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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步伐,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们专门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整治挖潜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增减挂钩基本情况
自2006年以来,莱芜市分别于2006年、2009年、2010年(两批)、2011年组织实施5批增减挂钩项目。2006年国家第一批试点已通过验收,共实施拆旧2052亩,复垦1904亩,腾出用地指标1228亩。2009年、2010年,全市共申报实施了3批增减挂钩项目,完成拆旧4236亩、复垦4104亩、安置1222亩,腾出用地指标2882亩。2011年综合整治项目立项拆旧2268亩、复垦2184亩,截止2015年底,完成拆旧512亩,安置566亩。
二、存在问题
我市在实施挂钩及整治挖潜工作中,突出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资金制约较大
虽然市、区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但数量有限。开展挂钩需要大量的资金,完全依靠政府财力、农民自身积累,不能解决全部资金问题。尤其是在项目开展初期,资金不足直接影响工作进展。
我市村庄大都重新规划过,村庄占地较少,大约3户腾出1亩指标,每腾出1亩耕地补助15万元,但是分摊到每个拆迁户仅有两三万元左右,相对于拆旧建新成本,缺口仍然比较大。国家反复要求级差收益全部返还农民,省政府也不再审批补助低于10万元/亩的项目。相比其他地市,我市补助标准偏低,济宁市补助标准最低20万元/亩,枣庄市规定不低于16万元/亩,滕州市高达30万元/亩,寿光市20万元/亩,德州齐河市虽然补助标准只有5.3万元/亩,但是齐河市户均腾地达1.98亩,每户享受的补偿可达10万元,群众基本不用贴钱就可住上新楼房,工作难度相对减弱。我市政府补助资金本来就不高,部分项目规定由区、镇两级配套的资金大部分都还没有到位,不能有效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难以调动群众拆迁积极性。
(二)工作进展不快且不平衡
总体来看,我市整治挖潜(增减挂钩)工作不快且不平衡,安置区建设、拆旧区、复垦区进展都不理想。与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相比有较大差距。部分单位对整治挖潜(增减挂钩)工作抓得早、抓得实。如杨庄镇的西李家庄、大王庄镇的白炭坡和焉家林、寨里镇的北峪和张家埠等项目区3年的任务1年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除领导重视外,与这些项目客观条件也有很大关系,项目大多没有安置任务,因此实施较为顺利。
1、方案审批慢。村级改造方案审批程序繁多、时限长。镇、区上报后,市级相关部门逐个审查,最终报政府逐级审批,盖章、审查涉及部门、领导很多,耗时较长,有的耗时7-8个月。
2、手续审批慢。村级改造方案批准后,实施单位还要重新办理规划、环评、土地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而有些村难以垫付,导致花费时间较长。
3、建设周期长。项目单位要组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要筹措资金进行建设,实施过程中一旦资金来源断链,工程随时会停工,再次导致建设周期延长。
4、拆旧复垦进度慢。项目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工作难度大。有些是集中安置,有些是就地安置,有些需异地(跨村)安置,这就会出现土地权属的调整和确定,将会增加工作难度。由于个别农户和单位不理解不支持,就会影响整个地块拆旧复垦的实施,拆迁难度大困扰了实施单位。并且国家、省一再强调,不允许强拆强建,要做到和谐拆迁,这就需要镇、村干部做大量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导致拆迁进度不快。
(三)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部分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把这项工作作为事关全局、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在手上,简单地认为是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的问题,申报项目的初衷是为了争取补助资金,重申报轻实施,这是最根本的原因。二是工作责任心不强。个别单位在选报项目时,没有认真研究透村情实际、没有做细致的前期工作,指标下达后迟迟不能开展工作。个别项目选点不合理,不符合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无法实施。三是积极作为不够,工作中不深入研究政策,不主动靠上推进工作,不考虑群众的实际需求,村自为战,安置房要么建不起来,要么搞兵营式的多层建筑,配套设施不齐全,不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又增加了农民生活成本,对老百姓吸引力不够,农民不愿上楼,形成了拆不动、建不起、搬不上的恶性循环。四是存在畏难发愁情绪,对工作中遇到的资金、拆迁等问题,缺少思路,找不到办法,感到无从下手,缺乏积极有效的措施,总是被动应付,做表面文章。
(四)村委换届制约
今年是村两委换届年,从年初开始,项目区内的各个村就陆续开始两委换届,村两委的精力大都集中在换届上,根本无法顾及村庄整治挖潜,工作处于瘫痪状态,这一因素直接影响了项目工程进度。实施的项目中涉及新上任村书记的就有14个村,占总数的26%。新的村委班子对该项工作有一个认识、接受的过程,导致工作延后。同时,由于家族间矛盾或上下届班子间的矛盾导致部分人员阻挠工作推进的情况也较多。
三、几点建议
