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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是2014年以来房地产市场下行、政府提倡住房征收市场化安置的产物。据资料显示,浙江省在正式文件上出现“房票”的提法,迄于2015年6月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76号),文件提出积极引导被征收补偿对象通过领取“房票”等方式购买商品住房。浙江省“房票”的提出有着绍兴诸暨、台州路桥、衢州衢江等地的实践基础,而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房票”这一通俗称法成为政府认可的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