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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林权改革工作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着农村社会稳定,关系到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文章首先分析了林权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其次,就如何有效加强林权改革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林权改革;宣传动员;林业市场
中图分类号: S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11-0176-1
0 前言
林权改革工作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着农村社会稳定,关系到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面对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这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艰巨的系统工程,部分地方和干部在思想上存在这样那样的畏难情绪,林改工作推进与国家的要求有相当的差距。为何能迎难而上,强势推进林改工作,本文结合笔者的实际经验,对其进行探讨。
1 林权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是要坚持依法治林。保持林业政策的稳定性,认真贯彻林业法规,保障我国林权制度改革得以实现顺利推进。二是要充分尊重业主和林农的意愿,努力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林权改革的整个过程实现公正、公平、公开。三是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不搞一刀切,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业主和林农自主地去选择改革的形式和方法,不走过场,不赶进度,重点推进,充分保证林权制度改革的质量。
2 如何有效加强林权改革工作
2.1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林改氛围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的又一次土地革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能否稳步推进,关键在于上下必须加强领导。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林改,层层抓落实,为了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政策,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湖南省临武县通过各种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共印制《致全县农民朋友的公开信》等宣传资料10多万份,挨家挨户对林改政策进行讲解,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在乡镇、村委及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共悬挂宣传横幅100条,刷写宣传标语260条,办宣传专栏25个,大力宣传林改政策,努力营造林改氛围。二是强化政策学习。编印《临武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1000多册,发给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全体机关干部、村主职干部、全体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员,让从事林改工作的同志人手一册政策法规读本。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从政策法规和具体操作程序入手,组织乡镇林改工作人员、全体机关干部、村主职干部等人员开展业务培训400多次,使全县上下对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形成了共识。四是抓规范操作。林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需要极其仔细认真地进行操作。在林改中要注重细节,细心研究每一个可能出现的问题,多次组织乡村林改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并严格按照林改流程进行操作,保证了工作中不出漏洞和差错。
2.2 加大改革力度,完善林改配套措施
配套改革与主体改革相辅相成,配套改革搞不好,我们所做的大量工作将会前功尽弃。因此,要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方式,建立有利于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体系。一方面要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林权管理机制,做好林权确权、林权登记、转让交易、森林资产评估、林业科技法律信息咨询、林权转让等中心,面向基层,服务林农,为今后林木林地产权流转、实现林业的规模经营提供中介服务;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监督机制,规范林木林地产权流转,引导林农组建新型的林业经济实体,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产业集聚,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2.3 加强森林培育,促进可持续经营
一是规范采伐。强化依法治林,要严格加强木竹生产计划管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严厉打击例如破坏森林资源、危害森林安全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林农经营山林吃下“定心丸”,解决后顾之忧。二是明确投资主体。林改后,抚育、造林等投资改为由经营者自筹资金投入,就不再由林业部门投入。同时,要妥善处理林改过程中历史遗留下来的隐患和问题,积极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建议各地要抽调力量,成立县、镇、村三级林权纠纷争议调解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林权纠纷问题进行疏理汇总,乘林改东风,突击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能化解的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逐级处理。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做好信访接待服务工作,依法处理非法无理集体越级上访的行为。
2.4 敢于突破,探索林木采伐管理制度
2007年,福建省三明市对林木采伐指标的分配基础、分配方式、采伐类型、指标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同时,按照“分类经营,分区实施”的原则,永安市、沙县开展了人工商品林按小班面积控制采伐试点,通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将资源培育、采伐管理等森林经营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将数字林业服务功能延伸到乡(镇)林业站,让林农群众只要在乡(镇)林业站就能办好所有涉林事项,将源头预防的关口前移到山场宗地和每一个工作环节。
参考文献
[1] 翟印礼,秦悦.林权改革对集体林可持续经营的影响——以辽宁丹东为例[J].农业经济,2009,(09).
[2] 陈安众.不做老板当山民——武宁县林权改革调查[J].求是,2008,(10).
[3] 原海滨.从林业的外部性看林权制度改革[J].河南林业科技,2008,(02).
[4] 秦悦,翟印礼.林权改革对集体林可持续经营的影响——以辽宁丹东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09,(04).
