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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首先简单描述考古学的研究方法——地层学、类型学和聚落考古学,再以大溪遗址第三次发掘墓葬资料为例分析考古类型学的作用。
关键字:地层学;类型学;聚落考古学;大溪遗址
中图分类号:K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7-0067-02
考古学的基本方法有考古地层学、考古类型学和聚落考古学三种。①
考古地层学是通过对文化层堆积和各种遗迹的层位及相互关系的分析研究,以确定它们之间先后或共存的关系,是考古研究中最基础的方法之一。(1)叠压关系。是指两层或两层以上的文化堆积自上而下依次叠压而形成的地层关系,在这一地层关系中,叠压者及包含物要晚于被叠压者。(2)打破关系。指的是晚期人类活动遗迹打破早期的地层而形成的地层关系。在这一地层关系中,作为打破者的年代要晚于被打破者,打破者之中包含的遗迹年代一般也应晚于被打破者。(3)共存关系。在上述地层关系中,每一地层或遗迹单位(如一座墓葬、一座窖穴、一座房基等)中包含的各种遗物,构成了共存关系。凡属有共存关系的遗物,从地层学角度来看,它们的年代可视为是同时的。②
考古类型学是借鉴生物分类学而产生的考古学基本方法之一,它通过对考古遗存的形态的比较和分析,以研究其变化规律和相互关系。一般来说,类型学研究要以地层学为基础,两者有着密切不可分的关系。考古类型学多选用出土数量多、易损器类、变化速率快、变化幅度大的器物。③所以一般多选用陶器、瓷器等使用周期短、变化较明显的器物。考古类型学依据器物形态特征及其变化研究其演变的规律,进而判定遗迹、遗物的相对年代,确定与区分不同的考古学文化。首先进行器物的分类。大类的划分:首先,依据器物的质料划分为石器、陶器、木器、骨器、铜器等。亚类的划分:每一个大类器物中,又可依据器物的主要用途的划分为生产工具、武器、生活用具、装饰品、艺术品等若干亚类。次类的划分:每一亚类器物中又可依据具体功能再细分为若干类。如生活用具中有炊器类、水器类、食器类等。每一类都有若干用途相同或相近而形态各异的器物组成,如炊器类的陶器有鼎、釜等。其次是器物的分型。型号一般用大写拉丁字母A,B,C等表示,如A型鼎、B型鼎等。有时为了充分表达器物形态变化成次,形之下还可再分亚型,亚型用小写拉丁字母a,b,c等表示。如Aa型鼎,Ab型鼎等。最后是器物的分式。式是型之下的次一级分类单位,每一型器物依其形态演变过程中阶段性变化,选出从早到晚各个阶段的标准器,型分为若干式,代表这一器物各个演化阶段的特征。式号用I、II、III等罗马数字表示。如I式瓶、II式鼎等。
聚落考古学是受到地理学和民族学上的聚落形态的影响和启发所影响和启发产生的。聚落考古学是考古学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一种研究方法。它以聚落遗址为研究单位,并通过聚落遗址的内部结构和外部关系的研究,以探讨古代社会的组织结构、亲属制度、人口、宗教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为复原古代社会历史找到了一条有效的途径,聚落考古学以成为中国考古学的基本方法之一,它与考古地层学、考古类型学相比,处于一个较高的层次,并且是以前两者为基础的。④
下面以巫山大溪遗址第三次发掘的墓葬为例,主要分析大溪遗址出土陶豆的分型分式。
重庆巫山大溪遗址位于夔峡东口,长江南岸的三级台地上。1975年,四川省博物馆、万县市文化馆、巫山县文化馆进行第三次发掘,清理墓葬133座,随葬品以陶器为主。⑤
下面,首先根据用途对随葬陶器进行分类:
生产工具。纺轮,共3件,均为圆饼形,平边。
生活用具。陶器以豆、杯、罐、钵、盘、器盖为主。陶器总量138件。
装饰品及其它。陶球,共5件。M156出土4件,实心,饰篦点纹的3件。M156出土1件,空心,红陶。
由于生产工具和装饰品的数量很少,用来分型分式意义不大,本文主要以生活用具的豆为例进行分型分式。
通过表一各类豆的对比,可知M154、M162出土豆为矮圈足豆,其余的为高圈足豆。现将矮圈足豆和高圈足豆分别定为A型豆和B型豆。(见下页表一)
A型 矮圈足豆。又可分为二式。
Ⅰ式:手捏制,器形很小。细泥红陶,敞口,斜腹,圈足。如M154出土的豆即是。
