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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近刚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中对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了相关修改,以强制力来推进我国由传统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方向转变,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其工作的稳定。这标志着我国劳动立法进一步向劳动者偏斜,以法律规定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来填补其事实地位的不平等,意在效仿国外先进立法,创设劳资双方和谐的新关系。