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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北京现象”所反映的我国公民自主竞选人大代表的动力,来自于市场取向的改革所催生的民主权利意识、法律规则意识和民主竞争意识,来自于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和利益表达的政治化,来自于领导层执政理念和方式的转变,来自于开放互动的公共舆论空间以及知识分子力量的日益壮大。
关键词:“北京现象”;人大代表;民主竞选;动力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6)08/09-0057-03
作者简介:杨德玲(1982- ),女,安徽六安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组织社会学。
“北京现象”是媒体和学术界对2003年北京市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出现的、众多公众人士乃至高校学生自主竞选人大代表这一现象的一种民间解读。这些竞选者不是由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而是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或者虽未经法定程序成为正式候选人,但通过直接向选民自荐的方式,使他们愿意在选票的“另选他人”一栏中投自己的票,从而参与竞选人大代表。
在此次换届中,一批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知名度且大多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公众人士以自荐候选人的方式踊跃参选。例如,因“三博士上书”及为民营企业家孙大午辩护而声名大噪的许志永;著名维权人士、朝阳园业主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舒可心;“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以反“伪科学”而为公众所关注的司马南;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葛锦标等。[1]另外,在京高校的十几名学生,如北京大学的殷俊、清华大学的谢岳来、中央民族大学的石磊、中国政法大学的姚遥等自荐参选人大代表,也为此次换届选举注入了新的元素。他们的行为为在整体上诠释“北京现象”提供了重要的样本。本文即试图通过对这一现象的解读,对我国基层民主竞选的动力做相关分析。
一、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催生了公民的民主权利意识、法律规则意识和民主竞争意识
2003年11月12日,许志永在《我要竞选人大代表》一文中写到:“民主法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业,民主法治需要很多人漫长的努力,为了一个民主法治的现代中国,为了一个公正幸福的社会,我愿意成为一名推动社会变革的法律志愿者……我也想告诉大家,让我们一起珍惜法律赋予我们的民主权利。”[2]
在2003年的选举过程中,出现了专门为选举服务的“舒可心公共(选举)事务办公室”。舒可心说,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要选上人大代表。“真想选上,我哪有功夫见记者呀,我就天天见选民了。……我希望为民主建设做一下尝试,希望下一次能有更多比我有本事的人参选。我要通过自己的实践告诉大家,可以参加选举,法律已经规定了这个权利,同时可以帮助政府普法”[3]。舒可心声称,作为公民的他就是想试试事实上能不能真正实现每个公民应该享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叫“以身试法”[4]。
市场经济是经济自由运行的社会性市场机制和以公民个人为基本单元的大众平等的经济参与过程。市场取向的改革,已经深刻地促进了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和政治权利的转变,市场经济所固有的公平竞争、等价交换属性深深地渗透到政治生活之中;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广泛的自由,加快了中国社会由传统的“身份社会”向现代“契约社会”的转变步伐,使计划经济下的“单位体制”对公民的束缚日趋衰竭。人格独立、经济自由的结果,是公民依法维护自己经济、政治权利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并开始拥有了更高层次的政治博弈能力,他们以自己的行动践行着法律的民主。
二、社会利益多元化与多元利益表达的政治化,是公民自主参选的社会动力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社会利益格局总体上呈现出同质化、均益化的倾向。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种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表现为两种趋势的交织,即“一个社会分化的不断细化,另一方面则是细化的碎片的不断聚合”[5]。社会利益格局的复杂化和分殊化,使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日益增多。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选举行为最终取决于利益关系。任何一种选举行为,只要与公民的利益密切相关,并且公民也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就会积极参与;反之就会冷淡或逃避。也就是说,公民是不是参与选举或其他公共事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对参与的预期成本和收益的估量。
在当前我国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下,不同利益群体都在积极寻求有效的利益表达途径,以使利益安排有利于本群体。对于利益受损者而言,这种愿望尤为迫切。经过反复博弈,人们发现,人大制度是现行体制下较为有效的民意表达机制,人大代表有相当的影响价值权威性分配的能力,掌握了一定的公开话语权。为了获得更为有效的对话平台,参与规则的制定,“北京现象”中的精英们在实现自己法定权利的道路上脱颖而出。
