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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6-0167-01
一、引言
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一直是语言学界争论的焦点,由于它的复杂性,以及人们的研究视角,方法,理论背景不同,形成了许多不同的理论和观点,在国外中最具代表性的理论是美国语言学家萨丕尔和沃尔夫所倡导的语言决定思维论以及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的思维决定语言论。中国文化语言学领域在外国研究的基础上讨论较多的是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国内外语言学家都围绕此进行了批判,经过研究,语言和思维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已经成为语言学界普遍接受的看法。在此基础上,国内外语言学家对两者的相互影响做出了更深入的研究。(v.Fronkin.et al,1997)认为语言不是思维的唯一载体,但却是思维的主要载体,这是目前得到普遍认可的理论。连淑能(2002)提出思维是语言生成和发展的深层机制,语言又促使思维方式得以形成和发展,思维差异是造成语言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申小龙(2003)也明确提出各民族思维习惯不同,必然影响到相应的思维形式。杨敏(1998,2001,2003)通过跨文化篇章对比分析证明文化和思维模式影响语言的假设是成立的。王琦(2002)认为在思维与语言的相互作用中,思维对语言具有决定性作用。法国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曾指出所有社会集体的本质特征应当在它的成员们所操的语言中得到某种程度的反应。李瑞华(1996)认为思维方式,思维特征和思维风格是语言生成的哲学机制。
Kalplan(1966)认为篇章的组织方式具有语言与文化的特殊性,反映了人的思维模式。黄国文(2002)指出作为交际的语篇,它是按照一定的思维模式组织起来的。于静(2003)提出英汉语篇组织的差异,是语言使用者长期以来形成的思维模式的具体体现。刘宓庆(1991:449)提出人的思维模式偏向对语言表现手法起着一种支配,定式作用。美国学者Scollon和Scolon以及澳大利亚学者Kirkpatrick(2002)普瑞布莱姆(Karl Pribram)提出了西方国家的四种思维模式:唯名论推理,一般性推理,直觉推理,辩证逻辑推理。英美民族一般都运用唯名论方式进行思维,即从特殊到一般。卡普兰(Robert Kaplan,1965)的调查分析表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曲线式的,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思维方式是直线式的。胡曙中(1793)从语篇的开头,段落以及结尾的组织方式探讨了英汉的语篇差异。朱永生等(2001)通过大量的语料对比描述了英汉语篇衔接手段的异同。杨丽(1996)通过实验结果表明,中国英语学习者对应于阅读材料中篇章结构的认识和理解能力与他们的英语阅读总体水平成正比。Langer(2000)指出既然读与写都是意义的构建过程,那么就可以把读者看成作者,把作者看成读者。Coe,胡曙中(1989:22)认为,英汉语修辞结构的差别之了解无疑将有助于中国英语学习者更加迅速的熟悉英语话语的修辞模式,从而有效的提高其阅读和写作能力。贾玉新(1997)指出对于学习外语的人来讲,因缺乏目的语篇的组织规律的认识或敏感性,常会导致交际失误。关世杰(1995)提出由一种思维方式组织起来的一套语言信息发出后,接受这一另一种思维方式去破译或重新组织,就可能发生歧义或误解。
二、思维与语言的关系
(一)20世纪50年代,在萨丕尔和沃尔夫过世后,一些语言学家概括其相关理论,提出了一个命题,这便是对语言与思维关系问题做出巨大贡献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陈述是:语言决定论:即语言决定思维,语言不同的民族其思维方式完全不同。语言相对论:即语言影响思维,语言不同的民族其思维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都有差异。但其主导思想都是强调语言对思维的决定作用,这无疑使语言和思维的关系在假说的理论框架下显得狭隘和偏激,还会导致对持不同语言者的可沟通性的否认。根据唯物主义世界观,物质决定意识,存在决定思维,所以决定人们对客观现实世界的认识的最终根据也只能是客观世界本身。所以,语言虽然可以制约人们的认识水平和思维方式,但却始终不能取代客观世界决定人们的思维。虽然这一理论并未被广大语言学家所接受,但对后人研究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二)皮亚杰认为思维与智慧运算以及认知活动等术语是通用的,所以,可以把思维与语言之间的关系理解为认知与语言之间的关系。他通过儿童思维发展阶段的具体分析阐述了语言和思维的关系,他认为思维先于语言,思维决定语言。他的理论在驳斥语言决定论的极端观点上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研究的发展,人们也不断对其理论提出质疑,他并不能彻底解决语言和思维的关系。
