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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不同角色的项目管理者时时要有控制造价的经济头脑,认真分析和充分利用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把握市场经济的脉搏,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工程资金, 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本文探讨了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状况及对策。
【关键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状况;对策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在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目标在于提高工程效益。合理确定是有效控制的基础,有效控制是合理确定的保证,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前面两者达到了有效的搭配与补充, 才能够抵达最终的目标。我们要勇于探索,敢于开拓,主动转变观念, 积极创造条件, 促进工程造价业的发展, 为开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新局面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一、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状况
1、建筑工程造价缺乏整体概念和认识
首先,国家编定的统一定额过程长,更新慢,变化小。其次,各省级的行政单位往往也以此为根据制定本省的定额。而即便如此这些规定的计价资料往往是以大城市的价格水平为依据编制,其他地区的市场价格难以得到反映。事实上市场的供求变化和价格水平是瞬间万变的,尽管市场具有流动性,各地区的差异也是十分巨大的。特别是施工企业大多没有建立各自的企业定额,不利于自主报价、独立报价。在推行“清单计价”的模式下,一些企业成本管理缺乏市场观念,按照成本习性划分和核算产品成本,通过提高产量降低单位产品分担的固定成本,导致企业不管市场的需求,片面地通过提高产量来降低产品成本, 将生产过程发生的成本转移或隐藏于存货, 提高短期利润。
2、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尽管我国已制定了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仍不够健全。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在许多方面还不能应对市场经济下复杂多变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许多法律法规条款没有涉及到影响建筑工程造价方面的内容,出现法律法规盲区,在实际操作中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此外在法律法规的执行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法制的不完善严重地影响了建筑工程造价的真实、合理、有效。
3、造价控制重施工轻设计
近些年来,国际上发达国家对工程投资的要求是事前预控、事中控制。而我国传统的做法是把造价控制重点放在施工阶段,在客观上造成轻决策重实施、轻经济重技术、先建设后算账的后果。因此经常出现投资超限的现象。有些项目甚至在建成后投资大幅超过计划,从而形成了大量效益不好的工程。
4、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健全
近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标底编制等工作的咨询机构发展很快,而相应的管理制度却不配套,各种咨询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审批未能严格执行,造成从业人员素质不一。某些咨询机构不按规定办事,缺乏公正性。咨询机构对承担的咨询服务不负经济责任,也没有完善的赔偿制度和回避制度。特别是标底编制中,错算、漏算时有发生,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提高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对策
1、 建立市场价格管理体系。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中实行的定额定价制度,即“量价合一”的计价方法,标底按定额编制,投标价高于或低于一定程度即为废标,其实是变相地管制了工程价格。以市场为取向的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并不是反对定额中消耗标准部分,相反地,这部分是宝贵的成本资料,是政府、业主控制投资、承包商控制成本的重要依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管理的改革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的计价模式,这种模式就是制订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给出统一项目划分下的各项目的消耗标准,在招标时,由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各承包商根据自己的实力,按照竞争策略的要求自主报价,业主择优定标,以工程合同使报价合法化,施工中出现与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况或工作量,据实索赔,调整支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有效控制、动态管理。
2、优化设计方案
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进行投资控制并非一味地减少投资,而是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平衡和调节,既要鼓励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又要防止投资扩大和超出。最好的方案不一定是造价最低的方案,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好的设计方案不仅应该技术先进、功能优越,而且其投资要有最优的性能价格比。
3、严格合同管理,控制合同变更
工程造價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合同管理是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要加强合同的备案审查,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和规章,与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是否一致。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企业对招标投标中的要约和承诺任意变更,私下签订价款结算办法、施工工期、供应材料范围等条款。这些行为所引发的后果就是产生违约责任。
4、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培训工作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同其它任何工作一样,人是决定性的因素。实现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懂信息技术,又懂工程造价业务的人才。要建立相应的机制,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解决信息化过程中信息人才短缺的问题。
5、妥善协助工程企业处理好材料价格差价
材料价格上涨快且面大,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合同报价偏低,各方要有一个正确理解。对材料价上涨间题处理,我们认为政府应促成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凡是合同价包死的,三材市场差价要双方共同调查实事求是处理,地材预算价格及价格指数,尽可能予以增补;凡是合同没有包死的,价格指数及三材市场差价按有关规定补足。今后新开工的工程,要求合同不宜采取包死,实行动态管理,三材、特殊贵重材料的市场购入价与合同市场价相差百分之五以上的工程决算时应调整差价。
6、建立市场行为监督保障系统。
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不是放任自流的自由经济,而是法制经济。政府职能部门要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依法制止垄断和种种不正当竞争,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健康运行,发挥调节作用,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7、建立约束机制,规范业主行为。
在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中,业主贯穿于建设全过程的始终,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离不开业主的参与。因此,业主的行为对工程建设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政府各主管部门应对业主在建设阶段的行为依法加以规范和约束,要强化施工总承包职能。总承包单位有能力和资质的,严禁建设单位强行分包工程任务。
8、 加强对造价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管理。
咨询中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近几年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在建筑市场中起到了重要的中介服务作用。但作为一种新兴行业,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咨询人员素质差;二是业务行为不规范;三是不公平竞争比较突出;四是咨询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竞争激烈。针对这些问题,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理顺体制,加强领导。二是健全法规,加强治理整顿。三是积极培养咨询从业人员队伍,提高业务水平。
总之,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是一个从投资决策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管理。控制工程造价不仅可以防止投资突破限额,还可以促使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刘云祥,徐周程.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4.
[2]黄仪.探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策略[A].大观周刊,2012.13.