在“北京现象”的参与者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市场经济进程中出现的“中等收入者阶层”,如许志永、司马南、舒可心、王海等,他们的利益主要来自市场和社会,与政府和传统单位体制的关联度较低,这也是他们表现出较高的参选热情的重要原因。[6]他们参选的背后,是市场经济变革中私有财产权的确立和社区形态的出现,他们正是试图通过参选人大代表,以便通过人大这一制度平台更好地表达自己代表的群体的利益诉求,参与政治规则的制订,以更有效的方式和渠道来维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社区的整体利益。2003年11月17日,王海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谈到了自己为什么要参选人大代表:“这么多年来的打假维权,我们是很多法律的最直接的使用者,我们最清楚法律这个公共产品的质量缺陷在哪里,自然我就有修改它、完善它的欲望。怎么才能完善它呢?通过自己提建议是一个方法,通过别的人大代表提建议也是一个方法,但是最直接的方法,还是自己直接参与。”[7]这种由维护私有财产权的利益驱动到政治上的权力诉求的必然逻辑,反映出我国基层人大代表民主选举正日益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这也预示着它将不断步入更广阔的空间。
三、领导层执政理念和施政方式的转变以及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进步,为公民自主参选提供了较为宽松的政治氛围和合法性空间
自主竞选海淀区人大代表并以7893张的高票当选的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葛锦标谈到,自己是因为对酝酿的选举程序不尽满意,同时,也是为学生的权益“抱不平”而萌发竞选念头的。清华大学的参选学生谢岳来,在2003年11月20日晚7时至9时做客“一塌糊涂公民生活版”举行的“选举之星”系列在线沙龙上表示:“无论结果如何,我希望把参选继续下去。我的努力真正的意义在于宣示一种态度,那就是我们要积极关注公共事务,我们要积极推动制度变革,这就是我们的责任所在。”
近年来我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有了长足进步,领导层对于来自于民间的声音能够顺势而变、积极回应,使得众多事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上下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局面。同时,领导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政府施政理念,标志着施政方式从“新权威主义”到“新民本主义”的转变,这是主导中国改革发展的重大路向的转变。[8]2003年末执政党提出的修宪案,明确要将“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等条款载入宪法。胡锦涛总书记也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民主制度,重点完善人大代表制度……”,这些都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公民参政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和宽松的政治环境。对此,《人民日报》做了这样的评论:“在这次换届选举中,还出现了一些引起外界广泛关注的‘新情况’:自荐候选人的出现,演讲在选举中的运用,选举海报的出现,不管这些行为本身的作用和效果如何,光是它们的出现与存在,就反映了民主的新气象。这些都来自一种自由的、宽松的、有序的政策导向和氛围!”[9]在舒可心、王海以及学生参选者谢岳来等人的参选过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宽松的政治环境对他们的激励作用。
四、开放互动的公共舆论空间以及知识分子力量的日益强大,为公民的自主参选提供了话语平台和精神支持
公共舆论是社会公众在公共领域通过对社会公共事务所进行的批判性讨论和对话汇集而成的公共意见。在哈贝马斯看来,所谓的“公共领域”,“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务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了公众”[10]。在我国,市场化改革与民主法治建设,使开放、互动的公共舆论空间初步形成。越来越多的媒体逐渐超越了以往单一的“喉舌”角色,更多地关注民生、发现民意、凝聚舆论,自主性逐渐增强。在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孙志刚事件等社会热点中,有关媒体的迅速到位以及对事实真相的深度拷问,成为中国传媒改革渐显成果的表征。网络媒体与网络政坛的兴起,更是为公共舆论的形成及资讯的快速集散拓展了广阔的空间。而一批有影响的公共知识分子,如律师、学者、大学生等,以“民吾同胞”的济世情怀、温和的改良姿态、法治化的尺度把握,广泛介入公共生活,更是将正义的精神传递给了社会。他们的积极参与,使公共舆论空间呈现出法治、人道、理性与宽容。
在现代社会中,舆论媒体与知识分子群体等社会力量,已成为影响一个国家政治民主走向的重要因素。舆论媒体在政治参与中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信息的沟通和互动的功能上,完整充分的信息,是公民进行理性的政治参与的必要条件;而知识分子群体则为我国政治民主的发展和走向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在“北京现象”中,参加竞选的大部分人都能利用网络发表竞选纲要、建立个人竞选网页,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海报、BBS、新闻网站、参加座谈等各种媒体,以各种方式向选民宣传自己,体现了他们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推动选举制度变革的决心。
以媒体和知识分子为中坚的社会力量的日益强大和作用的不断发挥,标志着我国市民社会的逐渐发展和走向成熟,这也必将推动我国基层民主不断向更高的层次上发展。
以上所分析的,是影响我国基层人大代表民主选举的一些带有持久性的动力。当然,基层人大代表民主选举也面临很多阻力,比如:传统政治思维定势的惯性及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传统操作方式的“路径依赖”、选举制度的内在矛盾和漏洞、传统的臣民(臣属)文化的负面影响等。但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自荐参选人的最大意义,在于他们切实地在行使公民的合法权利,这些行为将会给公众树立一个良好的示范。直接推动民主选举制度的完善。”[11]
参考文献:
[1]邹树彬. 2003年北京市区县人大代表竞选[M].西安: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4:3.
