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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我不是见异思迁的人,我不过是爱里的胆小鬼。她要和胆小鬼一起,把爱情进行到底。
1
“我们见到的太阳是8分钟之前的,月亮是1.3秒之前的。即使你在我一米之外,你见到的也是3纳米秒以前的我。我们眼见的,都是过去。”
龙筱米追过来,问我为什么甩掉她好朋友的时候,我就是这样回答的。我说,事情都过去了,你为什么非揪着不放呢,揪着不放对她有什么好处呢?不如忘记得了。
龙筱米瞪着我,好像没太听懂。我接着说,人们为什么要谈恋爱,因为谈恋爱让两个人都快乐。我快乐过,她也快乐过吧,既然快乐过,分手痛一点也没什么。她要是想不开,就是为难自己,也为难我。
我最后说:“小姑娘,你长得还算凑合,有男朋友没有?”
“流氓。”她蹦出这两字,转头就走了,脑后的马尾巴在阳光下来回跳跃。
啧啧,这小姑娘有点意思,就是正义感太强了。
2
我在龙筱米的公司附近开小店,顺便给顾客充手机话费、卖电话卡。她陪同事到我这儿充话费,每次都站得远远的,义愤填膺地看着我,看着我和她的女同事说说笑笑,那感觉就好像我是一团牛粪。
其实她不知道,这年头,世上的鲜花多了去了,你要不见到牛粪就插一下,都没人能注意到你。是的,我是牛粪,牛粪里造型比较好看的那一种,俗称——帅哥。所以,虽然我穷,日子很苦,没有固定工作,还是有女孩子主动和我搭讪。她的女同事,都是大龄的女孩子了,寂寞让她们像风干的海藻,在城市的大风里脆弱地飘摇。
有时候,龙筱米下班的时候,在马路对面买一份鸡蛋饼和一份汤。她租住的屋子,在我的小店对面。我的店午夜一点才打烊,那时候她屋子里的灯光照样亮着。清晨,她在街边买一份热牛奶,一份面包,去上班。她其实比她的那些同事还孤独,但是,她从来不说。
我没想到,我们还会有交集。
那天她应该是着急了,午夜从楼上匆匆下来,在街口站了很久。最后,她眼一闭头一埋,走进了我的小店:“你会不会修锁?”
“我一卖电话卡的,你以为我十项全能?”
“门锁坏了,我就不敢在屋子里待了。我能不能在你店里待到清晨?”她说,与其对着关不上、随时会被推开的门,不如面对一个熟悉的坏人。
我点点头,指指她随身带的小包:“那里边是你的银行卡、存折等贵重东西吧?”
她尴尬地笑笑。
“给你一个选择题——长夜漫漫,你说我是先劫你的包还是先劫你的色?”
她搭在膝盖上的手,颤抖着。
“看你那小样,你还真值得我冒那么大风险啊?”
她快哭了。
“好啦好啦,别哭了。你回去睡吧,在我这儿坐着多难受。我把证件照给你,你把我的照片挂在门口。瞧我这长相,挂门上避邪,挂床头——”
“挂床头怎么了?”
我挠挠头,有点尴尬,到底还是说了:“避孕啊。”
她那么着急忧伤的一张脸,被我逗笑了。
3
就这样,在我的小店坐了通宵后,我们成了朋友。她说我是不是想钱想疯了,晚上没有人来充话费,我还24小时营业。
那段时间,她们公司开始加班,常常凌晨3点才下班。经过我小店的时候,她就沖进来说:“财迷,还不睡啊?”
我问她为什么叫我财迷,她说我贪钱,这不明摆着么,她好朋友的弟弟刚考上大学,我就要和人家分手,不就是怕好友提及弟弟的学费吗?