鉴于我市当前情况,为加快工作进度,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挂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的工作,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的原则。要坚持政府主导,政府高位统筹,政府应成立常设机构,提高统筹能力,及时研究解决挂钩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挂钩工作规范有序。
各级要把加快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镇是实施主体,要建立运转高效的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整治挖潜项目的具体建设管理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把目标任务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实行包村包点,把任务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和每名干部,定期调度、定期通报;要加强政策研究,在用足、用好上级政策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政策措施,加快工作推进。各村要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积极配合区、镇抓好项目实施。
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纳入各区、各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加大考核分值,年底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暂停当地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二)提高补助标准
充足的资金是保障整治挖潜(增减挂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政府要全力筹集资金,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返还农村用于补助拆迁和安置。许多项目在资金运作上,主要靠开发商有限的垫资和市区补助来解决拆迁建设费用,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导致许多项目区运作不起来或时建时停,进展缓慢。群众工作做不通,关键在于无力购买新房。
我市项目区运作中,有的采取一房换一房,不管旧房、新房,按统一标准缴纳部分费用入住安置房;有的是采取旧房评估后,与新房价格找差价,大部分被安置群众需缴纳4-5万元才能入住新房,有的甚至达到7-8万元,村民负担较重,工作难做。国家、省连续出台规定,要维护群众权益,保证农民权益不受侵害,为保证被拆迁群众不贴钱就能住上安置楼,政府要将补助标准提高到20万元/亩。
(三)提高办事效率
各级各部门在方案、手续审批过程中,成熟一个,申报一个。要依据职责,尽量简化办事程序,最大限度降低收费标准,快审快批,切实提高联审联批服务效率,为新社区建设开辟绿色通道,联审联批不能超过1周,各部门办理手续不能超过3天。要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按应收费用的50%收取,收费项目必须事先列明清单,张榜公示,并作为项目审批的必备要件,最大限度减轻村集体办理手续的负担。
一、增减挂钩基本情况
自2006年以来,莱芜市分别于2006年、2009年、2010年(两批)、2011年组织实施5批增减挂钩项目。2006年国家第一批试点已通过验收,共实施拆旧2052亩,复垦1904亩,腾出用地指标1228亩。2009年、2010年,全市共申报实施了3批增减挂钩项目,完成拆旧4236亩、复垦4104亩、安置1222亩,腾出用地指标2882亩。2011年综合整治项目立项拆旧2268亩、复垦2184亩,截止2015年底,完成拆旧512亩,安置566亩。
二、存在问题
我市在实施挂钩及整治挖潜工作中,突出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资金制约较大
虽然市、区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但数量有限。开展挂钩需要大量的资金,完全依靠政府财力、农民自身积累,不能解决全部资金问题。尤其是在项目开展初期,资金不足直接影响工作进展。
我市村庄大都重新规划过,村庄占地较少,大约3户腾出1亩指标,每腾出1亩耕地补助15万元,但是分摊到每个拆迁户仅有两三万元左右,相对于拆旧建新成本,缺口仍然比较大。国家反复要求级差收益全部返还农民,省政府也不再审批补助低于10万元/亩的项目。相比其他地市,我市补助标准偏低,济宁市补助标准最低20万元/亩,枣庄市规定不低于16万元/亩,滕州市高达30万元/亩,寿光市20万元/亩,德州齐河市虽然补助标准只有5.3万元/亩,但是齐河市户均腾地达1.98亩,每户享受的补偿可达10万元,群众基本不用贴钱就可住上新楼房,工作难度相对减弱。我市政府补助资金本来就不高,部分项目规定由区、镇两级配套的资金大部分都还没有到位,不能有效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难以调动群众拆迁积极性。
(二)工作进展不快且不平衡
总体来看,我市整治挖潜(增减挂钩)工作不快且不平衡,安置区建设、拆旧区、复垦区进展都不理想。与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相比有较大差距。部分单位对整治挖潜(增减挂钩)工作抓得早、抓得实。如杨庄镇的西李家庄、大王庄镇的白炭坡和焉家林、寨里镇的北峪和张家埠等项目区3年的任务1年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除领导重视外,与这些项目客观条件也有很大关系,项目大多没有安置任务,因此实施较为顺利。
1、方案审批慢。村级改造方案审批程序繁多、时限长。镇、区上报后,市级相关部门逐个审查,最终报政府逐级审批,盖章、审查涉及部门、领导很多,耗时较长,有的耗时7-8个月。
2、手续审批慢。村级改造方案批准后,实施单位还要重新办理规划、环评、土地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而有些村难以垫付,导致花费时间较长。