[2]许志永.我要竞选人大代表.北大未名网BBS,2003-11-13.
[3]苗炜.舒可心的竞选表演[J].三联生活周刊,2003(45).
[4]竹本.个人选举乌托邦?[J].凤凰周刊,2003(31).
[5]孙立平.构建以权利为基础的制度安排[N].南方周末,2004-01-04.
[6]唐娟,邹树彬.2003年深圳竞选实录[M].西安: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192.
[7]姜英爽.从职业打假到参选人大代表——王海:我想参与规则的制订[N].南方都市报,2003-11-17.
[8]徐勇.从新权威主义到新民本主义——中国改革发展的路向及转变[J].探索与争鸣,2003(9).
[9]中玉.点滴之中看民主[N].人民日报,2003-12-17.
[10]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M].北京:三联书店,1998:125.
[11]吴佩霜,唐益.向选举制度中不合理的传统运作规则挑战[J].新闻周刊,2003(43):38.
责任编辑:王清明
关键词:“北京现象”;人大代表;民主竞选;动力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6)08/09-0057-03
作者简介:杨德玲(1982- ),女,安徽六安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组织社会学。
“北京现象”是媒体和学术界对2003年北京市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出现的、众多公众人士乃至高校学生自主竞选人大代表这一现象的一种民间解读。这些竞选者不是由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而是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或者虽未经法定程序成为正式候选人,但通过直接向选民自荐的方式,使他们愿意在选票的“另选他人”一栏中投自己的票,从而参与竞选人大代表。
在此次换届中,一批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知名度且大多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公众人士以自荐候选人的方式踊跃参选。例如,因“三博士上书”及为民营企业家孙大午辩护而声名大噪的许志永;著名维权人士、朝阳园业主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舒可心;“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以反“伪科学”而为公众所关注的司马南;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葛锦标等。[1]另外,在京高校的十几名学生,如北京大学的殷俊、清华大学的谢岳来、中央民族大学的石磊、中国政法大学的姚遥等自荐参选人大代表,也为此次换届选举注入了新的元素。他们的行为为在整体上诠释“北京现象”提供了重要的样本。本文即试图通过对这一现象的解读,对我国基层民主竞选的动力做相关分析。
一、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催生了公民的民主权利意识、法律规则意识和民主竞争意识
2003年11月12日,许志永在《我要竞选人大代表》一文中写到:“民主法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业,民主法治需要很多人漫长的努力,为了一个民主法治的现代中国,为了一个公正幸福的社会,我愿意成为一名推动社会变革的法律志愿者……我也想告诉大家,让我们一起珍惜法律赋予我们的民主权利。”[2]
在2003年的选举过程中,出现了专门为选举服务的“舒可心公共(选举)事务办公室”。舒可心说,自己从来没有想过要选上人大代表。“真想选上,我哪有功夫见记者呀,我就天天见选民了。……我希望为民主建设做一下尝试,希望下一次能有更多比我有本事的人参选。我要通过自己的实践告诉大家,可以参加选举,法律已经规定了这个权利,同时可以帮助政府普法”[3]。舒可心声称,作为公民的他就是想试试事实上能不能真正实现每个公民应该享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叫“以身试法”[4]。
市场经济是经济自由运行的社会性市场机制和以公民个人为基本单元的大众平等的经济参与过程。市场取向的改革,已经深刻地促进了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和政治权利的转变,市场经济所固有的公平竞争、等价交换属性深深地渗透到政治生活之中;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广泛的自由,加快了中国社会由传统的“身份社会”向现代“契约社会”的转变步伐,使计划经济下的“单位体制”对公民的束缚日趋衰竭。人格独立、经济自由的结果,是公民依法维护自己经济、政治权利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并开始拥有了更高层次的政治博弈能力,他们以自己的行动践行着法律的民主。