(三)半个世纪以后,语言学者和相关学科研究者借助前人的研究成果和更先进的科技手段对语言做出了更广泛更客观的考察,对假说做出修正,重新界定了语言与思维的关系。语言和思维不是孤立的大脑活动,二者相对独立,彼此相互关联影响。并不是谁决定谁,只是在思维和语言的相互作用中,双方在力量上是不均衡的,思维从某种程度上对语言起着主导性的决定作用,而语言在思维的过程中则有重要的反作用。不同语言表达所引起的不同文化思维只是表层的,深层是可沟通的,相反,思维对语言的作用却是深层次上的,其表现是:语言表达总是受思维控制。
三、 思维差异与语篇差异
语言和思维的关系是构成不同语言间差异的哲学根源。关于语言和思维的争论仍在继续,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思维对语言的主导性影响,语言虽不是思维的唯一载体,却是思维的主要载体,思维的差异会通过语言表达展现出来。一个民族的思维模式不同于另一民族的思维模式,这一看法以为学术界所接受和认可。思维的表述多数是都是由语言这一非唯一载体完成的,思维模式不同必然导致语言表达上有不同的组织思想的规律,表现在不同语言结构的各个方面上,语篇结构是指某一特定文化中组句成篇的特定方式,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相对稳定的语言使用习惯,也是文化因素在语言运用过程中长期沉淀的结果。就语篇结构而论,思维模式制约语篇形式,不同思维模式的异同决定其不同的语篇结构模式。
当然,不能说思维模式的某一特点决定且只决定了某种语言结构的特点,这其中并无完全的一一对应,思维对语言的影响或决定作用是一种综合作用的过程。在语篇组织结构方面,Kalplan(1966)认为语篇的组织方式具有语言和文化的特殊性,反映了人的思维模式。他收集了600份非英语族学生所写的英语作文进行分析研究,得出如下结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具有不同的思维模式,写作是语篇结构的组织也因此大相径庭。因此英汉两组人的思维模式和语篇的结构必然有着许多差异,许多语言学家对此进行了对比分析研究。 思维模式差异对英汉语篇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句式差异,篇章结构差异(起笔,发展,段落间的联系),语言风格(修辞差异)上。语篇结构的异同,对此辜正坤概括如下,印欧语:由内向外,有小到大,由近到远,由微观到宏观,由个别到整体,由具体到抽象;与此相反,汉语:由外向内,由大到小,由远到近,由宏观到微观,由整体到个别,由抽象到具体。
所提及的这些差异也是相对的,只是从总体上而言的,并不是绝对的,我们讨论的只是一个文化的整体定势,因为我们始终不能否认思维的共性和个人的差异。然而了解这种普遍性的差异对外语的学习研究以及对其他国家的民族思想文化的了解与理解还是非常有帮助的。
一、引言
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一直是语言学界争论的焦点,由于它的复杂性,以及人们的研究视角,方法,理论背景不同,形成了许多不同的理论和观点,在国外中最具代表性的理论是美国语言学家萨丕尔和沃尔夫所倡导的语言决定思维论以及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的思维决定语言论。中国文化语言学领域在外国研究的基础上讨论较多的是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国内外语言学家都围绕此进行了批判,经过研究,语言和思维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已经成为语言学界普遍接受的看法。在此基础上,国内外语言学家对两者的相互影响做出了更深入的研究。(v.Fronkin.et al,1997)认为语言不是思维的唯一载体,但却是思维的主要载体,这是目前得到普遍认可的理论。连淑能(2002)提出思维是语言生成和发展的深层机制,语言又促使思维方式得以形成和发展,思维差异是造成语言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申小龙(2003)也明确提出各民族思维习惯不同,必然影响到相应的思维形式。杨敏(1998,2001,2003)通过跨文化篇章对比分析证明文化和思维模式影响语言的假设是成立的。王琦(2002)认为在思维与语言的相互作用中,思维对语言具有决定性作用。法国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曾指出所有社会集体的本质特征应当在它的成员们所操的语言中得到某种程度的反应。李瑞华(1996)认为思维方式,思维特征和思维风格是语言生成的哲学机制。