她有时候很内疚,说和我做朋友不好,毕竟我的前女友是她的好朋友,她没和好朋友同仇敌忾,很难过。
她说不知道为什么会爱上我,明明没有一点可能,后来还是有了感觉。她说,她知道我是痞子,是坏人,是财迷,是一个自私的人,是一个见异思迁、不值得托付终生的人,她本不该搭理我,但还是没忍住,可能是因为我很幽默,和我在一起让她很快乐。
我在充话费的电脑上玩游戏,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她。她坐在店里一只蓝色塑料凳子上。
“喂,我说你怎么一进门脸上就挂着蒙娜丽莎的傻笑,原来你喝酒了。”
是啊,她喝酒了。那天她们加班的项目做完了,经理请大家喝酒,她喝了一点就醉了。
这丫头真傻,不知道现在都流行暧昧、调情什么的,就是不流行真爱啊。她是爱我吧,要不说什么和我在一起很快乐,这不是变相的表白是什么。她就不能像向日葵一样,暗恋太阳神阿波罗一辈子,藏着掖着,就是不说。
4
她不用加班,我也不用通宵看店了。她是那种爱了就藏不住,也不愿意藏的那种人。
下班买晚餐的时候,她会给我带一份。有时她会问我喜欢吃什么,然后在她的小屋里给我做。她做的竹笋鸭煲,很好吃。
知道我喜欢吃苦瓜,她就到集贸市场买了苦瓜苗,种在阳台的花盆里,把结出来的第一根苦瓜送给我。她对我很好,迫不及待地想做我的女朋友。
我觉得她虽然看起来是个很能干的白领,但在爱情里,她真的很幼稚。
我觉得她不明白,爱情最美的,其实是两个人互相吸引、慢慢靠近,一旦真的在一起了,成天在一起了,就会争吵,渐渐彼此厌倦了。
她不明白这一点,拼命地想把我们的距离拉近。她成功了,我们正式恋爱了。因为她对我太好了,好到我晕头转向,就同意了。
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们开始争吵。我说她不懂和人交往,太天真,太笨,这么大的人了还看童话《小王子》。她倒是不怎么埋怨我,只是偶尔提及我是个财迷、是个见异思迁的帅哥,和我在一起太没有安全感了。
小店附近新开了一个楼盘,她的两个女同事都催自己的男朋友定下了房子。她没有提房子的事,但是我和她吵架,指责她连碗都洗不干净。她说我每天游手好闲,宁愿玩游戏也不和她说话。
她去参加同学的婚礼,希望我陪她去。
我拒绝:“你怎么这么烦,自己去。”
她自己去了,回来说我不关心她。
“我本来就不爱你,你自己都说了,我自私,是你睁着眼睛把自己插在我这团牛粪上的,还不许我突围,你只能怪自己。”
我又有别的女朋友了,身为一个虽然穷、但是幽默的帅哥,想结婚不一定能找到对象,但是想恋爱,一定不缺对手。
我还没有把那些女孩子带回店里时,龙筱米就辞职走了。
那些女孩子比龙筱米还不矜持,她们直接把唇膏什么的落在我店里。现在这年头,母狮比雄狮还爱划地盘,赖着不走。
5
这只是我生命中的一段罢了。我想过,我有很多女朋友,如果说我的人生是一场电影,那么龙筱米就是中途插播的一段广告。这段广告,和别的广告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是我没有想到,龙筱米不是广告,是病毒,因为我很想她。
消失了一个月后,她又蹦出来了。她站在我的店门前,说她再也不走了。她说,她遇到了好朋友,就是被我甩掉的前女友,那女孩和我分手后就回了老家,现在刚回来。她告诉好朋友,她和我恋爱了,但是我根本不爱她,因为我移情别恋,她受伤了。
她的好朋友说,自己并没有受伤,受伤的是我,其实并不是我嫌弃她的弟弟考上大学后需要花钱,是她嫌弃我没钱没房,而我人品好,主动替她背了分手的黑锅。我曾经对她说过,女孩子自强、不依靠男人、不爱钱的名声很重要,至于我,反正是坏人、是痞子,名声好坏无所谓了。
我是这种人——缺乏爱的能力,有些爱无能,只能享受恋爱刚开始时候的甜蜜和美好,却没有处理矛盾和摩擦的能力,所以常常在恋爱一段时间后,就把关系搞砸了。一旦预感到双方会有摩擦,预感到爱情会变味儿,会有痛苦,就会丢盔弃甲,寻找种种理由逃跑。
我就是这种人,不折不扣的胆小鬼,只会不断在茫茫人海中制造一次又一次短暂的露水情缘。
我不是不爱龙筱米,我虽然关店晚,但从不通宵,是为了她才常常通宵,这不是爱是什么。
她说,要是早知道我谈恋爱进行到一定程度就会借另一段感情结束,让自己主动弹开,她就不会走;早知道我和她好朋友分手的真相,她也不会走;如今知道我爱她,她更不会走。我不过是一个爱里的胆小鬼而已,她要和胆小鬼一起,把爱情进行到底。
因为就像她喜欢的《小王子〉里狐狸说的:一段关系,是需要彼此驯养的。恋爱里的摩擦,争吵,疼痛,也是驯养的一种方式。就是这些感受,让我们对彼此的意义变得与众不同。何况,当我们老去,这些都会变成快乐,变成美好的回忆。
我没怎么听懂龙筱米的话,但是我情不自禁地拥抱了她。
一年以后,我给从我店里出发去上班的龙筱米发短信:“亲爱的,攒钱吧。你攒够4块5,我也攒够4块5,我们就可以去领证了。”
她说,她已经攒够了。我很拽地回了一句:“蜜兔。”
在那个午后,我们揣着各自的4块5,幸福地领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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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见到的太阳是8分钟之前的,月亮是1.3秒之前的。即使你在我一米之外,你见到的也是3纳米秒以前的我。我们眼见的,都是过去。”
龙筱米追过来,问我为什么甩掉她好朋友的时候,我就是这样回答的。我说,事情都过去了,你为什么非揪着不放呢,揪着不放对她有什么好处呢?不如忘记得了。
龙筱米瞪着我,好像没太听懂。我接着说,人们为什么要谈恋爱,因为谈恋爱让两个人都快乐。我快乐过,她也快乐过吧,既然快乐过,分手痛一点也没什么。她要是想不开,就是为难自己,也为难我。
我最后说:“小姑娘,你长得还算凑合,有男朋友没有?”