二、社会利益多元化与多元利益表达的政治化,是公民自主参选的社会动力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社会利益格局总体上呈现出同质化、均益化的倾向。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种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表现为两种趋势的交织,即“一个社会分化的不断细化,另一方面则是细化的碎片的不断聚合”[5]。社会利益格局的复杂化和分殊化,使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日益增多。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选举行为最终取决于利益关系。任何一种选举行为,只要与公民的利益密切相关,并且公民也认识到这一点,他们就会积极参与;反之就会冷淡或逃避。也就是说,公民是不是参与选举或其他公共事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对参与的预期成本和收益的估量。
在当前我国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下,不同利益群体都在积极寻求有效的利益表达途径,以使利益安排有利于本群体。对于利益受损者而言,这种愿望尤为迫切。经过反复博弈,人们发现,人大制度是现行体制下较为有效的民意表达机制,人大代表有相当的影响价值权威性分配的能力,掌握了一定的公开话语权。为了获得更为有效的对话平台,参与规则的制定,“北京现象”中的精英们在实现自己法定权利的道路上脱颖而出。
在“北京现象”的参与者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市场经济进程中出现的“中等收入者阶层”,如许志永、司马南、舒可心、王海等,他们的利益主要来自市场和社会,与政府和传统单位体制的关联度较低,这也是他们表现出较高的参选热情的重要原因。[6]他们参选的背后,是市场经济变革中私有财产权的确立和社区形态的出现,他们正是试图通过参选人大代表,以便通过人大这一制度平台更好地表达自己代表的群体的利益诉求,参与政治规则的制订,以更有效的方式和渠道来维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社区的整体利益。2003年11月17日,王海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谈到了自己为什么要参选人大代表:“这么多年来的打假维权,我们是很多法律的最直接的使用者,我们最清楚法律这个公共产品的质量缺陷在哪里,自然我就有修改它、完善它的欲望。怎么才能完善它呢?通过自己提建议是一个方法,通过别的人大代表提建议也是一个方法,但是最直接的方法,还是自己直接参与。”[7]这种由维护私有财产权的利益驱动到政治上的权力诉求的必然逻辑,反映出我国基层人大代表民主选举正日益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这也预示着它将不断步入更广阔的空间。
三、领导层执政理念和施政方式的转变以及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进步,为公民自主参选提供了较为宽松的政治氛围和合法性空间
自主竞选海淀区人大代表并以7893张的高票当选的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葛锦标谈到,自己是因为对酝酿的选举程序不尽满意,同时,也是为学生的权益“抱不平”而萌发竞选念头的。清华大学的参选学生谢岳来,在2003年11月20日晚7时至9时做客“一塌糊涂公民生活版”举行的“选举之星”系列在线沙龙上表示:“无论结果如何,我希望把参选继续下去。我的努力真正的意义在于宣示一种态度,那就是我们要积极关注公共事务,我们要积极推动制度变革,这就是我们的责任所在。”
近年来我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有了长足进步,领导层对于来自于民间的声音能够顺势而变、积极回应,使得众多事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上下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局面。同时,领导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政府施政理念,标志着施政方式从“新权威主义”到“新民本主义”的转变,这是主导中国改革发展的重大路向的转变。[8]2003年末执政党提出的修宪案,明确要将“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等条款载入宪法。胡锦涛总书记也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民主制度,重点完善人大代表制度……”,这些都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公民参政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和宽松的政治环境。对此,《人民日报》做了这样的评论:“在这次换届选举中,还出现了一些引起外界广泛关注的‘新情况’:自荐候选人的出现,演讲在选举中的运用,选举海报的出现,不管这些行为本身的作用和效果如何,光是它们的出现与存在,就反映了民主的新气象。这些都来自一种自由的、宽松的、有序的政策导向和氛围!”[9]在舒可心、王海以及学生参选者谢岳来等人的参选过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宽松的政治环境对他们的激励作用。