[5] 石连明.深化剑河林权改革,推进林业发展[J].农业科技与信息,2009,(06).
关键词:林权改革;宣传动员;林业市场
中图分类号: S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11-0176-1
0 前言
林权改革工作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着农村社会稳定,关系到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面对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这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艰巨的系统工程,部分地方和干部在思想上存在这样那样的畏难情绪,林改工作推进与国家的要求有相当的差距。为何能迎难而上,强势推进林改工作,本文结合笔者的实际经验,对其进行探讨。
1 林权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是要坚持依法治林。保持林业政策的稳定性,认真贯彻林业法规,保障我国林权制度改革得以实现顺利推进。二是要充分尊重业主和林农的意愿,努力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林权改革的整个过程实现公正、公平、公开。三是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不搞一刀切,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业主和林农自主地去选择改革的形式和方法,不走过场,不赶进度,重点推进,充分保证林权制度改革的质量。
2 如何有效加强林权改革工作
2.1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林改氛围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的又一次土地革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能否稳步推进,关键在于上下必须加强领导。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林改,层层抓落实,为了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政策,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湖南省临武县通过各种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共印制《致全县农民朋友的公开信》等宣传资料10多万份,挨家挨户对林改政策进行讲解,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在乡镇、村委及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共悬挂宣传横幅100条,刷写宣传标语260条,办宣传专栏25个,大力宣传林改政策,努力营造林改氛围。二是强化政策学习。编印《临武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1000多册,发给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全体机关干部、村主职干部、全体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员,让从事林改工作的同志人手一册政策法规读本。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从政策法规和具体操作程序入手,组织乡镇林改工作人员、全体机关干部、村主职干部等人员开展业务培训400多次,使全县上下对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形成了共识。四是抓规范操作。林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需要极其仔细认真地进行操作。在林改中要注重细节,细心研究每一个可能出现的问题,多次组织乡村林改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并严格按照林改流程进行操作,保证了工作中不出漏洞和差错。
2.2 加大改革力度,完善林改配套措施
配套改革与主体改革相辅相成,配套改革搞不好,我们所做的大量工作将会前功尽弃。因此,要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方式,建立有利于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体系。一方面要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林权管理机制,做好林权确权、林权登记、转让交易、森林资产评估、林业科技法律信息咨询、林权转让等中心,面向基层,服务林农,为今后林木林地产权流转、实现林业的规模经营提供中介服务;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监督机制,规范林木林地产权流转,引导林农组建新型的林业经济实体,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产业集聚,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2.3 加强森林培育,促进可持续经营
一是规范采伐。强化依法治林,要严格加强木竹生产计划管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严厉打击例如破坏森林资源、危害森林安全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林农经营山林吃下“定心丸”,解决后顾之忧。二是明确投资主体。林改后,抚育、造林等投资改为由经营者自筹资金投入,就不再由林业部门投入。同时,要妥善处理林改过程中历史遗留下来的隐患和问题,积极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建议各地要抽调力量,成立县、镇、村三级林权纠纷争议调解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林权纠纷问题进行疏理汇总,乘林改东风,突击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能化解的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逐级处理。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做好信访接待服务工作,依法处理非法无理集体越级上访的行为。
2.4 敢于突破,探索林木采伐管理制度
2007年,福建省三明市对林木采伐指标的分配基础、分配方式、采伐类型、指标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同时,按照“分类经营,分区实施”的原则,永安市、沙县开展了人工商品林按小班面积控制采伐试点,通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将资源培育、采伐管理等森林经营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将数字林业服务功能延伸到乡(镇)林业站,让林农群众只要在乡(镇)林业站就能办好所有涉林事项,将源头预防的关口前移到山场宗地和每一个工作环节。
参考文献
[1] 翟印礼,秦悦.林权改革对集体林可持续经营的影响——以辽宁丹东为例[J].农业经济,2009,(09).
[2] 陈安众.不做老板当山民——武宁县林权改革调查[J].求是,2008,(10).
[3] 原海滨.从林业的外部性看林权制度改革[J].河南林业科技,2008,(02).
[4] 秦悦,翟印礼.林权改革对集体林可持续经营的影响——以辽宁丹东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09,(04).
[5] 石连明.深化剑河林权改革,推进林业发展[J].农业科技与信息,2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