打工的初衷。同时外出务工人员还面临子女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覆盖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子女教育、法律援助等都还需要完善。相比较而言,农民在当地打工,既挣了钱,又不耽误农活、家务,加上基本没有什么生活消费,工资可以全部储蓄。这样自然外出的人员就大大减少。
(八)林权改革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推动了各地产业的发展,产业的发展又带动了就业的增加,农民工返乡务林,实现了不离乡能就业不砍树能致富的局面。
2008年6月8日,党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意味着亿万农民真正成了山林的主人,林业是农民最熟悉、最直接、最适宜的就业方式,经营林业和我国农民的文化、技能、素质相适应。据调查,农民工在城里务工,一般月收入1500元到2500元左右,除开吃住、交通费用的开支,余下的并不多,而回乡务林,没有住宿、交通开支,吃饭开支很小,务林的净收入比在城里务工更高。目前,我国还有18亿亩集体林地没有承包到户,按人均经营50亩计算,可提供3600万个就业岗位。据报载:目前江西省有40.9万农民工返乡务林,福建省已有55万农民工返乡务林,仅福建省永安市就新增林业就业岗位5.8万个,占全市新增就业岗位的一半以上,出现了“一人承包、全家就业”、“城里下岗、山上创业”的情形。
金融危机本身不会带来招工难的现象,也不是形成招工难的原因之一,金融危机只是招工难现象的“显现剂”。招工难也不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数量的减少,而是转移到东部沿海地区从事产业的工人在减少。
二、招工难折射出不正常的现象
(一)《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而目前通过《劳动合同法》建立契约化劳动关系依然流于形式,合同签定率极低,劳资双方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严肃性不够。没有了合同约定,员工辞职与用人单位辞工就变成了随意性,这对维系稳定稳定员工队伍实属不利。一些企业反应说员工不愿意签定合同,但既然是法律,所有的公民都应该无条件的遵守,这也说明政府的监管力度有问题。
(二)进城农民工是弱势群体,而他们却要比城市居民付出更高的成本。由于农民工在城里看不到自己的前景,没有稳定的预期,缺少安全感,所以他们不得不做出两套生活安排,把不多的钱用在两处,要维持两处住房、两套生活用品,甚至在子女教育上,他们也一直拿不准主意,应该让他们在老家上学,还是在城市接受不同版本的打工子弟学校上学等等制度的阻隔,使他们进城打工要付出更高的成本,甚至没有“扎根”的打算。
(三)农民工由“买方市场”发展为“卖方市场”,而农民工(通过劳动力市场)依然要“自费就业”。目前我市还没有将外来农民工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畴,农民工通过劳动力市场还需要支付一定的求职费用,不合理的“市场法则”扰乱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而政府又分割成“人才市场”“劳务市场”,目前温州劳动力市场管理体制比较混乱,“条块”现象尤其严重,人才、技能、外来劳动力三大市场,虽然名称各有不同,但操作模式、介绍对象都一样;这种利益优先、壁垒突出的“诸侯式劳动力市场”势必会削弱了经济市场本来的功能和效率的损失,用人单位多头登记(招工),求职人员无效求职,无序化市场发挥不了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可以说在建立统一有序、平等协调劳动力市场方面,政府缺失应有作为。
三、解决招工难的对策
与去年8月份相比,招工难这样的声音似乎安静了许多,而温州市职业介绍指导服务中心各项统计指标也明显下降,对比8月份与12月份两个月的数据:企业登记招工总数下降了3541个,需求岗位总数下降了33713个,空缺总数下降了25177个。但上述指标下降并不表示招工难有所缓解,只是年终将至,民工不会轻意跳槽,员工队伍相对比较稳定,而企业开始有选择地接收订单以及将辅料、零部件、配套器件等外包加工以转移用工压力,暂时性趋向有序的生产状态。随着劳动力资源的减少以及就业渠道的多元化、中西部收入差距的缩小、制度化建设的不完善,企业招工难甚至出现民工荒现象将会更加突出。为此社会各届应该正视现实,认清民工荒发生的根源,主动协调解决,通过政府的宏观导向,部门的积极应对、市场的有序调节,使这一现象朝着健康、稳定、和谐方向发展。
(一)政府部门的对策
1、要把人力资源的发展列入政府重大的议事议程,尤其是要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尊重人才、关心人才、服务人才的社会价值体系,以开放和包容的胸襟,对进城民工与我市居民一视同仁, 在市场准入方面提供更为平等的机会,在使用公共物品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
2、是要着力构建服务农民工的社会服务体系,关心他们的生活、娱乐和成长,尽快落实农民进城就业政策,对已进城就业的农民工让他们看到发展前景。正如在欧州的一些国家,对境外打工者会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有人雇用就会享受最起码的保障;如果在两年内有稳定工作、交税、守法、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可以享受更高保障水平;这样经过5年的努力,可以享受几乎所有公民待遇,通过基本语言考核,甚至可以申请加入该国国籍。