“流氓。”她蹦出这两字,转头就走了,脑后的马尾巴在阳光下来回跳跃。
啧啧,这小姑娘有点意思,就是正义感太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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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龙筱米的公司附近开小店,顺便给顾客充手机话费、卖电话卡。她陪同事到我这儿充话费,每次都站得远远的,义愤填膺地看着我,看着我和她的女同事说说笑笑,那感觉就好像我是一团牛粪。
其实她不知道,这年头,世上的鲜花多了去了,你要不见到牛粪就插一下,都没人能注意到你。是的,我是牛粪,牛粪里造型比较好看的那一种,俗称——帅哥。所以,虽然我穷,日子很苦,没有固定工作,还是有女孩子主动和我搭讪。她的女同事,都是大龄的女孩子了,寂寞让她们像风干的海藻,在城市的大风里脆弱地飘摇。
有时候,龙筱米下班的时候,在马路对面买一份鸡蛋饼和一份汤。她租住的屋子,在我的小店对面。我的店午夜一点才打烊,那时候她屋子里的灯光照样亮着。清晨,她在街边买一份热牛奶,一份面包,去上班。她其实比她的那些同事还孤独,但是,她从来不说。
我没想到,我们还会有交集。
那天她应该是着急了,午夜从楼上匆匆下来,在街口站了很久。最后,她眼一闭头一埋,走进了我的小店:“你会不会修锁?”
“我一卖电话卡的,你以为我十项全能?”
“门锁坏了,我就不敢在屋子里待了。我能不能在你店里待到清晨?”她说,与其对着关不上、随时会被推开的门,不如面对一个熟悉的坏人。
我点点头,指指她随身带的小包:“那里边是你的银行卡、存折等贵重东西吧?”
她尴尬地笑笑。
“给你一个选择题——长夜漫漫,你说我是先劫你的包还是先劫你的色?”
她搭在膝盖上的手,颤抖着。
“看你那小样,你还真值得我冒那么大风险啊?”
她快哭了。
“好啦好啦,别哭了。你回去睡吧,在我这儿坐着多难受。我把证件照给你,你把我的照片挂在门口。瞧我这长相,挂门上避邪,挂床头——”
“挂床头怎么了?”
我挠挠头,有点尴尬,到底还是说了:“避孕啊。”
她那么着急忧伤的一张脸,被我逗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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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在我的小店坐了通宵后,我们成了朋友。她说我是不是想钱想疯了,晚上没有人来充话费,我还24小时营业。
那段时间,她们公司开始加班,常常凌晨3点才下班。经过我小店的时候,她就沖进来说:“财迷,还不睡啊?”
我问她为什么叫我财迷,她说我贪钱,这不明摆着么,她好朋友的弟弟刚考上大学,我就要和人家分手,不就是怕好友提及弟弟的学费吗?
