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非正式规范的规制旨在理顺非正式规范与制定法之间的关系,防止非正式规范的滥用和误用,而不是以制定法取而代之。可从明确非正式规范与制定法运用的边界,设计合理的裁判约束、激励机制,尊重当事人合意等角度对非正式规范的运作进行规制。当两种规范发生直接冲突时,应以制定法为基准;发生隐性冲突时,应通过个案分析,对两种规范在具体纠纷中所保护的价值进行利益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