四、开放互动的公共舆论空间以及知识分子力量的日益强大,为公民的自主参选提供了话语平台和精神支持
公共舆论是社会公众在公共领域通过对社会公共事务所进行的批判性讨论和对话汇集而成的公共意见。在哈贝马斯看来,所谓的“公共领域”,“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务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了公众”[10]。在我国,市场化改革与民主法治建设,使开放、互动的公共舆论空间初步形成。越来越多的媒体逐渐超越了以往单一的“喉舌”角色,更多地关注民生、发现民意、凝聚舆论,自主性逐渐增强。在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孙志刚事件等社会热点中,有关媒体的迅速到位以及对事实真相的深度拷问,成为中国传媒改革渐显成果的表征。网络媒体与网络政坛的兴起,更是为公共舆论的形成及资讯的快速集散拓展了广阔的空间。而一批有影响的公共知识分子,如律师、学者、大学生等,以“民吾同胞”的济世情怀、温和的改良姿态、法治化的尺度把握,广泛介入公共生活,更是将正义的精神传递给了社会。他们的积极参与,使公共舆论空间呈现出法治、人道、理性与宽容。
在现代社会中,舆论媒体与知识分子群体等社会力量,已成为影响一个国家政治民主走向的重要因素。舆论媒体在政治参与中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信息的沟通和互动的功能上,完整充分的信息,是公民进行理性的政治参与的必要条件;而知识分子群体则为我国政治民主的发展和走向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在“北京现象”中,参加竞选的大部分人都能利用网络发表竞选纲要、建立个人竞选网页,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海报、BBS、新闻网站、参加座谈等各种媒体,以各种方式向选民宣传自己,体现了他们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推动选举制度变革的决心。
以媒体和知识分子为中坚的社会力量的日益强大和作用的不断发挥,标志着我国市民社会的逐渐发展和走向成熟,这也必将推动我国基层民主不断向更高的层次上发展。
以上所分析的,是影响我国基层人大代表民主选举的一些带有持久性的动力。当然,基层人大代表民主选举也面临很多阻力,比如:传统政治思维定势的惯性及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的传统操作方式的“路径依赖”、选举制度的内在矛盾和漏洞、传统的臣民(臣属)文化的负面影响等。但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自荐参选人的最大意义,在于他们切实地在行使公民的合法权利,这些行为将会给公众树立一个良好的示范。直接推动民主选举制度的完善。”[11]
参考文献:
[1]邹树彬. 2003年北京市区县人大代表竞选[M].西安: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4:3.
[2]许志永.我要竞选人大代表.北大未名网BBS,2003-11-13.
[3]苗炜.舒可心的竞选表演[J].三联生活周刊,2003(45).
[4]竹本.个人选举乌托邦?[J].凤凰周刊,2003(31).
[5]孙立平.构建以权利为基础的制度安排[N].南方周末,2004-01-04.
[6]唐娟,邹树彬.2003年深圳竞选实录[M].西安: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192.
[7]姜英爽.从职业打假到参选人大代表——王海:我想参与规则的制订[N].南方都市报,2003-11-17.
[8]徐勇.从新权威主义到新民本主义——中国改革发展的路向及转变[J].探索与争鸣,2003(9).
[9]中玉.点滴之中看民主[N].人民日报,2003-12-17.
[10]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M].北京:三联书店,1998:125.
[11]吴佩霜,唐益.向选举制度中不合理的传统运作规则挑战[J].新闻周刊,2003(43):38.
责任编辑:王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