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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药监市[2008]124号各区县药监分局、宣传部、公安分局、监察局、纠风办、工商分局、文化委员会:为贯彻药品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对违法药品广告进行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加大对药品广告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利用违法药品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我市将开展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