Ⅱ式:细泥黑陶,圆唇,大口,豆盘呈半球体,喇叭形圈足,腹上部凸弦纹一周。如M162出土的豆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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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大溪遗址矮圈足豆的演变
1(Ⅰ式,M154)、2(Ⅱ式,M162)
B型 高圈足豆。又可分为4式。
Ⅰ式:细泥红陶,子母口,喇叭形高圈足,圈足有戳印纹四组。如M101、M103出土的红陶豆即是。
Ⅱ式:细泥红陶,侈口,折腹。施红衣,腹上部为瓦纹。如M132出土的红陶豆即是。
Ⅲ式:细泥红陶,胎呈黑色。敛口,圆唇,圈足外撇。施红衣,器身与圈足接合处凹弦纹一周。如M176出土的红陶豆即是。
Ⅳ式:细泥灰陶,火候较低,口微敛,方唇,圈足较高,有的圈足饰镂孔,器身与圈足接合处饰凸、凹弦纹。如M151出土的灰陶豆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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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图二 大溪遗址高圈足豆的演变
1(Ⅰ式,M101)、 2(Ⅰ式,M103)、3(Ⅱ式,M132)、4(Ⅲ式,M176)、5(Ⅳ式,M151)
以上便是利用考古类型学知识对大溪遗址部分墓葬出土的陶豆进行分型分式。从中理解到考古学的3个基本方法是联系紧密,不可缺一的。首先通过对遗址的田野发掘,运用考古地层学的知识划分文化层和遗物,对文化堆积和遗迹分析研究、对文化层由晚到早的逐步揭露,最大限度地收集各种资料并做好记录;再通过对典型器物的分型分式,对典型遗址乃至整个文化的分期与分段可能会有所帮助;聚落考古学以聚落遗址为基本研究单位,是建立在考古地层学和类型学基础上的,对聚落内部结构的研究,同一考古学文化聚落之间的相互关系、同一考古学文化不同时期的聚落的分析研究,不同考古学文化之间聚落相互关系和探索研究以及聚落与生态环境的研究。
注释:
①栾丰实等:《考古学理论·方法·技术》,文物出版社,2002年。
②栾丰实等:《考古学理论·方法·技术》,文物出版社,2002年。
③栾丰实等:《考古学理论·方法·技术》,文物出版社,2002年。
④栾丰实等:《考古学理论·方法·技术》,文物出版社,2002年。
⑤四川省博物馆:《巫山大溪遗址第三次发掘》,《考古学报》1981年第四期。
关键字:地层学;类型学;聚落考古学;大溪遗址
中图分类号:K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7-0067-02
考古学的基本方法有考古地层学、考古类型学和聚落考古学三种。①
考古地层学是通过对文化层堆积和各种遗迹的层位及相互关系的分析研究,以确定它们之间先后或共存的关系,是考古研究中最基础的方法之一。(1)叠压关系。是指两层或两层以上的文化堆积自上而下依次叠压而形成的地层关系,在这一地层关系中,叠压者及包含物要晚于被叠压者。(2)打破关系。指的是晚期人类活动遗迹打破早期的地层而形成的地层关系。在这一地层关系中,作为打破者的年代要晚于被打破者,打破者之中包含的遗迹年代一般也应晚于被打破者。(3)共存关系。在上述地层关系中,每一地层或遗迹单位(如一座墓葬、一座窖穴、一座房基等)中包含的各种遗物,构成了共存关系。凡属有共存关系的遗物,从地层学角度来看,它们的年代可视为是同时的。②
考古类型学是借鉴生物分类学而产生的考古学基本方法之一,它通过对考古遗存的形态的比较和分析,以研究其变化规律和相互关系。一般来说,类型学研究要以地层学为基础,两者有着密切不可分的关系。考古类型学多选用出土数量多、易损器类、变化速率快、变化幅度大的器物。③所以一般多选用陶器、瓷器等使用周期短、变化较明显的器物。考古类型学依据器物形态特征及其变化研究其演变的规律,进而判定遗迹、遗物的相对年代,确定与区分不同的考古学文化。首先进行器物的分类。大类的划分:首先,依据器物的质料划分为石器、陶器、木器、骨器、铜器等。亚类的划分:每一个大类器物中,又可依据器物的主要用途的划分为生产工具、武器、生活用具、装饰品、艺术品等若干亚类。次类的划分:每一亚类器物中又可依据具体功能再细分为若干类。如生活用具中有炊器类、水器类、食器类等。每一类都有若干用途相同或相近而形态各异的器物组成,如炊器类的陶器有鼎、釜等。其次是器物的分型。型号一般用大写拉丁字母A,B,C等表示,如A型鼎、B型鼎等。有时为了充分表达器物形态变化成次,形之下还可再分亚型,亚型用小写拉丁字母a,b,c等表示。如Aa型鼎,Ab型鼎等。最后是器物的分式。式是型之下的次一级分类单位,每一型器物依其形态演变过程中阶段性变化,选出从早到晚各个阶段的标准器,型分为若干式,代表这一器物各个演化阶段的特征。式号用I、II、III等罗马数字表示。如I式瓶、II式鼎等。