Kalplan(1966)认为篇章的组织方式具有语言与文化的特殊性,反映了人的思维模式。黄国文(2002)指出作为交际的语篇,它是按照一定的思维模式组织起来的。于静(2003)提出英汉语篇组织的差异,是语言使用者长期以来形成的思维模式的具体体现。刘宓庆(1991:449)提出人的思维模式偏向对语言表现手法起着一种支配,定式作用。美国学者Scollon和Scolon以及澳大利亚学者Kirkpatrick(2002)普瑞布莱姆(Karl Pribram)提出了西方国家的四种思维模式:唯名论推理,一般性推理,直觉推理,辩证逻辑推理。英美民族一般都运用唯名论方式进行思维,即从特殊到一般。卡普兰(Robert Kaplan,1965)的调查分析表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曲线式的,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思维方式是直线式的。胡曙中(1793)从语篇的开头,段落以及结尾的组织方式探讨了英汉的语篇差异。朱永生等(2001)通过大量的语料对比描述了英汉语篇衔接手段的异同。杨丽(1996)通过实验结果表明,中国英语学习者对应于阅读材料中篇章结构的认识和理解能力与他们的英语阅读总体水平成正比。Langer(2000)指出既然读与写都是意义的构建过程,那么就可以把读者看成作者,把作者看成读者。Coe,胡曙中(1989:22)认为,英汉语修辞结构的差别之了解无疑将有助于中国英语学习者更加迅速的熟悉英语话语的修辞模式,从而有效的提高其阅读和写作能力。贾玉新(1997)指出对于学习外语的人来讲,因缺乏目的语篇的组织规律的认识或敏感性,常会导致交际失误。关世杰(1995)提出由一种思维方式组织起来的一套语言信息发出后,接受这一另一种思维方式去破译或重新组织,就可能发生歧义或误解。
二、思维与语言的关系
(一)20世纪50年代,在萨丕尔和沃尔夫过世后,一些语言学家概括其相关理论,提出了一个命题,这便是对语言与思维关系问题做出巨大贡献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陈述是:语言决定论:即语言决定思维,语言不同的民族其思维方式完全不同。语言相对论:即语言影响思维,语言不同的民族其思维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都有差异。但其主导思想都是强调语言对思维的决定作用,这无疑使语言和思维的关系在假说的理论框架下显得狭隘和偏激,还会导致对持不同语言者的可沟通性的否认。根据唯物主义世界观,物质决定意识,存在决定思维,所以决定人们对客观现实世界的认识的最终根据也只能是客观世界本身。所以,语言虽然可以制约人们的认识水平和思维方式,但却始终不能取代客观世界决定人们的思维。虽然这一理论并未被广大语言学家所接受,但对后人研究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二)皮亚杰认为思维与智慧运算以及认知活动等术语是通用的,所以,可以把思维与语言之间的关系理解为认知与语言之间的关系。他通过儿童思维发展阶段的具体分析阐述了语言和思维的关系,他认为思维先于语言,思维决定语言。他的理论在驳斥语言决定论的极端观点上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研究的发展,人们也不断对其理论提出质疑,他并不能彻底解决语言和思维的关系。
(三)半个世纪以后,语言学者和相关学科研究者借助前人的研究成果和更先进的科技手段对语言做出了更广泛更客观的考察,对假说做出修正,重新界定了语言与思维的关系。语言和思维不是孤立的大脑活动,二者相对独立,彼此相互关联影响。并不是谁决定谁,只是在思维和语言的相互作用中,双方在力量上是不均衡的,思维从某种程度上对语言起着主导性的决定作用,而语言在思维的过程中则有重要的反作用。不同语言表达所引起的不同文化思维只是表层的,深层是可沟通的,相反,思维对语言的作用却是深层次上的,其表现是:语言表达总是受思维控制。
三、 思维差异与语篇差异
语言和思维的关系是构成不同语言间差异的哲学根源。关于语言和思维的争论仍在继续,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思维对语言的主导性影响,语言虽不是思维的唯一载体,却是思维的主要载体,思维的差异会通过语言表达展现出来。一个民族的思维模式不同于另一民族的思维模式,这一看法以为学术界所接受和认可。思维的表述多数是都是由语言这一非唯一载体完成的,思维模式不同必然导致语言表达上有不同的组织思想的规律,表现在不同语言结构的各个方面上,语篇结构是指某一特定文化中组句成篇的特定方式,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相对稳定的语言使用习惯,也是文化因素在语言运用过程中长期沉淀的结果。就语篇结构而论,思维模式制约语篇形式,不同思维模式的异同决定其不同的语篇结构模式。
当然,不能说思维模式的某一特点决定且只决定了某种语言结构的特点,这其中并无完全的一一对应,思维对语言的影响或决定作用是一种综合作用的过程。在语篇组织结构方面,Kalplan(1966)认为语篇的组织方式具有语言和文化的特殊性,反映了人的思维模式。他收集了600份非英语族学生所写的英语作文进行分析研究,得出如下结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具有不同的思维模式,写作是语篇结构的组织也因此大相径庭。因此英汉两组人的思维模式和语篇的结构必然有着许多差异,许多语言学家对此进行了对比分析研究。 思维模式差异对英汉语篇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句式差异,篇章结构差异(起笔,发展,段落间的联系),语言风格(修辞差异)上。语篇结构的异同,对此辜正坤概括如下,印欧语:由内向外,有小到大,由近到远,由微观到宏观,由个别到整体,由具体到抽象;与此相反,汉语:由外向内,由大到小,由远到近,由宏观到微观,由整体到个别,由抽象到具体。
所提及的这些差异也是相对的,只是从总体上而言的,并不是绝对的,我们讨论的只是一个文化的整体定势,因为我们始终不能否认思维的共性和个人的差异。然而了解这种普遍性的差异对外语的学习研究以及对其他国家的民族思想文化的了解与理解还是非常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