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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习题是教材文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进行有效学习的重要载体。可以说,教材上的每一道习题,都是编者反复斟酌、精心设置的,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遗憾的是,实际教学中,教师普遍重视例题的教学,忽视习题的研究,过度依赖课外辅导资料来帮助学生进行知识巩固、思维拓展和能力提升,因而加重了学生负担。本文结合笔者的教学和思考(以人教版教材为例),提出四点建议,为教师挖掘和发挥教材习题的潜在功能提供视角。
一、理一理,理清编写结构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习题的选择和编排突出层次性,设置巩固性问题、拓展性问题、探索性问题等。所有通过国家审定的教材都是遵照这一原则编写的,人教版教材也不例外。因此,在解读教材例题的同时,教师有必要对教材习题的整体编排结构和层次有充分的了解;反过来,对教材习题编排结构和价值功能的整体了解,也会进一步加深执教者对例题编排意图的深入理解,从而促进课堂教学的深度展开。
教材习题的编排,从内容结构上看,分为及时巩固的“做一做”(例题之后)和系统训练的综合练习(小节或重要节点之后,以“练习X”系列编排);从知识坡度上看,有基础巩固题、综合运用题和思维训练题(题号之前标注*号);从学习方式上看,有纸笔练习题、动手操作题和实践活动题。理清这样的编写结构,对于我们领会习题的编写意图、明确每道习题承载的功能、提高习题的运用价值等,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例如,一年级上册《认识钟表》后有一道“照样子说一说”的习题(教材第87页第6题)。这是一道综合运用题,基于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用“快到”或“刚过”来表达大概时间的习惯,通过让学生照样子说一说,不仅可以深化对整时的认识,培养学生对时间的感觉,而且也为将来认识几时几分作了铺垫。再如,六年级上册《分数乘分数》后编排了一道“做一做”习题(如下图)。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很多教师没有对这道习题引起足够重视,学生只关注了下面乘法算式的“算”乘法,并没有结合上面的方格图来“想”算理,有违编者的编写意图。
二、调一调,巧设知识坡度
新教材中的习题,呈现形式更加丰富,所选材料更加符合学生的认知和生活实际。但学生的生长环境、地域差異、思维发展等不可能整齐划一,无论多么好的习题都无法做到满足所有学生的学习需求。因此,教学时,我们不能一味照搬基础性的模仿练习,应从班级学生的实际出发,对教材习题适当进行补充、删减和调整顺序,“活化”习题,使练习题呈现出不同的“坡度”,提高练习的针对性与灵活性,帮助学生理解知识、吃透知识。
例如,三年级上册《周长》例题之后编排了一个“做一做”,之后的“练习十八”中编排了一道辨析题(如下图)。
教学时,可将这两道题结合起来,设计一道如下的课堂综合练习题:
有8根小棒,每根10cm,可以摆成不同的图形,你们想试一试吗?
学生用小棒学具进行拼摆,教师收集有代表性的作品,并引导全班学生开展有坡度的思考:
(1)指一指,每一个图形的周长在哪里?
(2)算一算,每一个图形的周长是多少?
(3)第②和第④号同学也是用8根小棒摆的,周长为什么不是80厘米?
(4)观察第③号和第⑤号同学摆的图形,有什么发现?