聚落考古学是受到地理学和民族学上的聚落形态的影响和启发所影响和启发产生的。聚落考古学是考古学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一种研究方法。它以聚落遗址为研究单位,并通过聚落遗址的内部结构和外部关系的研究,以探讨古代社会的组织结构、亲属制度、人口、宗教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为复原古代社会历史找到了一条有效的途径,聚落考古学以成为中国考古学的基本方法之一,它与考古地层学、考古类型学相比,处于一个较高的层次,并且是以前两者为基础的。④
下面以巫山大溪遗址第三次发掘的墓葬为例,主要分析大溪遗址出土陶豆的分型分式。
重庆巫山大溪遗址位于夔峡东口,长江南岸的三级台地上。1975年,四川省博物馆、万县市文化馆、巫山县文化馆进行第三次发掘,清理墓葬133座,随葬品以陶器为主。⑤
下面,首先根据用途对随葬陶器进行分类:
生产工具。纺轮,共3件,均为圆饼形,平边。
生活用具。陶器以豆、杯、罐、钵、盘、器盖为主。陶器总量138件。
装饰品及其它。陶球,共5件。M156出土4件,实心,饰篦点纹的3件。M156出土1件,空心,红陶。
由于生产工具和装饰品的数量很少,用来分型分式意义不大,本文主要以生活用具的豆为例进行分型分式。
通过表一各类豆的对比,可知M154、M162出土豆为矮圈足豆,其余的为高圈足豆。现将矮圈足豆和高圈足豆分别定为A型豆和B型豆。(见下页表一)
A型 矮圈足豆。又可分为二式。
Ⅰ式:手捏制,器形很小。细泥红陶,敞口,斜腹,圈足。如M154出土的豆即是。
Ⅱ式:细泥黑陶,圆唇,大口,豆盘呈半球体,喇叭形圈足,腹上部凸弦纹一周。如M162出土的豆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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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大溪遗址矮圈足豆的演变
1(Ⅰ式,M154)、2(Ⅱ式,M162)
B型 高圈足豆。又可分为4式。
Ⅰ式:细泥红陶,子母口,喇叭形高圈足,圈足有戳印纹四组。如M101、M103出土的红陶豆即是。
Ⅱ式:细泥红陶,侈口,折腹。施红衣,腹上部为瓦纹。如M132出土的红陶豆即是。
Ⅲ式:细泥红陶,胎呈黑色。敛口,圆唇,圈足外撇。施红衣,器身与圈足接合处凹弦纹一周。如M176出土的红陶豆即是。
Ⅳ式:细泥灰陶,火候较低,口微敛,方唇,圈足较高,有的圈足饰镂孔,器身与圈足接合处饰凸、凹弦纹。如M151出土的灰陶豆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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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大溪遗址高圈足豆的演变
1(Ⅰ式,M101)、 2(Ⅰ式,M103)、3(Ⅱ式,M132)、4(Ⅲ式,M176)、5(Ⅳ式,M151)
以上便是利用考古类型学知识对大溪遗址部分墓葬出土的陶豆进行分型分式。从中理解到考古学的3个基本方法是联系紧密,不可缺一的。首先通过对遗址的田野发掘,运用考古地层学的知识划分文化层和遗物,对文化堆积和遗迹分析研究、对文化层由晚到早的逐步揭露,最大限度地收集各种资料并做好记录;再通过对典型器物的分型分式,对典型遗址乃至整个文化的分期与分段可能会有所帮助;聚落考古学以聚落遗址为基本研究单位,是建立在考古地层学和类型学基础上的,对聚落内部结构的研究,同一考古学文化聚落之间的相互关系、同一考古学文化不同时期的聚落的分析研究,不同考古学文化之间聚落相互关系和探索研究以及聚落与生态环境的研究。
注释:
①栾丰实等:《考古学理论·方法·技术》,文物出版社,2002年。
②栾丰实等:《考古学理论·方法·技术》,文物出版社,2002年。
③栾丰实等:《考古学理论·方法·技术》,文物出版社,2002年。
④栾丰实等:《考古学理论·方法·技术》,文物出版社,2002年。
⑤四川省博物馆:《巫山大溪遗址第三次发掘》,《考古学报》1981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