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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精神,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江苏省所有交通船闸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免收集装箱船舶过闸费、其他船舶过闸费下调两成(优惠暂定2年).另水利船闸(不含经营性船闸)也有2年优惠期,免收集装箱船舶过闸费同时下调其他船舶10%过闸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