她有时候很内疚,说和我做朋友不好,毕竟我的前女友是她的好朋友,她没和好朋友同仇敌忾,很难过。
她说不知道为什么会爱上我,明明没有一点可能,后来还是有了感觉。她说,她知道我是痞子,是坏人,是财迷,是一个自私的人,是一个见异思迁、不值得托付终生的人,她本不该搭理我,但还是没忍住,可能是因为我很幽默,和我在一起让她很快乐。
我在充话费的电脑上玩游戏,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她。她坐在店里一只蓝色塑料凳子上。
“喂,我说你怎么一进门脸上就挂着蒙娜丽莎的傻笑,原来你喝酒了。”
是啊,她喝酒了。那天她们加班的项目做完了,经理请大家喝酒,她喝了一点就醉了。
这丫头真傻,不知道现在都流行暧昧、调情什么的,就是不流行真爱啊。她是爱我吧,要不说什么和我在一起很快乐,这不是变相的表白是什么。她就不能像向日葵一样,暗恋太阳神阿波罗一辈子,藏着掖着,就是不说。
4
她不用加班,我也不用通宵看店了。她是那种爱了就藏不住,也不愿意藏的那种人。
下班买晚餐的时候,她会给我带一份。有时她会问我喜欢吃什么,然后在她的小屋里给我做。她做的竹笋鸭煲,很好吃。
知道我喜欢吃苦瓜,她就到集贸市场买了苦瓜苗,种在阳台的花盆里,把结出来的第一根苦瓜送给我。她对我很好,迫不及待地想做我的女朋友。
我觉得她虽然看起来是个很能干的白领,但在爱情里,她真的很幼稚。
我觉得她不明白,爱情最美的,其实是两个人互相吸引、慢慢靠近,一旦真的在一起了,成天在一起了,就会争吵,渐渐彼此厌倦了。
她不明白这一点,拼命地想把我们的距离拉近。她成功了,我们正式恋爱了。因为她对我太好了,好到我晕头转向,就同意了。
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们开始争吵。我说她不懂和人交往,太天真,太笨,这么大的人了还看童话《小王子》。她倒是不怎么埋怨我,只是偶尔提及我是个财迷、是个见异思迁的帅哥,和我在一起太没有安全感了。
小店附近新开了一个楼盘,她的两个女同事都催自己的男朋友定下了房子。她没有提房子的事,但是我和她吵架,指责她连碗都洗不干净。她说我每天游手好闲,宁愿玩游戏也不和她说话。
她去参加同学的婚礼,希望我陪她去。
我拒绝:“你怎么这么烦,自己去。”
她自己去了,回来说我不关心她。
“我本来就不爱你,你自己都说了,我自私,是你睁着眼睛把自己插在我这团牛粪上的,还不许我突围,你只能怪自己。”
我又有别的女朋友了,身为一个虽然穷、但是幽默的帅哥,想结婚不一定能找到对象,但是想恋爱,一定不缺对手。
我还没有把那些女孩子带回店里时,龙筱米就辞职走了。
那些女孩子比龙筱米还不矜持,她们直接把唇膏什么的落在我店里。现在这年头,母狮比雄狮还爱划地盘,赖着不走。
5
这只是我生命中的一段罢了。我想过,我有很多女朋友,如果说我的人生是一场电影,那么龙筱米就是中途插播的一段广告。这段广告,和别的广告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是我没有想到,龙筱米不是广告,是病毒,因为我很想她。
消失了一个月后,她又蹦出来了。她站在我的店门前,说她再也不走了。她说,她遇到了好朋友,就是被我甩掉的前女友,那女孩和我分手后就回了老家,现在刚回来。她告诉好朋友,她和我恋爱了,但是我根本不爱她,因为我移情别恋,她受伤了。
她的好朋友说,自己并没有受伤,受伤的是我,其实并不是我嫌弃她的弟弟考上大学后需要花钱,是她嫌弃我没钱没房,而我人品好,主动替她背了分手的黑锅。我曾经对她说过,女孩子自强、不依靠男人、不爱钱的名声很重要,至于我,反正是坏人、是痞子,名声好坏无所谓了。
我是这种人——缺乏爱的能力,有些爱无能,只能享受恋爱刚开始时候的甜蜜和美好,却没有处理矛盾和摩擦的能力,所以常常在恋爱一段时间后,就把关系搞砸了。一旦预感到双方会有摩擦,预感到爱情会变味儿,会有痛苦,就会丢盔弃甲,寻找种种理由逃跑。
我就是这种人,不折不扣的胆小鬼,只会不断在茫茫人海中制造一次又一次短暂的露水情缘。
我不是不爱龙筱米,我虽然关店晚,但从不通宵,是为了她才常常通宵,这不是爱是什么。
她说,要是早知道我谈恋爱进行到一定程度就会借另一段感情结束,让自己主动弹开,她就不会走;早知道我和她好朋友分手的真相,她也不会走;如今知道我爱她,她更不会走。我不过是一个爱里的胆小鬼而已,她要和胆小鬼一起,把爱情进行到底。
因为就像她喜欢的《小王子〉里狐狸说的:一段关系,是需要彼此驯养的。恋爱里的摩擦,争吵,疼痛,也是驯养的一种方式。就是这些感受,让我们对彼此的意义变得与众不同。何况,当我们老去,这些都会变成快乐,变成美好的回忆。
我没怎么听懂龙筱米的话,但是我情不自禁地拥抱了她。
一年以后,我给从我店里出发去上班的龙筱米发短信:“亲爱的,攒钱吧。你攒够4块5,我也攒够4块5,我们就可以去领证了。”
她说,她已经攒够了。我很拽地回了一句:“蜜兔。”
在那个午后,我们揣着各自的4块5,幸福地领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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