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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编辑同志,我于1967年11月参加工作,工人身份,1981年2月调入县中学工作。1994年12月取得图书资料管理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被县中学聘任为学校图书资料管理员,2000年3月以工人身份办理退休。请问:我能否按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享受相关工资待遇并办理退休?
读者:宁女士
答:读者您好!现就您来信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能否按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享受相关工资待遇问题
据了解,您所在的中学于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自行聘任您为该校图书资料管理员。在聘用期间,您与学校签订了有关在职工人聘用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合同书,该合同关于待遇问题的规定是:“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作、职称、学习、奖金、医疗、保险、福利等应与聘用单位的国家干部享受同等待遇”,而没有明确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规定执行。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在机构改革中提前退休人员待遇问题和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计发办法的通知》(桂人薪〔1995〕19号)第四条:“对我区一九九三年、一九九四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指标下达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聘任时间作如下规定: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自治区职改主管机关下达聘任指标后,用人单位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任时间一律从聘任指标下达后,用人单位正式聘任的时间算起。专业技术职务一经正式聘任,其职务工资从正式聘任的下月起执行。今后,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时间的确定均按上述规定执行。”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必须在自治区职改主管机关下达聘任指标限额内,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核准。1995年,县中学聘任您为图书资料管理员职务,没有按规定报经县教育局、人事局批准,属于学校内部行为。因此,您的工资待遇不能按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关于能否按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办理退休问题
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在机构改革中提前退休人员待遇问题和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计发办法的通知》(桂人薪〔1995〕19号)规定,由于县中学聘任您为图书资料管理员专业技术职務手续,未经县教育局和人事局批准,且您的档案记载:其于1967年11月参加工作至2000年3月办理退休手续,一直是工人身份。因此,您提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办理退休没有政策依据。
编辑部:魏珉
读者:宁女士
答:读者您好!现就您来信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能否按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享受相关工资待遇问题
据了解,您所在的中学于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自行聘任您为该校图书资料管理员。在聘用期间,您与学校签订了有关在职工人聘用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合同书,该合同关于待遇问题的规定是:“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作、职称、学习、奖金、医疗、保险、福利等应与聘用单位的国家干部享受同等待遇”,而没有明确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规定执行。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在机构改革中提前退休人员待遇问题和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计发办法的通知》(桂人薪〔1995〕19号)第四条:“对我区一九九三年、一九九四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指标下达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聘任时间作如下规定: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自治区职改主管机关下达聘任指标后,用人单位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任时间一律从聘任指标下达后,用人单位正式聘任的时间算起。专业技术职务一经正式聘任,其职务工资从正式聘任的下月起执行。今后,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时间的确定均按上述规定执行。”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必须在自治区职改主管机关下达聘任指标限额内,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核准。1995年,县中学聘任您为图书资料管理员职务,没有按规定报经县教育局、人事局批准,属于学校内部行为。因此,您的工资待遇不能按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关于能否按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办理退休问题
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在机构改革中提前退休人员待遇问题和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计发办法的通知》(桂人薪〔1995〕19号)规定,由于县中学聘任您为图书资料管理员专业技术职務手续,未经县教育局和人事局批准,且您的档案记载:其于1967年11月参加工作至2000年3月办理退休手续,一直是工人身份。因此,您提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办理退休没有政策依据。
编辑部:魏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