通过这样“动手 动口 动脑”的综合练习,激发学生的兴趣,将有结构的知识和有结构的活动有机结合,使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三、改一改,加深知识理解
教材习题受篇幅、内容等的影响,主要以基础巩固和综合运用为主,不可能编排太多的数量,也很难满足不同地域不同校情的师生需求。但是,我们要努力做到“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笔者调研发现,很多教师对于教材习题都是就题论题,一做了之。殊不知,教材中的习题多数具有可变性和可研究性,这样做无疑是在浪费宝贵的课程资源,也并非教材编者的意图所在。因此,实际教学和练习中,对教材习题开展变式研究,改变习题的呈现方式、问题情境、思考角度等,以帮助学生真正理解数学知识的内涵至关重要。
1.改呈现形式,增加趣味。例如,三年级上册《周长》的“练习十九”中有一道题(如下图)。很多学生受面积概念的影响,认为左下部分比右上部分的周长要长。教师可将本题赋予情境,如改为“两只小蚂蚁从起点出发,以相同速度沿A、B两块草地的边缘进行跑步比赛,跑完一圈回到起点,谁先跑完?”也可以改为“小明和小红分别对A、B两部分的边沿涂色,谁涂色的部分长?”通过增添这样的情境,增加习题的趣味性,也便于学生进一步结合情境理解周长的含义。
2.改考查方式,凸显本质。例如三年级下册《两位数乘两位数》,很多学生学习后都能达到“会算”,却不明白背后的算理。针对这样的情况,教师可将教材习题加以改编(如下图),设计这样的问题:
(1)在42×11的竖式中,①和②处的“42”表示的意思一样吗?为什么?
(2)竖式中,②处的“42”表示的是(? )。
A.1个42的和 B.10个42的和 C.11个42的和? 通过这样的改编,使学生不仅会算,还真正理解了两位数乘两位数竖式中每一步的含义。
3.改解决方式,体现层次。在传媒和网络发达、评价方式不断革新的今天,教师想给学生穷尽所有的习题是不现实的,“题海战术”和“机械训练”已不能适应新课程背景下的学习。但是,不管如何改变,所有习题、考题都来源于教材的基础题。因此,教师要基于教材的理解对基础习题进行有层次、多方位的变式,帮助学生形成完整的知识系统,以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例如,二年级下册《平均分》后有一道练习题(如下图)。这是一道很好的习题,教师可将此题的问题改为3个小问:
(1)哪些是平均分?哪些不是?
(2)不是平均分的能变成平均分吗?如何变?
(3)题中的两种平均分都符合要求吗?
通过这样的改编,逐步递进,使学生不断深化对平均分的认识,并能结合实际问题选择正确合理的平均分。
四、挖一挖,沟通知识联系
小学数学教材中知识的编排是螺旋上升的,很多的数学新知识,都是转化为已经学过的旧知识来完成知识建构的,习题也是如此。笔者调研发现,很多教师在讲解习题时,只讲一种所谓的“标准解法”,而不敢放手让学生去探索其他的解法。其实,这是片面的,也是狭窄的。数学知识越往后,知识间的联系会越来越明显,越需要引导学生进行一题多解、一法多用、一题多变、多题归一等练习,需要沟通知识间的联系,拓宽解题思路,从而提高解题能力和学习效率。
一位六年级教师在期中复习时向笔者请教这样一道复习题:
桃树和梨树一共210棵。已知梨树的棵数是桃树的[25],桃树和梨树各有多少棵?