3、政府部门间要加强协调配合,树立理解、尊重、保护农民工的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关心帮助农民工的公益活动,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强化对企业的用工监督,对违规、尤其是违法企业的处理力度,确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利。
(二)企业的对策
1、改变用工观念,扩大工龄性收入分配。优化用工环境,提供合理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细化工资构成项目,增加职工工龄工资,提高工龄工资收入比例,扩大工龄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把职工在企业工作时间的长短与工资挂钩。
2、拓宽招工渠道,储备招工基地。企业要制定中、长期招工计划,拓宽招聘渠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建立校企合作,储备招工基地,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企业形象,降低求职者求职成本和风险,提高招聘效果。
3、调整用工标准,扩大用工范围。目前许多企业招工的条件基本一致,主要集中在18—30周岁,高中或中技以上文化,甚至一些单位提出某些地方的人员不招。若将年龄、男女比例、地域、工作经验等条件适当放宽的话,企业可以选择的范围和将大大得到拓宽。
4、增加员工培训投入,建立企业培训体系。目前很多企业只用工不培训的短期行为,员工缺乏忠诚度与认同感觉,员工非正常离职率居高不下;要增加培训成本,建立企业培训体系。
5、灵活用工,转移用工压力。合理调剂旺淡季节用工,在生产旺季时应关心员工,注意工资报酬的合理性。特别是对工人劳动强度大,注意力高度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注意工价的合理性,不因旺季单足而减工价,影响员工情绪。在淡季时应给予工人一定的合理报酬,留住工人。同时企业为减轻招工难的情形,将辅料、零部件、配套器件等外包加工,转移用工压力。
6、营造企业文化,塑造人本观念。确立以人为本的企业经营理念,重视员工的价值和发展,把员工放在企业合作伙伴的位置来对待,营造一种以员工为重的企业价值观;根据新一代农民工的特点,切实关心员工的衣、食、住、行、娱、学等问题,通过建立企业文化,推崇人性化管理,使员工能从心灵上建立起与企业荣辱与共的真挚情感,增强员工同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社会中介的对策
1、及时做好劳务需求信息披露,拓宽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完整而准确的劳动力供需信息,是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接的前提;信息渠道不畅通,将严重影响劳动力流动的效率和有序化程度。因此要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发布渠道建设,以现有网站、触摸屏查询系统和LED显示屏为载体,建立“三位一体公共信息资讯平台,及时发布最新求职用工信息。
2、搭建跨区域劳务合作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劳动力市场跨区域的基础性资源配置作用,深化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合作,实现劳动力资源共享,促进信息交流,建立区域内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定期发布联动制度。适时举办各跨区域组团招聘活动,通过远程招聘、校企合作等方式加快省际劳务协作的对接。
3、发挥异地商会作用,维护社会和谐。 异地商会作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起到既弥补“市场失灵”,又弥补“政府失灵”的缺陷。目前在温州已成立湖北温州商会、安徽温州商会等,应充分发挥异地商会作用,为所属的本籍农民工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及时了解他们的基本诉求,帮助处理各类劳资纠纷,切实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更加有效的为他们提供维权与服务,为社会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
招工难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中间层等各主体多方位的努力与改进,同时作为这个舞台上的主角——农民工自身不能仅仅处于被动的被保护状态,农民工应从自身做起,利用一切途径与平台,提升自身的业务技能和文化素质。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解决招工难现象,是一个迫切的、现实的社会问题,对招工难现象内在原因的分析有利于各方积极寻找对策,避免招工难持续蔓延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