[3] 王有青.浅议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1(2).
【关键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状况;对策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在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目标在于提高工程效益。合理确定是有效控制的基础,有效控制是合理确定的保证,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前面两者达到了有效的搭配与补充, 才能够抵达最终的目标。我们要勇于探索,敢于开拓,主动转变观念, 积极创造条件, 促进工程造价业的发展, 为开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新局面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一、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状况
1、建筑工程造价缺乏整体概念和认识
首先,国家编定的统一定额过程长,更新慢,变化小。其次,各省级的行政单位往往也以此为根据制定本省的定额。而即便如此这些规定的计价资料往往是以大城市的价格水平为依据编制,其他地区的市场价格难以得到反映。事实上市场的供求变化和价格水平是瞬间万变的,尽管市场具有流动性,各地区的差异也是十分巨大的。特别是施工企业大多没有建立各自的企业定额,不利于自主报价、独立报价。在推行“清单计价”的模式下,一些企业成本管理缺乏市场观念,按照成本习性划分和核算产品成本,通过提高产量降低单位产品分担的固定成本,导致企业不管市场的需求,片面地通过提高产量来降低产品成本, 将生产过程发生的成本转移或隐藏于存货, 提高短期利润。
2、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尽管我国已制定了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仍不够健全。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在许多方面还不能应对市场经济下复杂多变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许多法律法规条款没有涉及到影响建筑工程造价方面的内容,出现法律法规盲区,在实际操作中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此外在法律法规的执行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法制的不完善严重地影响了建筑工程造价的真实、合理、有效。
3、造价控制重施工轻设计
近些年来,国际上发达国家对工程投资的要求是事前预控、事中控制。而我国传统的做法是把造价控制重点放在施工阶段,在客观上造成轻决策重实施、轻经济重技术、先建设后算账的后果。因此经常出现投资超限的现象。有些项目甚至在建成后投资大幅超过计划,从而形成了大量效益不好的工程。
4、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健全
近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标底编制等工作的咨询机构发展很快,而相应的管理制度却不配套,各种咨询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审批未能严格执行,造成从业人员素质不一。某些咨询机构不按规定办事,缺乏公正性。咨询机构对承担的咨询服务不负经济责任,也没有完善的赔偿制度和回避制度。特别是标底编制中,错算、漏算时有发生,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提高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对策
1、 建立市场价格管理体系。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中实行的定额定价制度,即“量价合一”的计价方法,标底按定额编制,投标价高于或低于一定程度即为废标,其实是变相地管制了工程价格。以市场为取向的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并不是反对定额中消耗标准部分,相反地,这部分是宝贵的成本资料,是政府、业主控制投资、承包商控制成本的重要依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管理的改革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的计价模式,这种模式就是制订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给出统一项目划分下的各项目的消耗标准,在招标时,由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各承包商根据自己的实力,按照竞争策略的要求自主报价,业主择优定标,以工程合同使报价合法化,施工中出现与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况或工作量,据实索赔,调整支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有效控制、动态管理。
2、优化设计方案
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来控制投资是一个综合性问题,进行投资控制并非一味地减少投资,而是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平衡和调节,既要鼓励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又要防止投资扩大和超出。最好的方案不一定是造价最低的方案,不能片面强调节约投资,好的设计方案不仅应该技术先进、功能优越,而且其投资要有最优的性能价格比。
3、严格合同管理,控制合同变更
工程造價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合同管理是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要加强合同的备案审查,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和规章,与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是否一致。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企业对招标投标中的要约和承诺任意变更,私下签订价款结算办法、施工工期、供应材料范围等条款。这些行为所引发的后果就是产生违约责任。
4、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培训工作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同其它任何工作一样,人是决定性的因素。实现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懂信息技术,又懂工程造价业务的人才。要建立相应的机制,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解决信息化过程中信息人才短缺的问题。
5、妥善协助工程企业处理好材料价格差价
材料价格上涨快且面大,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合同报价偏低,各方要有一个正确理解。对材料价上涨间题处理,我们认为政府应促成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凡是合同价包死的,三材市场差价要双方共同调查实事求是处理,地材预算价格及价格指数,尽可能予以增补;凡是合同没有包死的,价格指数及三材市场差价按有关规定补足。今后新开工的工程,要求合同不宜采取包死,实行动态管理,三材、特殊贵重材料的市场购入价与合同市场价相差百分之五以上的工程决算时应调整差价。
6、建立市场行为监督保障系统。
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不是放任自流的自由经济,而是法制经济。政府职能部门要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依法制止垄断和种种不正当竞争,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健康运行,发挥调节作用,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7、建立约束机制,规范业主行为。
在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中,业主贯穿于建设全过程的始终,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离不开业主的参与。因此,业主的行为对工程建设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政府各主管部门应对业主在建设阶段的行为依法加以规范和约束,要强化施工总承包职能。总承包单位有能力和资质的,严禁建设单位强行分包工程任务。
8、 加强对造价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管理。
咨询中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近几年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在建筑市场中起到了重要的中介服务作用。但作为一种新兴行业,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咨询人员素质差;二是业务行为不规范;三是不公平竞争比较突出;四是咨询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竞争激烈。针对这些问题,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理顺体制,加强领导。二是健全法规,加强治理整顿。三是积极培养咨询从业人员队伍,提高业务水平。
总之,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是一个从投资决策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管理。控制工程造价不仅可以防止投资突破限额,还可以促使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刘云祥,徐周程.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4.
[2]黄仪.探讨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策略[A].大观周刊,2012.13.
[3] 王有青.浅议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