3、建设周期长。项目单位要组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要筹措资金进行建设,实施过程中一旦资金来源断链,工程随时会停工,再次导致建设周期延长。
4、拆旧复垦进度慢。项目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工作难度大。有些是集中安置,有些是就地安置,有些需异地(跨村)安置,这就会出现土地权属的调整和确定,将会增加工作难度。由于个别农户和单位不理解不支持,就会影响整个地块拆旧复垦的实施,拆迁难度大困扰了实施单位。并且国家、省一再强调,不允许强拆强建,要做到和谐拆迁,这就需要镇、村干部做大量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导致拆迁进度不快。
(三)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部分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把这项工作作为事关全局、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在手上,简单地认为是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的问题,申报项目的初衷是为了争取补助资金,重申报轻实施,这是最根本的原因。二是工作责任心不强。个别单位在选报项目时,没有认真研究透村情实际、没有做细致的前期工作,指标下达后迟迟不能开展工作。个别项目选点不合理,不符合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无法实施。三是积极作为不够,工作中不深入研究政策,不主动靠上推进工作,不考虑群众的实际需求,村自为战,安置房要么建不起来,要么搞兵营式的多层建筑,配套设施不齐全,不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又增加了农民生活成本,对老百姓吸引力不够,农民不愿上楼,形成了拆不动、建不起、搬不上的恶性循环。四是存在畏难发愁情绪,对工作中遇到的资金、拆迁等问题,缺少思路,找不到办法,感到无从下手,缺乏积极有效的措施,总是被动应付,做表面文章。
(四)村委换届制约
今年是村两委换届年,从年初开始,项目区内的各个村就陆续开始两委换届,村两委的精力大都集中在换届上,根本无法顾及村庄整治挖潜,工作处于瘫痪状态,这一因素直接影响了项目工程进度。实施的项目中涉及新上任村书记的就有14个村,占总数的26%。新的村委班子对该项工作有一个认识、接受的过程,导致工作延后。同时,由于家族间矛盾或上下届班子间的矛盾导致部分人员阻挠工作推进的情况也较多。
三、几点建议
鉴于我市当前情况,为加快工作进度,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挂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资金需求量大的工作,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的原则。要坚持政府主导,政府高位统筹,政府应成立常设机构,提高统筹能力,及时研究解决挂钩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挂钩工作规范有序。
各级要把加快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镇是实施主体,要建立运转高效的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整治挖潜项目的具体建设管理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把目标任务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实行包村包点,把任务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和每名干部,定期调度、定期通报;要加强政策研究,在用足、用好上级政策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政策措施,加快工作推进。各村要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积极配合区、镇抓好项目实施。
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纳入各区、各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加大考核分值,年底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暂停当地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二)提高补助标准
充足的资金是保障整治挖潜(增减挂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政府要全力筹集资金,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返还农村用于补助拆迁和安置。许多项目在资金运作上,主要靠开发商有限的垫资和市区补助来解决拆迁建设费用,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导致许多项目区运作不起来或时建时停,进展缓慢。群众工作做不通,关键在于无力购买新房。
我市项目区运作中,有的采取一房换一房,不管旧房、新房,按统一标准缴纳部分费用入住安置房;有的是采取旧房评估后,与新房价格找差价,大部分被安置群众需缴纳4-5万元才能入住新房,有的甚至达到7-8万元,村民负担较重,工作难做。国家、省连续出台规定,要维护群众权益,保证农民权益不受侵害,为保证被拆迁群众不贴钱就能住上安置楼,政府要将补助标准提高到20万元/亩。
(三)提高办事效率
各级各部门在方案、手续审批过程中,成熟一个,申报一个。要依据职责,尽量简化办事程序,最大限度降低收费标准,快审快批,切实提高联审联批服务效率,为新社区建设开辟绿色通道,联审联批不能超过1周,各部门办理手续不能超过3天。要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按应收费用的50%收取,收费项目必须事先列明清单,张榜公示,并作为项目审批的必备要件,最大限度减轻村集体办理手续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