这道题并不难,这位教师主要是不敢放手让学生去探索多种解法。其实,这道题是一个培养学生发散思维和沟通知识联系的绝佳素材。从大的方法上说,可以用“方程法”和“算术法”来解决。算术法又可以有4种:(1)以桃树为单位“1”,210÷(1 [25]);(2)以梨树为单位“1”,210÷(1 [52]);(3)梨树和桃树的比是2:5,梨树2份,桃树5份,一共7份,求出一份,再分别求梨树和桃树;(4)根据第三种方法,梨树占总数的[27],桃树占总数的[57],用分数乘法分别求梨樹和桃树。这4种方法,都可以鼓励学生画线段图辅助理解。
这位教师听了笔者的建议后,在课堂上引导学生用多种方法解决并解释自己的方法。实践表明,学生的思维彻底被激活,出现了上述介绍的不同的解法(如下图)。更重要的是,在不同解法的对比中,学生直观而又深刻地感受到了除法、比、分数、方程等知识之间的联系。
以上仅是笔者个人在教学实践中的感悟,不尽全面。如何恰当运用、不断挖掘教材习题的多种功能,发挥其内在价值,让学生练得轻松,练得扎实,进而促进学生数学解题能力和学科素养的发展,是每一位小学数学教师都要不断深入研究和追求的。
(作者单位:荆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荆州市荆州区东门小学)
一、理一理,理清编写结构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习题的选择和编排突出层次性,设置巩固性问题、拓展性问题、探索性问题等。所有通过国家审定的教材都是遵照这一原则编写的,人教版教材也不例外。因此,在解读教材例题的同时,教师有必要对教材习题的整体编排结构和层次有充分的了解;反过来,对教材习题编排结构和价值功能的整体了解,也会进一步加深执教者对例题编排意图的深入理解,从而促进课堂教学的深度展开。
教材习题的编排,从内容结构上看,分为及时巩固的“做一做”(例题之后)和系统训练的综合练习(小节或重要节点之后,以“练习X”系列编排);从知识坡度上看,有基础巩固题、综合运用题和思维训练题(题号之前标注*号);从学习方式上看,有纸笔练习题、动手操作题和实践活动题。理清这样的编写结构,对于我们领会习题的编写意图、明确每道习题承载的功能、提高习题的运用价值等,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例如,一年级上册《认识钟表》后有一道“照样子说一说”的习题(教材第87页第6题)。这是一道综合运用题,基于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用“快到”或“刚过”来表达大概时间的习惯,通过让学生照样子说一说,不仅可以深化对整时的认识,培养学生对时间的感觉,而且也为将来认识几时几分作了铺垫。再如,六年级上册《分数乘分数》后编排了一道“做一做”习题(如下图)。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很多教师没有对这道习题引起足够重视,学生只关注了下面乘法算式的“算”乘法,并没有结合上面的方格图来“想”算理,有违编者的编写意图。
二、调一调,巧设知识坡度
新教材中的习题,呈现形式更加丰富,所选材料更加符合学生的认知和生活实际。但学生的生长环境、地域差異、思维发展等不可能整齐划一,无论多么好的习题都无法做到满足所有学生的学习需求。因此,教学时,我们不能一味照搬基础性的模仿练习,应从班级学生的实际出发,对教材习题适当进行补充、删减和调整顺序,“活化”习题,使练习题呈现出不同的“坡度”,提高练习的针对性与灵活性,帮助学生理解知识、吃透知识。
例如,三年级上册《周长》例题之后编排了一个“做一做”,之后的“练习十八”中编排了一道辨析题(如下图)。
教学时,可将这两道题结合起来,设计一道如下的课堂综合练习题:
有8根小棒,每根10cm,可以摆成不同的图形,你们想试一试吗?
学生用小棒学具进行拼摆,教师收集有代表性的作品,并引导全班学生开展有坡度的思考:
(1)指一指,每一个图形的周长在哪里?
(2)算一算,每一个图形的周长是多少?
(3)第②和第④号同学也是用8根小棒摆的,周长为什么不是80厘米?
(4)观察第③号和第⑤号同学摆的图形,有什么发现?
通过这样“动手 动口 动脑”的综合练习,激发学生的兴趣,将有结构的知识和有结构的活动有机结合,使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三、改一改,加深知识理解
教材习题受篇幅、内容等的影响,主要以基础巩固和综合运用为主,不可能编排太多的数量,也很难满足不同地域不同校情的师生需求。但是,我们要努力做到“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笔者调研发现,很多教师对于教材习题都是就题论题,一做了之。殊不知,教材中的习题多数具有可变性和可研究性,这样做无疑是在浪费宝贵的课程资源,也并非教材编者的意图所在。因此,实际教学和练习中,对教材习题开展变式研究,改变习题的呈现方式、问题情境、思考角度等,以帮助学生真正理解数学知识的内涵至关重要。
1.改呈现形式,增加趣味。例如,三年级上册《周长》的“练习十九”中有一道题(如下图)。很多学生受面积概念的影响,认为左下部分比右上部分的周长要长。教师可将本题赋予情境,如改为“两只小蚂蚁从起点出发,以相同速度沿A、B两块草地的边缘进行跑步比赛,跑完一圈回到起点,谁先跑完?”也可以改为“小明和小红分别对A、B两部分的边沿涂色,谁涂色的部分长?”通过增添这样的情境,增加习题的趣味性,也便于学生进一步结合情境理解周长的含义。
2.改考查方式,凸显本质。例如三年级下册《两位数乘两位数》,很多学生学习后都能达到“会算”,却不明白背后的算理。针对这样的情况,教师可将教材习题加以改编(如下图),设计这样的问题:
(1)在42×11的竖式中,①和②处的“42”表示的意思一样吗?为什么?
(2)竖式中,②处的“42”表示的是(? )。
A.1个42的和 B.10个42的和 C.11个42的和? 通过这样的改编,使学生不仅会算,还真正理解了两位数乘两位数竖式中每一步的含义。
3.改解决方式,体现层次。在传媒和网络发达、评价方式不断革新的今天,教师想给学生穷尽所有的习题是不现实的,“题海战术”和“机械训练”已不能适应新课程背景下的学习。但是,不管如何改变,所有习题、考题都来源于教材的基础题。因此,教师要基于教材的理解对基础习题进行有层次、多方位的变式,帮助学生形成完整的知识系统,以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例如,二年级下册《平均分》后有一道练习题(如下图)。这是一道很好的习题,教师可将此题的问题改为3个小问:
(1)哪些是平均分?哪些不是?
(2)不是平均分的能变成平均分吗?如何变?
(3)题中的两种平均分都符合要求吗?
通过这样的改编,逐步递进,使学生不断深化对平均分的认识,并能结合实际问题选择正确合理的平均分。
四、挖一挖,沟通知识联系
小学数学教材中知识的编排是螺旋上升的,很多的数学新知识,都是转化为已经学过的旧知识来完成知识建构的,习题也是如此。笔者调研发现,很多教师在讲解习题时,只讲一种所谓的“标准解法”,而不敢放手让学生去探索其他的解法。其实,这是片面的,也是狭窄的。数学知识越往后,知识间的联系会越来越明显,越需要引导学生进行一题多解、一法多用、一题多变、多题归一等练习,需要沟通知识间的联系,拓宽解题思路,从而提高解题能力和学习效率。
一位六年级教师在期中复习时向笔者请教这样一道复习题:
桃树和梨树一共210棵。已知梨树的棵数是桃树的[25],桃树和梨树各有多少棵?
这道题并不难,这位教师主要是不敢放手让学生去探索多种解法。其实,这道题是一个培养学生发散思维和沟通知识联系的绝佳素材。从大的方法上说,可以用“方程法”和“算术法”来解决。算术法又可以有4种:(1)以桃树为单位“1”,210÷(1 [25]);(2)以梨树为单位“1”,210÷(1 [52]);(3)梨树和桃树的比是2:5,梨树2份,桃树5份,一共7份,求出一份,再分别求梨树和桃树;(4)根据第三种方法,梨树占总数的[27],桃树占总数的[57],用分数乘法分别求梨樹和桃树。这4种方法,都可以鼓励学生画线段图辅助理解。
这位教师听了笔者的建议后,在课堂上引导学生用多种方法解决并解释自己的方法。实践表明,学生的思维彻底被激活,出现了上述介绍的不同的解法(如下图)。更重要的是,在不同解法的对比中,学生直观而又深刻地感受到了除法、比、分数、方程等知识之间的联系。
以上仅是笔者个人在教学实践中的感悟,不尽全面。如何恰当运用、不断挖掘教材习题的多种功能,发挥其内在价值,让学生练得轻松,练得扎实,进而促进学生数学解题能力和学科素养的发展,是每一位小学数学教师都要不断深入研究和追求的。
(作者单位:荆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荆州市荆州区东门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